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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智科技: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12  

                         证券代码:301361              证券简称:众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04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郑州高新区雪梅街
28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12 日上午 9:15-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04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新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7 人,所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87,256,8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00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87,25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人数 2 人,代
表股份 4,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1%。

    2.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4 人,所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7,256,8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378%。

    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现场见证。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8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4%;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4%;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通过累积投票方式对 6 位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具体情况如下:

    1. 选举杨新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表决结果:候选人杨新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崔文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表决结果:候选人崔文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宋耀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表决结果:候选人宋耀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王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表决结果:候选人王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苏晓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表决结果:候选人苏晓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选举杨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表决结果:候选人杨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通过累积投票方式对 3 位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具体情况如下:

    1. 选举郑军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表决结果:候选人郑军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杨红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表决结果:候选人杨红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尚中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表决结果:候选人尚中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通过累积投票方式对 2 位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具体情况如下:

    1. 选举赵会勤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表决结果:候选人赵会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 选举罗光铜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5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5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表决结果:候选人罗光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华联(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叶剑平律师、王艺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中结论性意见如下:“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均合法有效。”

    三、     备查文件

    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