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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思格: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8-29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2-006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0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诺思格(北京)医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2]11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3,2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95,601,797.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087,598,202.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2年07月28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2022]第110C000436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数据科学中心项目          18,100.00        18,100.00

    2       临床试验管理平台项目        18,900.00        18,900.00

    3           SMO 中心项目            6,300.00         6,3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7,700.00        17,700.00
                 合计                   61,000.00        61,000.00


    公 司 本 次 首次 公 开 发行 股 票 实际 募 集 资金 净 额 为人 民 币

108,759.82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

部分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7,759.8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为0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4,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29.31%,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
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 项 目建 设 资金 需求 前 提下 , 同意 公司 使 用不 超过 人 民币

14,000.00万 元超募 资金用于 永久补 充流动 资金。 并提请 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经营能力,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人民币1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 核 查 , 独立 董 事 认为 , 公 司本 次 使 用超 募 资金 人 民币

1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000.00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