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翔新材”) 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 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 案》,同意募投项目“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扩大产能、 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远驰科技”)尚需竞得募投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尚需履行备案、环评等必要程序。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81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6.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207,5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4,425,287.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782,212.77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 诚验字[2022]361Z0058 号)。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项目实施主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 体 年产 4 万吨高性能 1 19,157.26 19,157.26 远驰科技 二氧化硅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65.83 6,565.83 远翔新材 合计 25,723.09 25,723.0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58,020.75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78.22 万元,超募资金为 25,855.13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7,7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 序号 项目名称 金 计已投入金额 1 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 19,157.26 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65.83 0.00 合计 25,723.09 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二、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一)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由原来的“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变更 为“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纳米二氧化硅项目”,因此相应地对本募投项 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纳米二 氧化硅项目”投资额与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一 建设投资 17,322.26 32,980.00 1 土地购置费用 761.86 3,149.16 2 建筑工程费 8,580.40 15,631.84 3 硬件设备购置费 7,132.00 12,644.00 项目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4 软件工具购置费 60.00 109.00 5 预备费 788.00 1,446.0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835.00 2,250.00 三 总投资 19,157.26 35,230.00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址未变更,仍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平 工业园区陈坑组团”,但实施地块由原宗地“YP2020-04-01”调换成 另一地块,具体四至为:东侧:天祥南路,南侧:明德路,西测:崇 仁一支路及边坡,北侧:新港路。地块的土地面积由原来的 42,978 平方米变更为 187,450 平方米。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块 是为满足公司募投项目产能规模扩大后整体用地规划和合理布局的 需求。 (二)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经公司研究,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6,072.74 万元增加变更后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纳米二氧 化硅项目”的投资金额。本次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高 性能纳米二氧化硅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拟使用募 拟使用募 拟使用超 项目 号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 募资金金 额 额 额 一 建设投资 17,322.26 17,322.26 32,980.00 17,322.26 15,657.74 1 土地购置费用 761.86 761.86 3,149.16 761.86 2,387.30 2 建筑工程费 8,580.40 8,580.40 15,631.84 8,580.40 7,051.44 硬件设备购置 3 7,132.00 7,132.00 12,644.00 7,132.00 5,512.00 费 软件工具购置 4 60.00 60.00 109.00 60.00 49.00 费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拟使用募 拟使用募 拟使用超 项目 号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 募资金金 额 额 额 5 预备费 788.00 788.00 1,446.00 788.00 658.0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835.00 1,835.00 2,250.00 1,835.00 415.00 三 总投资 19,157.26 19,157.26 35,230.00 19,157.26 16,072.74 本次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产时间 项目名称 预计投产时间 年产 10 万吨高性 2024 年 6 月一期 5 万 年产 4 万吨高性 2024 年 1 月 1 能纳米二氧化硅 吨投产;2025 年 12 能二氧化硅项目 4 万吨投产 项目 月二期 5 万吨投产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纳米二氧化硅项目,实施主体为远驰科技, 项目预计总投资 35,230.00 万元,计划建设期为 36 个月。一期生产规 模 5 万吨/年,二期生产规模 5 万吨/年。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 70,000.00 万 元(不含税),年利润总额 15,448.22 万元,年净利润 11,586.17 万 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1.62%,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 为 6.46 年,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三、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下游市场硅橡胶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新材料行业的重要组 成部分,硅橡胶材料因其优异的耐候性、抗老化性、电绝缘性等综合 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多个应用领域。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 扶持和鼓励。随着下游需求的持续增长、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及国家 鼓励政策,中国的高温硫化硅橡胶产能将不断扩张,《中国硅产业发 展白皮书(2022 版)》预计 2022 年中国高温硫化硅橡胶产量将达到 102.4 万吨,需求量达到 91.5 万吨。预计到 2026 年,中国高温硫化 硅橡胶产量将达到 155.0 万吨,需求量在 143.9 万吨,2022 年至 2026 年中国高温硫化硅橡胶产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10.92%。公司下游市场 硅橡胶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可持续性。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调整事项系公司基于硅橡胶材料行业 发展前景、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综合因素考虑,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经认真审慎研究后,决定 将募投项目“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的产能扩大到 10 万 吨。随着募投项目产能规模的扩大,募投项目实施地块调换为同一园 区内另一面积更大的地块,并相应调整了投资金额等事项。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可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对于巩固 公司竞争优势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 有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 手续及签署其他相关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的风险提示 1、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远驰科技尚需竞得土 地使用权,不排除远驰科技无法如期获得或无法获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的风险;另外后续远驰科技还需根据进展情况取得有关部门规划、施 工许可等相关审批,如遇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的调整等导致实施条 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 险。本次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中已包含土地使用权的竞拍费用,后续公 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竞拍程序,竞拍事项不再另行审议。 3、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尚需履行备案、环评等必要程序,存 在无法备案,无法通过环境评估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扩 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 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与 发展的需要,用于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 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 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系 公司基于硅橡胶材料行业发展前景、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 等综合因素考虑,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 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 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系公司基于硅橡胶材 料行业发展前景、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综合因素考虑,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远翔新材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 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扩 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