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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博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1-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一博科技(3013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安举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文婷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胡安举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 9 月 26 日(即上市之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3)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4)现场察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
                                                               √
职责
                                                                             √(更换一
                                                                               名非独立
                                                                             董事,不构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成重大变
露义务                                                                       化,已履行
                                                                               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
                                                                               露义务)
                                                                             √(核查期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内未发生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变化)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
部的相关制度、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了解公司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公司
                                                           于 2022
                                                             年9月
                                                           26 日上
                                                           市,截至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现场检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查时
                                                           2022 年
                                                             会计年
                                                             度尚未
                                                             结束)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信息披露执行情况;(2)
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3)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4)查阅投资者来访登记材料、
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
场所;(3)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4)检查
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制度及执行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核查期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内不存在
                                                                        对外担保)
                                                                        √(核查期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内不存在
等情形
                                                                        对外担保)
                                                                        √(核查期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内不存在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对外担保)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及审批的三会文件;(3)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抽查
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4)审阅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了
解业绩波动原因;(3)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股东、董监高等相关方出具的承诺函;(2)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人员进行访谈;(3)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3)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4)查看行业研究报告,
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核查期
                                                                          内未对外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提供财务
                                                                            资助)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核查期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内不存在
要求予以整改
                                                                        整改问题)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保荐人现场核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
违法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安举                  彭文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