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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行宝: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9-27  

                         证券代码:301339          证券简称:通行宝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9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9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68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989.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6 日
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46 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
下募投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ETC 城市静态交通建设项目                 12,342.03             12,342.03
  2     智能交通云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14,714.90             14,714.90
  3     ETC 生态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8,404.67              8,404.67
  4     智慧交通研究院建设项目                   15,480.85             15,480.85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55,942.45             55,942.45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
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合理利用额度不超过 9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以及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同时,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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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
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现金管理类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好现金管理产品的金
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前述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前述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履行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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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内审部门对前述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前述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90,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
响公司正常运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

                                       4
的合法权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的产品包括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且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产品,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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