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03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3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 9819 号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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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大厦 11F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昌茂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开情况、审议表决情况等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名,代表股份 56,163,741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7.39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名,代表股份 29,184,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02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名,代表股份 26,979,6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37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名,代表股份 7,200,861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8.64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名,代表股份 3,912,94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4.69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名,代表股份 3,287,9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945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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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6,161,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2,5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8,2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3%;反对 2,5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6,161,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2,5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8,2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3%;反对 2,5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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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6,161,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2,5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8,2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3%;反对 2,5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宋建彪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得票数 49,863,021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票数的比例 88.7815%,宋建彪当选第二届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持股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 5,638,46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票数的 78.302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廖金环律师、钟雨娟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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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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