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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思格: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诺思格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孟琦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贻亮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于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预计将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预计将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诺思格于 2022 年 8 月 2 日上市,持续督导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工作从 2022 年 8 月 2 日开始,故 2022 年
                                                      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未开始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公司关于稳定股价、股份回购以及
                                           是                       不适用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3.公司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行为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实控人、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关于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和不占用发行             是                       不适用
人资金的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
他股东关于无股权质押及代持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9.实控人关于房屋租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实控人关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
                                           是                       不适用
公积金的承诺
11.公司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
                                           是                       不适用
件一致的承诺
12.公司关于股东相关情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报告事项                   说明
                               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6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向保荐
                               机构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因中金公司 1 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
                               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
                               基于此,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
                               2.2022 年 6 月 1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2]32 号),因中金公司未
                               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
                               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改
                               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
                               管措施指出的事项已经提交了相关整
                               改说明或完成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任孟琦                        陈贻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