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金客: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2022-09-28
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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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保荐机构)》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8-4-2
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律师机构)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本次上
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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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律师机构)》之签字盖章页)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年 月 日
7-8-4-4
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审计机构)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计机构,就发行人本次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7-8-4-5
(本页无正文,为《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审计机构)》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7-8-4-6
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评估机构)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资产
评估机构,就发行人本次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7-8-4-7
(本页无正文,为《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评估机构)》之签字盖章页)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8-4-8
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验资机构)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验资机构,就发行人本次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7-8-4-9
(本页无正文,为《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验资机构)》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7-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