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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5  

                        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09858 号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诺思格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2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诺思格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诺思格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2 年度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诺思格
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诺思格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诺思格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诺思格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董旭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文军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
方式,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88元。
截至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18,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560.18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08,759.8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36号)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不适用。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02.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992.54万元)。截
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902.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7,883.09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07,882.76万元,差
异0.33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1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北京富力城支行      110907787010208     专用存款账户    652,007,215.42
民生银行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642008687           专用存款账户     63,524,119.3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15202277777740      专用存款账户    181,290,577.03
分行
宁波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77030122000374444   专用存款账户    182,008,947.13
宁波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77030122000395480   专用存款账户
民生银行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616996622           专用存款账户
合   计                                                        1,078,830,858.9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04.73万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
收入504.73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520.27万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收
入520.2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7万元(其中2022年度手续费0.07万元),尚未从
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为0.3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
肥艾科曼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艾科曼”)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数据科学中心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南京艾科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艾科曼”)作为实施主体共同实施,南京艾科曼实施地点为南京;同意将原由诺
思格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SMO中心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圣兰格(北


                                     2
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兰格(北京)”)作为实施主体实施,
实施地点不变。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6,581,743.00
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置换金额

数据科学中心项目          181,000,000.00
临床试验管理平台项目      189,000,000.00             6,581,743.00      6,581,743.00
SMO 中心项目               63,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77,000,000.00
         合     计        610,000,000.00             6,581,743.00      6,581,743.00
    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10,195,552.46元(不含增值税),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不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增值税)             额(不含增值税)

承销费及保荐费                 71,592,000.00            2,400,000.00    2,400,000.00
审计费                          9,433,962.26            5,188,679.26    5,188,679.26
律师费                         10,727,924.53            2,300,000.00    2,300,000.00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3,537,735.8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10,175.09               306,873.20     306,873.20
           合    计            95,601,797.73           10,195,552.46   10,195,552.46
     2022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581,743.00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195,552.46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6,777,295.46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诺思格(北京)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8027号)。



                                      3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0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的投资产
品均已到期赎回,无余额。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超募资金金额为47,759.82万元。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前述议案的补充流动资金暂未转出。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4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759.8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2.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2.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变更)       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计效益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SMO中心项目                     否                6,300.00        6,300.00                -               -                  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临床试验管理平台项目            否               18,900.00      18,900.00             909.46          909.46                 4.81%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数据科学中心项目                否               18,100.00      18,100.00                 -               -                  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否               17,700.00      17,700.00             992.54          992.54                 5.61%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1,000.00      61,000.00         1,902.00           1,902.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      14,000.00                 -               -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未明确投向                      —               33,759.82      33,759.82                 -               -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7,759.82      47,759.82                 -               -             —
               合计                —              108,759.82      108,759.82        1,902.00           1,902.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超募资金金额为47,759.82万元。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前述议案的补充流动资金暂未转出。
                                           2022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及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艾科曼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艾科
                                           曼”)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科学中心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南京艾科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南京艾科曼”)作为实施主体共同实施,南京艾科曼实施地点为南京;同意将原由诺思格实施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SMO中心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圣兰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兰格
                                           (北京)”)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实施地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22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58.1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19.56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677.73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8027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22年0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无余额。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2022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7,883.09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107,882.76万元,差异0.33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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