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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1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对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关于《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或借
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
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的。
公司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条件,
并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8,6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
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是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    甦                李真圣                 罗书章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