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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2023-03-2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3-1-3-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方投行”、“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含义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Bromake New Material Co., Ltd.

注册资本:              5,7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0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1 日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三栋
住所:
                        电子厂房西侧 101
邮政编码:              518000



                                    3-1-3-2
      电话:                     0755-8652 7252

      传真:                     0755-8652 7252

      互联网址:                 www.bromake.com

      电子信箱:                 irm@bromake.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
                                 马英(0755-8652 7252)
      责人及联系电话: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
      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
      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具
      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份、仁宝
      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资源。报告
      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40%、
      64.49%、67.54%和 68.59%。

             2、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技术人员通过自主研发方式形成了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同其
      他单位和个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目前拥有的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技术
序                                                                                应用业   技术
      名称      所处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的专利
号                                                                                  务     来源
                阶段
                       将高密度材料与低密度材料进行结合,形成
                       70/30/70 的高低密度结合棉,提高材料缓冲性   一种波形折叠
     折叠拼合          能,同时增强材料表面韧性,能经受多次翻折    拼合式缓冲保
                批量                                                              防护性   自主
1    式结构缓          冲击;单片缓冲板材模压成型后,进行折叠组    护        壳
                生产                                                                产品   研发
     冲技术            装即可完成,创新的成型结构和特有的材料技    (ZL20172021
                       术在有效的保护产品的同时节省了空间,节约    9689.6)
                       了存储及运输成本
2    内包装反   批量   在不浪费材料的前提下,增加对产品包裹的深    新型内包装件   防护性   自主


                                            3-1-3-3
    压成型技   生产   度及长度,同时在外侧增加缓冲过度台阶,有   (ZL20202127   产品     研发
      术              效改善对产品边角的保护并提高整体的缓冲     5229.3)
                      性能,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及可靠性
                      将植物纤维进行打浆模压成型,利用材质的韧
                                                                 笔记本电脑缓
    植物纤维          性设计可折叠结构实现面平整;改进之后的缓
               批量                                              冲包装及套件   防护性   自主
3   缓冲包装          冲包装通过与笔记本边缘嵌套来实现对其位
               生产                                              (ZL20192100     产品   研发
      技术            置的限定,通过恰当的凹、凸结构使得其具有
                                                                 0084.3)
                      良好的缓冲性能
                      利用一种新型的网罩热式切刀,将导热杆、石
                                                                 一种网罩切割
                      棉网以及其他材料装置在刀具上,使刀具可以
    网罩切割   批量                                              用热式切刀     功能性   自主
4                     升温进行对网罩的切割,同时高温刀具可以将
      技术     生产                                              (ZL20172181     产品   研发
                      切割后的网罩端点进行高温熔融粘接,避免了
                                                                 8825.X)
                      网罩端点分散,提高了网罩防火性能及强度
                                                                 一种手机听筒
                      开发可以固定手机听筒与屏幕之间的固定手
    手机听筒                                                     喇叭用冲孔网
               批量   柄,正反固定手柄免去了手机冲孔网反复粘贴                  功能性   自主
5   喇叭装饰                                                     装        饰
               生产   的过程,同时听筒与屏幕之间的固定手柄在通                    产品   研发
      技术                                                       (ZL20192054
                      话时能够减少声音发散,减少外界干扰
                                                                 0648.6)
                                                               一种结合牢固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板与热塑性材料边框通过锯齿凹槽 的复合材料板
    板材的结   批量                                                             功能性   自主
6                     相互啮合连接,连接工艺简单,结合强度高, 材
    合牢固技   生产                                                               产品   研发
                      环境友好                                 (ZL20192194
      术
                                                               2610.8)
                                                               一种用于电子
                      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在板材边缘直接灌注塑胶,
    电子设备                                                   设备的加框板
               批量   塑胶成型后收缩量大,易引起板材变形的技术                  功能性   自主
7   的加框板                                                   材
               生产   问题,到达增强板材边缘的机械强度、减小塑                    产品   研发
    材技术                                                     (ZL20202014
                      胶使用量、减少板材变形度的技术效果
                                                               3116.1)
                      通过将注塑成型结构与具有至少一开槽的第
                      一板材相互结合,同时复合板材的第一板材还
    用于制造                                                     一种复合板材
                      具有与至少一开槽相对应的至少一弯折部,提
    电子设备                                                     及电子设备壳
               批量   高了复合板材的可塑性,可以用于塑造不同的                  功能性   自主
8   壳体的复                                                     体
               生产   电子设备外形。此外,注塑成型结构与第一板                    产品   研发
    合板材技                                                     (ZL20202175
                      材通过模内注塑成型工艺相互结合在一起,从
      术                                                         9536.9)
                      而增强电子设备壳体的受力强度,不易断裂与
                      变形

          3、研发水平情况

          公司一直在不断努力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并根据客户及市场不
     断变化的需求进行技术研究和产品功能的开发。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3-1-3-4
                                                                                单位:万元
                研究                                                          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描述                研发内容及目标                       研发进展
                方式                                                          金额
                   为了满足笔记本
                   电脑结构强度与      研发内容:1、通过改变碳纤板夹芯和
                   刚度的要求,针对    碳纤维铺层厚度,生产出超轻质碳纤
                   碳纤板的夹芯以      板;2、根据产品 3D 图纸,开具符合要
     超轻质碳
                   及碳纤维的铺层      求的碳纤板成型模具,并且使产品外观
     纤板笔记 自主                                                                   小批量试模验
 1                 厚度做调整和改      具有符合要求的弧形;                   200
     本面板项 研发                                                                     证阶段
                   善。另外,针对外    目标:1、素材满足外观弧度、结合力
       目
                   壳的弧形设计,找    强度、结合线强度等测试要求;2、喷
                   到适宜的方法生      漆品满足外观弧面及常规信赖性等测
                   产出符合规格的      试要求。
                   弧形板材和产品
                   两次成型的进胶
                   点均设在结构面,
                   避免外观面凸包      研发内容:①第一次先成型塑胶框,利
                   的问题。            用热压胶合工艺粘结碳纤板和塑胶框,
                   根据 3D 图纸,打    第二次成型面板外部塑胶部分,两次成
     两次成型
                   造具有弧度的碳      型避免塑胶壁过厚导致的缩水问题。②
     弧面碳纤 自主
 2                 纤板成型模具,生    两次成型的进胶点均设在结构面,避免     430    小批量试产
     维外壳的 开发
                   产出的碳纤板符      外观面出现凸包的问题。
       开发
                   合产品最终要求      目标:产品通过两次射胶成型,进胶点
                   的弧度,并且在后    均设在结构面,避免外观面出现凸包的
                   制程打磨喷漆的      问题。
                   过程中,保持弧形
                   不被破坏。
                                        研发内容:FPC 背胶整版贴贴附工艺研
     针对 FPC
                   使 用 多 样 模 切 材 究;多种模切材料与 FPC 整版贴贴附工
     背胶整版
                   料 进 行 贴 附 工 艺 艺的替换性研究;多种模切材料的功能
     贴贴附工 自主                                                                   研发完成,批
 3                 改进,使新贴附材 性研究;对于多种模切材料的加工工艺        450
     艺的二次 开发                                                                     量试产
                   料 符 合 产 品 使 用 研究以及数据采集;
     开发研究
                   特征                 目标:开发能够具备弯曲性、导热性、
       与应用
                                        防水性优良的 FPC 整版贴贴附工艺
                                       研发内容:对可复用材料的柔韧性、回
                                       弹性以及抗拉伸、抗压缩等性能进行研
                                       究;对于可复用材料成分的解析,分析
                   对可复用的材料
                                       各类材料成分的比例,对于非环保要求
     可复用材      进行开发,在与产
              自主                     的材质进行剔除,并对材质进行二次改            研发完成,批
 4   料成型研      品分离后,可以在                                           150
              开发                     性,保证材质的可回收性;                        量试产
       究          生活中进行二次
                                       目标:新开发的产品在性能上可以对运
                   使用
                                       输产品提供足够的保护,同时也能够进
                                       行二次使用,100%可回收利用,能够以
                                       原料的方式进行二次加工生产

                                            3-1-3-5
                                         研发内容:对当前市场阻燃原料以及阻
                  对原材以及阻燃
                                         燃剂等辅料性能进行研究;对阻燃材料
                  剂进行性能测试,
    阻燃材料 自主                        对于保护产品成型方面的研究;
5                 通过不同产品的                                                  160       小批量试产
      开发   开发                        目标:对于有阻燃要求的不同种类的产
                  特点来开发相对
                                         品有特定针对性的阻燃材料;阻燃材料
                  应的阻燃材料
                                         的性能以及回收标准达到新料标准
                  通过外层材料的
                                         研发内容:本项目采用牛津布包裹中空
                  弹簧仿形结构,实
                                         板作为箱体主件,提升包裹箱体的强
                  现包裹外层的拉
                                         度,中部设置隔层,隔层底板两端带弯
                  伸与收缩控制,可
                                         折,使得物件和箱底有一定的距离,起
                  容纳多规格尺寸
                                         到隔层减振功能,有效保护物件的底部
                  产品;
    可复用周                             撞击,隔层高度可依据箱体容积大小做
             自主 内 层 通 过 布 料 做
6   转包裹材                             调整;通过在隔层上固定弹力网,有效       190         样品试制
             研发 网 状 结 构 用 于 固
      料项目                             保护物件前后左右和上方的位移撞击;
                  定产品,增加操作
                                         隔层上固定多张不同强度的弹力网,底
                  便捷性与产品防
                                         层网格小密度高用来运送较重物件,上
                  护性;
                                         层密度低弹力弱用来运送较轻物件。
                  内层网状结构采
                                         目标:完全通过振动跌落测试;包裹的
                  用卡扣与外层连
                                         周转使用次数≥20 次;
                  接固定

          (2)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950.19    41.27% 1,512.06       43.79% 1,296.85    43.69% 1,251.14    44.71%

       物料投入    1,069.49   46.45% 1,418.41       41.07% 1,327.36    44.72% 1,274.61    45.55%
      租赁费及使
      用权资产折     93.51     4.06%                  5.30%   114.41    3.85%   129.76     4.64%
                                         183.00
          旧
         其他       189.23     8.22%                  9.84%   229.69    7.74%   142.76     5.10%
                                         339.76
         合计      2,302.42 100.00% 3,453.24 100.00% 2,968.31 100.00% 2,798.27 100.00%


          报告期内,伴随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新产品、工艺开发及产品迭代升级需
     求增加,公司在研发方面的投入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投入
     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3-1-3-6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发费用   2,302.42   4.61%   3,453.24   3.47%   2,968.31   3.57%   2,798.27   4.21%


    (3)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共计 103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
8.31%。其中核心技术人员有 2 名,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变更。

    公司通过提供优良的研发条件、体系化的研发项目、搭建员工持股平台、约
定技术保密和竞业禁止条款等多种方式,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和约束。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均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
及《保密协议》,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及保密义务进行了约定。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曾发生人员流失。

    (4)研发制度及机制情况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历来重视研发投入。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逐
步形成了技术和研发优势。目前,公司技术创新机制主要包括:

    1)需求导向的研发机制

    公司已经建立一支研发经验十分丰富同时又敢于创新的专业技术团队,能够
快速响应并满足客户需求和应对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开发需求。公司坚持接
近、了解、服务终端客户的理念,依靠其创新能力和对市场需求的及时把握,有
针对性的对工艺、材料进行改进,对产品、技术进行创新。

    2)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技术保护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在产品设计流程中从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
实施、验收及生产等方面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研究成果,不
断申请专利对知识产权进行技术保护。

    3)有效的激励机制

    公司鼓励研发人员加大力度推进新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发,增加其积极性,同


                                     3-1-3-7
时对核心员工进行激励,确保核心骨干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相统一,增
强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激励机制,最大程度激发科研人员
的创新精神。

    4)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

    公司针对不同岗位职工,针对其需求建立了完善、成熟的培养机制和培训体
系,鼓励员工跨团队进行技术交流,提高团队凝聚力,以保证研发团队对行业发
展趋势的敏感度。公司也对关键技术人才进行储备和培养,有计划的为公司提供
优秀人才,提高用人质量,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115,207.49      105,666.03        73,029.32     51,307.94

负债合计                     63,726.93          57,990.63     37,832.93     23,805.62

少数股东权益                   -102.09            -138.09       -431.14        136.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51,582.65          47,813.49     35,627.53     27,365.5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49,946.02          99,536.37     83,127.42     66,402.75

营业利润                      6,839.60          15,140.25     10,694.04     12,505.29

利润总额                      6,644.76          15,170.92     10,830.58     12,525.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741.12          12,915.74      9,445.53     10,310.38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6,537.96          12,369.03     10,784.08     11,367.68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3-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18.09        18,375.62       7,864.25       7,425.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33.41       -16,446.61       -7,048.08      -3,182.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8       2,949.32       3,462.88        -338.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9.50         4,458.89       4,040.20       3,881.64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                            1.27                 1.45           1.47            1.81

速动比率                            1.09                 1.28           1.29            1.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6.88%               57.01%         56.26%          49.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
                                    9.05                 8.39           6.25            5.47
净资产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
                                  0.16%                0.12%           0.01%          0.02%
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8                 2.55           2.42            2.45

存货周转率(次)                    3.72                 8.89           9.64           11.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8,934.63            18,549.00      11,871.48       13,251.59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5,741.12            12,915.74       9,445.53       10,310.38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537.96            12,369.03      10,784.08       11,367.68
(万元)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4.61%                3.47%           3.57%          4.21%
例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0.74                 3.22           1.38            1.49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4                0.78           0.71            0.78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1                 2.27           1.66            2.06

稀释每股收益(元)                  1.01                 2.27           1.66            2.06



                                          3-1-3-9
(四)主要风险

    1、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技术和创新风险

    ①技术与产品开发质量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
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近年来消费电子产品迭代速度加
快,产品的创新、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产品和市
场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客户的需求动态并对技术和产品进行相应调整,则可能
导致客户对公司认可度的降低,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②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失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一批具有在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域
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的人才队伍。正常的人才流动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产、
业务、资金运营等方面的规模将相应显著扩大,市场开拓、内部管理及新品开发
的压力将随之增加。如果公司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大规模流失,则可能
造成公司核心生产技术的泄露和生产管理水平的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③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经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域取得了一批
专利及专有技术。为防止公司的技术泄密,公司采取了对新产品、新技术申请专
利保护、签订技术保密协议等多种措施。公司十分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但
仍然不排除核心技术泄密的可能。如果发生核心技术泄密的情况,则可能对公司
的产品设计、研发、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①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

                                 3-1-3-10
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
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份、仁
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
客户的合计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40%、64.49%、67.54%和
68.59%,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联想集团为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
对联想集团的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9.35%、39.70%、46.04%、47.30%,
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

    出于质量管控、技术要求、降低成本等因素考虑,该等客户执行严格的供应
商评估与准入制度并进行持续的跟踪考核。一般而言,公司通过严格认证成为上
述大型消费电子产品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后,将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
果公司与联想集团等重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发生变化,或该等客户自身经营陷入困
境,或该客户发生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与该客户合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②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
场发展空间。近年来,在巨大的市场需求推动下,更多企业进入上述市场领域,
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未来若竞争对手通过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等方式不
断提高竞争力,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③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6,402.75 万元、83,127.42 万元、99,536.37
万元和 49,946.02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复合增长率为 22.43%,增长情况良好。
公司经营过程中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公司竞争优势等因素的
变化均会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变化,
则公司未来可能存在成长性风险。

    ④境外经营风险

    为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分别在香港、墨西哥、越南等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
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境外业务

                                 3-1-3-11
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
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⑤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公司
已积极采取措施为未缴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
相关承诺由其全额承担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但公司仍存在未来被要求补缴社
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被主管机关追责的风险。

       3)管理及内控风险

       ①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马增龙通过汇科智选及同创智选合计控制公司 52.02%表决权,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马增龙仍将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已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
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人事安排、经营决策、发展战略实施重大影
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合理性及科学性,则存在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
险。

       ②快速发展引致的管理及经营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机
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公司在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运营管理、资
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同时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也给公
司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所需要的管理体系、制度以及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
制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4)财务与税收风险

       ①人力成本上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人员规模持续增加,各期末人员数量分别为 1,116 人、1,136
人、1,188 人和 1,240 人。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
司人员规模尤其是高端管理、销售及研发人员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同时随着经济


                                  3-1-3-12
水平的发展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未来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可能持续提高,导致
人力成本相应上升。如果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不能相应增长,则人力成本的上升可
能会对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②应收账款规模不断扩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伴随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30,191.28 万元、34,933.30 万元、38,960.12
万元和 41,233.9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8.84%、47.83%、36.87%和
35.79%。随着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尽管公司
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并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或预计信用损失,但
若短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则存在应收账
款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③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3.10%、37.12%、33.19%和 31.91%。
公司毛利率水平受下游消费电子终端及制造产业链的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客户
结构、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工艺技术、汇率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
响。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④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 司 母 公 司 于 2017 年 10 月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GR201744203157,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2018-2019
年公司享受 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公司母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再次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4743,有效期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
度、2022 年 1-6 月享受 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
公司能否继续获得该项认证取决于公司是否仍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如果因各种因素影响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1-3-13
或者上述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发生变化,则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将从 15%上升至
25%,从而对公司税后净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⑤功能性产品毛利率不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功能性产品为发行人重要收入来源之一,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32.10%、40.59%、41.09%和 41.68%,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功能性产品
毛利率分别为 65.63%、47.59%、36.38%和 29.98%,毛利率水平不断下降且幅度
相对较大。若未来该类产品受产品结构变化、下游终端产品需求波动、汇率波动
等因素影响其毛利率继续下降,则将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
利影响。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①募集资金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等,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该等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投资项目需要
一定的建设和达产周期,如果相关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或市场竞争等方面因素出
现重大不利变化,未来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能满足产能扩张速度,或市场空间增长
低于预期,或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
按计划进展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则募集资金将难以给公司带来预期的效
益。

       ②折旧及摊销增加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成
后公司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相对较大。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能按照原定计划实现预期经济效益,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将对公司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3-1-3-14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
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积极影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分析,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战略选择、研发设计等方面制
订了周密的计划。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
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
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实施方案调整、实施周期延长、人力资源成本变动
等情况,可能会导致项目建设无法如期完成,产生的收益无法覆盖项目建设新增
的折旧和相关成本,将对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加。随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研发技术和信
息化管理水平并补充流动资金,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募集资
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和
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如果公司受经济周期、投资规划、技术进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各项因素影响,净利润不能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则
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因股本总额增加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
标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

       2、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和市场环境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客户主要
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受消费电子行业发展的
影响较大。消费电子行业和宏观经济周期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其景气状况会随着
宏观经济周期出现波动。如果全球经济发生衰退或宏观环境不景气或者消费电子
行业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则将对消费电子产品行业造成不利影响,进而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1-3-15
    2)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不能及时供应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EPE 板、胶带、保护膜、碳纤维板等。报
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相对较高,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报
告期内,供应链部门根据物料特点和供应商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物料的采购周
期和采购量。如果原材料价格未来出现大幅上升或持续剧烈波动或供应商不能及
时供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经济下行、行业变化等带来的下游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市场的发展与终端消费电子产品
消费市场的景气度高度相关。目前全球范围内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较多,给各国
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果未来经济下行、行业变化导致消费者收入水
平下降,则会导致消费者消费能力及消费意愿降低,将会对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
产生影响,进而造成下游客户对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需求下降,从而
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其他风险

    1)因经济下行、外部形势变化导致业绩无法持续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应用于个人电脑领域的产品收入金额分别为
35,652.29 万元、50,332.46 万元、62,983.64 万元和 33,109.53 万元,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61%、61.47%和 64.38%和 67.59%,占比相对较高,个人电
脑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2020 年以来,居家办公及远程学习需求使得全
球个人电脑出货量增长幅度相对较大,公司应用于个人电脑领域的产品需求也相
应所有增加。如果未来经济下行、行业变化导致消费者收入水平下降,则会导致
消费者消费能力及消费意愿降低,将会对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产生影响,进而造
成下游客户对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需求下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
带来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

                                  3-1-3-16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地区、境内保税区收入金额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52.01%、57.68%、59.73%和 65.67%,占比相对较高。公司的上述地区业务
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相较于美元的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其一,人民币升值短期内可能给公司造成汇兑损失,并降低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
竞争力;其二,人民币贬值将给公司带来汇兑收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
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金额分别为 266.47 万元、
-2,279.15 万元、-909.83 万元和 1,736.37 万元。未来如果人民币出现大幅升值,
则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3)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宏观经济形势
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控、利率水平、汇率水平、投资者预期变化等各种因素
均可能对股票市场带来影响,进而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价值判断。因此,本
次发行存在由于发行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上市条件而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 1,900.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25%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600.00 万股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
发行方式
                     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且符合《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
发行对象             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3-1-3-17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1、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郑睿:本保荐人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注册保荐代表人。清华大学学士、
硕士,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 年加入东方投行。先后担任浙江自然、海晨
股份、万胜智能、顶点软件、联得装备、天成自控、恒华科技等多个 A 股 IPO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担任洲明科技、天成自控、恒华科技等多个非
公开发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拥有丰富的改制、重组、融资经验及
项目沟通协调能力。

    刘俊清:本保荐人投资银行部董事,注册保荐代表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
学士、硕士。担任浙江自然 IPO 项目、海晨股份 IPO 项目、联得装备公开发行
可转债项目、联得装备定增项目、天成自控定增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参与联得装
备 IPO 项目、天成自控 IPO 项目、恒华科技 IPO 项目、陕西煤业 IPO 项目、洲
明科技定增项目、天成自控 2016 年定增项目、恒华科技定增项目等,具有丰富
的投资银行项目执行经验。

    2、项目协办人

    无。

    3、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涛、蔡昶、张清怡、李亚平、廖宇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

    保荐代表人:郑睿、刘俊清

    电话:021-2315 3888

    传真:021-2315 3500




                                3-1-3-18
三、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发行前,本保荐人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
形: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
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人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
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推荐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本保荐人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就下列事项做出承
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3-1-3-19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文件、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保荐人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
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四)本保荐人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
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五、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
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3-1-3-20
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
案》、《关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时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议案》、
《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议案》等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
上市相关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大
会的股东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0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700
万股的 100%,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

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

    (一)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规定(2022 年修订)》中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申报的行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
订)》第五条规定,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
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
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
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1-3-21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
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根据国家
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中的传统行
业,行业属性符合创业板定位。

    (二)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
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的规定

    《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
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公司自设立以来依靠创新、创造、创意进行生产经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
工艺创新、材料应用创新以及模式创新、业务创新,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三)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
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消费电子行业是电子信息行业的
重要组成部分,电子信息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科技部、商务部等各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鼓励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
和指导意见,如《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等,有力推
动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深
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
的关键性作用,建设消费和投资需求旺盛的强大国内市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
础性作用持续增强。公司产品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因此,
公司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四)保荐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3-1-3-22
     保荐人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通过走访专利局、商标局并结合网上查询等方式,核查了发行人报告
期内的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情况;

     (3)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明细,查阅了发行人的研发项目清
单及研发项目相关资料;

     (4)取得发行人员工名册,了解研发人员的具体情况以及占比情况;

     (5)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产品情况;

     (6)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单并查阅主要客户的年度
报告等公开文件,了解下游行业和客户发展的具体情况;

     (7)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查 阅 了 《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 2012 年 修 订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17》等相关规定文件;

     (8)查阅了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创业板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

说明

     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按照《注册管理办法》“第二章 发行条件”的相关规定,本保荐人对发行人
本次证券发行的发行条件进行逐项核查,说明如下:

     1、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保荐人查验了发行人工商档案、《发起人协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股东大

                                         3-1-3-23
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和内部制度文件。发行人前身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
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2020 年 10 月 21 日,发行人依法整体变更
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光大同创有限成立之日起,发行人已经
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已
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具备
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本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项目组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发行人最近三年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查阅了发行人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账、抽查了相关凭证。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
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访谈了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结论的《内部
控制的鉴证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符合《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保荐人核查了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劳动合同,核查了发行
人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银行账户,核查了发行人的内部经营管理机
构,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①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已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场所和必要设备、设施,同时具有与经营
有关的商标、研发系统和市场营销系统。

    公司设立和历次增资时,各股东均已足额缴纳出资款。公司资产权属清晰、


                                 3-1-3-24
完整,不存在对股东及其他机构依赖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占用、支配公司资产、资金或者越权干预公司对其资产的经营管理而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

       ②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股东单位完
全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受其他机构或个人干预的情形。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福利费支出与股东或股东
单位严格分离;公司建立了员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在劳
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上完全独立。

       ③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
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
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截至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
务。

    ④机构独立情况

                                 3-1-3-25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一套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并
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公司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
关联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的机构设置均独立于其他关联
企业,也未发生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干预发行人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
况。

    ⑤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
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技术和设备,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组织系统,能够独立
支配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情形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体系,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
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3)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
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的规定。

       4、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本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

                                  3-1-3-26
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材料、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访谈了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控
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
定。

       5、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保荐人检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中国、专利局
及商标局网站等公开信息渠道,询问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检查了公司的资产
权属文件、重大合同,查看了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发行人主
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
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
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6、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章程、查阅了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发行人的
经营范围,该等经营范围已经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备案。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7、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调查表,查看了相关部门出具的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进行了网
络检索,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
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
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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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表,对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进行了网络检索,确认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等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符
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5,700 万元,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900 万股,发行人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2.1.1 第二款
的规定。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5,700 万元,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900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符合《上市规
则》2.1.1 第三款的规定。

    (四)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2020 年和 2021 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 9,445.53 万元和 12,369.03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
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满足《上市规则》2.1.2 第一款的规定。

    发行人不是红筹企业,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经逐项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上
市规则》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3-1-3-28
     八、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
(一)持续督导事项
                           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协助和督促发行人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
                           控机制,确保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
                           项义务。
                           (2)持续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
                           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对发行人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
                           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
                           解性;督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1、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
                           (3)督促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承诺事项的具
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承
                           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
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针对承诺披
                           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
                           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
                           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
                           以及上交所其他规定的,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
                           进行补正。
                           (4)督促发行人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
                           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5)关注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募集
                           资金并持续披露使用情况。
2、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    持续关注发行人运作,对发行人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
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   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发
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     行人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发行人披露重
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     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并就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
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整及其他内容发表意见。
                           (1)关注发行人股票交易是否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督促发行
3、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人按照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
                           (2)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司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履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
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发行人的影响等情况。
4、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发
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
                           行人的报道,对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
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
                           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5、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    定期跟踪了解公司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导跟踪报告                 对发行人运营情况进行了解,在发行人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3-1-3-29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出具、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6、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或者保荐协议履行约定的其他职
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
                           责。
他职责。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严格履行保荐协
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道。
其他主要约定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积极配合保荐人的现场检查工作
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     以及参加保荐人组织的培训等,不得无故阻扰保荐人正常的持
责的相关约定               续督导工作。


     九、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
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的条件。本保荐人愿意推荐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3-1-3-30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郑    睿            刘俊清


内核负责人:             ____________
                            尹    璐


保荐业务负责人:         ____________
                            崔洪军


保荐人首席执行官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崔洪军



保荐人董事长:           ____________

                            金文忠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