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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创资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2022-09-27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 年 10 月发
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山东
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创资讯”、“发行人”或“公司”)所处
行业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4.32 倍。本次发行
价格 29.99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8.7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
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 20 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
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
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
会公告〔2021〕21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深证上〔2021〕
919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注册
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

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
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
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民
生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
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9.99 元/股,投资者据此
价格在 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
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9 月 30 日(T+2 日)公告的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
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2022 年 9 月 30 日(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2 年 9 月 27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
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
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T-3 日),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44.32 倍。本次发行价
格 29.9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
市盈率为 38.78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
盈率(截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28,292.70 万元。根据本次
发行价格 29.99 元/股和 1,5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
额为 44,98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6,074.82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
金净额为 38,910.18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
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
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
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
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531
号)。发行人股票简称“卓创资讯”,股票代码为“301299”,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
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
前公司所处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1,5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
行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29.9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6.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8.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5.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
均市盈率 44.32 倍(截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T-3 日))。
    4、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 17.99 亿元。2020 年和 2021
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
分别为 4,509.32 万元和 4,640.45 万元,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为 9,149.77 万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 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满足在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
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85.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 6,074.8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910.18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T-2 日)在《山东卓创资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可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2)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2 年 9 月 2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
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
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
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
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5,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
年 9 月 26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
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2022 年 9 月 30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
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5,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
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
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
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
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
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
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
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7、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9 月 30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定价发行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2 年 9 月 30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
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
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十二、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2022 年 9 月 26 日(T-2 日)披露于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 www.stcn.com 和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
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卓创资讯/公司              指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00万股
 本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

 网上发行                          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2022年9月28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

                                   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2年9月26日(T-

 投资者                            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

                                   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
                                    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

                                    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T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2年9月28日



                                    指《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发行公告》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29.9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8.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5.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T-3 日),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44.32 倍。
       截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前 20 个交                              静态市盈率         滚动市盈率
                          易日均价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倍)             (倍)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含 9 月    非前 EPS    非后 EPS
                            23 日)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元/股)
300226.SZ      上海钢联        19.99      0.6658       0.5571    30.02    35.88     34.22     41.72
835311.NQ      华瑞信息            -      0.4762       0.3618        -         -        -         -
                               算数平均值                        30.02    35.88     34.22     41.72
301299.SZ      卓创资讯        29.99      0.8335       0.7734    35.98    38.78     32.37     32.35
        注 1: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上市公司年报;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
    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 年 9
    月 23 日总股本;发行人静态市盈率按照发行价格 29.99 元、发行后股本 6,000 万股计算。
        注 3: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2021 年 7-12 月和 2022 年 1-6 月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22 年 9 月 23 日总股本);发行人采取发行价
    和经审阅的财务数据计算。
        注 4:华瑞信息是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企业,最近 20 个交易日无股票成交,因此上表仅列
    示扣非前/后基本每股收益数据。
            本次发行价格 29.9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8.7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44.32 倍(截止 2022 年 9 月 23 日(T-3 日)),但高于可比公
    司 2021 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 35.88 倍(截止 2022 年 9 月 23 日(T-3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
    投资决策。
            (三)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①品牌知名度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稳健发展和持续的优质服务,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和海
    量大宗商品数据,并逐步在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及客户认可度。公司拥
    有庞大的用户群体,累计注册客户数量超过 300 万个,累计服务的全球 500 强企
    业及其下属企业超过 150 家。公司与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新
    华通讯社、中央电视台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是“国家统计局大数据合
    作平台企业”、“山东省大数据重点骨干企业”,“卓创资讯”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②技术优势
    大宗商品信息服务行业涉及的先进技术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产品技术,
主要是与数据采集、清洗、挖掘、分析相关的核心准则;一方面是信息技术,主
要是与数据存储、传输、推送等相关的电信技术。
    在产品技术方面,公司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参照国际证监会组织
(IOSCO)对价格评估原则的指导意见,在充分理解市场结构、价格链条、交易
特点的基础之上,通过细致的市场调研和与市场参与者广泛的互动沟通,制订了
科学、严谨的估价方法论。方法论不仅是指导分析师信息采集、筛选、评估的依
据,同时也是客户理解价格数字背后逻辑的重要参考。方法论的专业性决定了最
终数据结果的有效性。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将估价方法论向市场公开,通过估价研
讨会等形式增强与市场参与主体的沟通和互动,持续提升公司大宗商品估价的市
场公信力和影响力。
    在信息技术方面,公司的信息技术团队在深入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适应
行业多维度发展方向,用信息技术支撑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和运营。目前,公司
已经掌握大宗商品信息服务行业所需的数据库技术、网站开发及维护技术、资讯
信息分布式发送技术、移动终端应用技术、行业深度搜索技术等。上述信息技术
的研发及应用,极大提高了公司资讯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及质量,从而满足客户对
及时、准确、完整、可靠的信息产品及服务的需求。
    ③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构建了规范化、标准化的公司管理和员工培训体系,培养了一支经验丰
富的资深分析师队伍和营销团队。以分析师培训为例:公司建立了系统、专业的
分析师培养体系,对分析师的培养可分为入职培训、上岗培训、晋级培训以及定
期业务技能交流等。除了定期对分析师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评定外,公司鼓励
分析师广泛参与行业会议,并不定期聘请外部专家进行专题授课,持续提升分析
师对大宗商品行业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提高分析师产出高质量信息产品的能力。
此外,公司的分析师队伍也表现出良好的稳定性,截至 2021 年底,具有 5 年以上
工作经验的分析师有 247 人,占比超过 50%。
    ④产品和服务优势
    公司产品和服务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坚守“中立第三方”立场
    保持客观中立是商品估价机构的安身立命之本,是取信于市场和客户的基本
前提。目前,很多估价机构不能做到有效的市场中立。公司多年以来专注资讯服
务主业,坚持“中立、专业、专注”的原则,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跟踪监测大宗商
品市场,不为短期利益所动,不参与任何大宗商品的现货交易。发行人基于中立
第三方立场,通过长期不间断的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并得到客户的认可,越来越
多的大型企业选择与发行人合作。
    B.产业链布局完善
    公司拥有完善的产业链布局,是业内少数能够覆盖大宗商品全产业链的资讯
服务企业。公司跟踪监测的产业链涉及能源、化工、农业、金属,跟踪监测的大
宗商品达 700 余种,包含大宗商品行业的绝大部分领域。此外,公司大宗商品资
讯服务的产品开发和供给也十分丰富,产品类型包括网页信息、手机客户端、手
机短信、时段报告、数据服务、大宗商品数据客户端等,能够满足各种类型客户
的不同需求。通过全产业链发力和丰富的产品供给能够最大化的满足客户的多种
需求,持续提升客户贡献值。
    C.规范的业务流程
    公司针对估价流程涉及的数据采集、清洗、分析、加工、质检、发布等各个
环节制定了规范的工作规程,通过分析师一体化工作平台对分析师的工作过程进
行规范和记录,分析师必须完成平台规定的工作程序,才能完成最终的估价。一
体化工作平台能够减少和避免人为因素对估价结果的干扰,保证估价方法论能够
得到标准化的一以贯之的执行,从而保证估价质量的稳定性。另一方面,标准化
的工作流程能够降低分析师团队的变动对公司生产质量的影响,保证信息生产质
量的连续稳定。公司将各种大宗商品相关的分析框架进行了标准化设定,作为分
析师必备的最低技能要求,确保分析师的工作不偏离估价方法论的要求。
    此外,公司设有独立的信息管理团队,对资讯产品的内容即生产进行制度、
标准的制定,并对信息采集、加工流程和信息质量进行监督、考核。标准化的工
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客户对于公司估价及其他产品的认可程度。
    D.专业化分工协作
    公司对资讯的生产、销售工作予以严格分开,避免分析师因背负销售业绩考
核压力而迎合客户需求,不能有效执行估价方法论和工作规程而导致信息质量下
降。通过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能够有效提升分析师和销售团队的专业能力和工作
效率。

    (2)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公司在净资产收益率、产品性能、最近一年业绩增速等方面在行业中具有较
强竞争优势。
    ①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指标总体好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与可比公司相比,2021 年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指标相比
2019 年、2020 年虽有小幅下滑,但相关指标明显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体情
况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上海钢联                71.17           73.47           72.44

   销售毛利率     华瑞信息                84.28           83.81           83.20
     (%)        可比公司平均            77.73           78.64           77.82
                  发行人                  65.00           66.65           66.93
                  上海钢联                19.50           26.49           21.92

   销售净利率     华瑞信息                28.43           40.64           39.50
     (%)        可比公司平均            23.96           33.56           30.71
                  发行人                  19.96           23.75           26.69
                  上海钢联                10.25           15.24           14.65
 加权平均净资产   华瑞信息                15.77           16.04           17.71
     收益率
 (扣非后,%)    可比公司平均            13.01           15.64           16.18
                  发行人                  21.72           27.71           43.30
                  上海钢联               0.5571          0.7130          0.5748

   每股收益       华瑞信息               0.3618          0.3653          0.3675
 (扣非后,元)   可比公司平均           0.4595          0.5392          0.4712
                  发行人                 0.7734          0.7516          0.8654
    注 1:上表中相关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上市公司年报;
    注 2:上表中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系根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得出。扣非后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2022 年 9 月 23 日总股本;发行人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后股本 6,000 万股计算。
    最近三年,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强,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均处于较高水平,
与可比公司上海钢联、华瑞信息相比,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发行人销售毛利
率低于上海钢联,销售净利率与上海钢联相差不大,主要系发行人与上海钢联的
业务构成存在差异所致。从收入构成角度看,上海钢联广告业务收入占信息类业
务总额的比例明显高于发行人,上海钢联的广告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23%,同期发
行人广告业务占比不足 2%。由于广告业务不需投入大量人力成本,毛利率水平较
高,受此影响,发行人销售毛利率低于上海钢联。发行人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
率低于华瑞信息,主要系华瑞信息从事化纤、棉纺织、石油化工行业的信息资讯
服务,涉及的行业相对较少;发行人产品涵盖大宗商品行业的绝大部分领域,跟
踪监测的大宗商品数量较多,细分信息类型种类较多,人员数量较多,摊薄人均
收入水平,因此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相比华瑞信息较低。
    与可比公司相比,最近三年,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显
高于可比公司均值,说明发行人资产利用率高,盈利能力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因此发行人发行定价估值相比可比公司略高。
    ②发行人的盈利质量与可比公司相比具有一定优势
    净利润现金比率是反映公司盈利质量的重要指标。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
现金比率持续增长,盈利质量处于较高水平。
    最近三年,发行人净利润现金比率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上海钢联                       204.36%             139.17%            161.10%

 华瑞信息                        82.32%             112.20%             94.35%

 均值                          143.34%             125.69%             127.73%
 发行人                        210.20%             149.45%             109.32%
    注 1:上表中相关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可比公司年报;
    注 2:上海钢联部分子公司从事贸易业务,由于贸易业务与信息服务业务差别较大,可
比性不强,因此上表中上海钢联系其母公司口径数据。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现金比率持续增长,盈利质量逐步提
升,尤其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净利润现金比率明显高于可比公司均值,盈利
质量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③发行人的 ARPU 值持续提升,优于可比公司指标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可比公司付费用户数量及 ARPU 值对比如下:
                                                                    单位:万个;元/个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司       业务类型      付费用    ARPU       付费用   ARPU       付费用    ARPU
                           户数量     值        户数量    值        户数量     值
           资讯业务增值
                           未披露    未披露      17.66   2,201.55     12.95   2,627.05
上海钢联       服务
           产业数据服务      23.06   1,529.32    17.80   1,560.56   未披露    未披露
卓创资讯   主营业务收入      14.10   1,776.34    14.89   1,466.30     15.90   1,383.77
    注 1:上述客户数量为收入口径数据,ARPU 值统计口径为客户平均收入金额;因华瑞
信息未披露其付费用户数量及 ARPU 值,因此上表未列示华瑞信息。
    注 2:上海钢联在 2021 年年报中对收入分类口径进行调整,并对 2020 年同期数同口径
做了调整。上表中上海钢联 2021 年、2020 年产业数据服务业务相关数据引自 2021 年年报;
2020 年、2019 年资讯业务增值服务相关数据分别引自 2020 年、2019 年年报。
    由上表可知,2019 年至 2021 年,上海钢联资讯业务增值服务、产业数据服
务的付费客户数量大幅度增长,但相应的 ARPU 值均呈下降趋势,说明上海钢联
更侧重通过客户数量的增长拉动业务规模的增长。
    与上海钢联通过客户数量增长拉动业务规模增长的方式不同,公司对标普氏
能源资讯等国外同行,以提供优质服务和产品内容为核心竞争力,聚焦大客户需
求,通过提升对大客户的服务能力和收费水平,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ARPU 值持续提升。
    ④2021 年,发行人通过提升对大客户的服务能力和收费水平,实现了稳健增
长。
    A.行业竞争格局
    大宗商品信息服务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具有开放性和充分竞争的特点。行业
内小微型资讯企业较多,多数企业通常在某一个领域具备市场竞争力,虽然少数
综合性大型信息服务企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整体行业集中度不高。截至
目前,国内大宗商品信息服务行业已经出现了包括上海钢联、卓创资讯等在内的
数个领先企业。
    在国内,大宗商品信息服务行业属于新兴行业,暂时没有权威机构或行业协
会发布行业排名或市场占有率。
    B.营收规模及增速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收规模及增速情况以及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公司名称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上海钢联      49,745.70        19.49%    41,630.99        8.76%     38,278.37
            华瑞信息       5,025.06        6.56%      4,715.66        -4.66%     4,946.36
 营业收入
            行业平均      27,385.38    18.18%        23,173.33        7.22%     21,612.37
            卓创资讯      25,052.84        14.74%    21,833.79        -0.81%    22,012.55
            上海钢联        5,343.7    -51.54%       11,027.24        31.45%     8,389.18
            华瑞信息       1,428.54    -25.45%        1,916.24        -1.93%     1,953.96
  净利润
            行业平均       3,386.12    -47.68%        6,471.74     25.14%        5,171.57
            卓创资讯       5,000.98        -3.57%     5,185.87    -11.74%        5,875.75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可比公司年报;
    注 2:上海钢联部分子公司从事贸易业务,由于贸易业务与信息服务业务差别较大,可
比性不强,因此上表中上海钢联相关数据均系其母公司数据。
    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行人会务调研业务开展受到一定限制,会
务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导致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相比 2019 年有所下滑。
    2021 年,上海钢联采用短期内放松盈利要求的市场策略进行快速扩张,与上
海钢联通过客户数量增长拉动业务规模增长的方式不同,发行人通过提升对大客
户的服务能力和收费水平,实现了稳健增长。
    ⑤从可比公司已公告的 2022 年上半年数据看,公司经营业绩仍保持持续增
长,明显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项目
             营业收入      增长率      净利润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上海钢联     24,709.15      0.74%     3,336.34       -37.05%    24,527.84       5,300.10
 华瑞信息      2,289.89      -4.70%         828.03    -22.29%     2,402.75       1,065.54
 行业平均     13,499.52     -1.98%     2,082.18       -29.67%    13,465.30       3,182.82
   公司       13,355.00      7.81%     3,594.00       18.36%     12,387.88       3,036.54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可比公司年报;
    注 2:上海钢联部分子公司从事贸易业务,由于贸易业务与信息服务业务差别较大,可
比性不强,因此上表中上海钢联营业收入、净利润均系其母公司数据。2022 年 1-6 月,上海
钢联因子公司分红在母公司报表中确认投资收益 5,225.88 万元,上年同期未有投资收益。为
客观反应上海钢联母公司本期经营业绩情况,使得两期数据之间具有可比性,上表中上海钢
联净利润扣除子公司分红影响。
    由上表可知,2022 年上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保持增
长,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速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且净利润增长速度高
于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⑥在大宗商品资讯与咨询服务领域,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恪守“中立、专业、专注”原则,坚守“中立第三方”立场,不断加大研发力
度,升级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已经建成的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群,为客
户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宗商品信息服务企
业。
    大宗商品信息服务企业的关键业务为资讯服务和咨询服务,这是国外同行业
公司最具有竞争优势、利润率最高的业务,也是客户衡量大宗商品信息服务提供
商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关注重点。
    目前,大宗商品信息服务行业内有竞争力的国内公司主要包括上海钢联、卓
创资讯、华瑞信息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讯与咨询服务收
入合计金额及占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司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收入金额         占比   收入金额         占比
 卓创资讯    23,475.00     93.73%    20,488.84    93.87%     20,284.24     92.17%
 上海钢联    39,133.51     64.28%    30,187.65    63.31%     18,613.30     42.91%
 华瑞信息     4,198.22     83.55%     3,894.16    82.58%      4,020.76     81.29%
    注 1:上海钢联和华瑞信息的有关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上海钢联在 2021
年年报中对收入分类口径进行调整,并对 2020 年同期数同口径做了调整。上表中上海钢联
2021 年、2020 年数据为其数据订阅服务和研究咨询服务收入的合计数,2019 年数据为其信
息服务和咨询服务收入的合计数。华瑞信息的数据为其咨询服务收入。
    注 2:报告期内,上海钢联收入主要来源于寄售交易服务和供应链服务,相关收入占其
总收入的比例达到 98%以上,上海钢联信息类业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不足 2%,上表中
上海钢联各类业务的收入占比系其占当期信息类业务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讯服务和咨询服务实现收入 20,284.24 万元、20,488.84 万
元和 23,475.00 万元,除 2020 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收入增速有所放缓外,报告期
其他年份,公司资讯服务和咨询服务收入实现了稳健增长。
    2020 年和 2021 年,发行人的资讯与咨询服务业务规模明显高于除上海钢联
外的国内其他同行业资讯企业。在大宗商品资讯与咨询服务领域,发行人具有较
强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讯服务和咨询服务占比超过 92%,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
公司上海钢联、华瑞信息。
    ⑦发行人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最近一年研发费用的增幅明显高于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以及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上海钢联                       10.14%                10.03%                 9.20%
       华瑞信息                       26.20%                24.08%               26.70%
       卓创资讯                        6.96%                6.46%                  6.90%

    最近三年,华瑞信息的研发费用金额小于发行人和上海钢联,但由于其营收
规模较小,导致研发费用率偏高。
    最近三年,发行人研发费用率略低于上海钢联,主要原因如下:
    A、发行人和上海钢联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战略,相应的研发方向也存在不同,
从而导致两者研发投入存在差异。上海钢联通过收购山东隆众切入石化领域资讯
业务,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主要体现在产品建设、数据库建设、标准化建设、产品
迭代升级以及对运营流量管理等方面,发行人通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已形成
全面系统的技术体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主要体现在持续优化估价方法论、持续
规范工作流程和产品迭代升级等,相较之下上海钢联的研发费用投入高于发行人。
    B、由于人工成本的地区差异导致。上海钢联主要经营地为上海市,发行人的
主要经营地为淄博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上海市的平均薪酬大幅高于发
行人所处的淄博市的人均薪酬,因此上海钢联的人均薪酬也高于发行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以及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司名称
                   研发费用       增长率       研发费用        增长率         研发费用
 上海钢联            5,043.59        20.80%      4,175.00        18.49%          3,523.49
 华瑞信息            1,315.61        15.91%      1,135.07        -13.72%         1,315.51
 卓创资讯            1,743.40        23.55%      1,411.04         -7.05%         1,518.09
    注:上海钢联和华瑞信息的有关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上海钢联部分子公
司从事贸易业务,由于贸易业务与信息服务业务差别较大,可比性不强,因此上表中上海钢
联相关数据均系按照其母公司数据口径计算。(下同)
    2020 年,政府部门针对“新冠疫情”实施员工社保减免,导致发行人承担员工
社保等人工成本有所下降,导致研发费用金额相比 2019 年有所降低。2021 年,
发行人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人员的薪酬待遇,研发人员平均薪酬逐步提升,
研发费用率相比 2020 年有所增长。发行人 2021 年研发费用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
上海钢联、华瑞信息。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1,500 万股,
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中网上发行数量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000 万股。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29.99 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28,292.70 万元。根据本次发
行价格 29.99 元/股和 1,5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为 44,98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6,074.8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
金净额为 38,910.18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提示公告》《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
    2022 年 9 月 26 日
                         件网上披露
        (周一)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2 年 9 月 27 日
                         网上路演
        (周二)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22 年 9 月 28 日   网上申购配号
           日期                                   发行安排

        (周三)

         T+1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2 年 9 月 29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四)

         T+2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结果公告》

    2022 年 9 月 30 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

        (周五)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 日

   2022 年 10 月 10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周一)

         T+4 日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2022 年 10 月 11 日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周二)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9.99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卓创资讯”;申购代码为“301299”。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
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2 年 9 月 2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
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
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
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将 1,500 万股“卓创资讯”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
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
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5,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
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 年 9 月 26 日(T-
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2
年 9 月 30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
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5,000 股
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
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
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
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
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
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
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 年 9 月 26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
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
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
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
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
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
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 500 股。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2 年 9 月 28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
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2022
年 9 月 29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
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T+1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2 年 9 月 29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披露《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9 月 30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定价发行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2 年 9 月 30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
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 30%,即 450.00 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10 月 11 日(T+4 日)公告《山
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二)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如发生以上
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
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中止发
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及时退还投资者申
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利息。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
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2 年 10 月 10 日(T+3 日)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
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
至投资者名下。
    (十三)余股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2 年 10 月 11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北京路 186 号
    法定代表人:姜虎林
    电话:0533-6091220
传真:0533-6099899
联系人:崔科增、郎威、欧丽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电话:010-8512797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