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通行宝: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玫2023-04-26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罗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
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本着独立、审慎、尽责的原则,充分做好准备工
作,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
意见,并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以谨慎的态度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
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均列席参加。在
股东大会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认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议事项及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
议,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如下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转让苏州市惠尔保险代理有
 2022 年 3 月 4 日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限公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第一届董事会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1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公
                                     允性及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关于制定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
2022 年 9 月 26 日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2022-2023 年度)》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辞任与聘任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3、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                  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
                                     4、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
                                     施细则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      同意
                      第二十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自由流
                             云收费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提
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
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2022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7项议案。

    2、战略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自由流云收费解决方案建设项
目”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曾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并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公司经理
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
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
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内控管理体系,
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
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参加培训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江苏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
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认为,在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罗玫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