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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行宝: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06  

                        证券代码:301339         证券简称:通行宝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1月6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
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王明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主任委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王明文先生、董事徐海北先生、董事陆永涛先生、独立董
事刘文杰先生、董事江涛先生5人组成,其中董事长王明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颜延先生、独立董事陈良先生、董事单文欣先生3人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颜延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文杰先生、独立董事颜延先生、董事徐海北先生3人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刘文杰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独立董事陈良先生、独立董事颜延先生、陆永涛先生3

                                    1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陈良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王明文先生提名,
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江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江涛先生提名,并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任卓华女士、王棚先生、蒋海
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副总经理的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王明文先生提名,
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严晓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江涛先生提名,并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严晓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3
 附件:个人简历
    1、王明文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
师,江苏省首期会计领军人才。历任无锡天马大酒店财务部会计、主办会计、经理
助理,中美合资无锡爱邦高聚物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江苏锡宜高速公
路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部经理,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部长助
理、副部长,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京感动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王明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2、徐海北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
师,工程师。历任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省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
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营运安全部部长、营运安全事业部部长,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
运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营运
事业部部长、应急安全部部长,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主任,江苏高速
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徐海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4
关规定。
    3、单文欣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中国
银联江苏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现任中国银联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单文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4、陆永涛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上汽
集团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总监,上汽投资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上汽恒旭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瀚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宏瓴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陆永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5、江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经济师。历
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主持工
作)、主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
                                    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6、刘文杰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硕
士,研究员职称。历任中国交通报社主编,中国公路杂志社社长、总编辑,中国公路
学会秘书长。现任中国公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国际道路联合会(IRF)副主席、
一带一路国际交通联盟(BRITA)执行主席兼秘书长,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公司独
立董事。
    刘文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7、陈良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硕士生导师。
历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财经大学
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江苏商业会计学
会、江苏粮食会计学会副会长,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粮科工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奥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陈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6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8、颜延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法学
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主任科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派驻律师,兼
任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上海)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颜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9、任卓华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
师,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历任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会计,沪宁高速扩建工
程指挥部财务科长,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财务部主任、财
务会计部经理,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卓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7
    10、王棚先生,1984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
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主管、经理助理,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副经理、经理、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棚
先生长期从事公司技术研发工作,拥有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
    王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11、蒋海晨先生,1985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江苏交通控股
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副主管、主管,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主任助理(挂职),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蒋海晨先生长期
从事企管法务等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规范治理经验。
    蒋海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12、严晓宗先生,198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历任江苏交
通控股集团财务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投资银行部研究员、资金管理团队负责人,
通行宝公司财务结算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现任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严晓宗先生长期从事公司财
务管理及证券事务工作,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和证券事务经验。严晓宗先生已经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8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严晓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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