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2022-07-20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确认意见
二〇二〇年六月
释 义
本说明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
司、股份公司、诺思 指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格
ACE UNION HOLDING LIMITED(中文名:艾仕联合投资控
控股股东、艾仕控股 指
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WU JIE(武杰)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0 年 7 月 6 日更名
诺思格有限 指
前为北京诺思格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R&G(香港) 指 R&G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石河子康运福 指 石河子康运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石河子凯虹 指 石河子凯虹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石河子瑞光 指 石河子瑞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石河子瑞明 指 石河子瑞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康运福咨询有限公司,2012 年 6 月 1 日前指北京康运福医
北京康运福 指
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凯虹 指 北京凯虹卓越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瑞光盈盛 指 北京瑞光盈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康全福 指 北京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济峰济科 指 济峰济科(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济峰 指 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州济峰 指 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君联益康 指 北京君联益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谐成长二期 指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和谐康健 指 珠海和谐康健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山红土 指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红土医疗 指 深圳红土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惠每康元 指 北京惠每康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瓴慈恒 指 珠海高瓴慈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
4-3-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会计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本《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
本说明 指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3-2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前身为诺思格有限,诺思格有限设立于 2008 年 8 月 22 日,并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本公司
自前身诺思格有限成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
日期 设立及变更类型 变更内容
1 2008年8月 诺思格有限设立 诺思格有限设立,注册资本为 150 万美元
第一次变更实收资 诺思格有限已收到 R&G(香港)缴纳的注册资本 22.50
2 2008年12月
本 万美元现金
第一次股权转让、 R&G(香港)将诺思格有限 4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康
3 2010年11月 第二次变更实收资 运福;
本 诺思格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 150 万美元
R&G(香港)将诺思格有限 20%股权转让给北京凯虹;
4 2011年12月 第二次股权转让
北京康运福将诺思格有限 15%股权转让给北京凯虹
北京凯虹将诺思格有限 10%股权转让给北京瑞光盈
第三次股权转让、 盛;
5 2013年2月
股东名称变更 股东“北京康运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
“北京康运福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瑞光盈盛将诺思格有限 4%股权转让给北京康全
6 2013年12月 第四次股权转让
福
注册资本由 150 万美元增加至 300 万美元;
北京康运福将诺思格有限 20%股权转让给石河子康运
第五次股权转让并 福、5%股权转让给石河子瑞光;北京瑞光盈盛将诺思
7 2014年7月 格有限 6%股权转让给石河子瑞光;北京康全福将诺思
第一次增资
格有限 2%股权转让给石河子瑞光、2%股权转让给石
河子瑞明;北京凯虹将诺思格有限 25%股权转让给石
河子凯虹
8 2015年4月 第六次股权转让 R&G(香港)将诺思格有限 40%股权转让给艾仕控股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
9 2015年7月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股本为 4,500 万元
石河子凯虹将发行人 126 万股股份转让给济峰济科、
10 2018年1月 第七次股份转让 45.5 万股股份转让给苏州济峰、8.5 万股股份转让给福
州济峰、76.5 万股股份转让给君联益康
11 2018年4月 第八次股份转让 艾仕控股将发行人 79.2 万股股份、石河子康运福将发
行人 180 万股股份、石河子瑞明将发行人 18 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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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瑞光将发行人 22.8 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和谐成
长二期;石河子瑞光将发行人 134.7 万股股份转让给和
谐康健
石河子凯虹将发行人 18 万股股份转让给高瓴慈恒、27
万股股份转让给惠每康元、54 万股股份转让给深创投、
12 2019年12月 第九次股份转让
18 万股股份转让给南山红土、18 万股股份转让给红土
医疗
一、公司前身——诺思格有限的成立及变化情况
(一)诺思格有限的成立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诺思格有限,系由 R&G(香港)设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8 月 4 日,R&G(香港)签署《北京诺思格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R&G(香港)独资设立诺思格有限,诺思格有限投资总额为 2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150 万美元,自设立后 3 个月内缴付 15%以上,设立起两年内缴付剩余部分。
2008 年 8 月 17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京技管项
审字[2008]165 号《关于设立港商独资北京诺思格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诺思格有限;诺思格有限的投资总额为 200 万美
元,注册资本为 150 万美元;R&G(香港)应于诺思格有限工商注册后 3 个月内缴付
注册资本的 15%以上,两年内全部缴清。
2008 年 8 月 22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京资字
[2008]1802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 年 8 月 22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63770),注册资本为 150 万美元,住所为北京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西环南路 26 号院 22 号楼 504,经营范围为“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研究
开发;提供医药行业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投融资咨询(限非专项许可业务)”。
诺思格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R&G(香港) 150.00 0.00 100.00%
合计 150.00 0.00 100.00%
4-3-4
(二)2008 年 12 月第一次变更实收资本
2008 年 11 月 28 日,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凌峰验[2008]594
号《北京诺思格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期验资报告》,验证诺思格有限已收到 R&G
(香港)缴纳的注册资本 22.50 万美元现金。
2008 年 12 月 5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完成后,诺思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R&G(香港) 150.00 22.50 100.00%
合计 150.00 22.50 100.00%
(三)2010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变更实收资本
2010 年 9 月 28 日,诺思格有限全体董事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 R&G(香港)
将持有的诺思格有限的 40%股权转让给北京康运福;诺思格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
中外合资企业,原章程废止,按照中外合资企业法之规定制定新的公司合同及章程,并
执行;营业年限由 10 年变更为 20 年。
2010 年 9 月 28 日,R&G(香港)与北京康运福签署《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书》,就
前述股权转让事项予以约定。
2010 年 9 月 28 日,北京康运福与 R&G(香港)签署《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合同》。
2010 年 10 月 14 日,R&G(香港)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 R&G(香港)将持有
的诺思格有限的 40%股权转让给北京康运福。
2010 年 10 月 15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通商资
[2010]87 号《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北京市通
州区商务委员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诺思格有限企业性质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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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企业,诺思格有限制定新的合同、章程并执行。
2010 年 10 月 15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 年 11 月 25 日,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恩验字 2010 第
10A25134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10 月 20 日,诺思格有限已收到北京康运
福缴纳的注册资本 400 万元,折合美元 60.102475 万元(其中 60 万美元作为实收资本,
1,024.75 美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 R&G(香港)缴纳的注册资本 67.50 万美元;合计
127.602475 万美元,其中 127.5 万美元作为实收资本,1,024.75 美元计入资本公积。连
同前期出资,诺思格有限共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150 万美元。
2010 年 11 月 30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实收资本变更完成后,诺思格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R&G(香港) 90.00 90.00 60.00%
北京康运福 60.00 60.00 40.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00%
(四)2011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1 月 10 日,诺思格有限全体董事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 R&G 香港将其持
有的 2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凯虹,北京康运福将其持有的 1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凯虹;
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011 年 11 月 15 日,北京康运福、R&G(香港)和北京凯虹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修改协议》。
2011 年 11 月 24 日,北京凯虹分别与 R&G(香港)、北京康运福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比例 转让价格
R&G(香港) 20.00% 190.70 万元或同等价值的外汇
北京凯虹
北京康运福 15.00% 143.03 万元
合计 35.00% 333.73 万元或同等价值的外汇
4-3-6
2011 年 12 月 27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通商资
[2011]118 号《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本次
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公司合同、章程。
2011 年 12 月 28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2 月 30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本股权转让后,诺思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R&G(香港) 60.00 60.00 40.00%
北京凯虹 52.50 52.50 35.00%
北京康运福 37.50 37.50 25.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00%
(五)2013 年 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股东名称变更
2012 年 6 月 1 日,北京康运福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出具的《名称
变更通知》,其名称由“北京康运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康运福咨询有限公
司”。同日,北京康运福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2012 年 12 月 20 日,诺思格有限全体董事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北京凯虹将
持有的诺思格有限的 10%股权转让给北京瑞光盈盛;同意股东“北京康运福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北京康运福咨询有限公司”;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2 年 12 月 20 日,股东北京凯虹与北京瑞光盈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
持有诺思格有限 10%股权以 94.3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瑞光盈盛。诺思格有限其他股
东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同日,北京康运福、R&G(香港)和北京凯虹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诺思格(北
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修改协议(二)》。
4-3-7
2013 年 1 月 29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通商资[2013]7
号《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股东名称变更的批复》,北
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股东名称变更,并相应修改公司合同、章程。
2013 年 2 月 4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
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 年 2 月 6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本股权转让后,诺思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R&G(香港) 60.00 60.00 40.00%
北京康运福 37.50 37.50 25.00%
北京凯虹 37.50 37.50 25.00%
北京瑞光盈盛 15.00 15.00 10.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00%
(六)2013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1 日,诺思格有限全体董事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北京瑞光盈盛
将持有的诺思格有限 4%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康全福;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3 年 12 月 1 日,股东北京瑞光盈盛与北京康全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北京瑞光盈盛将持有的诺思格有限 4%的股份以 36.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康全福。
诺思格有限其他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同日,北京康运福、R&G(香港)、北京凯虹、北京瑞光盈盛和北京康全福就本次
股权转让签署《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修改协议(三)》。
2013 年 12 月 16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通商资
[2013]113 号《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北京市通
州区商务委员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17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4-3-8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 年 12 月 17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本股权转让后,诺思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R&G (香港) 60.00 60.00 40.00%
北京康运福 37.50 37.50 25.00%
北京凯虹 37.50 37.50 25.00%
北京瑞光盈盛 9.00 9.00 6.00%
北京康全福 6.00 6.00 4.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00%
(七)2014 年 7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4 年 7 月 1 日,北京康运福分别与石河子康运福、石河子瑞光,北京瑞光盈盛
与石河子瑞光,北京康全福分别与石河子瑞光、石河子瑞明,北京凯虹与石河子凯虹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诺思格有限其他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同意上述股权
转让),约定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比例 转让价格(万元)
石河子康运福 20.00% 184.63
北京康运福
石河子瑞光 5.00% 46.16
北京瑞光盈盛 石河子瑞光 6.00% 55.39
石河子瑞光 2.00% 18.46
北京康全福
石河子瑞明 2.00% 18.46
北京凯虹 石河子凯虹 25.00% 230.79
合计 60.00% 553.89
2014 年 7 月 1 日,诺思格有限全体董事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并同意诺思格有限投资总额从 200 万美元增加到 4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从 150 万美元增
加到 300 万美元,由全体股东(股权转让后)按出资比例缴纳增资;同意修改公司合同
及章程。
同日,石河子康运福、R&G(香港)、石河子凯虹、石河子瑞光和石河子瑞明就本
次股权转让签署《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修改协议(四)》。
4-3-9
2014 年 7 月 17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通商资[2014]43
号《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北京市通州区
商务委员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增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合同、章程。
2014 年 7 月 21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
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4 年 7 月 21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4 年 9 月 5 日,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国验字(2014)第
30012 号《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4 年 9 月 4
日,诺思格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合计新增出资 1,501,124.76 美元,其中 150 万美
元为实收资本,1,124.76 美元为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货币;本次增资后累计实收资本
美元 300 万元。
本股权转让及增资后,诺思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R&G(香港) 120.00 120.00 40.00%
石河子凯虹 75.00 75.00 25.00%
石河子康运福 60.00 60.00 20.00%
石河子瑞光 39.00 39.00 13.00%
石河子瑞明 6.00 6.00 2.00%
合计 300.00 300.00 100.00%
(八)2015 年 4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3 月 16 日,诺思格有限全体董事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 R&G(香港)
将其持有的诺思格有限 40%的股权转让给艾仕控股;同意修改公司合同及章程。
2015 年 3 月 16 日,R&G(香港)与艾仕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R&G
(香港)将其持有的诺思格有限 40%股权以 280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艾仕控股。诺思格
有限其他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4-3-10
2015 年 3 月 20 日,石河子康运福、艾仕控股、石河子凯虹、石河子瑞光和石河子
瑞明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修改协议(五)》。
2015 年 4 月 17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通商资[2015]31
号《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北京市通州区商务
委员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公司合同、章程。
2015 年 4 月 22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
2015 年 4 月 22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股权转让后,诺思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艾仕控股 120.00 120.00 40.00%
石河子凯虹 75.00 75.00 25.00%
石河子康运福 60.00 60.00 20.00%
石河子瑞光 39.00 39.00 13.00%
石河子瑞明 6.00 6.00 2.00%
合计 300.00 3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及变化情况
(一)2015 年 7 月诺思格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30 日,诺思格有限全体董事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由诺思格有限全
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将诺思格有限以 2015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净资产 56,137,969.30 元折成股本 4,500 万股,每股股份面值 1 元,
余额 11,137,969.30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将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章程修改为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公司章程。
2015 年 5 月 30 日,诺思格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关于设立诺思格(北京)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
56,137,969.30 元(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5]第 01350102 号《诺
4-3-11
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为折股依据,将前述净资产按
1:0.8015965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股本总额 4,500 万元,每股股份面值 1 元,共计
4,500 万股,剩余净资产 11,137,969.30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同意以其各自拥有
的诺思格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以发起设立方式,将诺思格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外
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3 日,诺思格有限取得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出具的京商务资字[2015]517
号《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同意诺思格有限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变更后的公司名
称,同意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2015 年 7 月 9 日,诺思格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
2015 年 7 月 21 日,诺思格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20 年 6 月 15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上述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A00178 号),验证各股东出资到位。
整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持有股份比例
艾仕控股 1,800.00 40.00%
石河子凯虹 1,125.00 25.00%
石河子康运福 900.00 20.00%
石河子瑞光 585.00 13.00%
石河子瑞明 90.00 2.00%
合计 4,500.00 100.00%
(二)2018 年 1 月:第七次股份转让
2018 年 1 月 2 日,石河子凯虹、WU JIE(武杰)、艾仕控股与济峰济科、苏州济
峰、福州济峰及发行人签订《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2018 年 1 月 3 日,石河子凯虹、WU JIE(武杰)、艾仕控股与君联益康及发行
4-3-12
人签订《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具体转让
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量(万股) 转让股份比例 转让价格(万元)
济峰济科 126.00 2.80% 6,720.00
苏州济峰 45.50 1.01% 2,426.67
石河子凯虹
福州济峰 8.50 0.19% 453.33
君联益康 76.50 1.70% 4,080.00
合计 256.50 5.70% 13,680.00
2018 年 1 月 3 日,发行人作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述股份转
让,并就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发行人股份结构的变化,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
程。
2018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下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
更备案回执》(备案号:京通外资备 201800007),就本次变更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
统完成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的备案手续。
2018 年 1 月 18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工商局下发的《备案通知书》,就本
次股份转让后变更的公司章程办理备案。
本次股份转让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艾仕控股 1,800.00 40.00%
石河子康运福 900.00 20.00%
石河子凯虹 868.50 19.30%
石河子瑞光 585.00 13.00%
济峰济科 126.00 2.80%
石河子瑞明 90.00 2.00%
君联益康 76.50 1.70%
苏州济峰 45.50 1.01%
福州济峰 8.50 0.19%
合计 4,5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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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 年 4 月:第八次股份转让
2018 年 4 月 4 日,WU JIE(武杰)、艾仕控股与和谐成长二期及发行人签订《关
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WU JIE(武杰)、艾仕
控股、石河子康运福、石河子瑞光、石河子瑞明与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及发行人签
订《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具体转让情况
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量(万股) 转让股份比例 转让价格(万元)
艾仕控股 79.20 1.76% 5,280
石河子康运福 180.00 4.00% 12,000
和谐成长二期
石河子瑞明 18.00 0.40% 1,200
石河子瑞光 22.80 0.51% 1,520
石河子瑞光 和谐康健 134.70 2.99% 8,980
合计 434.70 9.66% 28,980
2018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作出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述股份
转让,并就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发行人股份结构的变化,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相应修改公司
章程。
2018 年 4 月 18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下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
更备案回执》(备案号:京通外资备 201800064),就本次变更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
统完成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的备案手续。
2018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工商局下发的《备案通知书》,就本
次股份转让后变更的公司章程办理备案。
本次股份转让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艾仕控股 1,720.80 38.24%
石河子凯虹 868.50 19.30%
石河子康运福 720.0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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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瑞光 427.50 9.50%
和谐成长二期 300.00 6.67%
和谐康健 134.70 2.99%
济峰济科 126.00 2.80%
君联益康 76.50 1.70%
石河子瑞明 72.00 1.60%
苏州济峰 45.50 1.01%
福州济峰 8.50 0.19%
合计 4,500.00 100.00%
(四)2019 年 12 月:第九次股份转让
2019 年 12 月 16 日,WU JIE(武杰)、艾仕控股、石河子凯虹与深创投、南山红
土、红土医疗签订《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书暨股东协
议》,WU JIE(武杰)、艾仕控股、石河子凯虹与惠每康元、高瓴慈恒及发行人签订
《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具体转让情况如
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量(万股) 转让股份比例 转让价格(万元)
高瓴慈恒 18.00 0.40% 2,000.00
惠每康元 27.00 0.60% 3,000.00
石河子凯虹 深创投 54.00 1.20% 6,000.00
南山红土 18.00 0.40% 2,000.00
红土医疗 18.00 0.40% 2,000.00
合计 135.00 3.00% 15,000.00
同日,发行人作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述股份转让,并就本
次股份转让所涉发行人股份结构的变化,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工商局下发的《备案通知书》,就
本次股份转让后变更的公司章程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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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局下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
备案回执》(备案号:京通外资备 201900304),就本次变更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
完成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的备案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艾仕控股 1,720.80 38.24%
石河子凯虹 733.50 16.30%
石河子康运福 720.00 16.00%
石河子瑞光 427.50 9.50%
和谐成长二期 300.00 6.67%
和谐康健 134.70 2.99%
济峰济科 126.00 2.80%
君联益康 76.50 1.70%
石河子瑞明 72.00 1.60%
深创投 54.00 1.20%
苏州济峰 45.50 1.01%
惠每康元 27.00 0.60%
高瓴慈恒 18.00 0.40%
南山红土 18.00 0.40%
红土医疗 18.00 0.40%
福州济峰 8.50 0.19%
合计 4,500.00 100.0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以下无正文)
4-3-16
(此页无正文,为《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
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确认意见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
变情况的说明》,确认该说明真实、完整、清晰的反映了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以下无正文)
4-3-18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
说明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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