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电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4-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未
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电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对未来电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00 万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104,96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326.62 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2,638.38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482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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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低压断路器附件新建项目 41,700.00 41,700.00
2 新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8,043.17 8,043.17
3 新建信息化系统项目 3,525.00 3,525.00
合计 53,268.17 53,268.17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9,370.21
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
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5.4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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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 25.40%,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1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 1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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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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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秀娟 汪志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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