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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书章2023-04-07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罗书章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秉持勤勉务实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维护股东整体利益。2022
年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公
司章程要求,会议表决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情
形。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8                    8                0            0
  罗书章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本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3                    3                0            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2022
年度本人就公司经营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第一届董事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会第十三次     2022.01.11                                                   同意
                               2、《关于修订<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会议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     2022.04.29      1、《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同意
会第十五次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会议                  2、《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7、《关于<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调整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发行上市战略配售的
第一届董事
                          议案》的独立意见;
会第十六次   2022.08.08                                                 同意
                          2、《关于公司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公司
  会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
                          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
会第十七次   2022.09.02                                                 同意
                          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会议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会第十八次   2022.10.10                                                 同意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会议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第一届董事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会第十九次   2022.10.26   意见;                                        同意
  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                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
会第二十次   2022.12.23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2、《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本年度共组织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关联交易、财务决算、
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治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与制度制定、利润分配、募集资
金使用、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听取各委员及其他与会人员的建议,
进而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运作的规范性。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 2022 年度召开的 2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修订进行讨论,在合规的基础上保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的合理性
与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各
项会议,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面谈、线上会议、电话及邮件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和各项决议的执
行情况,关注行业态势和市场环境对公司发展的影响,为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建言
献策。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审慎行
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各董事会、股东大会,仔细审阅
各项议案,客观、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及时查阅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各项重要
资料,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立足投资者整体利益。
    (二)关注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日常披露工作的合规性、及时性、
准确性等进行监督,确保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相关资讯,保障投资者利益。
    (三)积极参与各项培训和学习。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注重上市公
司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

   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提议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健康经营出言
献策,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罗书章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