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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翔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2-08-04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1,60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815 号
文同意注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远翔新材所属
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2022 年 8 月 1 日(T-4 日),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 19.28 倍。本次发行价格 36.15 元/股对应的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2.0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9.28 倍,超出幅度为
66.29%;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 28.34 倍,超出幅度 13.13%。
    发行人和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
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
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
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福建远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
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
价格高于 42.72 元/股(不含 42.72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42.72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6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
价格为 42.72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6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2 年 8 月 1 日
14:47:15:040 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


                                     1
序从后到前剔除 23 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 95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50,510 万股,占
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4,996,280 万股的 1.0110%。剔除
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
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15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8 月 5 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8 月 5 日
(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6.15 元/股。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
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
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
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
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80.25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 36.15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0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2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2.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2.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0.1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6.15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远翔新材
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6”。截至
2022 年 8 月 1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为 19.28 倍。
    截至 2022 年 8 月 1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股票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1 年)   (2021 年)
301059     金三江           18.62         0.42       0.40         44.77          46.84
605183     确成股份         19.95         0.72       0.68         27.76         29.45
001207     联科科技         16.75         0.89       0.82         18.83          20.36
002442     龙星化工           5.80        0.35       0.35         16.59          16.72
300108     吉药控股           2.44       -0.68       -0.58        -3.60          -4.18
A20706     凌玮科技              /             /         /            /               /
         算术平均值(剔除吉药控股和凌玮科技)                     26.99          28.34
                       36.15(发行
301300     远翔新材                       1.20       1.13         30.17          32.06
                              价)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8 月 1 日(T-4 日)。
    注:1、上述数据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 A 股总股本;3、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吉


                                           3
药控股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为负数,凌玮科技尚未上市且未披露 2021 年
财务数据,因此吉药控股和凌玮科技未纳入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数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36.1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2.0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66.29%;
高于T-4 日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超出幅度为
13.13%,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1   业绩增长较快,产能利用率高
    2019-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671.03 万元、32,118.81 万元、40,495.00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0.97%,2020 年至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6.07%和 26.08%。2019-2021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337.38 万元、6,561.88 万元、7,687.01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3.13%,2020
年至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 51.29%和 17.15%。
    公司生产的沉淀法二氧化硅作为补强剂主要应用于硅橡胶领域,2019-2021
年,公司产能利用率接近饱和,分别达到 83.43%、97.74%、109.93%,目前公司
产能为 5.6 万吨,拟建项目包括技改扩建项目 4.4 万吨和上市募投项目 4 万吨,
未来产能将达到 14 万吨,产能瓶颈限制将得到缓解,发行人的业绩有望继续保
持增长。
     2   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专注于硅橡胶用二氧化硅领域 15 年,具备较强的技术壁垒优势。公司
硅橡胶用二氧化硅产品质量稳定、透明度高、抗黄性好、加工性能和补强性能好,
核心技术指标位居行业前列,目前已形成通用型和高透明型硅橡胶用二氧化硅两
大类产品,包含二十余种型号产品。公司曾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工
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科技型企业”等荣誉
称号,技术研发实力得到充分认可。截至目前,公司拥有 5 项核心技术,专利
48 项,其中发明专利 31 项,实用新型 17 项,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 4 项,
不断推动二氧化硅行业的技术进步。公司已形成了成熟的产品研发体系和生产工
艺体系,未来根据市场变化将不断强化公司产品创新、生产工艺技术的优势。
     3   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稳定的产品质量,与行业内的


                                          4
主要有机硅化工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东爵有机硅、新安集团、江
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合盛硅业。根据《中国硅产业发展白皮书(2021
版)》统计的 2020 年 22 家主要高温硫化硅橡胶(HTV)生产企业中,15 家为公
司二氧化硅产品的客户,另外结合公司测算,2020 年公司在HTV用二氧化硅领
域市场占有率约为 26.98%。
    公司产品质量好、稳定性高,能够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同时由于化工行业
原材料的品质很大程度影响着下游产品的稳定性,大多数硅橡胶客户与公司建立
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高质量且稳定的客户资源
也已成为公司的竞争优势之一。
    4   硅橡胶用二氧化硅未来成长空间广阔
    硅橡胶主要原材料为生胶和二氧化硅,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硅橡胶材料
因其优异的耐候性、抗老化性、电绝缘性等综合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多个应用领
域。中国是有机硅生产大国,根据《中国硅产业发展白皮书(2021 版)》,2020
年HTV产量约为 61.0 万吨,同比增长 8.1%,实现持续稳定增长。预计中国HTV
的产量 2021 年将达到 74.1 万吨,2025 年将达到 99.5 万吨,产量年均复合增长
率为 7.65%,硅橡胶用二氧化硅未来成长空间广阔。
    5   具有向其他应用领域扩展的产品储备,系公司未来业绩新的增长点
    公司深耕硅橡胶用二氧化硅行业多年,在细分领域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近年来,公司通过研发创新积累了绝热材料、PE蓄电池隔板、消光剂和消泡剂
等领域的二氧化硅生产技术,部分产品已成功实现销售,但由于公司产能限制,
公司产能只能主要用于生产硅橡胶用二氧化硅,无法规模生产其他应用领域二氧
化硅,公司扩大产能后,将利用技术和品牌优势,向其他应用领域拓展,实现业
务规模的多元化增长。
    6   人才和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聚集了一批研发、生产、品质管理及企业管理等
方面的优秀人才,在研发创新、大规模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均
有专业化的人才储备。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及技术经验。在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已形成经验丰富、层次清晰、梯度合理的管理
团队和技术团队,为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3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6,099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
的 67.94%;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324,72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
的 66.54%,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897.11
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远翔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告》”)。
     (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25,723.09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36.15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58,020.75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
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
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
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
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
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
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 36.15 元/股、发行新股 1,605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
集资金总额约为 58,020.75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为 6,442.53 万元(不含增


                                    6
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51,578.22 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
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8 月 9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
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8 月 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
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
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异常名单、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北
交所、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
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
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协调相关各方及时退还投资者申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8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第三十六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 号)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
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
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
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
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2 年 7 月 27 日(T-7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 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
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
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
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
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9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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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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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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