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3年2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高洋路9号1号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友利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78,085,370 股,占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1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3,320,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765,06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4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357,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7,341,75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 1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4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7%; 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7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4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7%; 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声、张鸣 (三)结论意见:丰立智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