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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未来电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2023-03-0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2023 年 3 月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
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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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人名称..................................................................................................... 3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四、保荐人的相关说明................................................................................................................. 4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流程及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8
      一、本保荐人关于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承诺......................................................................... 8
      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 25 条发表承诺...........................................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0
      一、本保荐人的推荐结论........................................................................................................... 10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10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0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2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4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2
      七、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专项核查的情况....................................................... 34
      八、保荐人对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说明................................................... 40
      九、保荐人对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登记与备案的核查情况........................................... 40
      十、保荐人对发行人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41
      十一、保荐人关于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是否存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行为的核查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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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人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接受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本保荐人”)委派具体负责苏州
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电器”“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是王秀娟女士和汪志伟先生。

     王秀娟女士: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负责、参与或核查了泰晶
科技(603738.SH)IPO 项目、康跃科技(300391.SZ)IPO 项目、巨龙管业(002619.SZ)IPO
项目、华夏天信(A19194.SH)IPO 项目;复旦复华(600624.SH)、西藏天路(600326.SH)、
易华录(300212.SZ)、美晨生态(300237.SZ)等非公开发行项目及 ST 沪科(600608.SH)重
大资产重组,志晟信息(832171.BJ)及润普食品(836422.BJ)北交所 IPO 项目。自从事保荐
业务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汪志伟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CFA。曾参与执行
志晟信息(832171.BJ)北交所 IPO 及新益昌(688383.SH)科创板 IPO 等项目。自从事保荐业
务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协办人

     本次接受本保荐人委派,具体协办本项目的是谷世杰先生。

     2、项目组其他成员

     陈骁、尹澎华、刘争争、李刚、刘静。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Future Electrical Company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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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5,000,00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楼洋
成立日期                   2001 年 9 月 3 日(2015 年 3 月 16 日变更为股份公司)
公司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
邮政编码                   215144
联系电话                   0512-61110000
传真号码                   0512-65412420
互联网网址                 www.szfuture.com
电子信箱                   zljin@szfuture.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证券科
关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金增林
负责人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0512-61110000-6008
负责人电话
                           高低压成套设备、元件、小型断路器、电能表外置断路器、电能计量箱成套设
                           备、智能终端电器、附件、五金机电、开关附件、框架开关电动机、变速器及
                           其他零部件的设计、咨询、开发、制造及销售;电力工程的咨询、施工和服务;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四、保荐人的相关说明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
人任职等情况;

     4、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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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人内部审核流程及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项目组基本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基本制作完成工作底稿、全套申请文件后,向投行委
质控部发起质控审核流程。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投行委质控部组织了对项
目的申请文件与工作底稿的核查工作。投行委质控部对申请文件的质量、材料的完备性、发行
人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与项目组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出具《苏州
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质量控制报告》(质控股 2021 年
13 号)及《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工作底稿验收
意见》(底稿验收股 2021 年 13 号)。

     项目组根据投行委质控部审核意见对全套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改完善后,提交了内核申请。
内核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将全套申请文件提交证券发行审核部。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相
关审核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核,并出具《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项目证券发行审核部审核意见》(证审【2021】63 号)。项目组根据证券发行审核
部审核意见对申请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内核负责人同意后,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召开内核
会议。

     (二)保荐人内部问核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3]346 号)相
关要求,中泰证券投行委质控部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对保荐代表人王秀娟、汪志伟尽职调查情
况履行了内部问核程序。问核人员针对尽职调查中需重点核查的事项对保荐代表人进行了询
问,保荐代表人逐项说明了对相关事项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亲笔誊写相关承诺并签字确认。
问核过程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三)内核小组审核过程

     1、出席会议的内核小组人员构成

     出席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内核会议的小组人员有:李海臣、王晓芳、尹珩、张良、潘世海、
朱艳华、崔小莺。

     2、内核小组会议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25 层会议室,保荐人证券发行内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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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未现场出席的内核小组成员以电话参
会)。证券发行审核部汇总出具了《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的内核意见》。

     项目组根据内核意见修改全套材料,并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相关修改及说明已由证
券发行审核部审核,并经内核委员确认。

     3、内核小组表决结果

     经全体参会委员投票表决,本保荐人内核委员会同意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对外申报。

     (四)2021 年半年报更新及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投行委
质控部及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相关审核人员对本项目 2021 年半年报补充申请文件及审核问询
函回复进行了审查。

     (五)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及 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 日,投行
委质控部及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相关审核人员对本项目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审查。

     (六)2021 年财务数据更新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投行委质控部及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相关审核人
员对本项目申请文件(2021 年财务数据更新)及审核问询函回复(2021 年财务数据更新)进
行了审查。

     (七)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2 年 4 月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及 2022 年 5 月 13 日至 2022 年 5 月 15 日,投行
委质控部及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相关审核人员对本项目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审查。

     (八)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

     2022 年 6 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6 日,投行委质控部及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相关审核人
员对本项目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进行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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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上市委问询问题回复

     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投行委质控部及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相关审核人
员对本项目上市委问询问题回复进行了审查。

     (十)注册阶段申请文件

     2022 年 7 月 3 日至 2022 年 7 月 4 日以及 2022 年 8 月 3 日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投行委质
控部及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相关审核人员对本项目拟提交的注册阶段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

     (十一)2022 年半年报更新及注册阶段问询问题回复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6 日以及 2022 年 9 月 20 日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投行委
质控部及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相关审核人员对本项目 2022 年半年报补充申请文件及注册阶段
问询问题回复进行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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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人关于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承诺

     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具体承诺如下:

     1、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
慎核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本保荐人组织编制了申请文件,并据此出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保荐书。

     2、本保荐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履行了如下
保荐职责:

     (1)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
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

     (2)已经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有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
容进行独立判断。

     (3)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专业意见支
持的内容,本保荐人已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在对各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发行
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申请文
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 25 条发表承诺

     本保荐人就下列事项作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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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
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
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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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保荐人的推荐结论

     作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中泰证券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
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并经内核会议审议通过,认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发行人
持续发展。因此,中泰证券同意作为保荐人推荐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2021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办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的议案。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与本次发行上
市相关的议案。

     因此,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已取得了本次发行股票所必需的发行人内部有权机构之批准
与授权。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人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
逐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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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控制制度及本保荐人的核
查,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体系。
发行人目前有 9 名董事,其中 3 名为发行人选任的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即: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行人设 3 名监事,其中 1 名是
由职工代表选任的监事。根据本保荐人的核查以及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
开,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
更符合法定程序。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
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分
别为 31,619.83 万元、45,450.26 万元、52,117.05 万元和 56,118.50 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发行
人经营能力具有可持续性,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2.35%、30.14%、16.55%和 7.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 6,097.24 万元、9,702.44 万元、8,052.19 万元
和 3,885.87 万元。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三)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本保荐人审慎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并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
度、财务会计制度、重大购销合同、纳税资料等文件。同时核查了工商、税务、质监、社保、
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并检索了相关部门网站的公示信息。保荐人核查了公
安机关出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四)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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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法》第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

     综上,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条件的规定。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符合第十条相关发行条件

     保荐人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尽职调查,核
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设立的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审
计报告、历次增资的验资报告及有关评估报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历次“三
会”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纪要;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董
事会会议文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前身苏州未来电器厂设立于 2001 年 9 月 3 日,2008 年 7 月 4 号
改制为苏州未来电器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 16 日依法整体变更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
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符合第十一条相关发行条件

     保荐人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财务与会计进行了尽职调查,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账、财务制度、重
大合同、银行对账单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立信会计师
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
的可靠性,并由立信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以上情况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符合第十二条相关发行条件

     保荐人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资产权属和独立性进行了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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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资产清单、主
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合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涉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董事会会议文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简历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
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
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事项。

     以上情况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符合第十三条相关发行条件

     保荐人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尽职调查,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
的批复文件、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最近 3 年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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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等情形。

     以上情况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创新风险

     公司低压断路器附件种类繁多,个性化程度较高,且横跨多个领域,为满足不同市场领域
需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提高自主开发和设计的能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从而
保持市场竞争中的技术优势。若未来公司技术创新失败,可能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低压断路器附件的研发和生产涉及微电子技术、模具成型技术、机械锻造技术、自动化控
制技术、无线通信技术、检测技术等多种技术的组合运用,具有多学科技术交叉,技术创新难
度大的特点。同时,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涵盖电网、工业、建筑、轨道交通、通信、
安防监控等多个行业。上述行业竞争激烈,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导致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
的性能、工艺要求进一步提高,因此,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及产品性能升级速度均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对相关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研发方向判断失误,未能及时研发新技术、新工艺
或新产品,或者公司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不能及时跟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未能保持技术领先和
产品优势,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公司掌握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涵盖了公司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
等,对公司产品迭代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如果因工作疏忽、管理不善、外界恶意
窃取等导致公司技术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
发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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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材料是公司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
例分别为 71.55%、69.50%、71.04%和 73.42%。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金
属件、紫铜、电机及电机部件与小型断路器等,原材料价格变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产生一定影
响。2021 年,受大宗商品涨价及公司产品结构变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
购价格较 2020 年所有上升,且于 2022 年上半年仍处于高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2021
年,原材料采购价格每增加 1%,公司毛利率下降 0.47%;2022 年 1-6 月,原材料采购价格每
增加 1%,公司毛利率下降 0.50%。

     2021 年下半年,国家通过采取交易限制和释放库存等多种措施抑制大宗商品价格过快上
涨,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已趋于平稳,但仍处于高位。未来如果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并
传递至公司主要原材料,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体现出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因此,公司生产人员数量较多,2022
年 6 月末,公司生产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77.39%。人力成本上升将对低压电器制
造行业造成一定影响:一方面,受到国民收入增长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人均工资水平不断
提高,劳动力成本呈现逐渐上升趋势;另一方面,附件种类繁多,因此,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验
积累才能熟练掌握零部件及产成品的生产工艺,随着优质劳动力老龄化以及新生代就业偏好转
移,公司熟练工人的数量可能呈现下滑的趋势,进而导致公司的生产效率降低。若未来公司人
力成本持续上升,而公司生产线自动化和智能化投入未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面临盈利
能力下降的风险。

     3、用工管理风险

     低压断路器附件制造具有劳动密集的特点。在低压断路器附件的生产工序中存在一定量的
非核心、辅助性岗位,相关岗位人员流动性高,对发行人的人员招聘、用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
难度。尽管报告期内发行人已经通过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应对了部分用工需求,但随着发行人
规模的不断扩大,用工需求的矛盾依然存在,如员工招聘及用工管理不当,都可能对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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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框架断路器附件、塑壳断路器附件和智能终端电器。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5,118.38 万元、46,144.14 万元、45,888.23 万元和
23,793.26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
依据)分别为 6,097.24 万元、9,702.44 万元、8,052.19 万元和 3,885.87 万元。

       (1)公司短期成长性风险

     2020 年度,公司能耗管理模块收入为 11,888.98 万元,毛利率为 57.77%。2021 年上半年,
公司能耗管理模块业务已完成集中供货,2021 年下半年未能持续获得能耗管理模块的大额订
单。2022 年初至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实现能耗管理模块销量 6.43 万台,收入 1,204.18
万元。后续,能耗管理模块的大额订单主要取决于客户能否获得 ECB(外置断路器)的订单
及沙特电网或其他“一带一路”国家何时启动 ECB(外置断路器)招标,若公司无法持续获
得能耗管理模块的大额订单,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在短期内出现下滑以及主营业务毛利率下
降。

     此外,2021 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如电子元器件、金属件、紫铜、电机及电机部件、
小型断路器等平均采购单价均有所上升,将导致公司毛利率及净利率水平的下降。

     同时,根据发行人在手订单及中标情况,2022 年,发行人电能表外置断路器收入占比预
计将有所上升。报告期内,电能表外置断路器毛利率低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电能表外置
断路器等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产品收入占比上升,亦将对公司毛利率及净利润率造成一定不利影
响。

       (2)公司中长期成长性风险

     塑壳断路器附件方面,根据测算,2018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塑壳断路器附件市场份额超
过 50%,塑壳断路器主机厂对塑壳断路器附件选配比例约为 9.00%。塑壳断路器附件收入的增
长主要取决于塑壳断路器的市场规模及低压配电市场的智能化转型速度。2015 年至 2020 年,
塑壳断路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62%,增速较为缓慢。若未来低压智能配电市场发展不及预期
(2020 年至 2025 年,低压智能配电市场预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5.35%),塑壳断路器主机厂
对塑壳断路器附件的选配比例并未上升,将导致发行人塑壳断路器附件增长不及预期。

     框架断路器附件方面,区别于塑壳断路器附件选配比例较低的特点,框架断路器与框架断
路器附件中的电动操作机构、分励脱扣器和闭合电磁铁耗用配比关系为 1:1。若随着框架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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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市场规模的扩大,框架断路器主机厂选择自行生产框架电动操作机构、分励脱扣器和闭合电
磁铁,发行人框架断路器附件收入规模将下降。

     电能表外置断路器方面,随着国网新标准的落地及智能物联表的推广,发行人电能表外置
断路器预计将迎来较快的增长。目前,国内主流电能表厂商并未大规模进入电能表外置断路器
市场;但是,随着电能表外置断路器市场规模的扩大,国内主流表箱厂预计将进入电能表外置
断路器领域,这将导致发行人电能表外置断路器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和毛利率的下降,且
市场份额也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中长期的成长性主要取决于低压配电智能化的发展速度,以及公司能否通
过技术创新实现降本增效,或者推出具有技术优势的产品。若低压配电智能化的发展不及预期,
亦或者公司不能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增长停滞甚至下滑的风险。

     5、产品质量风险

     低压断路器附件通过接收和传输用电系统中的各种状态信息、指令,对用电系统运行状态
进行准确监测和远程控制,并及时下达操作指令。低压断路器附件的可靠性对配电系统的稳定
性愈发重要。尽管公司拥有一套成熟的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随着公司生产能力的扩大,如果
公司内部质量控制无法跟上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一旦公司产品出现问题将会影响到下游主机
厂的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声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能耗管理模块业务不可持续的风险

     能耗管理模块是公司针对沙特智能电表项目新研发设计的产品。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发行人能耗管理模块收入分别为 11,888.98 万元和 3,620.05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57.77%和
55.18%。2021 年上半年,发行人通过正泰电器、常熟开关及美高电气参与沙特智能电表项目
已完成集中供货,2021 年下半年未能持续获得能耗管理模块的大额订单。受此影响,2021 年
全年,发行人能耗管理模块产品收入同比大幅下降,进而导致发行人 2021 年全年营业收入及
净利润下滑。

     2022 年初至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实现能耗管理模块销量 6.43 万台,收入 1,204.18
万元,后续是否能继续获得能耗管理模块订单,取决于客户能否获得 ECB(外置断路器)的
订单及沙特电网或其他“一带一路”国家何时启动 ECB(外置断路器)招标,同时,海外新
冠肺炎疫情情况亦对 ECB(外置断路器)招标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发行人能耗管理模块业
务是否持续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继续获取能耗管理模块的大额订单,将导致公司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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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在短期内出现下滑以及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此外,随着能耗管理模块产品的交付,该产品的高毛利率势必会吸引新的竞争对手不断加
入,即使公司获得能耗管理模块相关的大额订单,能耗管理模块的产品单价及毛利率将会有所
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7、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2 年 3 月至 5 月,国内疫情反弹,部分省市进行静态管理,发行人所处长三角区域的
部分产业供应链及物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上下游供需方面,受各地防疫政策影响,发行人部分供应商及客户的生产经营受阻,从而
影响部分原材料采购渠道的稳定性及部分产品的短期订单需求。

     疫情期间,发行人及其客户、供应商所处地区部分高速收费站出入口暂时关闭;此外,大
量货车司机由于车牌归属地或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记录等原因在高速公路滞留。上述情形使得发
行人部分原材料无法运输到位,开工生产节奏受到影响;部分产品难以及时运送给客户,对收
入确认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如新冠疫情持续频发,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或者发行人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或防疫政策导
致物流不畅,都将对发行人 2022 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框架断路器附件产品收入占比上升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框架断路器附件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 17.04%、18.04%、24.11%以及 24.07%,
毛利率分别为 22.38%、21.96%、19.48%以及 17.31%。框架断路器附件收入占比的上升主要系
由于框架电动操作机构和铜排触头业务的快速增长所致。由于铜排触头毛利率较低,若铜排触
头业务增长速度显著高于框架断路器附件(不含铜排触头)业务增长速度,将会导致框架断路
器附件整体毛利率大幅下滑。

     此外,在未来 2-3 年内,随着发行人与主要客户拓展框架电动操作机构在新能源(光伏等)
领域的应用,以及铜排触头业务的开拓,发行人框架断路器附件收入预计仍将稳步增长。由于
框架断路器附件毛利率水平低于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若高毛利率塑壳断路器附件及智能终端
电器产品收入不能同步保持较快的增速,将会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9、电能表外置断路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2 年 1-6 月,电能表外置断路器主要原材料电子元器件整体采购价格较 2021 年略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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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但整体可控。若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而发行人不能及时上调产品售价,发
行人电能表外置断路器业务毛利率面临持续下滑风险。

     另外,若受新冠疫情影响,电能表外置断路器招标量减少,亦或者已中标项目生产、发货
受阻,电能表外置断路器收入将不及预计;同时电能表外置断路器产量下降将导致发行人电能
表外置断路器分摊的单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上升,电能表外置断路器毛利率下降。

     10、过欠压保护类产品收入短期下滑的风险

     在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部分终端房地产客户选择安装低成本的磁保持类继电器产品,上
述因素将对发行人过欠压保护模块短期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虽然发行人拟通过研发生产磁保持类继电器产品对过欠压保护类产品进行补充,但是若相
关产品研发生产不及预期,亦或者不能顺利进入客户的供应商名录等,都将会对过欠压保护类
产品收入的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莫文艺、莫建平、朱凤英和楼洋,本次发行前,上述四人直接或间接控
制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 90.48%,本次发行后仍将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可能
通过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当公司利益与
实际控制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或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
股东投票权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对公司经营决策、
人事任免、投资方向、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等重要决策实施不当控制,则可能会影响公司业务
经营并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2、公司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将大幅扩大,销售和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增加,经
营管理难度增加,公司的流程控制、市场开拓、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运营效率等方面面临新
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相应做出
及时有效的调整和完善,本公司会面临较大的经营管理风险,从而影响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增长。

     3、关联交易决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关联方发生和发行人业务相关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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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因经营发展需要,需进行必要的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等相应的决策程序,在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如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无法审
议通过,可能对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决策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账面净额分别为 13,119.17 万元、12,727.11
万元、12,469.31 万元和 13,732.52 万元,占当年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28.42%、19.46%、19.31%
和 19.61%。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占应收账款(含
合同资产)总额的 90%以上。

     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整体回收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个别客户,如南京日新无法按
时支付货款,导致公司 2020 年末累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31.52 万元。若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对应收账款管理不善,将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导致产生营运资金紧张以
及坏账损失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6.51%、41.08%、33.30%和 30.29%。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率主要受产品结构、技术工艺、产品定价、订单数量、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若
未来随着产品的技术工艺普及或快速更新迭代导致产品定价降低,或者贸易摩擦加剧导致进口
电子元器件成本上升,都可能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若未来行业竞争
加剧造成低压断路器市场规模及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亦将对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负面影
响,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

     3、存货积压及呆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6,870.50 万元、7,717.92 万元、7,230.86 万元
和 8,168.3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54%、16.56%、15.38%和 15.44%。公司产品生
产工序较长,涉及冲压、锻压、折弯、车铣加工、焊接、激光切割、注塑、SMT 贴片、涂覆、
总装及检测等工序,平均生产周期为 20 天左右;而公司主要客户要求的交货周期较短,一般
为 5 到 8 天。为快速响应客户的订单需求,公司需要根据订单、客户需求预测以及市场情况等
进行原材料采购及零部件生产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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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客户需求预测发生调整,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及生产的零部件不能及
时通过有效的销售订单投入产成品生产,将导致发行人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产生积压或者呆滞的
风险,导致占用公司资金及产生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对公司的业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2017 年 11 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32001798),2017 年至 2019 年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年 12 月,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2004844)。如果
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发行人不能继续满足税收优惠条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一定影响。

     (六)法律风险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刑事诉讼、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但不
排除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公司业务、人力或其他事项而引发诉讼、仲裁或法律纠纷,将可能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司经营情况、投资者
对创业板的认可程度、公开发行时证券市场整体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因认购
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八)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产能提升导致的销售风险

     公司致力于低压断路器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
司产能规模和业绩水平产生积极作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
研究论证,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对下游市场趋势判断形成的,可能因产业政策、
行业竞争、市场需求等因素变化而受到影响。若公司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将面临产能消化不足,导致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或未达预定目标。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预计将大幅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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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大
幅增加而新增的折旧金额,公司将面临因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短期内利润下降的风险。

     2、本次发行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出现较大增长。由于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
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
达到预期水平,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存在股
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低压断路器附件必须与低压断路器组合使用,能够使低压断路器拓展多种控制手段与安全
保护功能。因此,低压断路器附件的需求与低压断路器的需求变化密切相关。低压断路器对安
全保护功能和控制远程化、集中化、自动化应用的重视程度,对低压断路器附件的需求规模和
行业发展前景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
及智能电网的建设实施和泛在电力物联网概念的提出,我国在智能电网、智能楼宇、通信基站、
轨道交通、安防监控、分布式光伏、重点消防等高端场合,对配电、用电领域的安全性要求和
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日益重视,低压断路器附件的作用和地位将更加突出,选配比例显著提升,
产品需求进一步增加。

     1、电网领域

     (1)我国电力需求持续增长与大规模电网建设投资为低压断路器附件市场持续发展提供
了根本保障

     低压断路器是电力系统中配电和用电环节的重要元器件之一,电力行业是低压断路器的重
要应用领域,电力行业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低压断路器的市场需求动向。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用电需求迅速增长。全社会用电量自 2011 年
的 46,928 亿千瓦时增长到 2021 年的 83,128 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为 5.88%。
2011 年至 2021 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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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低压断路器市场需求分为新增发电设备带来的新增需求以及因使用寿命及新产品置换而
导致更新换代需求。2011 年至 2021 年,为应对我国用电需求的持续增长,缓解电力供应紧张
的局面,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推动下,我国电力建设大规模展开。我国发电装机容量从 2011
年的 10.56 亿千瓦时增长到 2021 年的 23.80 亿千瓦时,复合增长率达到 8.47%;我国平均每年
新增装机容量超过 1 亿千瓦时,有力地带动了低压断路器附件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2011 年
至 2021 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情况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2)智能电网建设及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低压断路器附件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未来数十年智能电网(尤其是用户端系统)及新能源的发展将进入到一个长期快速的发展
阶段。随着这些系统的建设与应用,适用于此类系统的智能型低压断路器的需求将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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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配电网智能化建设将导致对智能型低压断路器的较大需求,增加低压断路器附件的应用
比例和市场规模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电网建设,电网建设投资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2011 年至 2021 年,
我国电网基本建设投资累计完成额达到 50,626 亿元。在不断加大电网建设投资的同时,我国
积极推进智能电网的发展。智能电网指的是传统电网与现代传感测量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
技术、控制技术、新材料技术高度融合而形成的新一代电力系统。它能够实现对电力系统的全
方位监控和信息、电能的智能化统一管理;它是现代电网朝着更清洁、更安全方向的全面升级,
是一种能够接纳更多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并且保证安全稳定运行,
以及满足未来用户侧更多高级应用的理想电力网络。在相关技术不断创新突破的条件下,智能
电网成为我国电力能源输配电环节发展的必然方向。

     基于物联网和云计算的智能电网可全方位提高信息感知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配电、用电环
节故障分析、预警、自愈以及风险防范能力,提升电网安全运行水平。智能电网的规划实施和
建设,为低压断路器附件带来巨大的商机。低压断路器是配电网中各个节点的重要元器件,作
为用户端中起到控制与保护作用的核心电器设备,是电网能力链的关键环节,是构建坚强智能
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打造智能电网首先必须要实现作为电网基石的低压断路器的智能
化、自动化,增加低压断路器对附件产品的应用比例,通过低压断路器与多种附件产品的组合,
拓展低压断路器的各种控制手段和安全保护功能。我国智能电网的建设将为低压断路器附件提
供巨大的市场需求。

     ②新能源发电市场高速增长,推动专用型低压断路器的技术进步,有效提高低压断路器附
件的市场需求

     光伏发电和风电行业等新能源发电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2012 年至 2021 年
间,光伏发电及光伏消费品是新能源发电重点发展领域,累计装机容量从 2012 年的 3.4GW 攀
升至 2021 年的 306GW,年复合增长率将近 65%。同期,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由 2012 年的
75GW 增加至 2021 年的 328GW,年复合增长率将近 18%。根据国网能源研究院发布的《中国
新能源发电分析报告 2019》测算,2030 年底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 500GW。

     未来几年,新能源快速发展将为低压断路器的发展带来充足的市场容量。同时,各类新能
源发电由于能源获取的方式、发电原理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各类能源的发电及配用电特点,对
低压断路器进行改良甚至重新设计。例如,对于光伏发电领域,需要研发专用型的直流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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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控制短路时发生的逆向电流,以此保护光伏电池串组,满足光伏发电对配用电安全性、可靠
性的高要求。随着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的逆变控制系统和并网技术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的突
破,不仅带动着各类发电设施对低压断路器的直接需求,也促进了配电网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推动专用型低压断路器的发展。能够与低压断路器组合使其具有光伏自动并网控制等功能的低
压断路器附件及智能终端产品面临新的增量需求。

     (3)泛在电力物联网的提出和建设为低压断路器附件的需求增长及大规模应用开辟了广
阔的市场空间

     国家电网于 2019 年 3 月发布《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大纲》,提出加快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先进通信技术,实现电力系统各个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国
家电网将推动电力系统各个环节终端设备的随需接入,实现“状态实时感知、数据即时获取”,
到 2021 年初步建成泛在物联网,到 2024 年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

     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要求发、输、变、配、用全环节都将互通互联,对信息感知的深度、
广度和密度要求更高。位于泛在电力物联网末端不计其数的智能化终端设备,将作为感知层的
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承担对底层数据进行高精度、智能化的安全可靠采集与传输及部分分析与
处理职能。泛在电力物联网的提出,将促进所有电力系统相关领域对具有通信、远程控制功能
的各类智能化终端设备的需求,以实现能源流、业务流、数据流“三流合一”。2018 年底,
国家电网接入的智能化终端设备约 5.4 亿只,预计到 2025 年接入的智能化终端设备将超过 10
亿只,到 2030 年将超过 20 亿只。

     2019 年至 2024 年是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具有智能化、
自动化、双向通信特点并集成多种保护控制功能的低压断路器附件(特别是电网末端使用的智能
终端电器)的市场需求将快速上升,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2、工业领域

     工业领域历来是用电大户,在社会各用电领域中,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基本
在 70%以上,是低压断路器最为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尽管近年来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驱动
下,炼铁、炼钢、焦炭、水泥等工业行业中一批产能落后的企业逐步被淘汰,我国工业增加值
增速趋缓,但工业增加值的绝对值仍逐年稳步上升,工业增加值从 2011 年的 18.86 万亿元增
长至 2021 年的 37.25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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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而工业领域中制造业比重较高。我国已经成为制造业大
国,正逐渐向制造业强国迈进,智能制造已成为工业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根据工信部发布的
《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到 2020 年,我国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

     在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带动下,工业领域总体向好的发展势头将有
效促进低压断路器的智能化发展。伴随着工业领域对用电集中化、远程化和自动化控制的需求,
低压断路器附件的应用比例将大幅增加,通过与低压断路器组合,拓展低压断路器的控制与保
护功能,提升工业领域用电的安全性、便利性,并通过与智能电网相融合,实现区域节能、供
电优化等智能化功能。我国智能制造的大力发展,将带来对低压断路器附件持续增长的需求。

     3、建筑领域

     建筑行业是低压断路器作为终端产品集中使用的行业。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
保持稳定增长,从 2011 年的 6.17 万亿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14.76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9.11%。2011 年至 2021 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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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居民住宅小区、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是低压断路器行业的重要终端应用领域。伴随着中
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的不断增加,以及智能楼宇概念的不断推广,将进一
步推动能够拓展低压断路器的智能化控制与多种保护功能的低压断路器附件的市场需求。

     4、轨道交通领域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在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骨干作用愈发显现。城市
轨道交通建设可带动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与调整,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对促进城市土
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缓解“城市病”、拉动城市经济增长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地方政
府参与积极性较高,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关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在众多公共建筑设施中,轨道交通领域(主要城市轨道交通和高速铁路)具有集中用电规
模大、配电设备种类多、以及对智能化、远程控制、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城市轨道交通和高
速铁路设施的配用电系统中需要大量使用包括智能化低压断路器在内的各类元器件。高铁和城
市轨道交通的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对配用电系统中的低压断路器的智能化、
自动化水平、以及稳定性、安全性都有着很高的要求,也带动能够扩展低压断路器的控制与保
护功能、提高低压断路器智能化水平的各类低压断路器附件产品的需求。

     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 2021 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截至 2021
年末,我国共有 50 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共计 283 条,运营线路总长度达
9,207 公里。“十四五”期间,城市群、都市圈轨道交通将快速发展,城市群、都市圈规划中所
批复的一批市域快轨逐步建成开通,市域快轨将有一个较大的潜在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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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我国高速铁路行业最近十年经历了跨越式发展,截至 2020 年末高铁运营里程位居世界第
一。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持续支持下,我国高速铁路行业未来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我国高
铁运营里程从 2011 年的 0.66 万公里增长至 2021 年的 4.00 万公里,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19.74%。2011 年至 2020 年我国高铁运营里程及增长情况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铁道统计公报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和高速铁路运营里程持续增长,带动了智能化低压断路器的
市场需求,促进了低压断路器附件产品的繁荣发展。

     5、通信领域

     通信行业是低压电器行业中高端产品最为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需要高效、智能、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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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电信领域的通信基站及数据中心属于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一旦出现用电
故障,损失将无法衡量,其配电系统担负着网络服务器、数据硬盘等关键用电负荷,需要配电
系统拥有极高的连续性和可靠性。电信客户及数据中心建设运营商往往对配电系统中使用的低
压断路器的可靠性、稳定性等有很高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产品采购标准。因此,能够与低压
断路器组合、拓展低压断路器的控制与保护功能、提升低压断路器智能化水平的低压断路器附
件产品,将继续迎来可观的市场需求。




    数据来源:工信部

     现阶段,5G 已成为我国移动通信领域的发展重点。截至 2021 年年底,全国 5G 基站已建
成 142.5 万座;所有地级市已实现覆盖 5G 网络,5G 套餐用户规模已超过 3.55 亿。随着 5G 基
站建设投资的持续进行和 5G 用户的持续增长,包括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内容提供商、金融服
务商在内的诸多企业需要大规模、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专业化服务器托管和空间租用服务作为
业务开展、推广及运维的基础,带动数据中心(IDC)市场规模高速增长。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和“实
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等目标的确立,电信领域的通信基站和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的建设投资
预计将持续提高,对低压断路器附件产品的需求带来巨大的拉动作用。

     6、安防监控领域

     安防监控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其应用环境比较恶劣。同时安防设备技术升级换代较快。
从行业调研数据来看,一般 3-5 年就会升级换代一次。相对于增量市场,存量市场设备更新换
代也是安防市场发展的重要部分。

     根据安防产业“十三五规划”的产业发展目标:到 2020 年,我国安防企业总收入将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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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8,000 亿元,年增长率 10%左右。安防行业整体市场需求将稳步上升。而作为安防监控产品
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漏电保护、过欠压保护、过载短路保护以及自动重合闸功能的低压断路
器附件将有效保障监控摄像头的正常电力供给和电力物联,市场需求也将受到安防行业整体的
利好影响,发展前景广阔。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逐渐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为公司进一步
扩大产能、开拓市场奠定坚实基础。与低压断路器附件领域的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主要竞争
优势如下:

     1、先进的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低压断路器附件的研发,掌握了多项低压断路器附件核心专利技术,提
供技术先进、品类丰富、规格全面、个性化定制的低压断路器附件产品,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凭借较高的技术水平与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能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能够以较快的速度
研发并生产行业内品类齐全的低压断路器附件产品,并以较高的性价比推向市场,保证了公司
在低压断路器附件领域的竞争优势。

     (1)专业技术优势

     公司在塑壳断路器附件和框架断路器附件领域,专业技术底蕴深厚、品质可靠,主要技术
指标处于先进水平,能充分满足各类配电、用电领域对电路安全保护和自动化控制的需求。公
司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受到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可,与下游知名低压断路器主机厂建立了长
期的合作关系。

     在智能终端电器领域,公司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公司的系列产品在

外观、功能、技术能力、可靠性等方面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的性价比,能够满足终
端用户对低压断路器附件产品的个性化需求。

     同时,公司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与河北工业大学合作建立了断路器附件的可靠性
试验基地,并与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江苏科技大学以及常熟理工学院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

     (2)参与标准制定

     作为国内低压断路器附件领域的先进企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电器工
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理事单位,公司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先后作为行业企业代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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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了多名骨干技术研发人员参与了相关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发布单位          公司工作
                                                JB/T            国家工业和
 1      自恢复式过欠压保护器                                                     负责起草单位
                                             12762-2015           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GB/Z
 2      与附加功能组合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                    局、国家标准化管理    起草单位
                                             36281-2018
                                                                  委员会
        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小型断路器            NB/T
 3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RC-MCB)                           42149-2018
                                                NB/T
 4      低压电涌保护器专用保护装置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42150-2018
                                                               中国电力企业
 5      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技术规范         T/CEC 115-2016                         起草单位
                                                                 联合会
 6      电能表外置断路器技术规范           CQC 1121-2016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起草单位

       2、快速响应市场需求能力

       公司深耕低压断路器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开发制造经验。公
司也通过对市场的预判或挖掘客户痛点,对后期可能涉及的新产品新技术持续投入预研发,技
术储备丰富,使后续客户的产品开发需求得以快速响应。

       公司具有 CNAS 认可的实验室,客户功能要求、指标的变更或提升,除了依靠丰富的产
品开发经验进行及时的设计改进,还可通过内部实验室,获得快速的验证,以保证客户技术或
质量需求得到快速响应。

       公司具备各类零部件的加工能力及完备的上游供应配套,并在多年集中大批量供货需求的
电网业务交付中,形成了一套快速提产预案,从而在物料的准备、产品的批试及改善跟进、产
线的规划实施、自动化检测设备的开发定制到大批量生产及过程质量控制,每个环节的监控落
实,都保证了后续可能的快速提产需求。

       比如,在沙特智能电表项目中,公司凭借专业及快速响应能力,同时承接了多个断路器主
机厂的能耗管理模块开发生产任务,从资源调动,快速成立了包括研发、生产、采购、质量和
销售等部门在内的专项项目组。通过与上述客户及终端用户的密切沟通与合作,项目组先后完
成了 3 套产品设计方案、样机制作与改进、模具加工及小批试制、内部测试验证、总装生产线
建设、自动检测线建设和终端客户视频验厂。公司在 2020 年完成了能耗管理模块大批量交付
任务,并获得主机厂及终端用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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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多元化的产品和客户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产品和客户体系。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框架断路器
附件、塑壳断路器附件和智能终端电器三大类,共上万种规格型号;可满足大部分低压断路器
的附件需求。凭借良好的品牌形象,优质的产品品质和及时的供应能力,公司与业内主要主机
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正泰电器、良信电器、常熟开关、德力西、天正电气、上海人民电器、
施耐德、ABB、西门子和罗格朗等国内外知名低压电器行业企业和电网领域相关企业。




     4、全流程生产能力优势

     公司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和制造、锻压、轴类零件加工、多种焊接、钣金类零件加工、注
塑成型、PCBA、总装和自动检测等关键制程实行自主生产,能够有效提高生产计划的可靠性
和可控性,保证产品品质。公司拥有日本沙迪克(SODICK)慢走丝设备、美国哈斯(Haas)
加工中心、德国通快(TRUMPF)全自动激光切割机、苏州新视野等一百余台(套)国内外知
名高端设备和六千余副模具。这些设备和模具为公司全流程生产能力提供充分保障。公司主要
高端装备列表如下:

             设备                       品牌              数量            单位
慢走丝设备                       日本 SODICK 沙迪克        2               台
加工中心                           美国 Haas 哈斯          6               台
全自动激光切割机                 德国 TRUMPF 通快          1               台
车铣一体机                            日本 Star            4               台
电子束焊设备                      德国 probeam 波宾        2               台
贴片机                           日本 Panasonic 松下       5               台
贴片机                           日本 Yamaha 雅马哈        2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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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                             品牌                       数量               单位
回流焊                                   美国 HELLER                       3                 台
印刷机                                      德国 EKRA                      3                 台
注塑机                                德国 ARBURG 阿博格                   12                台
自动供料系统                          意大利 PIOVAN 百旺                   1                 套
框架电机电机检测设备                 苏州大吴动力有限公司                  4                 台
                                  苏州新视野自动化科技有限公
框架电机成品检测设备                                                       4                 台
                                    司、苏州大吴动力有限公司
AOI 视觉检测设备                            苏州矩子                       3                 台
自动涂覆线                                  广东安达                       2                 条
                                 无锡先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电操自动检测设备                                                           6                 台
                                         苏州新视野
机械手                                台湾天行、日本 Star                  15                台
全自动总装线                                无锡先驱                       1                 条
自动检测设备                         无锡先驱、苏州新视野                  18                台
                                 无锡先驱、苏州新视野、楚天、
自动激光设备                                                               7                 台
                                             大族
自动移印设备                                无锡先驱                       2                 台
自动铆压设备                         无锡先驱、苏州新视野                  10                台
智能立体库                               无锡米洛科技                      1                 套
    注:上表中的数量指特定品牌对应的设备数量,由于发行人同种设备可能对应多个品牌,因此,发行
人实际拥有某种设备的数量可能大于上表中列示的数量。

     5、产品质量优势

     在产品检测方面,公司质量中心针对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配备了全参数、全性能的检
测装置,能够承担大部分型式试验(即为了验证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试
验)和全部产品的出厂检测项目,保证了产品品质。

     公司建立了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企业检测中心。公司检测
中心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试验室名称                 主要检测设备                                  主要功能
                    气相色谱-质普联用仪、电感耦合等
  RoHS 环保                                               对欧盟 RoHS 指令限制使用的十种有害物质进行定
                    离子体光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微
   试验室                                                 性与定量检测,以全面符合 RoHS 要求
                    波消解仪、超离心研磨仪
                                                          进行包括浪涌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
  EMC、EMI          雷击浪涌信号线耦合区耦合网络、群
                                                          度试验、静电抗扰度试验、电压骤降和短时中断试
   电磁兼容         脉冲信号线耦合夹、EMC 电磁兼容
                                                          验、传导式发射试验(EMI)等多项试验,为产品
   试验室           设备
                                                          的研发设计和使用稳定性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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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验室名称               主要检测设备                               主要功能
   高低温湿       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霉菌试验     对各类产品进行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以验证产品
   热试验室       箱、防水等级试验装置、气候试验箱   在不同环境下的适应能力
  盐雾试验室      盐雾腐蚀试验箱                     对各类产品进行盐雾试验,来判断其表面防护能力
                  漏电起痕试验仪、灼热丝试验仪、水
                  平垂直燃烧试验仪、冲击电压试验
 电性能试验室                                        对产品进行动作特性及机电寿命试验等测试
                  仪、冲击电流试验仪、耐电压测试仪、
                  绝缘电阻测试仪等
   理化分析                                          对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的各类元素含量进行理化分
                  碳硫系列分析仪、电解分析器
   试验室                                            析
                  微机控制系统、MCB 小型断路器标
 可靠性试验室     准(等校)特性检测台、小型断路器 对低压断路器附件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寿命特性测试台

     在客户认可方面,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和及时的供应能力通过了下游客户合格供应商
资质认证。如公司是正泰电器和施耐德的绿色合格供应商。

     6、产品符合严格的环保要求

     公司主要产品符合新一代低压断路器附件绿色环保的要求,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标准中对有害物质的限量使用的要求。

     为适应节能环保的要求,使公司产品符合全球化要求,公司积极应对并贯彻环保指令,建
立了专门的 RoHS 环保试验室,能对欧盟 RoHS 指令(2019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限制使用的
十种有害性物质含量进行定性和定量检测。公司相关产品已符合欧盟 RoHS2.0 指令要求,成
为国内率先实现制造“绿色环保”低压断路器附件产品的企业之一。

     (三)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通过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以及对发行人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市场地位及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等情况的分析,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市场地位突出,在同行业具
有较强的竞争实力;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核心竞争力突出,发展潜力和前景良好。

七、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专项核查的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
管函[2012]551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保荐人勤勉尽责,对发行人报告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进行了专项核查。对可能造成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 12 个重点事项采取了以下核查程序,并
形成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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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告期发行人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的情况

     1、采购真实性的核查:

     (1)主要供应商的核查;

     (2)采购价格公允性的核查;

     (3)报告期产品单位耗用原辅材料的核查;

     (4)分析报告期存货周转率变化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2、销售真实性的核查:

     (1)主要客户的核查;

     (2)销售价格的分析;

     (3)分析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化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3、获取报告期发行人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与明细账进行核对,检查相关事项的原始单
据。

     4、检查报告期各期的往来明细账,对大额往来款项原始凭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报告期
末长期挂账的款项。

     经核查,本保荐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

       (二)报告期发行人或关联方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
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情况

       1、销售真实性的核查:

     (1)与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核查;

     (2)收入确认真实性的核查;

     (3)是否存在跨期销售的核查;

     (4)发行人信用政策的检查。

       2、采购真实性的核查:

     (1)主要供应商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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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采购价格公允性的核查。

     3、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或关联方不存在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
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的情况。

     (三)报告期发行人之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
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行为的情况

     1、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

     (1)检查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料;

     (2)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3)分析单位产品耗用原辅材料数量是否存在异常;

     (4)检查期间费用的合理性。

     2、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
济资源:

     (1)主要供应商的关联关系核查;

     (2)主要客户的关联关系核查;

     (3)报告期关联交易公允性的核查;

     (4)实地查看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

     经核查,本保荐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之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存在代发行人支付成
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行为。

     (四)保荐人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人发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
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况

     1、获取保荐人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简称其他单位或个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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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检查报告期发行人是否与上述单位存在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保荐人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人不存在发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
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况。

     (五)发行人报告期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
本,虚构利润的行为的情况

     1、检查货币资金的相关内控制度及采购与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

     2、检查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入库单、发票、付款回单等相关记录,核查相
关证据数量、单价、金额是否一致;

     3、分析单位产品耗用原辅材料数量是否存在异常;

     4、分析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异常变化;

     5、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走访、函证等;

     6、取得关联方财务资料。

     经核查,本保荐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
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本,虚构利润的情况。

     (六)发行人报告期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
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发行人(即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进行交易以实现收入、盈
利的虚假增长情况

     1、了解发行人业务模式,访谈相关人员;

     2、查阅发行人与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

     3、销售收入真实性的检查;

     4、实地走访主要客户。

     经核查,本保荐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
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发行人(即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进行交
易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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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行人报告期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
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目的等情况

     1、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
费用的目的等情况。

     (1)检查存货内控相关制度,是否存在内控缺陷;

     (2)了解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归集分配财务核算办法,分析其合理性并检查在报告期内
是否一贯执行;

     (3)分析报告期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指标,分析是否存在少计成本费用的情况;

     (4)检查报告期内存货余额是否大幅增加、存货结构的变动是否异常,分析是否存在少
转成本的情况。

     2、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在建工程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
成本费用的目的等情况。

     (1)检查在建工程内控相关制度,是否存在内控缺陷;

     (2)获取报告期在建工程明细表,工程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设计图纸、预决算资料、
发票等进行检查;

     (3)检查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的恰当性。

     经核查,本保荐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
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目的等情况。

     (八)发行人报告期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的情况

     1、检查发行人职工薪酬内控相关制度,是否存在内控缺陷;

     2、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员工薪酬水平的变动情况,并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分析波动是否合理;

     3、访谈发行人部分部门不同层级人员,了解是否存在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
本以及在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情形;

     4、查阅当地同行业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水平,并与发行人作比较。

     经核查,本保荐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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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发行人报告期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成本费用发生期间,增
加利润,粉饰报表的行为

     1、检查费用报销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存在内控缺陷;

     2、分项目分析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波动情况,检查正常应发生的费用项目是
否发生以及金额大幅下降的费用项目原因;计算期间费用率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检查是否存
在异常情形;

     3、通过检查合同、交易凭证、函证,核查大额资产类往来中是否存在广告费、运输费、
生产成本等费用挂账;

     4、进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截止性测试,检查跨期费用;

     5、访谈相关人员,结合实地走访等检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6、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期间费用率进行比较。

     经核查,本保荐人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报告期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成
本费用发生期间,增加利润,粉饰报表的行为。

     (十)发行人期末对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估计不足的情况

     1、核查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2、核查发行人申报期内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复核坏账准备计算是否准确,查
阅主要应收款项单位的合同,了解其经营情况、信用记录,估计坏账发生的可能性,评估坏账
计提是否充分;获取应收款项账龄表,对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了解挂账原因;

     3、结合发行人客户构成及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足够稳健;

     4、核查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明显下降的情况;

     5、核查发行人申报期内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核查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经核查,本保荐人确认发行人期末不存在对欠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减值估计不足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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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发行人报告期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
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的情况

     1、检查报告期内产能变化与固定资产变化的对应关系;

     2、检查固定资产相关内控制度,检查是否存在缺陷;

     3、获取并检查工程竣工报告、决算书等转固依据;

     4、获取工程施工和设备合同进行检查;

     5、检查不需要安装主要外购固定资产合同、发票以及验收单,判断账面固定资产计提折
旧时间是否恰当;

     6、实地观察在建工程或外购的固定资产,并询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经核查,本保荐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使用状态时间、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
况

     通过上述核查过程,本保荐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
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况。

八、保荐人对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说明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20]43 号)的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至发行保荐书签署日的主要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期间内,发行人生
产经营保持稳定,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群体保持稳定,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销售规模及销售价
格保持稳定,税收政策与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存在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九、保荐人对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登记与备案的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股东孟溪创投、力合智汇、惠
州东升、埭溪创投、国创至辉、广州弘晟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除
上述已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外,发行人其他机构股东浩宁投资、力合融通、力合汇盈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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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登记和备案。

十、保荐人对发行人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本保荐人
对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取得相关工作底稿。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
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合法、合理,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十一、保荐人关于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是否存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行为
的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
监会公告[2018]22 号)相关规定,中泰证券就本项目中本保荐人和发行人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
机构及个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一)关于保荐人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情况

     为了确保本保荐人各项业务执行质量,控制业务风险,本保荐人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作为本次 IPO 的券商会计师,并与对方签署《业
务约定书》。中兴财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会计师事
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资质。

     中兴财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协助中泰证券收集、整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参与讨论、审核、
验证整套上报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申报文件,就中泰证券所提出的相关会计财务问题提供专业
意见等。基于中兴财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本次服务费
分两个阶段支付: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未来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后,
中泰证券应支付业务费用总额的 50%(已于 2021 年 8 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其余
费用在中泰证券收到未来电器承销费用后或未来电器终止本次创业板 IPO 后一次性全额支付;
中兴财应当在中泰证券付款前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泰证券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泰证
券支付本次服务费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除中兴财外,中泰证券在本次证券发行中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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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发行人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情况

     经本保荐人核查,发行人在本项目中除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及万隆(上海)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等依法需要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还聘请了北京立德世纪咨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提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不
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有关的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上述第三方均是为发行人提供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过程中所需的服务,聘
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附件 1: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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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谷世杰



     保荐代表人:
                           王秀娟             汪志伟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马睿



     内核负责人:
                           战肖华



     保荐业务负责人:
                               姜天坊




     总经理:
                     冯艺东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   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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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授权王秀娟、汪志伟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
尽职调查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授权之日至持续督导期届满止。如果本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重新任命
其他保荐代表人替换上述同志负责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工作,本授权书即行废
止。

     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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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秀娟            汪志伟




法定代表人:
                     王    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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