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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行宝: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301339             证券简称:通行宝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2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幢29楼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明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共计5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47,238,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166%。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301,304,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30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5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5,934,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6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60,282,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13%。其中:通过现场(或授权现
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347,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52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5,934,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61%。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远扬、韦艳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47,10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129,7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149,97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7%;反对129,7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47,10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132,2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149,97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7%;反对132,2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47,10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132,2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149,97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7%;反对132,2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47,10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132,2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149,97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7%;反对132,2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47,06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7%;反对178,0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104,17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7%;反对178,0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47,084,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6%;反对154,0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128,17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5%;反对154,0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47,106,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132,6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149,57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0%;反对132,6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47,106,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132,6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149,57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0%;反对132,6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4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47,10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132,2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149,97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7%;反对132,2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47,08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155,0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127,17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9%;反对155,0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2-2023年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47,116,9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9%;反对11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160,38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0%;反对119,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远扬、韦艳
                                   5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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