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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翔新材: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翔新材”)

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

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

案》,同意募投项目“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扩大产能、

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远驰科技”)尚需竞得募投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尚需履行备案、环评等必要程序。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81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6.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207,5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4,425,287.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782,212.77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

诚验字[2022]361Z0058 号)。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项目实施主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         体
          年产 4 万吨高性能
   1                            19,157.26    19,157.26    远驰科技
          二氧化硅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65.83     6,565.83    远翔新材
             合计               25,723.09    25,723.0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58,020.75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78.22 万元,超募资金为 25,855.13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7,7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
 序号             项目名称
                                            金           计已投入金额
  1     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      19,157.26               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65.83               0.00
                 合计                      25,723.09               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二、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一)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由原来的“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变更

为“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纳米二氧化硅项目”,因此相应地对本募投项

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纳米二

氧化硅项目”投资额与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一           建设投资                  17,322.26           32,980.00
   1      土地购置费用                       761.86            3,149.16
   2      建筑工程费                       8,580.40           15,631.84
   3      硬件设备购置费                   7,132.00           12,644.00
                        项目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4     软件工具购置费                            60.00             109.00
        5     预备费                                   788.00               1,446.0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835.00               2,250.00
       三              总投资                       19,157.26             35,230.00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址未变更,仍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平

     工业园区陈坑组团”,但实施地块由原宗地“YP2020-04-01”调换成

     另一地块,具体四至为:东侧:天祥南路,南侧:明德路,西测:崇

     仁一支路及边坡,北侧:新港路。地块的土地面积由原来的 42,978

     平方米变更为 187,450 平方米。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块

     是为满足公司募投项目产能规模扩大后整体用地规划和合理布局的

     需求。

         (二)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经公司研究,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6,072.74 万元增加变更后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纳米二氧

     化硅项目”的投资金额。本次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高

     性能纳米二氧化硅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拟使用募                 拟使用募       拟使用超
            项目
号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       募资金金
                                           额                       额           额
一       建设投资       17,322.26      17,322.26    32,980.00   17,322.26     15,657.74
1     土地购置费用        761.86        761.86       3,149.16    761.86        2,387.30
2     建筑工程费         8,580.40      8,580.40     15,631.84   8,580.40       7,051.44
      硬件设备购置
3                        7,132.00      7,132.00     12,644.00   7,132.00       5,512.00
      费
      软件工具购置
4                         60.00             60.00     109.00     60.00          49.00
      费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拟使用募                     拟使用募    拟使用超
             项目
号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    募资金金
                                              额                           额        额
5      预备费                788.00        788.00       1,446.00        788.00       658.0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835.00       1,835.00      2,250.00       1,835.00      415.00
三          总投资        19,157.26       19,157.26     35,230.00      19,157.26   16,072.74

            本次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产时间            项目名称             预计投产时间
                                                    年产 10 万吨高性     2024 年 6 月一期 5 万
           年产 4 万吨高性        2024 年 1 月
 1                                                  能纳米二氧化硅        吨投产;2025 年 12
           能二氧化硅项目          4 万吨投产
                                                          项目            月二期 5 万吨投产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纳米二氧化硅项目,实施主体为远驰科技,

     项目预计总投资 35,230.00 万元,计划建设期为 36 个月。一期生产规

     模 5 万吨/年,二期生产规模 5 万吨/年。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 70,000.00 万

     元(不含税),年利润总额 15,448.22 万元,年净利润 11,586.17 万

     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1.62%,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

     为 6.46 年,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三、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下游市场硅橡胶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新材料行业的重要组
成部分,硅橡胶材料因其优异的耐候性、抗老化性、电绝缘性等综合

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多个应用领域。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

扶持和鼓励。随着下游需求的持续增长、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及国家

鼓励政策,中国的高温硫化硅橡胶产能将不断扩张,《中国硅产业发

展白皮书(2022 版)》预计 2022 年中国高温硫化硅橡胶产量将达到

102.4 万吨,需求量达到 91.5 万吨。预计到 2026 年,中国高温硫化

硅橡胶产量将达到 155.0 万吨,需求量在 143.9 万吨,2022 年至 2026

年中国高温硫化硅橡胶产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10.92%。公司下游市场

硅橡胶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可持续性。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调整事项系公司基于硅橡胶材料行业

发展前景、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综合因素考虑,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经认真审慎研究后,决定

将募投项目“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的产能扩大到 10 万

吨。随着募投项目产能规模的扩大,募投项目实施地块调换为同一园

区内另一面积更大的地块,并相应调整了投资金额等事项。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可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对于巩固

公司竞争优势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

有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

手续及签署其他相关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的风险提示

    1、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远驰科技尚需竞得土

地使用权,不排除远驰科技无法如期获得或无法获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的风险;另外后续远驰科技还需根据进展情况取得有关部门规划、施

工许可等相关审批,如遇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的调整等导致实施条

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

险。本次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中已包含土地使用权的竞拍费用,后续公

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竞拍程序,竞拍事项不再另行审议。

    3、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尚需履行备案、环评等必要程序,存

在无法备案,无法通过环境评估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扩

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

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与

发展的需要,用于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

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

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系

公司基于硅橡胶材料行业发展前景、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

等综合因素考虑,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

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

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

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系公司基于硅橡胶材

料行业发展前景、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综合因素考虑,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远翔新材本次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

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扩

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