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宝: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6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江苏通行
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并已征得被聘任人的同意。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存在《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江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请任卓华女士、王棚
先生及蒋海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严晓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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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文杰 陈 良 颜 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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