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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翔新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7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8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6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6.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207,5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4,425,287.23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15,782,212.7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361Z005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 51,790.38 万元(包含利息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其中超募资金 25,855.13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                19,157.26              19,157.2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65.83               6,565.83
                    合计                             25,723.09              25,723.09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

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后

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使用超募资金
        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纳米二
 1                                      35,230.00        19,157.26           16,072.74
               氧化硅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65.83         6,565.83                0.00
             合计                       41,795.83        25,723.09           16,072.74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

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为 25,855.13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为 7,7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78%。本次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

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

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

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7,7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7,7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7,7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

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7,7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

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远翔新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宜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