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作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仔细审 阅了《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确认该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不存在指使或者协 助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不存在指使或者协助清研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4-1 (本页无正文,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 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淑杰 年 月 日 7-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