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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翔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2-15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3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099 户,解除限售股

份的数量为 828,4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限售期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星

期一)(因 2023 年 2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 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81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605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415 万股,其中无流通限

制 及 锁定 安 排的 股 份数 量: 15,221,538 股, 占发 行 后总 股 本的

23.73%;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数量:48,928,462 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 76.2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该

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6,099 户,共计 828,46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

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因

2023 年 2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

股份为 48,10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74.98%。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

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

本 数 量 变 动的 情 形 。本 次 申 请解 除 限 售前 , 公 司股 份 总 数为

64,150,00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48,928,462 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网

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

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

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

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

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星

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099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28,46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         比例         股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1                             828,462          1.29%          828,462
            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本次增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48,928,462         76.27     -828,462 48,100,000       74.98
通股/非流通

     首发后限售
                     828,462       1.29     -828,462            0      0.00
股
     首发前限售
               48,100,000         74.98              - 48,100,000     74.98
股
二、无限售条件
               15,221,538         23.73     +828,462 16,050,000       25.02
流通股
三、总股本     64,150,000        100.00                64,150,000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2 月
 13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
 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
 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

 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