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2-15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建远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翔新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远翔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
并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81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5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415 万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数量:
15,221,53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3%;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数量:
48,928,46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该部分限售股
股东数量为 6,099 户,共计 828,46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29%,限售期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星
期一)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因 2023 年 2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
易日)。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 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48,10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74.98%。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
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
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64,150,00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48,928,462 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
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
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
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099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28,46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股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股)
例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1 828,462 1.29% 828,462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增减(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增减(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48,928,462 76.27 -828,462 48,100,000 74.98
股/非流通
首发后限售股 828,462 1.29 -828,462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48,100,000 74.98 - 48,100,000 74.98
二、无限售条件流
15,221,538 23.73 +828,462 16,050,000 25.02
通股
三、总股本 64,150,000 100.00 64,150,000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2 月 13 日作为股
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
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
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春梅 孔祥晶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