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08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2-014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格”或“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8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
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武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诺
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变更实
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
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加快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
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同意将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艾科曼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艾科曼”)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科学中心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
公司南京艾科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艾科曼”)作为实施主体
共同实施,南京艾科曼实施地点为南京;同意将原由诺思格实施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SMO中心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圣兰格(北京)医药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兰格(北京)”)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实施地点
不变。除上述增加募集资金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变更实施主体外,
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等不变。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加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在募投项目范围内完成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备案及审批程序、
新增和变更实施主体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
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