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书章2023-04-07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罗书章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秉持勤勉务实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维护股东整体利益。2022
年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公
司章程要求,会议表决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情
形。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8 8 0 0
罗书章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本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3 3 0 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2022
年度本人就公司经营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第一届董事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会第十三次 2022.01.11 同意
2、《关于修订<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会议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 2022.04.29 1、《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同意
会第十五次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会议 2、《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7、《关于<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调整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发行上市战略配售的
第一届董事
议案》的独立意见;
会第十六次 2022.08.08 同意
2、《关于公司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公司
会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
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
会第十七次 2022.09.02 同意
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会议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会第十八次 2022.10.10 同意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会议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第一届董事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会第十九次 2022.10.26 意见; 同意
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 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
会第二十次 2022.12.23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2、《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本年度共组织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关联交易、财务决算、
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治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与制度制定、利润分配、募集资
金使用、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听取各委员及其他与会人员的建议,
进而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运作的规范性。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 2022 年度召开的 2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修订进行讨论,在合规的基础上保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的合理性
与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各
项会议,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面谈、线上会议、电话及邮件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和各项决议的执
行情况,关注行业态势和市场环境对公司发展的影响,为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建言
献策。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审慎行
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各董事会、股东大会,仔细审阅
各项议案,客观、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及时查阅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各项重要
资料,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立足投资者整体利益。
(二)关注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日常披露工作的合规性、及时性、
准确性等进行监督,确保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相关资讯,保障投资者利益。
(三)积极参与各项培训和学习。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注重上市公
司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
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提议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健康经营出言
献策,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罗书章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