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作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已经仔细审阅了《清研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该招股说 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不存在指使或者协助清研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不存在指使或者协助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 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芦嵩林 吴秉奇 张其殿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