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4-3-1 释义 捷邦科技、公司、本 公司、发行人、股份 指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捷邦有限 指 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金开利 指 金开利洁净室系统(香港)有限公司 利美国际 指 利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尚为国际 指 尚为国际有限公司 尚为香港 指 尚为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捷邦控股 指 深圳捷邦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捷邦投资 指 深圳捷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君成投资 指 广州君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共青城捷邦 指 共青城捷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江晨道 指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超兴创投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信资本 指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天睿 指 宁波天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峻鸿成 指 共青城业峻鸿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荐机构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沃克森 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本说明表格前未特别标注单位的均以元为单位 在本说明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4-3-2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概览 注册资本600万港元,金开利代香港友事达持有捷邦有 2007年6月,捷邦有限设立 限100%股权 注册资本600万港元,金开利代香港友事达持有捷邦有 2007年10月,实收资本变更为90万港元 限100%股权 注册资本600万港元,金开利代香港友事达持有捷邦有 2009年3月,实收资本变更为600万港元 限100%股权 金开利将捷邦有限100%股权转让予尚为香港,解除股 2014年8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权代持关系 尚为香港增资捷邦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1,600万港 2016年9月,第一次增资 元,增资后持有捷邦有限100%股权 尚为香港增资捷邦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2,600万港 2017年3月,第二次增资 元,增资后持有捷邦有限100%股权 尚为香港将捷邦有限100%股权转让予捷邦控股,折算 2018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为2,287.20万元 捷邦控股、捷邦投资及君成投资增资捷邦有限,注册资 本变更为3,000万元。 2018年12月,第三次增资 增资后股权结构:捷邦控股84%、捷邦投资10%、君成 投资6% 共青城捷邦、辛云峰、潘昕增资捷邦有限,注册资本变 更为3,150万元。 2019年12月,第四次增资 增资后股权结构:捷邦控股80%、捷邦投资9.52%、君 成投资5.71%、共青城捷邦3.49%、2名自然人1.26% 捷邦有限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变更为 2020年8月,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5,000万元,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捷邦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股本 5,000万元, 2020年9月,实施股改 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长江晨道、国信资本、宁波天睿、业峻鸿成、超兴创投 增资捷邦有限,股本变更为5,409.28万元。 2020年9月,第六次增资 增资后股权结构:捷邦控股73.95%、捷邦投资8.80%、 君成投资5.28%、共青城捷邦3.23%、长江晨道等5名机 构7.57%、2名自然人1.26% 4-3-3 二、有限公司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一)2007 年 6 月,捷邦有限设立 捷邦有限系金开利于 2007 年 6 月 28 日设立的港资独资企业,注册资本 600 万港元。 2007 年 6 月 19 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设立独资企业 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章程的批复》(东外经贸资 [2007]1409 号),同意金开利在大朗镇求富路社区聚祥一路 71 号独资经营捷邦 有限,并对捷邦有限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规模、经营期限等作出了明确批复。 2007 年 6 月 21 日,捷邦有限获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7]0300 号)。 2007 年 6 月 28 日,东莞市工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企独粤莞总字第 201783 号)。 捷邦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金开利 600.00 100.00% 合计 600.00 100.00% (二)2007 年 10 月,实收资本变更为 90 万港元 2007 年 9 月 29 日,东莞市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联会验字[2007]第 151 号),验证:截至 2007 年 9 月 18 日,捷邦有限已收 到股东金开利缴纳的第 1 期出资 90 万港元,捷邦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 90 万港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5%。 2007 年 10 月 11 日,捷邦有限就该次实收资本变更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手续。 该次实收资本变更完成后,捷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4-3-4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港币) 实收资本(万港币) 持股比例 1 金开利 600.00 90.00 100.00% 合计 600.00 90.00 100.00% (三)2009 年 3 月,实收资本变更为 600.00 万港元 2008 年 4 月 15 日,金开利与 SUNSING CO 签署了《汇款委托书》,SUNSING CO 受金开利委托向捷邦有限外汇资本金账户汇入投资款 50 万港元。 2008 年 10 月 27 日,东莞市众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莞众验字(2008)第 W5025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4 月 23 日,捷邦有限已 收到股东金开利委托 SUNSING CO 代缴的第 2 期出资 50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 捷邦有限累计实收资本变更为 140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23.33%。 2008 年 11 月 13 日,东莞市众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莞众验字(2008)第 W5030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10 月 27 日,捷邦有限 已收到股东金开利第 3 期出资 40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捷邦有限累计实收资 本变更为 180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0%。 2008 年 11 月 2 日,金开利与利美国际签署了《汇款委托书》,利美国际受 金开利委托向捷邦有限外汇资本金账户汇入投资款 1,310,465 港元。 2008 年 11 月 26 日,东莞市众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莞众验字(2008)第 W5031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11 月 13 日,捷邦有限 已收到股东金开利委托利美国际代缴的第 4 期出资 1,310,465 港元,均为货币出 资,捷邦有限累计实收资本变更为 3,110,465 港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51.84%。 2009 年 2 月 13 日,金开利与利美国际签署了《汇款委托书》,利美国际受 金开利委托向捷邦有限外汇资本金账户汇入投资款 2,889,535 港元。 2009 年 3 月 5 日,东莞市众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莞 众验字(2009)第 W05006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2 月 17 日,捷邦有限已收 到股东金开利委托利美国际代缴的第 5 期出资 2,889,535 港元,均为货币出资, 捷邦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 600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2009 年 3 月 17 日,捷邦有限就实收资本变更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 4-3-5 续。 上述实收资本变更完成后,捷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港元) 实收资本(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金开利 600.00 600.00 100.00% 合计 600.00 600.00 100.00% 根据《关于设立独资企业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 章程的批复》(东外经贸资[2007]1409 号)及捷邦有限设立时的公司章程约定, 捷邦有限全部注册资本 600 万港币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18 个月内缴足。 金开利实际缴纳完成捷邦有限 600 万港币注册资本的出资时间超出了前述 规定的出资期限,且未就该等出资时间延期事项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备案,不符合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 捷邦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存在迟延缴纳的情况,但金开利已于 2009 年 2 月 17 日足额缴纳了出资,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就该注册资本的缴纳向捷邦 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相关主管部门未就该等出资时间延期事项 撤销捷邦有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同时,捷邦有 限后续历次注册资本及股权变更事项均取得主管商务部门批准/备案及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备案。截至目前,捷邦有限及发行人并未因上述出资时间延期事项受到 相关行政处罚。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捷邦有限上述出资时间延期事项不构成本次发 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007 年 6 月捷邦有限成立时,金开利持有的捷邦有限股权系代辛云峰控制 的企业香港友事达持有。本次股权代持的原因系辛云峰不希望对外披露其为捷邦 有限的实际控制人,因此请金开利代为设立捷邦有限。本次委托持股的还原情况 详见本节之“(四)2014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四)2014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6 月 12 日,捷邦有限执行董事作出决议,决定同意金开利将其持有 4-3-6 的 100%捷邦有限股权转让给尚为香港。同日,金开利与尚为香港就前述股权转 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4 年 7 月 29 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外资企业东莞 捷邦实业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一的批复》(东外经贸资[2014]1089 号),同意金开 利将其在捷邦有限所占的全部股权(合计 600 万港元)转让给尚为香港。 2014 年 7 月 30 日,捷邦有限获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7]0300 号)。 2014 年 8 月 5 日,捷邦有限就该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捷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港元) 实收资本(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尚为香港 600.00 600.00 100.00% 合计 600.00 6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时,尚为香港为尚为国际 100%持股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时, 尚为国际和香港友事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1)尚为国际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杨巍 47% 2 李香兰(辛云峰配偶) 45% 3 李海霞(殷冠明配偶) 8% 合计 100% (2)香港友事达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杨巍 47% 2 辛云峰 45% 3 李海霞(殷冠明配偶) 8% 合计 100% 4-3-7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开利与香港友事达的委托持股关系解除。香港友事 达与金开利委托持股及解除委托持股事宜,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 在纠纷。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历史沿革过程中存在的香港友事达与金 开利的委托持股情形已真实、有效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构成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除前述委托持股情况外,发行人历史沿革中不 存在其他股份代持等情形。 (五)2016 年 9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增资至 1,600 万港元 2016 年 8 月 30 日,捷邦有限作出执行董事决议及股东决定,决定新增注册 资本 1,000 万港币至 1,600 万港元。 2016 年 9 月 19 日,东莞市商务局出具了《关于外资企业东莞捷邦实业有限 公司补充章程之二的批复》(东朗商务资[2016]8 号),同意捷邦有限注册资本增 加至 1,600 万港币,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港币,全部以外汇货币出资。 2016 年 9 月 19 日,捷邦有限取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7]0300 号)。 2016 年 9 月 23 日,捷邦有限就该次增资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增资完成后,捷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港元) 实收资本(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尚为香港 1,600.00 600,00 100.00% 合计 1,600.00 600,00 100.00% (六)2017 年 3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增资至 2,600 万港元 2017 年 3 月 7 日,捷邦有限作出执行董事决议及股东决定,决定新增注册 资本 1,000 万港元至 2,600 万港元。 2017 年 3 月 22 日,捷邦有限就该次增资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7 年 3 月 27 日,捷邦有限就该次增资事项取得了东莞市商务局出具的《外 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粤莞外资备 201700724)。 4-3-8 2017 年 5 月 28 日,广东德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德方信验字[2017]第 0012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4 月 7 日,捷邦有限已收 到尚为香港缴纳的第 6 期出资 1,000 万港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捷邦有限实收资 本变更为 1,600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 61.54%。 2017 年 8 月 29 日,广东德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德方信验字[2017]第 0017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8 月 7 日,捷邦有限已收 到尚为香港缴纳的第 7 期出资 1,000 万港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捷邦有限实收资 本变更为 2,600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该次增资完成后,捷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港元) 实收资本(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尚为香港 2,600.00 2,600.00 100.00% 合计 2,600.00 2,600.00 100.00% (七)2018 年 8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捷邦控股 2018 年 8 月 10 日,捷邦有限作出执行董事决议及股东决定,决定将捷邦有 限 100%股权共计 2,600.00 万港元出资额转让给捷邦控股,捷邦有限注册资本由 2,600.00 万港元变更为 2,287.1985 万元人民币(以原外商投资企业各期缴款当日 的汇率折合人民币为 2,287.1985 万元)。同日,尚为香港与捷邦控股就上述股权 转让事宜签署了《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8 年 8 月 20 日,捷邦有限就该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8 年 8 月 30 日,捷邦有限取得了东莞市商务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 更备案回执》(粤莞外资备 201803373)。 2019 年 8 月 21 日,天职国际出具《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 (天职业字[2019]32106 号),天职会计师对捷邦有限从设立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的验资报告进行复核,验证捷邦有限注册资本人民币 22,871,985.00 元出资到 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捷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4-3-9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2,287.1985 100.00% 合计 2,287.1985 100.00% (八)2018 年 12 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增资至 3,000.00 万元 2018 年 11 月 22 日,捷邦有限股东捷邦控股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捷邦控股、 捷邦投资及君成投资对捷邦有限进行增资,捷邦有限注册资本由 2,287.1985 万元 增加至 3,000.00 万元,其中捷邦控股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增资 232.8015 万元, 捷邦投资和君成投资以 2.17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增资 300.00 万元和 180.00 万元。 2018 年 12 月 11 日,捷邦有限就该次增资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9 年 8 月 21 日,天职国际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32113 号),验证:截至 2019 年 8 月 14 日,捷邦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投资款共 计 12,728,015 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7,128,015 元、计入资本公 积 5,600,000 元;捷邦有限累计实收资本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本次增资完成后,捷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2,520.00 84.00% 2 捷邦投资 300.00 10.00% 3 君成投资 180.00 6.00% 合计 3,000.00 100.00% (九)2019 年 12 月,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增资至 3,150.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22 日,捷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共青城捷邦、潘昕和 辛云峰以货币形式对捷邦有限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 15 元/注册资本,增加注册 资本 150 万元,其中共青城捷邦以货币资金 1,65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110 万元, 潘昕以货币资金 3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20 万元,辛云峰以货币资金 300 万元增 加注册资本 2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捷邦有限就该次增资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3-10 2020 年 8 月 27 日,天职国际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5150 号),验证:截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捷邦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投资款共 计 2,25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1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100 万元;捷邦有限累计实收资本 3,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本次增资完成后,捷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2,520.00 80.00% 2 捷邦投资 300.00 9.52% 3 君成投资 180.00 5.71% 4 共青城捷邦 110.00 3.49% 5 辛云峰 20.00 0.63% 6 潘昕 20.00 0.63% 合计 3,150.00 100.00% (十)2020 年 8 月,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至 5,000.00 万元 2020 年 7 月 28 日,捷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捷邦有限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00 万元。 2020 年 8 月 25 日,捷邦有限就该次增资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 年 8 月 27 日,天职国际对捷邦有限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20]35485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止,捷邦有 限已将资本公积 1,850.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捷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4,000.00 80.00% 2 捷邦投资 476.19 9.52% 3 君成投资 285.71 5.71% 4 共青城捷邦 174.60 3.49% 5 辛云峰 31.75 0.63% 6 潘昕 31.75 0.63% 4-3-11 合计 5,000.00 100.00% 三、股份公司的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2020 年 9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8 日,天职国际出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35487 号), 确认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捷邦有限净资产为 20,376.39 万元。 2020 年 8 月 28 日,沃克森出具《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1292 号),确认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捷邦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33,071.71 万元。 2020 年 8 月 28 日,捷邦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将捷邦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方案为: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20,376.39 万元,按照 1:0.2454 的比例折合 为股本 5,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9 月 13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20 年 9 月 13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5489 号),对此次整体变更全体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1 年 4 月 6 日,天职国际出具《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变化的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1]15569-5 号)及《捷邦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天职业字[2021]27271 号),验证: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后为 20,828.76 万元,股改基准日净资产 增加 452.37 万元,不影响公司整体改制,不存在出资瑕疵,不会对公司本次发 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020 年 9 月 22 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 (91441900663343661L)。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4,000.00 80.00% 4-3-12 2 捷邦投资 476.19 9.52% 3 君成投资 285.71 5.71% 4 共青城捷邦 174.60 3.49% 5 潘昕 31.75 0.63% 6 辛云峰 31.75 0.63% 合计 5,000.00 100.00% (二)2020 年 9 月,第六次增加注册资本,增资至 5,409.28 万元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长江晨道、超兴创投、国信资 本、宁波天睿和业峻鸿成以货币形式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 23.7 元/股, 增加注册资本 409.2828 万元,其中长江晨道以货币资金 3,640.00 万元增加注册 资本 153.5865 万元,超兴创投以货币资金 36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15.1899 万 元,国信资本以货币资金 2,00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84.3882 万元,宁波天睿以 货币资金 2,00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84.3882 万元,业峻鸿成以货币资金 1,70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71.7300 万元。 2020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就上述增资扩股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 年 10 月 22 日,天职国际对该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0]37986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止,公司已收到长江 晨道、超兴创投、国信资本、宁波天睿和业峻鸿成的投资款共计 9,700 万元,其 中计入股本的金额为 409.282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为 9,290.7172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4,000.0000 73.9470% 2 捷邦投资 476.1905 8.8032% 3 君成投资 285.7143 5.2819% 4 共青城捷邦 174.6032 3.2278% 5 长江晨道 153.5865 2.8393% 6 国信资本 84.3882 1.5601% 7 宁波天睿 84.3882 1.5601% 4-3-1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8 业峻鸿成 71.7300 1.3261% 9 辛云峰 31.7460 0.5869% 10 潘昕 31.7460 0.5869% 11 超兴创投 15.1899 0.2808% 合计 5,409.2828 100.0000% 四、公司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实收资本变更均履行了验资程序,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验资 序号 验资报告 验资事项 机构 验资报告(中联会验字 东莞市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1 新增实收资本 90 万港元 [2007]第 151 号) 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莞众验字 东莞市众泰会计师事务所 2 新增实收资本 50 万港元 (2008)第 W5025 号) 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莞众验字 东莞市众泰会计师事务所 3 新增实收资本 50 万港元 (2008)第 W5030 号) 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莞众验字 东莞市众泰会计师事务所 4 新增实收资本 1,310,465 港元 (2008)第 W5031 号) 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莞众验字 东莞市众泰会计师事务所 5 新增实收资本 2,889,535 港元 (2008)第 W05006 号) 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德方信验字 广东德方信会计师事务所 6 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港元 [2017]第 0012 号) (普通合伙) 验资报告(德方信验字 广东德方信会计师事务所 7 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港元 [2017]第 0017 号) (普通合伙) 验资复核报告(天职业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对前述第 1-7 份验资报告进验 8 字[2019]32106 号) (特殊普通合伙) 资复核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9 新增注册资本 712.8042 万元 [2019]32113 号) (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10 新增注册资本 150 万元 [2020]35150 号) (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1,850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实收 11 [2020]35485 号) (特殊普通合伙) 资本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确认捷邦有限净资产折股后 12 [2020]35489 号) (特殊普通合伙) 的股本为 5,000 万股 验资专项复核(天职业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对股改净资产调整进行验资 13 字[2021]27271 号) (特殊普通合伙) 复核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14 新增注册资本 409.2828 万元 [2020]37986 号) (特殊普通合伙) 4-3-1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的说明的确认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本公司及其前身捷邦有限的历次 股权变动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确认已披露的股本演变信息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4-3-15 (本页无正文,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辛云峰 杨 巍 殷冠明 林琼珊 胡 甦 李真圣 罗书章 全体监事签名: 蒋成建 杨 成 谢占峰 除董事、监事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冯明珍 胡宗维 潘 昕 李统龙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