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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立智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丰立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鸿仁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业敬轩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是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相关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2 月 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不适用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4、公司及控股股东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
                                                             是         不适用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承诺


8、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
                                                             是         不适用
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对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0、公司控股股东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3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鸿仁                    业敬轩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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