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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博科技: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子公司珠海市邑升顺电
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邑升顺”)增资 9,789.5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实现了对珠海邑升顺的控股,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15.17%增至 67.76%。

    (二)审议程序

    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
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珠海邑升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17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卢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 2001 号口岸大楼 561 房(集中
办公区)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PCB 电子元器件、基板材料、芯板封装、电子
元器件贴片安装、HDI、FPC 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
控商品)。增加:开发 LED 节能灯、LED 显示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王磊                 3,430.20           57.17%                3,430.20            21.73%
    一博科技                910.20            15.17%               10,699.70            67.76%
      卢杰                  777.00            12.95%                  777.00               4.92%
     莫韦丽                 663.00            11.05%                  663.00               4.20%
     王剑云                 219.60                3.66%               219.60               1.39%
     合计              6,000.00            100.00%             15,789.50            100.00%

    以上增资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8,885.79                                7,846.65
负债总额                                    2,940.01                                1,912.85
净资产                                      5,945.79                                5,933.80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41.72                                  -11.98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珠海邑升顺目前正在进行生产厂房的建设,除此以外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账面资产主要为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及货币资金;负债主要为其
他应付款(应付其他股东和单位款项);净资产主要为实收股东投入的资本金。

    (四)对外提供担保等情况

    珠海邑升顺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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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签订的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磊、卢杰、莫韦丽、王剑云

    丙方:珠海邑升顺

    (二)增资概况

    珠海邑升顺目前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向珠海邑升顺
进行增资,出资款为 9,789.50 万元,均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实
现了对珠海邑升顺的控股,公司持股比例由 15.17%增至 67.76%。甲方将在本次
增资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珠海邑升顺支付全部投资款。
珠海邑升顺在收到甲方前述投资款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
权结构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珠海邑升顺全体股东确认,本次增资完成后,后续
将根据珠海邑升顺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各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向珠海邑升顺
进行增资,具体出资金额由各方届时进一步协商确定。

    (三)珠海邑升顺公司治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邑升顺设董事 5 人,其中甲方委派 3 名董事,乙方委
派 2 名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总经理由乙方委派人员
担任,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调整总经理人选。珠海邑升顺应纳入甲方管理
体系及财务管理系统,按甲方标准规范财务制度及财务管理。甲方向珠海邑升顺
委派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各 1 名,负责珠海邑升顺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及财务
管理等。珠海邑升顺其他高管委任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任期期限及竞业禁止

    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在珠海邑升顺任职,未经甲方和珠海邑
升顺书面同意不得离职。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约定期间内离职的,甲方有权收购按乙方出资成本
或公司净资产对应股权比例孰低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乙方擅自处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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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股权的,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增资后乙方所持珠海邑升顺股权市值 50%或处分
公司股权所得收益 50%的违约金(以孰高者计算)。

    乙方各方均承诺,在持有珠海邑升顺股权、任职期间及出售股权或自珠海邑
升顺离职后五年内,除持有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股权外,不得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珠海邑升顺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在与珠
海邑升顺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工作、任职或拥有权益。若违反
上述约定的,则需向甲方及珠海邑升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所持珠海
邑升顺股权市值 50%或其处分珠海邑升顺股权所得 50%的收益(以孰高者计算)。
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及珠海邑升顺损失的,应另行赔偿甲方及珠海邑升顺损
失。

    (五)甲方特别权利

    除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外,甲方分别享有如下特别股东权利,各
方有义务确保该等权利的实现:

    1、股权出售限制及优先购买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拟转让所持珠海邑升顺股权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
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所持的珠海邑升顺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对乙方拟转让股权拥有优先购买权,即乙方拟向第三
方转让所持珠海邑升顺股权的,甲方有权利(但无义务)要求优先以乙方向第三
方出售股权的同等价格及条件,收购乙方拟出售的部分或全部珠海邑升顺股权。
乙方拟转让股权的,应至少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答复
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上述条款约定的,乙方相关股权处置行为无效。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按所持珠海邑升顺股权市值 50%或其处分珠海邑升顺股权所得 50%的
收益孰高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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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资完成后,如珠海邑升顺再新增注册资本的,各方按持有的公司股权
比例认购该等股权。如任一方选择放弃的,甲方有权(但无义务)以同等条件优
先认购相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珠海邑升顺拟新增注册资本的,应至少三十日书面
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答复是否行使优先认购权。如甲方未行使优
先认购权的,珠海邑升顺其他股东有权按其持有的珠海邑升顺股权比例认购该等
股权。

    3、共售权

    受限于上述第 1 项的有关约定,如果乙方中任一方(“转让方”)拟向受让方
转让珠海邑升顺的任何股权,在甲方发出共售通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但无义务
要求受让方以转让通知中载明的价格和其它条款和条件或再行议定的相同条件
向甲方购买甲方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珠海邑升顺股权(“共售权”)。如甲方行使
共售权,有关转让方应采取包括相应缩减转让方出售股权数量等方式确保甲方的
共售权实现。甲方在收到转让通知后十日内未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行使共售权的,
则视为甲方放弃行使共售权。

    4、处置权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持有珠海邑升顺股权期间,有权随时依其独立
判断转让其持有的珠海邑升顺全部或部分股权;在有多个买方时,甲方有权利依
其独立判断按照其满意的条款和条件将股权出让给任何潜在买方或出价最高的
买方,珠海邑升顺其他股东在此明确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签署必要的文
件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尽快促使甲方股权转让的完成。

    (六)协议生效时间

    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的相关议案后生效。

    四、本次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

    为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更好的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化,提升产业链效率,
公司拟通过增资珠海邑升顺,将其由参股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本

                                   5
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补齐自身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实现 PCB 设计-制板-物料供应
-焊接组装等一站式硬件研发创新服务,夯实自身行业地位,以更好地满足客户
对公司产品及服务快速响应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风险

    珠海邑升顺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外部宏观环境、市场政策等出现重大变化,
将有可能对项目的预期收益以及后续实施带来不利影响。另外,珠海邑升顺项目
需要一定的建设期与达产期,若下游市场环境出现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利,
将导致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顺利实现,将有可能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一
定的影响,本项目存在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
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珠海邑升顺进行增资并实现控股,将在公司原有延伸产业链优势的基
础上,继续获取稳定、及时和良好品质的 PCB 裸板供应,为广大客户群体提供
更为多样化、响应更快速的电子制造服务,丰富公司电子制造业务应用领域布局,
同时亦可增强公司在 PCB 设计领域的竞争优势,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规模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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