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光大同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3-04-1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
    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
    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
    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Bromake New Material Co., Ltd.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900.00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
 本次发行股数:                  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
                                 新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58.32 元/股

 发行日期:                      2023 年 4 月 6 日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7,6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4 月 12 日




                                           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         录
重要声明 ....................................................................................................................... 3
目     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8
   一、常用词汇释义 .................................................................................................... 8
   二、专业词汇释义 .................................................................................................. 10
第二节 概览 ................................................................................................................ 12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2
   二、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4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5
   四、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6
   五、公司符合创业板板块定位情况 ...................................................................... 20
   六、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21
   八、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的说明 .................................................................. 24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24
   十、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 24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6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6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2
   三、其他风险 .......................................................................................................... 3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35
   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5
   三、公司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8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45
   五、公司股权结构 .................................................................................................. 45
   六、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 46

                                                                  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2
   八、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 68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性 .................................................................. 68
   十、公司股本情况 .................................................................................................. 68
   十一、公司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70
   十二、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者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70
   十三、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以及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
   除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 .................................................................. 72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76
   十五、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87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91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 91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06
   三、行业竞争情况 ................................................................................................ 123
   四、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 129
   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30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50
   七、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60
   八、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 173
   九、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 173
   十、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 178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 ............................................................................................ 179
   十二、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
   产业融合情况 ........................................................................................................ 179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81
   一、财务报表 ........................................................................................................ 181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 197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盈利能力具有预示作用
   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及其影响因素 .................................................................... 201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 202

                                                             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02
   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04
   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55
   八、主要税项 ........................................................................................................ 257
   九、主要财务指标 ................................................................................................ 259
   十、盈利能力分析 ................................................................................................ 261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 297
   十二、现金使用分析 ............................................................................................ 328
   十三、报告期内实际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 334
   十四、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35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 335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35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39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3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34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 34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45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351
   六、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 352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55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355
   二、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 355
   三、公司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355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 355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情况 ............................................................ 356
   六、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 358
   七、公司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 360
   八、同业竞争 ........................................................................................................ 362
   九、关联交易 ........................................................................................................ 363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86

                                                             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86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387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91
   四、在审期间现金分红情况 ................................................................................ 391
   五、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93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 39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4
   一、重要合同 ........................................................................................................ 394
   二、对外担保 ........................................................................................................ 401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02
第十一节 有关声明 .................................................................................................. 405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05
   二、公司控股股东声明 ........................................................................................ 408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09
   四、公司律师声明 ................................................................................................ 412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 413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14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15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16
第十二节 附件 .......................................................................................................... 418
   一、备查文件 ........................................................................................................ 418
   二、查阅时间 ........................................................................................................ 419
   三、查阅地点 ........................................................................................................ 419
   四、重要承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420




                                                             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汇释义

光大同创、发行人、公
                       指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光大同创有限           指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前身

武汉光大同创           指   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昆山光大同创           指   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昆山光大同创张浦分公
                       指   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张浦分公司
司
安徽光大美科           指   安徽光大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光大同创           指   惠州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都江堰光大同创         指   都江堰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沃普               指   深圳沃普智选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音诺               指   青岛音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山秀               指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山秀               指   无锡山秀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茂创               指   天津茂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光大同创           指   BROMAKE (HONGKONG) INVESTMENT LIMITED

南昌美科               指   南昌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奔放               指   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奔方               指   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领新               指   苏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光大同创           指   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墨西哥光大同创         指   BROMAKE, S.A. DE C.V.

越南光大同创           指   BROMAK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菲律宾光大同创         指   BROMAKE PHILIPPINES CORPORATION

安徽创跃               指   安徽光大创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致贯               指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汇科智选               指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同创智选               指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前海钰禧               指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光大同创控股(香港)   指   BROMAKE HOLDINGS LIMITED
                            PROUDTIME TECHNOLOGY(HONG KONG)
香港普特姆             指
                            COMPANY LIMITED
维蓝科技               指   VLAN TECHNOLOGY LIMITED

新纪智选               指   新纪智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想集团               指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00992.HK)及其控制公司

立讯精密               指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75.SZ)及其控制的公司

歌尔股份               指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002241.SZ)及其控制的公司

仁宝电脑               指   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324.TW)及其控制的公司

纬创资通               指   纬创资通股份有限公司(3231.TW)及其控制的公司

和硕科技               指   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38.TW)及其控制的公司

英华达                 指   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3367.TW)及其控制的公司

TCL 电子               指   TCL 电子控股有限公司(1070.HK)及其控制的公司

昆山上艺               指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

裕同科技               指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31.SZ)

恒铭达                 指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947.SZ)

安洁科技               指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35.SZ)

飞荣达                 指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02.SZ)

智动力                 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686.SZ)

博硕科技               指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951.SZ)

达瑞电子               指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00976.SZ)

鸿富瀚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86.SZ)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9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投行、保荐人、主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承销商
康达律师、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众联、评估机构       指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后适用)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
期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词汇释义

                             (Consumer Electronics)消费电子产品,即供日常消费者
 消费电子               指   生活使用之电子产品,通常会应用于娱乐、通讯以及文书
                             等用途
                             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利用覆合和分切设备,将一种或多种
                             材料(如光学保护膜、胶带、泡棉、石墨片、橡胶、金属
 模切                   指
                             箔片、硅胶等材料)进行组合、分切,再借助于模具,通
                             过冲切设备的压力作用形成预定规格零部件的工艺
                             一种可在柔性印刷电路板上使用的双面胶(Double Side
 双面胶                 指   Tape),又称压敏胶 PSA(Pressure Sensitive Adhesive),
                             可细分为普通胶、耐高温胶、导电胶、导热胶等
 终端品牌商             指   向终端消费者销售自有品牌电子产品的厂商
                             电子制造服务商,为终端品牌商提供制造、采购、部分设
 制造服务商             指
                             计以及物流等一系列服务的生产厂商
                             电子产品组件的生产企业,通常提供电子产品中某个或多
 组件生产商             指
                             个单元组件的设计、制造服务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一种以制
                             造商和供应商都获得最低成本为目的,由供应商对库存进
 VMI                    指
                             行监管规划,并监督和修订协议执行情况和内容,使库存
                             管理得到持续改进的合作性策略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指由采购方提供设计
 OEM                    指   和技术方案,制造方按照要求负责生产,采购方负责销售
                             的一种生产方式
                             (Computerized Numerical Control)数控机床,能够程序
 CNC                    指
                             控制自动化加工零件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柔性印制电路板,以柔性覆铜
 FPC                    指
                             板为基材制成的一种电路板
 EMI                    指   指电磁波与电子元件作用后而产生的干扰现象
                             (Expandable Polyethylene) 可 发 性 聚 乙 烯 , 又 称 珍 珠
 EPE                    指   棉。它是以低密度聚乙烯为主要原料挤压生成的高泡沫聚
                             乙烯制品



                                         1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ncoming Quality Control)来料质量控制,是指来料质
 IQC 检验              指
                            量检验
                            (Final Quality Control)最终质量控制,是指在产品完成
 FQC 检验              指   所有制程或工序后,对产品本身的品质状况,进行全面且
                            最后一次的检验与测试,亦称为制程完成品检查验证
                            (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是指制
 IPQC 首件确认         指   程中的品质管控;首件确认是指每批产品生产时针对第一
                            件做质量确认
                            (Out-going Quality Control)出货检验,针对产品进行出
 OQC 检验              指
                            货前检验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属
 PET                   指
                            聚酯类,俗称涤纶树脂
                            (Polypropylene)聚丙烯,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热塑性合成
 PP                    指
                            树脂,为无色半透明的热塑性轻质通用塑料
 PS                    指   (Polystyrene)聚苯乙烯,一种无色透明的热塑性塑料
                            一种加工工艺,主要原理是将平展的塑料硬片材加热变软
 吸塑                  指
                            后,采用真空吸附于模具表面,冷却后成型
                            一种加工工艺,以天然植物纤维或废纸为原料,利用助剂
 纸塑                  指
                            及模具使纸浆脱水,压塑成形
 PCS                   指   Pieces 的简称,一种计数单位,一般指套、个、件、张等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除含特别
标注外,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览

    发行人声明: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
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本次发行
相关责任方作出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具体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附件”之“四、重要承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具体内容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滚存利润的分配安
排”。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
比例。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
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本公司提请投资
者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

(四)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提示予以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五)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1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
露》的要求,公司对股东信息披露事项出具专项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股东为汇科智选、张京涛、同创智选、前海钰禧、夏侯早耀。
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
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
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
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六)参股公司重庆致贯原有股东之间存在股权纠纷,发行人于 2020 年收购重
庆致贯 35%股权而被作为连带被告并要求就上述股权纠纷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发行人于 2020 年收购参股公司重庆致贯 35%股权,以 3,000 万元增资获得
重庆致贯 19.09%股权,以 1,131.10 万元收购苏孟波持有的 7.20%股权,以
1,368.90 万元收购李亚玲持有的 8.71%股权。2023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收到北
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因重庆致贯原有股东之间的纠纷,发行人作为
收购方被作为连带被告并要求就上述股权纠纷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赔偿
责任。

    上述诉讼的涉及内容为朱江(以下简称“原告”)与苏孟波(发行人收购
重庆致贯股权的出让方)、李亚玲(发行人收购重庆致贯股权的出让方)、重
庆致贯之间存在股权纠纷,起诉上述被告以及发行人(为“被告四”),请求
法院确认其与被告李亚玲在 2019 年 8 月 15 日之间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期间朱
江与李亚玲之间就重庆致贯 50%股权存在代持关系,享有分红权并要求李亚玲、

                                    1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庆致贯向朱江返还上述期间内朱江应获得的分红款 612.68 万元,请求法院判
令李亚玲向朱江返还股权转让款 1,368.90 万元,请求法院判令李亚玲、苏孟波、
重庆致贯向朱江赔偿逾期付款损失,金额为 52.05 万元。同时,其请求法院判令
苏孟波、重庆致贯、发行人对李亚玲向朱江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诉讼尚在审理中。上述诉讼事项不涉及发
行人及子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对发行人的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以及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
合上市条件,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

二、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深圳 光大同创 新材料股份
 发行人名称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0 日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7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深圳 市光明区 光明街道东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
 注册地址     周社 区高新路 研祥科技工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南一道 2 号飞亚达科
              业园三栋电子厂房西侧 101                           技大厦西区 10F
 控股股东     汇科智选                        实际控制人         马增龙
              计算 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        在其他交易场所
 行业分类     设备 制造业( 分类代码:        (申请)挂牌或上   无
              C39)                           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
 保荐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通合伙)
                                                                 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
 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
                                              无
 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
 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
                                              收款银行
 构           公司深圳分公司                                     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1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无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份数量         1,9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1,9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
 量
 发行后总股本         7,6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58.32 元
                      35.83 倍(发行价格/每股收益,每股收益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
 发行市盈率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2.17 元(按 2021 年
                      9.05 元(按公司截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收益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公司所有者权益除
                                                               东的净利润除以本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算)
                      20.00 元(按公司截                       1.63 元(按 2021 年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公司所有者权益与 发行后每股收益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东的净利润除以本
                      之和除以发行后总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股本计算)                               算)
 发行市净率           2.92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预测净利润(如有)   无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
 发行方式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机构投资者和符合投
                      资者适当性要求且在深交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
 发行对象
                      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证监会及深交所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总额         110,808.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0,436.25 万元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
                      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承销保荐费用:8,051.10 万元;
                      (2)律师费用:695.00 万元;
                      (3)审计及验资费用:1,150.00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38.68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36.97 万元。
                      注:以上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上述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
                      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
                      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
                      额,税率为 0.025%。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最终获配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7.44%,即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
                      141.2894 万股,认购金额 82,399,978.08 元。资产管理计划获配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为 58.32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
                      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
 与战略配售情况
                      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
                      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及拟
                      不适用
 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3 年 3 月 30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3 年 4 月 4 日

 申购日期              2023 年 4 月 6 日

 缴款日期              2023 年 4 月 10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股票上市日期
                       上市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1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计划为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
141.2894 万 股 , 占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的 比 例 为 7.44% , 获 配 金 额 为
82,399,978.08 元。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具体情况如
下:

       产品名称                 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期                                   2023 年 2 月 16 日

       备案日期                                   2023 年 2 月 22 日

       备案编码                                        SZF482

     募集资金规模                                   8,240.00 万元

      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序                                        是否为发行       对应资产管理       认购资产管理计
         姓名            担任职务
 号                                          人董监高       计划参与比例       划金额(万元)
 1      马增龙        董事长,总经理              是                 97.09%           8,000.00
                    董事、副总经理、财
 2       马英                                     是                   1.46%           120.00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       罗英          财务高级经理               否                   1.46%           120.00

                            合计                                    100.00%           8,240.00



四、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
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
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


                                             1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
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40%、64.49%、67.54%和 68.5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 EPE 板、胶带、保护膜、碳纤
板等,公司重要供应商包括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锡
山秀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明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
料有限公司、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等。

    公司主要产品中的防护性产品主要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的安全及形态防护,
在生产及储运过程中起到缓冲、减震、抗压、防尘、防潮等防护作用;功能性
产品是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实现特定功能所需的元器件,在消费电子产品狭
小内部空间实现粘接、固定、防震、密封、电磁屏蔽、导电、绝缘等功能或在
消费电子产品表面实现防刮、防尘、防水、标识等功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防护性
        27,180.12    55.48% 53,952.12    55.15% 46,806.31    57.16% 42,763.02    65.50%
 产品
 功能性
        20,417.81    41.68% 40,200.60    41.09% 33,237.27    40.59% 20,955.88    32.10%
 产品
  其他    1,390.26    2.84%   3,678.47    3.76%   1,840.92    2.25%   1,563.53    2.40%

  合计   48,988.18 100.00% 97,831.18 100.00% 81,884.50 100.00% 65,282.42 100.00%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深耕消费电子行业产业链多年,具有突出的研发设
计能力、良好的综合生产及服务能力、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人才及经营管理
等优势。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稳步推进战略布局,先后在武汉、惠州、昆
山、合肥、都江堰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并在墨西哥、越南等区域设立子公司,逐
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区域基地布局,实现对全国主要消费电子生产聚集区域市
场和客户的覆盖并提供属地化服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1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采购方面,公
司设立了专门的供应链部门负责采购业务,制定了完善的采购制度体系对采购
链条进行规范,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以保障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供应链
部门根据生产部门提供的原材料需求向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并对采购订单的
执行情况进行跟进且与生产部门保持及时的沟通。生产方面,公司以客户的需
求为导向,根据销售订单及客户需求预测编制生产计划和交货计划,组织生产
部门进行生产,公司采取以自主生产为主的生产模式。销售方面,公司根据客
户的合同或订单约定进行发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
变化。

    公司经营模式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之“(六)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情况

    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上
述大型厂商通常在产品质量、产品规格、供应商生产能力等方面具有严格要
求,在选择供应商时拥有一套严格的选择标准,对供应商的认证流程复杂、认
证成本较高,一经认证合格则双方一般情况下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
此优质的客户资源是行业内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体现。公司凭借在长期生产经
营过程中积累的研发设计能力优势、综合生产及服务能力优势、产品质量优
势、人才及经营管理优势,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并已经得到客户的充分认
可。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份、仁宝电脑、纬创资
通、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手
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与下游行业中的主要优质企
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优质稳定的全球客户资源,为公司未
来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


                                   1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公司符合创业板板块定位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
订)》结合创业板定位,以及现有上市公司以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公司为主的板块特征,设置了上市推荐行业负面清单,原则上不支持属于以下
行业的企业申报创业板上市,包括:(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
(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
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
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根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公司所属行业
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
订)》中的传统行业,行业属性符合创业板定位。


六、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2-06-
                                            2021-12-             2020-12-        2019-12-
          项目             30/2022 年 1-6
                                          31/2021 年度         31/2020 年度    31/2019 年度
                                 月
资产总额(万元)              115,207.49          105,666.03      73,029.32       51,307.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1,582.65         47,813.49      35,627.53       27,365.52
(万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6.88%            57.01%         56.26%          49.29%

营业收入(万元)                 49,946.02         99,536.37      83,127.42       66,402.75

净利润(万元)                    5,777.74         13,129.07        8,823.06      10,248.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5,741.12         12,915.74        9,445.53      10,310.38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6,537.96         12,369.03      10,784.08        11,367.6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1              2.27           1.66             2.06



                                             2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稀释每股收益(元)                  1.01               2.27                1.66          2.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5%            31.25%           30.23%            45.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218.09         18,375.62         7,864.25          7,425.43
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2,000.00                 -         3,000.00          1,5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61%             3.47%            3.57%             4.21%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十二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
了“中汇会阅[2023]0266”审阅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
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深圳光大同创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深圳光大同创公司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 2022 年末及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126,544.22                 105,666.03              19.76%

         负债合计                   69,311.43                  57,990.63              19.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57,217.22                  47,813.49              19.67%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99,570.40                  99,536.37               0.03%

         营业利润                   13,816.31                  15,140.25              -8.74%

         利润总额                   13,612.79                  15,170.92             -10.27%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11,371.17                  12,915.74             -11.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3,033.52                  12,369.03               5.37%
     润(归属于母公司)



                                            2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3,551.30               18,375.62        -26.2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总体良好,资产总额 为
126,544.22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9.76%,负债总额为 69,311.43 万元,较上年末
增加 19.52%。

    2022 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9,570.40 万元, 与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99,536.37 万元基本持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金额为 11,371.17 万元、较上
年同期减少 1,544.57 万元、下降 11.96%,主要是由于:

    (1)2022 年度受人员成本上升以及新增部分自有及租赁房产等因素影响,
公司 2022 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1,553.45 万元;同时公司加大了研发项
目投入,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及研发物料投入均有所增长,研发费用较上一年度
增加 774.29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地区、境内保税区收入金额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52.01%、57.68%、59.73%和 65.67%,占比相对较高。公司上述地区
的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
响。2022 年第二季度以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且上升幅度较
大,在公司外销收入金额占比较高且 2022 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人民币贬值幅
度较大的情况下,2022 年度公司汇兑收益、外汇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
收益金额合计同比增长 1,351.16 万元,对当期盈利情况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

    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整体较为稳定的情况下归属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金额略有下降。

    2022 年 度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金 额 为
13,033.5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37%,主要是非经常性损失金额影响所致。
2022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3.23                -16.0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6.97                  0.00
 返还、减免



                                          2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122.44            295.81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115.06              0.00
 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2,290.09           329.92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
                                                  90.39              4.00
 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6.52             8.1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11            10.50

 小计                                          -2,146.64           632.27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
                                                -360.70             85.40
 示)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787.17           546.8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662.35           546.71

    公司为尽量减少汇率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通过签订远期合约、期
权等方式减少汇率波动的风险。2022 年度,受汇率波动影响当期上述产品产生
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较大、金额为-2,290.09 万元,导致当期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

    2022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551.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 4,824.32 万元、同比下降 26.25%,主要是当期集中支付供应商货款金额较高
所致。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采
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2023 年 1-3 月经营业绩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经初步测算,2023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
为 21,000.00 万元至 25,8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11.11%~9.20%;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2,380.00 万元至 3,01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


                                         2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4.34%~8.33%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预 计 为
2,180.00 万元至 2,68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9.70%~11.02%。

      上述 2023 年 1-3 月业绩预计情况为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
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八、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的说明

      2020 年、2021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分别为 9,445.53 万元、12,369.03 万元,均为正数,两年累计净利润
金额为 21,814.56 万元,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2.1.2 第一款“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的相关要求。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等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十、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
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到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建设期(月)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
  1      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          40,018.60         40,018.60                24
         建设项目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
  2                                      20,041.50         20,041.50                24
         设项目
         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
  3                                       5,000.00          5,000.00                24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合计                       85,060.10         85,060.10                   -

                                          2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
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投入等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对
募集资金的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若公司以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资,公司将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后续投入。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展规划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




                                  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
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技术和创新风险

       1、技术与产品开发质量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近年来消费电子产品迭代速
度加快,产品的创新、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产
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客户的需求动态并对技术和产品进行相应调
整,则可能导致客户对公司认可度的降低,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

       2、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失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一批具有在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
域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的人才队伍。正常的人才流
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
资产、业务、资金运营等方面的规模将相应显著扩大,市场开拓、内部管理及
新品开发的压力将随之增加。如果公司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大规模流
失,则可能造成公司核心生产技术的泄露和生产管理水平的下降,从而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经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域取得了一
批专利及专有技术。为防止公司的技术泄密,公司采取了对新产品、新技术申
请专利保护、签订技术保密协议等多种措施。公司十分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
作,但仍然不排除核心技术泄密的可能。如果发生核心技术泄密的情况,则可
能对公司的产品设计、研发、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经营风险

    1、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
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
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报告期内,公
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40%、64.49%、
67.54%和 68.59%,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联想集团为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
客户,公司对联想集团的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9.35%、39.70%、
46.04%、47.30%,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

    出于质量管控、技术要求、降低成本等因素考虑,该等客户执行严格的供
应商评估与准入制度并进行持续的跟踪考核。一般而言,公司通过严格认证成
为上述大型消费电子产品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后,将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如果公司与联想集团等重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发生变化,或该等客户自身经
营陷入困境,或该客户发生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与该客户合作的持续性和
稳定性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
场发展空间。近年来,在巨大的市场需求推动下,更多企业进入上述市场领
域,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未来若竞争对手通过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等
方式不断提高竞争力,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6,402.75 万元、83,127.42 万元、99,536.37
万元和 49,946.02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复合增长率为 22.43%,增长情况良
好。公司经营过程中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公司竞争优势等
因素的变化均会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的变化,则公司未来可能存在成长性风险。


                                   2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境外经营风险

    为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分别在香港、墨西哥、越南等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
司,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境
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可能对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5、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公
司已积极采取措施为未缴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实际控制人已
出具相关承诺由其全额承担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但公司仍存在未来被要求
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被主管机关追责的风险。

(三)管理及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马增龙通过汇科智选及同创智选合计控制公司 52.02%表决
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马增龙仍将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若实际控制
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人事安排、经营决策、发展战略
实施重大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合理性及科学性,则存在侵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风险。

    2、快速发展引致的管理及经营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
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公司在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运营管
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同时经营规模的快速增
长,也给公司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所需要的管理体系、制度以及建立有效的
激励和约束机制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四)财务与税收风险

    1、人力成本上涨的风险


                                   2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人员规模持续增加,各期末人员数量分别为 1,116 人、1,136
人、1,188 人和 1,240 人。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
司人员规模尤其是高端管理、销售及研发人员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同时随着经
济水平的发展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未来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可能持续提高,
导致人力成本相应上升。如果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不能相应增长,则人力成本的
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规模不断扩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伴随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报告期
各 期 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 额分别为 30,191.28 万元、34,933.30 万元、
38,960.12 万元和 41,233.9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8.84%、47.83%、
36.87%和 35.79%。随着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
加。尽管公司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并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或预
计信用损失,但若短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
况,则存在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
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3.10% 、 37.12% 、 33.19% 和
31.91%。公司毛利率水平受下游消费电子终端及制造产业链的发展状况、市场
竞争、客户结构、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工艺技术、汇率波动等
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
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 司 母 公 司 于 2017 年 10 月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GR201744203157,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2018-
2019 年公司享受 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公司母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再次取
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4743,有效期三年,2020 年度、


                                        2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享受 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
期后,公司能否继续获得该项认证取决于公司是否仍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如果因各种因素影响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或者上述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发生变化,则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将
从 15%上升至 25%,从而对公司税后净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5、功能性产品毛利率不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功能性产品为发行人重要收入来源之一,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32.10%、40.59%、41.09%和 41.68%,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功能性产品
毛利率分别为 65.63%、47.59%、36.38%和 29.98%,毛利率水平不断下降且幅度
相对较大。若未来该类产品受产品结构变化、下游终端产品需求波动、汇率波
动等因素影响其毛利率继续下降,则将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一
定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
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该等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投资
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达产周期,如果相关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或市场竞争等
方面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未来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能满足产能扩张速度,或
市场空间增长低于预期,或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进展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则募集资金将难以给公
司带来预期的效益。

    2、折旧及摊销增加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
成后公司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相对较大。如果募集资金投


                                  3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项目不能按照原定计划实现预期经济效益,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将
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
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积极影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分析,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战略选择、研发设计等
方面制订了周密的计划。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
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在项目实施及后
期运营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实施方案调整、实施周期延长、人
力资源成本变动等情况,可能会导致项目建设无法如期完成,产生的收益无法
覆盖项目建设新增的折旧和相关成本,将对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
响。

(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加。随
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研发技术
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并补充流动资金,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
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
司利润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如果公司受经济周期、投资规划、技
术进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各项因素影响,净利润不能保持较快的
增长速度,则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因股本总额增加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
率等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

(七)因参股公司原股东之间的股权纠纷而被诉讼的风险

    发行人于 2020 年收购参股公司重庆致贯 35%股权,以 3,000 万元增资获得
重庆致贯 19.09%股权,以 1,131.10 万元收购苏孟波持有的 7.20%股权,以
1,368.90 万元收购李亚玲持有的 8.71%股权。2023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收到北


                                    3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因重庆致贯原有股东之间的纠纷,发行人作为
收购方被作为连带被告并要求就上述股权纠纷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赔偿
责任。

    上述诉讼的具体内容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具体内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诉讼尚在
审理中。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和市场环境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客户主
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受消费电子行业发
展的影响较大。消费电子行业和宏观经济周期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其景气状况
会随着宏观经济周期出现波动。如果全球经济发生衰退或宏观环境不景气或者
消费电子行业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则将对消费电子产品行业造成不利
影响,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不能及时供应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EPE 板、胶带、保护膜、碳纤维板等。报
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相对较高,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报告期内,供应链部门根据物料特点和供应商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物料的采
购周期和采购量。如果原材料价格未来出现大幅上升或持续剧烈波动或供应商
不能及时供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济下行、行业变化等带来的下游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市场的发展与终端消费电子产品
消费市场的景气度高度相关。目前全球范围内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较多,给各
国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果未来经济下行、行业变化导致消费者收


                                   3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入水平下降,则会导致消费者消费能力及消费意愿降低,将会对消费电子产品
的需求产生影响,进而造成下游客户对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需求下
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因经济下行、外部形势变化导致业绩无法持续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应用于个人电脑领域的产品收入金额分别为
35,652.29 万元、50,332.46 万元、62,983.64 万元和 33,109.53 万元,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61%、61.47%和 64.38%和 67.59%,占比相对较高,个人
电脑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2020 年以来,居家办公及远程学习需求使得
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增长幅度相对较大,公司应用于个人电脑领域的产品需求
也相应所有增加。如果未来经济下行、行业变化导致消费者收入水平下降,则
会导致消费者消费能力及消费意愿降低,将会对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产生影
响,进而造成下游客户对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需求下降,从而给公
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地区、境内保税区收入金额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52.01%、57.68%、59.73%和 65.67%,占比相对较高。公司的上述地区业
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相较于美元的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
响。其一,人民币升值短期内可能给公司造成汇兑损失,并降低公司出口产品
的价格竞争力;其二,人民币贬值将给公司带来汇兑收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
增强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金额分别为 266.47
万元、-2,279.15 万元、-909.83 万元和 1,736.37 万元。未来如果人民币出现大幅
升值,则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三)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宏观经济形
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控、利率水平、汇率水平、投资者预期变化等各种
因素均可能对股票市场带来影响,进而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价值判断。因

                                    3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此,本次发行存在由于发行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上市条件而发行失败的风险。




                                 3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Bromake New Material Co., Ltd.

 注册资本:                   5,7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0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1 日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三栋
 住所:
                              电子厂房西侧 101
 邮政编码:                   518000

 电话:                       0755-8652 7252

 传真:                       0755-8652 7252

 互联网网址:                 www.bromake.com

 电子信箱:                   irm@bromake.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
                              马英(0755-8652 7252)
 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公司设立简要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时间            基本情况       股本变化情况             股东变化情况
 号
                                     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情况如
                                         有限公司设立
                                                          下:马增龙 35.00%;
  1    2012 年 3 月     有限公司设立     时注册资本为
                                                          张京涛 35.00%;
                                           100.00 万元
                                                          刘丽珍 30.00%
                      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及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3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权转让前股东持股情
                                                               况:
                                                               汇科智选 40.16%;
                                                               张京涛 30.16%;
                                                               前海钰禧 14.83%;
                            同创智选受让
                                             本次股权转让      同创智选 8.50%;
                            汇科智选、张
           2019 年 10                        前后公司股本      夏侯早耀 6.36%;
  1                         京涛、前海钰
              月                             为 5,0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持股情
                            禧、夏侯早耀
                                               未发生变化      况:
                            合计 6.00%股权
                                                               汇科智选 37.52%;
                                                               张京涛 28.18%;
                                                               前海钰禧 13.86%;
                                                               同创智选 14.50%;
                                                               夏侯早耀 5.94%
                                                               本次整体变更前后股东及持股
                                                               比例未发生变化,整体变更后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有限公司整体     股本由 5,000.00
                                                               汇科智选 37.52%;
  2        2020 年 9 月     变更为股份有        万元变更为
                                                               张京涛 28.18%;
                              限公司           5,700.00 万元
                                                               前海钰禧 13.86%;
                                                               同创智选 14.50%;
                                                               夏侯早耀 5.94%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光大同创有限设立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系由马增龙、张京涛与刘丽珍以货
币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马增龙                              35.00                 35.00%

       2                    张京涛                              35.00                 35.00%

       3                    刘丽珍                              30.00                 30.00%

                     合计                                      100.00            100.00%


      2012 年 3 月 14 日,深圳瑞博会计师事务所对光大同创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
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瑞博验内字[2012]036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3 月 13 日,光大同创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注
册资本 100.00 万元。

      2012 年 3 月 20 日,光大同创有限取得了注册号为 440301106081118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3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经光大同创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由光大同创有限全体
股东作为发起人,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汇会审[2020]6187 号”《审
计报告》经审计的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 25,289.04 万元,折为 5,700.00
万股(各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不变),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 19,589.04
万元转为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
汇会验[2020]6188 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国众联以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母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
2-1381 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未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并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汇科智选                     2,138.75                  37.52%

    2            张京涛                      1,606.12                  28.18%

    3           同创智选                       826.50                  14.50%

    4           前海钰禧                       790.04                  13.86%

    5           夏侯早耀                       338.59                  5.94%

             合 计                           5,700.00              100.00%


(三)股份公司设立后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1、2019 年 10 月,光大同创有限股权转让

    2019 年 10 月 26 日,光大同创有限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如下:

    (1)同意张京涛将其持有的公司 1.98 %的股权以人民币 395.48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同创智选;

    (2)同意夏侯早耀将其持有的公司 0.42%的股权以人民币 83.37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同创智选;



                                     3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同意前海钰禧将其持有的公司 0.97%的股权以人民币 194.53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同创智选;

    (4)同意汇科智选将其持有的公司 2.63%的股权以人民币 526.62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同创智选。

    上述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比例
                                                     (万元)
    1          汇科智选                                      131.66              2.63%

    2          张京涛                                         98.87              1.98%
                                 同创智选
    3          前海钰禧                                       48.63              0.97%

    4          夏侯早耀                                       20.84              0.42%

    2019 年 10 月,光大同创有限就本次转让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了变更登记。

    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汇科智选                         1,876.09                37.52%

    2                   张京涛                       1,408.88                28.18%

    3               前海钰禧                           693.02                13.86%

    4               同创智选                           725.00                14.50%

    5               夏侯早耀                           297.01                    5.94%

                 合计                                5,000.00               100.00%


    2、2020 年 10 月,光大同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参见本节“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三、公司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未曾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部分经营
性资产以及部分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3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2019 年收购昆山上艺相关经营性资产、进行业务合并

    为进一步扩大功能性产品的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和能力、拓展客
户资源,公司于 2019 年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昆山上艺相关经营性资产、进行业务
合并。上述收购并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昆山上艺的基本情况

 名称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7293354382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港浦路 268 号

 注册资本              1,666.95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01-07-04

 股东情况              WENPRO INTERNATIONAL CORP 持有 100%股权
                       开发、生产和加工:电脑、手机、汽车电子配件,绝缘、导电、导
                       热、电磁波等新型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五金冲压件,无纺布、
 经营范围              擦拭布及新型包装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产品售后服务。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生产计算机用绝缘材料、EMI 材料、铭板标签、贴合成型、平
 主营业务介绍
                       面冲件等

    公司收购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存货、机器设备(模切机、冲床、裁切机、覆
膜机等)、电子设备及车辆等有形资产以及专利、专有技术在内的无形资产。
有形资产具体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       存货                                     1,286.05            1,671.58

    2       固定资产                                 1,809.26            1,978.49

                合计                                 3,095.31            3,650.07


    2、收购昆山上艺相关经营性资产、进行业务合并的具体过程及资产交割
情况

    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收购昆山上艺经营性资产的
相关议案。2019 年 10 月 10 日,昆山光大同创与昆山上艺签署了《资产转让协


                                            3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议》。中汇会计师对昆山上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中汇深会审[2019]0300 号”《审计报告》。国众联出具了“国众联评报字
(2019)第 2-1345 号”《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上述经营性资产中固定资产、存货的评估价值为 3,650.07 万元。

    综合考虑昆山上艺经营性资产的具体情况及所处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结
合上述审计及评估结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经营性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3,600
万元,同时昆山光大同创承担与上述经营性资产相关人员的补偿金等成本。公
司合计支付金额为 4,086.60 万元,资产评估价值与合并对价的差额 436.53 万元
形成商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经营性资产中需进行交割的资产均已经完成
了资产交割手续。

       3、上述收购及业务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营性资产收购发生于 2019 年,收购前一年即 2018 年上述被收购资
产主要财务数据和占公司相应财务指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昆山上艺经营性资产①           公司②          占比=①/②

   资产总额                      3,095.31            32,097.73            9.64%

   资产净额                      3,095.31            17,506.05           17.68%


    公司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昆山上艺经营性资产的总体对价金额为 4,086.60 万
元,占公司 2018 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12.73%、23.34%,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通过现金方式收购经营性
资产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符合相关规定的要
求。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进行业务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对公
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收购资产相关财务指标占公司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报告
期内的财务数据不具有重大影响,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本次收
购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均未发生重大变


                                            4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化。

       4、被重组方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重组前发行人相应科目的
比重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收购前一年即 2018 年被重组方昆山上艺
与重组方光大同创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数据及相应占比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昆山上艺①              发行人②         占比=①/②

   资产总额                17,650.49             32,097.73           54.99%

   资产净额                 7,990.68             17,506.05           45.65%

   营业收入                17,210.89             49,372.70           34.86%

   利润总额                  559.29               8,025.21            6.97%


    昆山上艺收购前一年末资产总额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 50%,根据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公司应在收购完成满 12 个月后申请发行。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完成对昆山上艺相关资产的收购,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申
请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已满 12 个月,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关于运
行期限的要求。

       5、收购的原因、合理性及重组后的整合情况

    昆山上艺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并拥有了相对稳定
的业内客户资源。但该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其实际控制人王金福
及李琇足年龄相对较大,不愿再投入精力继续对昆山上艺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其子女也无意继承相关业务。发行人主营业务与昆山上艺高度相关,有意承接
相关资产、业务、人员且具备相应的能力及条件。

    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拓展业务和客户资源、提升研发和
技术实力,对公司经营及业绩的未来增长均产生积极影响。

       6、被重组方收购前一年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4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2018 年

                                        资产负债表

                 资产总额                                                        17,650.49

                 负债总额                                                         9,659.81

                 资产净额                                                         7,990.68

                                         利润表

                 营业收入                                                        17,210.89

                 利润总额                                                           559.29

                  净利润                                                            559.29


       7、收购昆山上艺相关资产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因收购昆山上艺相关资产而向昆山上艺及其客户的销售金
额(含直接销售以及通过昆山上艺间接销售)分别为 4,376.30 万元、15,482.31
万元、13,920.89 万元和 6,166.36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6.70%、18.91%、14.23%和 12.59%,整体占比相对较低。

    2020 年,昆山上艺相关资产带来的收入增长金额为 11,106.01 万元,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金额为 16,602.08 万元,前述相关资产带来收入增长金额占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增长金额的比例为 66.90%,带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7.01%。收购昆山上艺资产对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及增长率的影响相
对较大。2021 年,昆山上艺相关资产带来的收入较 2020 年有所下降。

    剔除收购昆山上艺资产事项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同比增加     金额        同比增加          金额

营业收入        43,779.66   85,615.48    17,970.37   67,645.11        5,618.66    62,026.45


    剔除收购昆山上艺资产事项的影响,2020 年、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同
比增加 5,618.66 万元、17,970.37 万元,同比增长 9.06%、26.56%,2019-2021 年


                                             4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复合增长率为 17.49%,整体增长情况良好。2021 年剔除收购事项后公司营业收
入增长幅度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受主要客户联想集团出货量持续
增长及市场份额提升、家电领域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等积极因素影响,防护性产
品收入金额同比增长 7,145.47 万元;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对模切类产品及
碳纤维类产品的研发及市场拓展力度,与下游客户的合作规模不断扩大,模切
类产品及碳纤维类产品收入金额同比增长 8,712.29 万元。2022 年 1-6 月,剔除
收购昆山上艺资产事项的影响后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金额 43,779.66 万元,金额较
大、经营情况良好。

    由上可见,剔除收购昆山上艺资产事项的影响后,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整体增长情况依然良好。

    (二)2020 年取得重庆致贯 35%股权

    公司看好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行业的发展前景,于 2020 年通过增资及股权
转让的方式获得重庆致贯 35%的股权。上述收购并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
情况如下:

    1、重庆致贯的基本情况

 名称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6699274338L

 住所                重庆市北碚区万宝大道 196 号 1-1

 注册资本            3707.8652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01-13

 股东情况            光大同创持股 35%;苏孟波持股 33.26%;李亚玲持股 31.74%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生产、加工、销售:环保
                     节能材料;生产、销售:仪器仪表配件;加工:电子精密模切,
                     胶带;销售:机电设备、电机马达、工业传感器、暖通设备、计
                     算机配件、电子及电力类产品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
                     及地面接收装置)及器材零部件、汽车配件、通机配件、仪器仪
                     表、粘胶剂、粘胶带、绝缘材料、发泡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材
 经营范围
                     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防静电及
                     洁净产品、劳保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基础
                     资源与技术平台,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
                     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
                     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4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介绍           为光电显示企业提供各类功能型模切产品、柔性材料


     2、收购获得重庆致贯 35%股权的具体过程及资产交割情况

     2020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过
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取得重庆致贯 35%股权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
重庆致贯、苏孟波、李亚玲签署了《投资协议》及《股东协议》,约定公司以
2,500 万元收购原股东持有的重庆致贯 15.91%股权,以 3,000 万元增资获得重庆
致贯 19.09%股权,即以现金 5,500 万元共计获得重庆致贯 35.00%股权。

     中汇会计师对重庆致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
汇 深 会 审 [2020]0320 号 ” 《 审 计 报 告 》 。 国 众 联 出 具 了 “ 国 众 联 评 报 字
(2020)第 2-1815 号”《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
重庆致贯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 12,820.00 万元。

     综合考虑重庆致贯的具体情况及所处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结合上述审计
及评估结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重庆致贯的整体价值金额为 12,714.29 万元。上
述股权收购已经于 2020 年 12 月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重庆致
贯 35.00%股权。

     3、上述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权收购发生于 2020 年,收购前一年即 2019 年上述被收购企业主要
财务数据及占公司相应财务指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重庆致贯①               公司②            占比=①*35%/②

     营业收入                    4,619.09              66,402.75                 2.43%

     利润总额                      259.20              12,525.69                 0.72%

     资产总额                    4,045.76              51,307.94                 2.76%

     资产净额                      951.49              27,502.32                 1.21%


     公司通过现金方式收购重庆致贯 35%股权的交易金额为 5,500 万元,占公司
上述财务指标的比例均低于 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4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规定,上述通过现金方式收购重庆致贯 35%股权事项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进行业务资源整合、进一步扩展未来业务布局,对公
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重庆致贯相关财务指标占公司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报告
期内的财务数据不具有重大影响,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本次收
购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均未发生重大变
化。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自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的
情况。

五、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4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17 家控股子公司及 1 家参股子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子公司情况

    1、武汉光大同创

    (1)基本情况

 名称                 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096681487L
                      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办事处九凤街 18 号长咀电子工
 住所
                      业园光电谷三楼 D 座 301 室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4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100%
                      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
                      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金属
                      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
                      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包装材料
                      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
                      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草及相关
                      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
                      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
 经营范围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
                      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为华中地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4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武汉光大同创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16,538.69                    17,583.91

        所有者权益                               11,597.03                    11,241.44

            营业收入                              2,671.52                     7,856.69

             净利润                                 355.60                     1,531.12


    2、昆山光大同创

    (1)基本情况

 名称                  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572579038L

 住所                  昆山市张浦镇俱进路 550 号 3 幢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11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100%
                       模切制品、包装材料、电子材料、绝缘材料、吸塑制品、塑胶制
                       品、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电子元
                       器件、模治具及配件、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
                       品、五金机电、防静电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
 经营范围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项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
                       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为华东地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昆山光大同创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19,295.29                     18,760.43

        所有者权益                                8,486.31                      7,449.16

            营业收入                              9,469.67                     21,277.85

             净利润                               1,037.15                      2,190.36


    3、安徽光大美科

    (1)基本情况

 名称                  安徽光大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MA2RAMPU4P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与汤口路交口安徽鑫盛
 住所
                       仓储有限公司厂房一层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1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100%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塑料制品制造;橡
                       胶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软木制
                       品制造;纸制品制造;地板制造;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包装
                       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软
                       木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
                       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
 经营范围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租赁服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为安徽地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安徽光大美科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4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总资产                              12,774.84                     7,821.63

        所有者权益                                2,216.16                     1,908.70

            营业收入                              9,868.82                    11,901.71

             净利润                                 307.46                      402.01


    4、惠州光大同创

    (1)基本情况

 名称                  惠州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3MA4WHBQCXU

 住所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办新塘村厂房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4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100%
                       研发、销售:环保材料;加工、销售:包装制品(不含一次性餐
                       具)、塑胶制品、纸制品(不含印刷);实业投资;室内建筑装饰
 经营范围              工程;土石方工程;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为华南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惠州光大同创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5,918.13                     7,352.40

        所有者权益                                1,438.98                     1,584.70

            营业收入                              1,595.46                     3,888.66

             净利润                                -145.72                       97.85

    5、合肥山秀


                                           4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基本情况

 名称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2TDPA18B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 5899 号联想科技港 D 座 12
 住所
                       层 8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国堂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1 月 10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60%、无锡山秀持股 40%
                       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电力电子元器件、碳纤维制品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包装材料、环保材料、电
                       子技术的研发;电子产品、纤维制品及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制
 经营范围              造及销售;计算机设备、绝缘制品、电子元器件、塑胶制品、五
                       金材料、建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为客户提供碳纤维产品及相关服务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合肥山秀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13,028.59                    10,327.40

        所有者权益                                  397.24                       56.85

            营业收入                              8,430.26                    16,121.01

             净利润                                 340.39                      709.53


    6、香港光大同创

    (1)基本情况

 名称                  BROMAKE(HONG KONG)INVESTMENT LIMITED

 公司编码              2558248

 住所                  香港中环德己立街 2-12 业丰大厦 901 室


                                            5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              2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21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100%

 运营业务              普通贸易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产品境外销售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香港光大同创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21,320.69                    18,646.91

        所有者权益                                 1,160.69                     1,421.73

            营业收入                              10,851.82                    20,016.67

             净利润                                 -261.04                      799.46


    7、苏州领新

    (1)基本情况

 名称                  苏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7ET7PJ4Y

 住所                  苏州市漕湖街道方桥路 528 号 3E 数字智造园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4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70%、王凤明持股 3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
                       喷涂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
 经营范围
                       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
                       金产品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


                                             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
                       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碳纤维板材加工基地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苏州领新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2,504.33                          200.00

        所有者权益                                  453.15                            -1.99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44.86                            -1.99


    8、厦门奔方

    (1)基本情况

 名称                  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11MA8RCW914H

 住所                  厦门市同安区草塘路 789 号 106 室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26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100%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基材料
                       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
 经营范围              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
                       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碳纤维板材生产基地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厦门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5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1,744.36                      1,469.56

        所有者权益                                460.20                       187.99

            营业收入                             1,166.11                      313.27

             净利润                               272.22                       -112.01


    9、墨西哥光大同创

    (1)基本情况

 名称                  BROMAKE, S.A. DE C.V.

 公司编码              BRO160607456

 住所                  墨西哥新莱昂州阿波达卡市

 实收资本              10,073.60 万墨西哥比索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7 日

 股东情况              香港光大同创持股 99.999%,王清坤持股 0.001%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为墨西哥地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墨西哥光大同创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5,217.26                      2,586.59

        所有者权益                               -721.84                     -1,284.59

            营业收入                            3,760.43                      5,125.47

             净利润                               624.59                       337.82


    10、越南光大同创

    (1)基本情况

 名称                  BROMAK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5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企业登记证书代码         2400883297

 住所                     越南北江省协和县

 注册资本                 5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2 日

 股东情况                 香港光大同创持股 100%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为越南地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越南光大同创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7,040.82                         7,675.16

        所有者权益                                 2,902.50                         3,125.08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11.85                          -90.80


(二)其他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1、都江堰光大同创

    (1)基本情况

 名称                  都江堰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105251058XJ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泰兴大道 27 号就业创
 住所
                       业基地 3 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17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100%
                       新型 EPE 环保材料、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纸制品及包装材料的生
 经营范围
                       产、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5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
                       为西南地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的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都江堰光大同创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845.36                     1,103.45

        所有者权益                                    712.71                      652.61

            营业收入                                  348.36                      612.74

            净利润                                     60.09                       48.05


    2、深圳沃普

    (1)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沃普智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G5XBXE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二栋研发
 住所
                         大楼 711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8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19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85%、易发斌持股 8%、黎永刚持股 7%
                         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包装材料,模具,环保相关材料
                         的研发、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
 经营范围
                         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包装材料,环保相关材
                         料的制造。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提供设备、模具及生产工艺整体解决方案,纸塑类防护性产品的
 定位                    研发

    (2)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沃普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524.53                       1,423.18

        所有者权益                                  338.83                         493.64

            营业收入                                   2.00                        949.52

             净利润                                -154.80                         -19.34


    3、青岛音诺

    (1)基本情况

 名称                  青岛音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QHHJD2P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17 号海信创业中心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18.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9 月 4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70%、任铎持股 30%
                       包装材料、环保材料、电子技术的研发;包装制品(不含一次性
                       餐具)、模切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木制品、机械设备、胶
                       水、电子产品、计算机设备、绝缘制品、电子元器件、塑胶制
 经营范围              品、五金材料、建材(不含石灰、黄沙、石子)的销售;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品)、物业服务及租赁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出版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新型材料的研发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音诺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275.94                         665.19

        所有者权益                                     2.27                         54.15

            营业收入                                223.16                         350.12


                                           5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利润                                  -51.88                          -97.06


    4、天津茂创

    (1)基本情况

 名称                  天津茂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3MA05XK5M8P

 住所                  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 7 号 21 幢一层西

 法定代表人            康勇刚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4.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51%、康勇刚持股 26%、李士才持股 23%
                       包装材料、装置设备及配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机械
                       设备安装、维护;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
 经营范围              制毒品除外)、机电设备、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办公设备及用
                       品、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新型环保材料的研发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天津茂创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191.58                          236.05

        所有者权益                                  182.22                          230.26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48.04                          -84.17


    5、合肥奔放

    (1)基本情况

 名称                  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2WQBY838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 3188 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
 住所
                       区综合保税区内 1#标准厂房二楼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

 成立日期              2021 年 2 月 26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100%
                       工程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复合材料、防护材料、环保材料、包
                       装材料、胶粘制品、绝缘材料、散热材料、精密模切件、塑胶制
                       品、金属制品、纸制品、木制品、电子产品、电子电气材料及器
 经营范围              件、精密结构件及组件、光电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为中部地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合肥奔放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517.50                          105.63

        所有者权益                                   -49.86                          -24.65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5.21                          -24.65


    6、安徽光大同创

 名称                  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8PH2QM84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 5 路与
 住所
                       出口 1 路交口 4 栋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5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立日期             2022 年 9 月 23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100%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新型膜材料制
                      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橡胶制品制
                      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纸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
 经营范围             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
                      售;皮革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非金属
                      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
                      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地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定位

    7、南昌美科

    (1)基本情况

 名称                 南昌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6MA39RRKU4K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 999 号残疾人托
 住所
                      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马增龙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4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100%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
                      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高性
                      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金属制品
                      销售,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木制容器销售,木制容器制
 经营范围             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
                      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五金产品制造,
                      包装服务,纸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
                      料制品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5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为江西地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南昌美科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326.38                       370.62

        所有者权益                                  127.14                       119.46

            营业收入                                280.26                       201.11

             净利润                                    7.68                       -80.54


    8、重庆致贯

    (1)基本情况

 名称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6699274338L

 住所                  重庆市北碚区万宝大道 196 号 1-1

 法定代表人            苏孟波

 注册资本              3,707.87 万元

 实收资本              1,515.87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13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35.00%、苏孟波持股 33.26%、李亚玲持股 31.74%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生产、加工、销售:环保
                       节能材料;生产、销售:仪器仪表配件;加工:电子精密模切,
                       胶带;销售:机电设备、电机马达、工业传感器、暖通设备、计
                       算机配件、电子及电力类产品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
                       及地面接收装置)及器材零部件、汽车配件、通机配件、仪器仪
                       表、粘胶剂、粘胶带、绝缘材料、发泡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材
 经营范围
                       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防静电及
                       洁净产品、劳保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基础
                       资源与技术平台,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
                       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
                       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6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
                       为光电显示领域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定位

       (2)主要财务数据

    重庆致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19,978.78                    17,101.04

          所有者权益                               7,061.69                     6,297.78

            营业收入                               8,570.17                    17,632.51

             净利润                                 283.82                      1,657.86
   注: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审计,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情况

       1、菲律宾光大同创

 名称                  BROMAKE PHILIPPINES CORPORATION

 公司编码              CS201702837

 住所                  菲律宾八打雁省丹瑙湾市

 注册资本              1,500 万菲律宾比索

 实收资本              1,500 万菲律宾比索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26 日

 注销时间              2020 年 12 月 15 日

 股东情况              香港光大同创持股 99.9967%、Xiaoqian Sun 等持股 0.0033%

 注销前主要业务        消费电子防护性产品的生产、销售

 注销原因              经营计划调整


    菲律宾光大同创于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注销之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
为。

       2、安徽创跃

 名称                  安徽光大创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23MA2WF2AA2C

 住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中鑫模具产业园 D 栋

 法定代表人           王国堂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20 日

 注销日期             2021 年 5 月 12 日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60.00%、王德洋持股 25.00%、王国堂持股 15.00%
                      计算机零部件研发、生产及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电子产品
                      及其零配件、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及碳纤材料的加工、应用;
 经营范围             精密注塑模具的设计、加工;自产产品销售及相关技术配套服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销前主要业务       未实际展开经营活动

 注销原因             经营计划调整


    安徽创跃自成立之日至注销之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5 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汇科智选,持股比例为
37.52%,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JW9FXN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科能路中集低轨卫星物联网产业园
 住所
                    F 座 310
 注册资本           2,489.54 万元

 实收资本           2,489.54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马增龙
                    马增龙持有 90%合伙企业份额、马增龙之母马风兰持有 10%合伙企
 合伙人
                    业份额



                                            6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5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
                       业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
 经营范围
                       均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业务              投资管理


    2、控股股东的财务数据

    汇科智选最近一年及一期经深圳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                                  2,492.24                        2,497.50

        所有者权益                                   2,471.68                        2,476.93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745.18                           12.26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马增龙为汇科智选及同创智选之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汇科智选控制公司
37.52%表决权、通过同创智选控制公司 14.50%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52.02%表
决权并担任公司之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具有
控制力和影响力,为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马增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香港居民身份
证),住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身份证号码为 3525261977********,担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
简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张京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身份证号码为 1101081966********,担任公司董
事,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29.88%股权。其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2020 年 10 月,马增龙同张京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马增龙系同创智选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负责同创
智选管理、运营、控制、决策的职权。如根据合伙协议相关事项需要由同创智
选全体合伙人审议的,马增龙、张京涛双方应在事前充分沟通,直至达成一致
意见,并在行使合伙人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并保持一致意见。如无法达成一致
意见的,以马增龙意见为准;

    (2)马增龙、张京涛作为光大同创董事,在行使公司董事相应的提案权和
表决权之前充分沟通协商,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提案或表决时保持一致意
见并采取一致行动;如果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提案或议案表决仍
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以马增龙意见为准;

    (3)汇科智选、同创智选、张京涛在行使光大同创股东权利时,在股东大
会召开前,马增龙、张京涛应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直至达成
一致意见,由汇科智选、同创智选及张京涛在提案或表决时保持一致意见并采
取一致行动;如果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提案或议案表决仍不能达
成一致意见,以马增龙意见为准;

    (4)如未来本协议双方存在新增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情形,双
方亦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在行使公司股东、董事的提案权和表决权时
保持一致行动。

    (5)《一致行动协议》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三十六个月
满后失效;各方如无异议,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延续三年。

    最近两年内马增龙合计控制公司 50%以上的表决权,一直担任公司执行董
事/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具有控制力和影响
力。马增龙同张京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方按照《合伙协议》、《公
司章程》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合伙人、董事或股东的提案权和表决权
等权利时,各方应事先协商一致;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以马增龙的意见为
准。综上所述,马增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6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汇科智选未
控制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马增龙除控制汇科智选、公司及子公司外,其控
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情况
                                                        马增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1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4.71%出资额
             新纪智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               马增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2
             (有限合伙)                               48.43%出资额

       上述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同创智选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EWCW0C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科能路中集低轨卫星物联网产业园
住所
                          F 座 310
注册资本                  961.84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马增龙

股权结构                  马增龙持有 24.71%合伙企业份额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30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创业投资;投资兴办实业;经济信息
经营范围
                          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主要业务                  投资管理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创智选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1              马增龙                        237.66             24.71%   董事长、总经理

  2              张京涛                        112.77             11.72%          董事

  3              宋雅敏                         88.45             9.20%     总经理助理


                                                6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           王辉               76.34   7.94%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
  5           马英               69.01   7.17%   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6          李海全              53.07   5.52%      副总经理

  7           任铎               46.55   4.84%    子公司副总经理

  8          王国堂              46.43   4.83%    子公司副总经理

  9          刘晓梅              44.80   4.66%     业务副总裁

 10          刘炀焯              26.53   2.76%      中层管理

 11           任保               19.90   2.07%      中层管理

 12           刘明               17.25   1.79%      业务骨干

 13          张红波              11.94   1.24%      业务骨干

 14           何鹏               11.64   1.21%      技术骨干

 15           罗英               10.61   1.10%      中层管理

 16          谷丽梅               9.29   0.97%      中层管理

 17           潘腾                9.29   0.97%      业务骨干

 18           马辉                7.96   0.83%      技术骨干

 19          马增虎               7.96   0.83%      中层管理

 20          谢天建               6.63   0.69%      中层管理

 21          姚新安               6.63   0.69%      中层管理

 22           王东                6.63   0.69%      中层管理

 23          何健雄               6.63   0.69%      技术骨干

 24          王大伟               3.98   0.41%      中层管理

 25          吴永红               3.98   0.41%      中层管理

 26           吴羽                3.98   0.41%      业务骨干

 27           张敏                2.65   0.28%      技术骨干

 28           姜理                2.65   0.28%      中层管理

 29          吴先姣               2.65   0.28%      中层管理

 30          李燕峰               1.33   0.14%      技术骨干

 31           洪波                1.33   0.14%      中层管理

 32          赵国飞               1.33   0.14%      技术骨干


                                 6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3            姚海真                          1.33          0.14%       业务骨干

 34            高有青                          1.33          0.14%       中层管理

 35             王波                           1.33          0.14%       中层管理

            合计                             961.84       100.00%            -


      2、新纪智选

 公司名称               新纪智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NR7X35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住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马增龙
                        马增龙持有 48.43%合伙企业份额、曹子峰持有 21.82%合伙企业份
 股权结构               额、陈志民持有 11.89%合伙企业份额、陈楚船持有 17.86%合伙企
                        业份额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26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创业投资;投资兴办实业;经济信
 经营范围
                        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汇科智选、张京
涛、同创智选、前海钰禧和夏侯早耀。汇科智选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七、
(一)控股股东情况”。张京涛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七、(二)实际控制人
情况”。同创智选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七、(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 1、同创智选”。

      前海钰禧和夏侯早耀的具体情况如下:

      1、前海钰禧

 公司名称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CC7G2N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住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丽珍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企业管理咨询。
                    刘丽珍(持有 70%合伙企业份额)、夏侯莹莹(持有 15%合伙企业
 合伙人
                    份额)、夏侯钰菲(持有 15%合伙企业份额)
 主要业务           投资管理。


    2、夏侯早耀

    夏侯早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
山区,身份证号码为 4416211968********。1994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
深圳市德吉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
庐陵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

八、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
其他类似特殊安排。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汇科智选、实际控制人马增龙不存在贪污、贿
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十、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5,7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股份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25%。


                                          6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900.00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股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汇科智选            2,138.75            37.52%            2,138.75           28.14%

   2         张京涛             1,606.12            28.18%            1,606.12           21.13%

   3        同创智选             826.50             14.50%             826.50            10.88%

   4        前海钰禧             790.04             13.86%             790.04            10.40%

   5        夏侯早耀             338.59              5.94%             338.59             4.46%

   6       社会公众股                   -                  -          1,900.00           25.00%

           合计                 5,700.00           100.00%            7,6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汇科智选                            2,138.75                          37.52%

   2                张京涛                             1,606.12                          28.18%

   3               同创智选                                826.50                        14.50%

   4               前海钰禧                                790.04                        13.86%

   5               夏侯早耀                                338.59                         5.94%

                  合计                                 5,700.00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五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为张京涛、夏侯
早耀。张京涛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29.88%股权,在公司担任董事;夏侯早
耀直接持有公司 5.94%股权,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四)国有股及外资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

(五)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6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申报前十二个月不存在新增股东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包括汇科智选、张京涛、同创智选、
前海钰禧、夏侯早耀。上述股东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增龙为汇科智选、同创
智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京涛为马增龙之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
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900.00 万股,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存在
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情况。

(八)发行人穿透计算股东人数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 5 名股东,按照穿透计算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穿
透计算的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

十一、公司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十二、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者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

排

(一)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管理层及优秀骨干员工进行了激励,激励方式为管理层
及优秀骨干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同创智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创智选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同创智选                             826.50                 14.50%


                                       7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同创智选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详见本节之“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之“1、同创智选”。

(二)同创智选登记备案情况

    同创智选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设立投资基金的情
况,不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企业,不存在将其
资产委托给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或受托管理资产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登记备案程
序。

(三)目前执行情况及上市后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不涉及上市
后行权安排。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
且尚未实施的股权或期权激励计划,也不存在已经制定且尚在实施的股权或期
权激励计划。

(四)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的影响情况

    发行人的股权激励有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利益共享、风
险共担的科学管理体系,有助于优化公司的经营状况、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
2019 年、2020 年,因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 1,230.43 万元、
1,796.47 万元。

    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盈利能
力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之“2、管理费用”。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激励已实施


                                    7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完毕,不存在上市后行权的安排。发行人实施的股权激励对经营状况不存在重
大不利影响、未造成控制权变化。发行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了股
份支付费用。

十三、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以及形成原因、演变

情况、解除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

(一)公司机构股东汇科智选的历史沿革中存在合伙企业份额登记在实际持有
人母亲名下的情形

       公司机构股东汇科智选持有 37.52%股权。公司机构股东汇科智选的历史沿
革中,存在合伙企业份额登记在实际持有人母亲名下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马增龙应享有的汇科智选合伙企业份额登记在其母亲名下的具体过程

       汇科智选由马增龙和马风兰(马增龙母亲)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共同设立,
认缴出资总额为 1,000.00 万元。2017 年 7 月 12 日,马增龙向汇科智选缴纳出资
款项 100.00 万元,马风兰向汇科智选缴纳出资款项 780.00 万元,合计出资金额
为 880.00 万元。

       汇科智选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万元)                         (万元)
   1       马增龙          100.00            10.00%         100.00   普通合伙人

   2       马风兰          900.00            90.00%         78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0        100.00%            880.00       -


       2017 年 8 月 24 日,汇科智选作出变更决定,将合伙企业份额总额增至 5,000
万元,新增份额出资额 4,000 万元由马增龙认缴 400.00 万元、马风兰认缴
3,600.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马增龙累计向汇科智选实际出资 278.00
万元,马风兰累计向汇科智选实际出资 2,386.20 万元。

       2017 年 9 月 1 日,汇科智选就本次增资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变
更。本次增资完成后,汇科智选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7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出资额                       实缴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实缴额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万元)                     (万元)
 1       马增龙      500.00       10.00%           278.00       10.43%   普通合伙人

 2       马风兰     4,500.00      90.00%         2,386.20       89.57%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     100.00%         2,664.20      100.00%       -


       2017 年,马增龙作为公司自然人股东计划变更持股形式,由其作为自然人
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变更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马增龙
综合考虑上述情形,决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由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其
母亲作为有限合伙人并代其持有部分合伙企业份额,以满足上述合伙企业设立
时在合伙企业人数等方面的要求。

       马风兰向汇科智选出资的款项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其子马增龙向其
提供的资金,存在部分合伙企业份额应由马增龙享有但实际登记在马增龙母亲
名下的情况。马风兰持有的 90%合伙企业份额中,80%为代其子马增龙持有,
10%为其自有。

       2、马增龙应享有的汇科智选合伙企业份额登记在其母亲名下的解除过程

       (1)2020 年 6 月第一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

       2020 年 6 月,汇科智选作出变更决定,同意马风兰将其持有的汇科智选
0.43%的合伙企业份额(出资额 21.73 万元)以 21.7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马增龙。
同日,双方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2020 年 6 月 30 日,汇科智选就本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完成了变更。本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完成后,马增龙直接持有 10.43%合伙
企业份额,马风兰直接持有 89.57%合伙企业份额。

       上述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交易双方并未实际支付转让价款。

       (2)2020 年 7 月合伙企业减资及第二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

       2020 年 7 月,汇科智选作出变更决定,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同比例减


                                          7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将出资额减少至 2,489.54 万元。同意马风兰将其持有汇科智选 79.57%的合
伙企业份额(出资额 1,980.81 万元)以 1,980.8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马增龙。同
日,双方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2020 年 7 月 7 日,汇科智选就减资及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在深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本次减资及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完成后,马增龙直接持
有 90.00%合伙企业份额,马风兰直接持有 10.00%合伙企业份额。

    上述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交易双方并未实际支付转让价款。

    上述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交易事项完成后,实际应由马增龙享有但登记在
其母亲名下的合伙企业份额已经完全登记在马增龙名下,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
或代他人持有的情形。汇科智选历史沿革中存在的马增龙部分合伙企业份额登
记在其母亲名下的情形已经完全予以解除。

(二)发行人机构股东前海钰禧的历史沿革中存在合伙企业份额登记在实际持
有人的母亲及姐妹名下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机构股东前海钰禧持有公司 13.86%股权。
前海钰禧的历史沿革中存在合伙企业份额登记在实际持有人母亲及姐妹名下的
情形。

    1、实际持有人应享有的前海钰禧份额登记在其母亲及其姐妹名下的具体
过程

    刘丽珍与夏侯早耀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双方及四名
女儿对于刘丽珍持有的光大同创股权分割方案确认如下:

    1)2017 年 8 月刘丽珍将持有的光大同创股权转让给汇科智选、同创智选,
转让完成后刘丽珍直接持有公司 21.19%股权;

    2)上述 21.19%股权的股权分割比例如下:夏侯早耀持有 6.36%股权,刘丽
珍及四个女儿通过前海钰禧合计持有 14.83%;

    3)刘丽珍及四个女儿通过前海钰禧持有的 14.83%股权的分割比例如下:
刘丽珍享有 5.93%、每个女儿享有 2.23%;


                                   7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由于其中两名女儿未满 18 周岁,因此该两名女儿享有的合伙企业份额
暂时登记在刘丽珍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鉴于 2017 年 8 月前海钰禧成立时,两名女儿均未满 18 周岁,因此不
适合作为前海钰禧之有限合伙人,上述二人应持有的前海钰禧合伙企业份额,
以及大女儿(因设立前海钰禧时未在境内无法签署工商登记文件)应持有的前
海钰禧合伙企业份额,暂时登记在其母亲刘丽珍及二女儿名下。

       2、实际持有人应享有的前海钰禧份额登记在其母亲及其姐妹名下的解除
过程及进展情况

     2018 年 4 月 3 日,前海钰禧作出变更决定,刘丽珍将占有合伙企业 2%的财
产份额以人民币 1 元转让给大女儿,二女儿将占有合伙企业 13%的财产份额以
人民币 1 元转让给大女儿。同日,转让各方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2018 年 4 月 3 日,前海钰禧就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
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大女儿、二女儿均持有合伙企业 15%的合伙企业份
额。

     鉴于另外两名女儿依然未满 18 周岁、无法登记为前海钰禧之有限合伙人,
因此其应持有的前海钰禧合伙企业份额仍登记在其母亲刘丽珍名下。

(三)相关人员及股东就上述事项已经出具了确认文件,确认不存在任何争
议,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1、针对汇科智选中存在合伙企业份额登记在实际持有人的母亲名下的情
形

     马增龙、马风兰均已经出具了确认文件,确认汇科智选合伙企业份额变动
情况以及马增龙应享有的部分合伙企业份额登记在其母亲马风兰名下的具体过
程、解除过程,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针对前海钰禧中存在合伙企业份额登记在实际持有人母亲及姐妹名下
的情形

                                   7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刘丽珍就解决上述合伙企业份额事项已经出具了专项承诺和说明,确认:
自另外两名女儿年满 18 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可
登记成为前海钰禧有限合伙人的条件成就之日起 30 日内,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
办理完毕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 15%、15%合伙企业份
额无偿转让给上述二人、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上述转让完成后,前海钰禧合伙
企业份额均登记在其实际持有人名下,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或代他人持有的情
形。

    夏侯早耀、刘丽珍及四名女儿均已经出具了确认文件,确认前海钰禧合伙
企业份额变动情况以及两名未成年女儿应享有的合伙企业份额登记在刘丽珍名
下、未来直接登记至两名女儿名下事项,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任何纠纷或
潜在纠纷。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 位

             马增龙                        董事长、总经理

             张京涛                             董事

              王辉                         董事、副总经理

              马英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冯泽辉                           独立董事

             李建伟                           独立董事

             唐都远                           独立董事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
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本届董事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

    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7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马增龙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同时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2003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上海博琛包装
材料厂总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惠州市光大园实业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执行董事、
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京涛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93 年 6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北京海淀光大塑料制品厂执行董事;201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皓海嘉业精密钣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北京新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
事。

    王辉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8 年 1 月至 2004 年 7 月,历任惠阳联想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组员、组
长、主管;2004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博琛实业有限公司运营总
监;2012 年 3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销售副总裁;2020 年 10 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马英女士,1978 年 5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9 年 3 月至 2003 年 11 月,担任新疆兵团路桥总公司会计;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担任深圳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3 月,担任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
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2011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同
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深圳市安泰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冯泽辉先生,1962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82 年 8 月至 1990 年 10 月,历任深圳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师、设计室主任;
1990 年 10 月至今,历任中国深圳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
经理、董事;2008 年 4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7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泰达长林管道科技(江西)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目前担任四川国青川贝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长青电器
制造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建伟先生,1973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现任深圳分所执行合伙人;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
会副会长;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唐都远先生,197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执业律师。2004 年 1 月至 2009 年 7 月,就职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2009
年 7 月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就职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2020 年 2 月至 2022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市
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2022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
所;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位

            吴永红                             监事会主席

            何健雄                                监事

            姚新安                            职工代表监事


    本公司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本届监事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

    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吴永红先生,1978 年 3 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01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担任深圳市公明塘尾攀登发泡胶厂品管员;
2002 年 8 月至 2003 年 12 月,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合水口村耀威塑胶制品
厂品质主管;2004 年 1 月至 2012 年 2 月,担任深圳市博琛实业有限公司行政经
理;2012 年 3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行政部门高级经理;2020

                                     7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部门高级经理。

    何健雄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4 月,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合水口村耀威塑胶制
品厂工程师;2004 年 5 月至 2012 年 4 月,担任深圳博琛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经
理;2012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研发部门高级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研发部门高级经理。

    姚新安先生,1972 年 2 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98 年 3 月至 2010 年 4 月,担任惠阳联想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高级技术员;
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担任深圳博琛实业有限公司运营经理;2012 年 4 月
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质量管理部门高级经理;2020 年 10 月至
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质量管理部门高级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4 名,其基本情况如
下:

             姓 名                               职 位

             马增龙                          董事长、总经理

              王辉                           董事、副总经理

              马英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李海全                            副总经理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马增龙、王辉、马英简历参见本部分之“1、董事会成员”。

    李海全先生,1979 年 9 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01 年 5 月至 2010 年 9 月,担任恩斯迈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程课长;
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 月,担任深圳宝龙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厂厂长;
2014 年 2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7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2 名,其基本情况如
下:

             姓 名                               职 位

             马增龙                          董事长、总经理

             何健雄                              监事


    马增龙、何健雄的简历情况详见本节“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相关内容。

       5、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本公司董事和监事中,除监事姚新安为 2020 年 10 月 12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
聘外,其余董事、监事均为公司创立大会选聘。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
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
义务责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学习,已经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
规,知悉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
情况




                                       8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
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董事张京涛直接持有公司 28.18%股权
外,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股
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间接持股比例                       职务

   1        马增龙           37.35%                 董事长、总经理

   2        张京涛               1.70%                   董事

   3         王辉                1.15%              董事、副总经理

   4         马英                1.04%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        吴永红               0.06%                监事会主席

   6        何健雄               0.10%                   监事

   7        姚新安               0.10%               职工代表监事

   8        李海全               0.80%                 副总经理

   9        马风兰               3.75%               马增龙之母亲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近亲属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主
要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出
  姓名     本公司任职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资总额
                                      汇科智选               2,489.54      90.00%

                                      同创智选                 961.84      24.71%
           董事长、总     新纪智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
 马增龙                                                        500.00      48.43%
             经理                 (有限合伙)
                                 北京耘想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28.00%

                           深圳市金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680.00       6.89%

                                      同创智选                 961.84      11.72%

                          北京皓海嘉业精密钣金有限公司       1,200.00      80.00%

                            宁德昌隆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00      80.00%

                            北京龙渊虹光商贸有限公司           202.00      70.00%

                          北京皓海嘉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2,500.00      64.00%
 张京涛       董事
                            北京新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500.00      27.00%
                         西藏雅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000.00      10.00%
                                     伙)
                         嘉兴凯联安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550.00       3.97%
                                     合伙)
                         青岛凯联安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5,050.00       1.99%
                                 (有限合伙)
           董事、副总
  王辉                                同创智选                 961.84       7.94%
             经理
                                      同创智选                 961.84       7.17%
           董事、副总
                         深圳前海森索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30.00%
           经理、财务
  马英
           总监、董事       武汉岚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00      20.00%
             会秘书
                          凤栖吾同投资(深圳)合伙企业
                                                               850.00       5.88%
                                  (有限合伙)
                          此刻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00      90.00%
                         四川多福寿中药材种植有限责任公
                                                             1,200.00      32.00%
                                       司
 冯泽辉     独立董事
                         共青城大器精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560.00      29.23%
                                 (有限合伙)
                           深圳市卓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12.5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李建伟     独立董事                                         2,880.00       0.35%
                                      伙)
 吴永红       监事                    同创智选                 961.84       0.41%

 姚新安       监事                    同创智选                 961.84       0.69%




                                         8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出
  姓名      本公司任职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资总额
 何健雄           监事                     同创智选                     961.84         0.69%

 李海全      副总经理                      同创智选                     961.84         5.52%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除上述已披露的对外投资情况外,均不存在其它重大对外投资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上市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本公司监事、职工代
表监事在本公司领取其本职工作所得的薪酬,不因其监事身份而获取额外报
酬。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其
为公司工作而获得的个人基本报酬和为公司所做贡献的奖励构成。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决定,独立董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职务并领取薪酬。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21 年度从本公司
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薪酬/津贴            备注

  1       马增龙            董事长、总经理                  131.48               -

  2       张京涛                 董事                              -    不在公司领薪

  3        王辉             董事、副总经理                   71.03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4        马英                                              84.03               -
                             监、董事会秘书

  5       冯泽辉                独立董事                     10.00          津贴

  6       李建伟                独立董事                     10.00          津贴

  7       唐都远                独立董事                     10.00          津贴

  8       吴永红               监事会主席                    27.07               -

  9       何健雄                 监事                        29.58               -



                                             8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       姚新安            职工代表监事                    29.76           -

        11       李海全              副总经理                      44.19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及其占公司利润总额
  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薪酬总额                 228.13               447.15        407.09              364.51

         利润总额               6,644.76          15,170.92        10,830.58        12,525.69

              占比                3.43%                2.95%          3.76%              2.9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在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本公司任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职                                                                  司关系
                                       汇科智选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关联方

                                       同创智选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关联方
              董事长、
马增龙                     新纪智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
              总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关联方
                                   (有限合伙)
                                       重庆致贯                      董事              参股子公司

                           北京皓海嘉业精密钣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关联方

                             宁德昌隆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关联方
张京涛          董事
                             北京龙渊虹光商贸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关联方

                             北京新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
              董事、副     凤栖吾同投资(深圳)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关联方
              总经理、             (有限合伙)
 马英         财务总
              监、董事       武汉岚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会秘书
                                                                执行董事、总经
                           此刻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关联方
                                                                      理
冯泽辉        独立董事    四川多福寿中药材种植有限责任公        执行董事、总经
                                                                                       公司关联方
                                        司                            理
                                泰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



                                                  8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川国青川贝母生物科技股份
                                                                董事           公司关联方
                                  有限公司
                           江西长青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

                           海南金木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
                       中国深圳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
                                                                董事           公司关联方
                                   限公司
                           海南洋浦福海实业开发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

                             海南福海实业开发公司              总经理          公司关联方

                           海南万宁福海实业开发公司            总经理          公司关联方

                           四川国青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

                             广东金合沙石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李建伟    独立董事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李海全    副总经理                重庆致贯                      监事           参股子公司


         除上述披露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
  在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署的协议及承诺

         公司与在公司专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劳
  动合同,与独立董事签署了聘任协议,其中核心技术人员还与公司签署了保密
  协议。以上合同和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目前正常履行。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未发生被质押、冻结或诉
  讼纠纷等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简要情况如下:

                           变动前任
    变动时
              职务类型     职人员及      变动后任职人员及职位           变动原因及影响
      间
                             职位
                                             马增龙任董事长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建立健全
    2020 年                马增龙任
                董事                          张京涛任董事             董事会、监事会,
     10 月                 执行董事
                                                                       并选聘高级管理人
                                                  王辉任董事           员。相关人员变动


                                             8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马英任董事         有助于进一步规范
                                                              经营管理行为,为
                                     冯泽辉任独立董事         公司实现业务发展
                                                              目标提供健康的机
                                     李建伟任独立董事             制保障
                                     唐都远任独立董事

                                    吴永红任监事会主席
 2020 年              张京涛任
            监事                        何健雄任监事
  10 月                 监事
                                        姚新安任监事

                                       马增龙任总经理

                                       王辉任副总经理
 2020 年   高级管理   马增龙任
  10 月      人员     总经理         李海全任副总经理
                                 马英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2020 年初,光大同创有限执行董事为马增龙。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
开创立大会,选举马增龙、张京涛、王辉、马英、冯泽辉、李建伟、唐都远为
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冯泽辉、李建伟、唐都远为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2020 年初,光大同创有限监事为张京涛。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创
立大会,选举吴永红、何健雄为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姚新安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0 年初,光大同创有限总经理为马增龙,副总经理为王辉、李海全、马
英。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马增龙为公
司总经理,王辉、李海全为公司副总经理,马英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系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8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马增龙作为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始终
未发生变动,不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的连续性和一贯性。上述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管理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最近三年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十五、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总人数分别为 1,116 人、1,136 人、
1,188 人和 1,240 人。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分工               员工人数               比例

      研发及技术人员                         103                  8.31%

          生产人员                           879                 70.89%

          销售人员                            83                  6.69%

      管理及行政人员                         175                 14.11%

           合 计                            1,240               100.00%


(三)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

          专业分工               员工人数               比例

         硕士及以上                           14                  1.13%

            本科                             118                  9.52%

         大专及以下                         1108                 89.35%

           合 计                            1,240               100.00%

(四)员工年龄结构



                                   8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年龄结构如下:

         年龄结构                 员工人数                 比例

        30 岁及以下                           371                   29.92%

          31-40 岁                            516                   41.61%

          41-50 岁                            293                   23.63%

         51 岁以上                             60                    4.84%

           合 计                             1,240                 100.00%

(五)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册员工人数 1,109 人,
劳务派遣人数 24 人,劳务派遣人数占公司用工总量的 2.16%,劳务派遣人员主
要从事搬运、打包等基础、辅助性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之规定,劳
务用工需具备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
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 10%。公司劳务
用工的工作岗位及用工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员工均签订了劳
动合同,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按
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其境内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范围包括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报告期各期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应缴纳社会保险的境
内正式员工数量分别为 989 人、976 人、1,067 人和 1,109 人,公司为其缴纳社会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1、公司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8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间         员工人数            项目              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养老保险                 1,084                      25

                                     失业保险                 1,085                      24

   2022-06-30       1,109            医疗保险                 1,086                      23

                                     生育保险                 1,086                      23

                                     工伤保险                 1,090                      19

                                     养老保险                 1,034                      33

                                     失业保险                 1,036                      31

   2021-12-31       1,067            医疗保险                 1,032                      35

                                     生育保险                 1,032                      35

                                     工伤保险                 1,038                      29

                                     养老保险                      942                   34

                                     失业保险                      943                   33

   2020-12-31        976             医疗保险                      943                   33

                                     生育保险                      943                   33

                                     工伤保险                      943                   33

                                     养老保险                      936                   53

                                     失业保险                      937                   52

   2019-12-31        989             医疗保险                      937                   52

                                     生育保险                      937                   52

                                     工伤保险                      937                   52

    2、公司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境内员工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类型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已缴纳                  1,085               1,046               956              355

    未缴纳                      24                 21                 20             634

     合计                   1,109               1,067               976              989


    公司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数与当期员工总人数存在差异,原
因主要包括:(1)新入职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尚在办理中或社会保


                                         8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险、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尚未从原单位及时转出;(2)部分正在办理离职手续
的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已经停缴;(3)部分员工于报告期期末所在月份
入职,已于次月离职,故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4)部分员工自愿放
弃通过公司缴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5)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需
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6)部分员工为非全日制员工,未缴纳社会保
险、住房公积金。

    上述涉及新入职人员尚未办妥社保、公积金缴纳手续的,公司已积极安排
办妥相关缴纳手续。同时公司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完善员工保障制度等方式,
积极采取措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努力减少未缴纳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数量。

    公司实际控制人就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事项作出如下承
诺:“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任何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受到追
溯,包括但不限于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
金,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该等要
求获主管部门支持;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的款项,利益相关
方的赔偿或补偿款项以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以保
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公司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针对存在在册员工的公司
已出具相关合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相关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公司境外子公司的员工保障情况

    公司境外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劳动用工情况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相关要
求,在劳动用工方面不存在受到当地政府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9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
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
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
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
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40%、64.49%、67.54%和 68.59%。

    公司主要产品中的防护性产品主要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的安全及形态防护,
在生产及储运过程中起到缓冲、减震、抗压、防尘、防潮等防护作用;功能性
产品是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实现特定功能所需的元器件,在消费电子产品狭
小内部空间实现粘接、固定、防震、密封、电磁屏蔽、导电、绝缘等功能或在
消费电子产品表面实现防刮、防尘、防水、标识等功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防护性
          27,180.12   55.48% 53,952.12    55.15% 46,806.31    57.16% 42,763.02    65.50%
 产品
 功能性
          20,417.81   41.68% 40,200.60    41.09% 33,237.27    40.59% 20,955.88    32.10%
 产品
  其他     1,390.26    2.84%   3,678.47    3.76%   1,840.92    2.25%   1,563.53   2.40%

  合计    48,988.18 100.00% 97,831.18 100.00% 81,884.50 100.00% 65,282.42 100.00%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深耕消费电子行业产业链多年,具有突出的研发设
计能力、良好的综合生产服务能力、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人才及经营管理等
优势。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稳步推进战略布局,先后在武汉、惠州、昆
山、合肥、都江堰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并在墨西哥、越南等区域设立子公司,逐

                                           9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区域基地布局,实现对全国主要消费电子生产聚集区域市
场和客户的覆盖并提供属地化服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根据使用材料、生产过程及使用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防护性
产品及功能性产品。其中防护性产品可以分为保护类和缓冲类,功能性产品可
以分为模切类和碳纤维类。

    公司产品的主要分类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保护类产品               袋类

                                                         EPE 类
        防护性产品
                                 缓冲类产品              吸塑类

                                                         纸塑类

                                                         粘接类

                                                         保护类

                                                         EMI 类
                                 模切类产品
        功能性产品                                       导电类

                                                    表面防护类

                                                         标识类

                                 碳纤维类产品      碳纤维结构件


    1、消费电子防护性产品

    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公司防护性产品主要用于保护产品不受损害,起到
缓冲、减震、抗压、防尘、防潮等防护作用,主要情况如下:

    (1)保护类产品

    保护类产品主要为袋类,用于保护消费电子产品表面不受到仓储、运输途
中的刮伤剐蹭并且增加密闭性,具体如下:

                                      9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缓冲类产品

    缓冲类防护性质产品主要用于固定消费电子产品,防止其在运输中由于颠
簸或其他情况造成的移位、撞击、破损,在运输过程中起到减震、隔热、吸收
冲击波等作用,减少其受到路途颠簸可能带来的损伤。其根据使用材料的不
同,具体产品如下:

    1)EPE 类

    EPE 珍珠棉系由低密度聚乙烯脂经物理发泡产生无数的独立气泡构成的新
型环保的包装材料,具有隔水防潮、防震、隔音、保温、可塑性能佳、韧性
强、循环再造、环保、抗撞力强,具有良好的抗化学性能等优点。




    2)吸塑类

    公司吸塑产品主要以 PET、PP、PS 等各种塑胶材料为原材料,具备防震、
缓冲、分隔、防震、陪衬等功能,具有轻便、可靠性强、可回收、可循环利用
等优点。




    3)纸塑类

    公司纸塑产品以天然植物纤维或废纸为原料,可以实现自行降解和循环利

                                 9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用,绿色环保。纸塑包装产品具有良好的防震、防冲击、防静电性能、重量
轻、抗压强度大、可叠堆、仓容低等优点。




    2、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

    (1)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简介

    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主要起到粘贴、缓冲、防电磁干扰、保护、表面防
护、标识等功能。根据材料、生产工艺、具体用途等,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可
以分为模切类产品和碳纤维产品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1)模切类产品

    模切类产品通过选择并集成不同功能特性的原材料,并运用模切、贴合等
工艺完成原材料的加工与组合,使其成为具有特定形状、多层次结构、集成多
种功能的元器件,以满足消费电子产品复杂的内部和外观功能性要求。按照使
用途径和功能的不同,公司的产品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①粘接类

    利用各类胶类产品可达到电子产品及其组件之间的粘合与固定,从而实现
产品的轻薄特征并且加强其密闭性。




    ②保护类

    保护类产品能起到避免产品零组件之间的直接摩擦、刮伤以及缓冲、防震
等功能,也能利用材料的特殊光学性质在生产过程中起到防光作用。




                                   9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EMI 类

    在各电子元组件之间起到抗电磁波干扰,可避免各电子组件发生漏电、击
穿故障、短路等问题,防止各类产品受电磁信号干扰而不能正常工作。




    ④导电类

    导电类产品主要用于增强主板各元器件的电能传导,防止各元器件因静电
产生超高电压击穿电子元器件。




    ⑤表面防护类

    表面防护类产品主要用于消费电子产品表面,在生产过程及最终出货过程
中起到防刮、防尘等作用。




    ⑥标识类

    主要为标签及铭牌,用于标识各类不同产品的品牌、性能、产地、注意事
项、防伪等。




                                 9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碳纤维产品

    碳纤维是一种高强度、高模量纤维的新型纤维材料,广泛应用于航空航
天、能源装备、交通运输、消费类产品,体育休闲等领域。公司目前的碳纤维
产品为使用碳纤维板材制成的笔记本电脑结构件,由碳纤维丝及树脂等材料复
合而成,具备轻、薄、强度高等优异特性。




    (2)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应用

    公司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主要用于个人电脑、智能手机及周边(智能手
机、智能穿戴设备等)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

    1)功能性产品在个人电脑中的应用

    公司各类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在个人电脑中的应用示意图如下:




                                  9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功能性产品在智能手机中的应用

    公司各类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在智能手机中的应用示意图如下:




    3)功能性产品在智能穿戴设备中的应用


                                 9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在智能穿戴设备中(以智能耳机为例)中的应用
   示意图如下: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防护性产
             27,180.12        55.48% 53,952.12    55.15% 46,806.31       57.16% 42,763.02     65.50%
      品
    功能性产
             20,417.81        41.68% 40,200.60    41.09% 33,237.27       40.59% 20,955.88     32.10%
      品
      其他       1,390.26      2.84% 3,678.47      3.76% 1,840.92         2.25% 1,563.53       2.40%

      合计      48,988.18 100.00% 97,831.18 100.00% 81,884.50 100.00% 65,282.42 100.00%


   (四)按产品用途收入变动情况

         公司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按照其终端应用电子产品进行分类,报告期内公
   司产品按用途进行划分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用途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防护性 个人电
                  19,344.40      39.49% 40,549.31       41.45% 35,253.51     43.05% 32,190.44     49.31%
  产品 脑类



                                                   9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电子配
                 2,820.93     5.76% 4,063.18      4.15%   3,878.30    4.74% 4,167.99    6.38%
       件类
       其他类    5,014.78    10.24% 9,339.62      9.55%   7,674.50    9.37% 6,404.59    9.81%

    小计        27,180.12    55.48% 53,952.12 55.15% 46,806.31 57.16% 42,763.02 65.50%
       智能手
       机及周    6,376.99    13.02% 17,110.28    17.49% 17,938.40    21.91% 17,360.72   26.59%
功能性 边类
  产品 个人电   13,765.13    28.10% 22,434.32    22.93% 15,078.95    18.41% 3,461.85    5.30%
       脑类
       其他类     275.69      0.56%    656.00     0.67%    219.91     0.27%    133.30   0.20%

    小计        20,417.81    41.68% 40,200.60 41.09% 33,237.27 40.59% 20,955.88 32.10%

    其他         1,390.26     2.84% 3,678.47      3.76%   1,840.92    2.25% 1,563.53    2.40%

    合计        48,988.18   100.00% 97,831.18 100.00% 81,884.50 100.00% 65,282.42 100.00%

   (五)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的变化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
   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
   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
   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资
   源。

   (六)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通过向下游客户销售产
   品的方式实现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模具、机器设备等。公司各类产品的采购均由
   供应链部门负责。公司对采购流程严格管控,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
   商管理控制程序》等制度对供应商准入、采购审批流程、材料质量控制等采购
   业务环节实施全链条规范,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完备。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


                                            9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册,并经过审核、评估等流程后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进行动态稽核评
估,确保采购产品品质及售后服务符合公司生产要求。

    公司结合产品质量、环保要求、按期供货能力、供货价格等多种维度对合
格供应商进行评定,由供应链部门根据实际物料采购需要对相应供应商的质
量、价格和交期进行比较最终确定供应商。采购过程中,供应商需经样品测试
等相关检验、验证程序,方可进入批量供货阶段。

    3、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在手订单情况和客户需求预测安排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根据
生产计划具体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
关问题,对质量、产量、成本、良率等方面实施管控,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
完成。

    (2)OEM 模式

    公司产品方案得到客户认可后,公司会综合考虑产品要求、自身产能等因
素将部分订单采用 OEM 方式进行生产。OEM 生产模式下,公司向生产厂商提
出原材料、设计、规格、型号、功能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生产厂商按照公司要
求进行产品定制化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提供给公司。

    (3)外协加工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的方式,针对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非关键工序环
节,公司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生产。公司对外协厂商设置了严格的筛选制
度,充分保证生产质量及供货速度,使公司各个生产环节有序高效进行。

    4、销售模式

    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
式、质量保证等条款。客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
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
结算、回款。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收购昆山上艺机器设备、存货等经营性资产,


                                  10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客户资源尚未完全转移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存在通过昆山上艺向部分最终客
户销售的情况。

       5、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市场竞争情况、行业上下游供求状
况、工艺技术水平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随着公司业务规
模的发展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达成,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升
级现有经营模式,预计未来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主要生产消费电子防护性和功能性产品,具有交付时间短、品种及批
次较多、更新周期快等特点,对生产厂商的整体设计、研发及制造能力要求较
高。

       1、消费电子防护性产品工艺流程

       (1)保护类产品(以袋类为例)




       (2)缓冲类产品

       1)EPE 类




                                       10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核心技术在 EPE 类产品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如下表所示:

 序               流程
        名称                                   技术先进性及效果
 号               节点
                         将高密度材料与低密度材料进行结合,形成 70/30/70 的高低密度
      折叠拼合           结合棉,提高材料缓冲性能,同时增强材料表面韧性,能经受多
 1    式结构缓    贴合   次翻折冲击;单片缓冲板材模压成型后,进行折叠组装即可完
      冲技术             成,创新的成型结构和特有的材料技术在有效的保护产品的同时
                         节省了空间,节约了存储及运输成本
      内包装反           在不浪费材料的前提下,增加对产品包裹的深度及长度,同时在
 2    压成型技    冲压   外侧增加缓冲过度台阶,有效改善对产品边角的保护并提高整体
        术               的缓冲性能,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及可靠性
                         将植物纤维进行打浆模压成型,利用材质的韧性设计可折叠结构
      植物纤维
                         实现面平整;改进之后的缓冲包装通过与笔记本边缘嵌套来实现
 3    缓冲包装    贴合
                         对其位置的限定,通过恰当的凹、凸结构使得其具有良好的缓冲
        技术
                         性能

      2)吸塑类




      3)纸塑类



                                         10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核心技术在纸塑类产品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如下表所示:

 序              流程
        名称                                技术先进性及效果
 号              节点
                   碎   将植物纤维进行打浆模压成型,利用材质的韧性设计可折叠结
      植物纤维
                 浆、   构实现面平整;改进之后的缓冲包装通过与笔记本边缘嵌套来
 1    缓冲包装
                 热压   实现对其位置的限定,通过恰当的凹、凸结构使得其具有良好
        技术
                 整形   的缓冲性能

      2、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工艺流程

      (1)模切类产品




      公司核心技术在模切类产品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如下表所示:

 序              流程
        名称                                技术先进性及效果
 号              节点


                                      10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利用一种新型的网罩热式切刀,将导热杆、石棉网以及其他材
      网罩切割          料装置在刀具上,使刀具可以升温进行对网罩的切割,同时高
 1               模切
        技术            温刀具可以将切割后的网罩端点进行高温熔融粘接,避免了网
                        罩端点分散,提高了网罩防火性能及强度
      手机听筒     贴   开发可以固定手机听筒与屏幕之间的固定手柄,正反固定手柄
 2    喇叭装饰   合、   免去了手机冲孔网反复粘贴的过程,同时听筒与屏幕之间的固
        技术     模切   定手柄在通话时能够减少声音发散,减少外界干扰

      (2)碳纤维类产品




      公司核心技术在碳纤维类产品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如下表所示:

 序              流程
        名称                                技术先进性及效果
 号              节点
      复合材料
      板材的结          复合材料板与热塑性材料边框通过锯齿凹槽相互啮合连接,连
 1               成型
      合牢固技          接工艺简单,结合强度高,环境友好
        术
      电子设备          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在板材边缘直接灌注塑胶,塑胶成型后收缩
 2    的加框板   成型   量大,易引起板材变形的技术问题,到达增强板材边缘的机械
      材技术            强度、减小塑胶使用量、减少板材变形度的技术效果
                        通过将注塑成型结构与具有至少一开槽的第一板材相互结合,
      用于制造
                        同时复合板材的第一板材还具有与至少一开槽相对应的至少一
      电子设备
                        弯折部,提高了复合板材的可塑性,可以用于塑造不同的电子
 3    壳体的复   成型
                        设备外形。此外,注塑成型结构与第一板材通过模内注塑成型
      合板材技
                        工艺相互结合在一起,从而增强电子设备壳体的受力强度,不
        术
                        易断裂与变形



                                      10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指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 PCS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防护性产品销量         15,567.79      37,443.83      31,353.03      26,104.37

 功能性产品销量         79,441.56     199,876.93     206,318.30    190,608.04
 其中:碳纤维类
                            45.42          58.73         17.06                -
   产品销量

    公司防护性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为个人电脑,根据 IDC 数据,报告期内全
球个人电脑出货量持续增长,由 2019 年度的 2.66 亿台增长至 2021 年度的 3.49
亿台,公司防护性产品销量稳步提升,与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增长趋势基本一
致。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产品中模切类产品销量占比较大,分别为 100%、
99.99%、99.97%和 99.94%,公司持续拓展模切类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报告期内
产品应用领域结构持续变化。其中,公司应用于个人电脑领域的模切类产品单
价较高,应用于智能穿戴类产品单价较低,由于产品应用领域结构变化,公司
各期应用于个人电脑领域的模切类产品占比分别为 5.06%、18.00%、23.50%、
32.53%,报告期内模切类产品销量相对稳定、收入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碳纤维类产品实现量产出货,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公司碳纤维类产品销量分别为 17.07 万 PCS、58.73 万 PCS、45.42 万
PCS,销量增长较快,碳纤维类产品收入金额分别为 2,521.35 万元、8,273.16 万
元和 6,263.96 万元,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九)公司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消费电子行业是电子信息行
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信息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国务院、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商务部等各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鼓励行业发展的规
划、政策和指导意见,如《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
等,有力推动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

                                     10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
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建设消费和投资需求旺盛的强大国内市场,消费对经济增
长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增强。公司产品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
略。因此,公司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防护性、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设立
以来,公司致力于为优秀的中国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提供一体化防护及功能解
决方案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
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根据《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

(二)所属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
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性组织为中国电
子企业协会。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
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
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
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
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等。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为本行业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主要负责针对行业内热点
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标准与规划提供决策依据;针对
传统电子产业,为会员单位建立网上商店,对企业产品进行推广;整合群体资


                                    10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源,重塑竞争形态,打造一个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企业综合集群;组织电子企业
培训等。

       2、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
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
领域,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也适用下游消费电子产品所
属行业的产业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 2014 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取消了原《办法》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
司或者生产基地“必须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
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版指出,国家支持环境
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
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8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次修订版指出,国家鼓
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
步。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18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次修订版指出,国家鼓
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
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3、主要产业政策

                                    10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家及相关单位出台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相关政策内容
《当前优先发展        国家发改
的高技术产业化        委、工业和               将信息功能产品作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
                                     2011
重点领域指南          信息化部、               的重点之一
(2011 年度)》       科技部等
《新材料产业“十                               将光学聚酯膜、透明导电膜、电磁波屏蔽膜、
                      工业和信息
二五”重点产品目                     2012      增亮膜等功能性膜材料列入新材料“十二五”重
                        化部
录》                                           点发展的产品
                                               紧紧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
《电子基础材料
                      工业和信息               高端装配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
和关键元器件十                       2012
                        化部                   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发展相关配套元产
二五规划》
                                               品及电子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
                      全国人大常
国清洁生产促进                       2012      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
                        委会
法》                                           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战略性新兴产
业重点产品和服        国家发展和               将新型元产品制造、电子产品用材料等做为培
                                     2016
务指导目录》          改革委员                 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2016 年版)
《“十 三 五”国 家                            加快发展新型智能手机、信息安全产品的创新
战略性新兴产业          国务院       2016      与应用。提升新型片式元件、光通信产品、专
发展规划》                                     用电子材料供给保障能力
                                               X 指 11 个配套指南,1 指《中国制造 2025》,
《 中 国 制 造                                 包括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强基等 5 大工
2025》“1+X”规         工信部       2017      程实施指南,发展服务型制造和装备制造业品
划体系                                         质质量品牌 2 个专项行动指南以及新材料,制
                                               造业等 4 个发展规划指南
                                               重点发展面向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消费的
《信息产业发展        工业和信息               新型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提升
                                     2017
指南》                  化部                   产品的研发应用能力、产业配套能力和品牌竞
                                               争力
《国务院关于进
                                               促进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升级智能化、高端
一步扩大和升级
                                               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
信息消费持续释          国务院       2017
                                               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
放内需潜力的指
                                               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
导意见》
                                               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统筹研
《广东省战略性
                      广东省人民               发、制造、应用各环节,加快突破关键技术、
新兴产业发展“十                     2017
                      政府办公厅               材料,建设覆盖研发设计、制造和技术服务的
三五”规划》
                                               高端制造产业体系
                      全国人民代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
                      表大会常务     2018      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
国电子商务法》
                        委员会                 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
《国家智能制造                                 充分发挥指南标准在推进智能制造产业健康有
                      工信部、国
标准体系建设指                                 序发展中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针
                      家标准化管     2018
南 》(2018 年                                 对智能制造标准跨行业、跨领域、跨专业的特
                        理委员
版)                                           点,立足国内需求,兼顾国际体系,建立涵盖


                                              10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行业应用等三类标准的
                                          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统筹规划
                                          与宏观指导,加快创新技术
《产业结构调整
                     国家发展和           新型电子元产品制造、电子产品用材料属于
指 导 目 录 (2019                2019
                     改革委员会           “鼓励类”项目范畴
年本)》
《工业和信息化
部关于促进制造                            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迈向中高端。支持各类电子
                      工业和信
业产品和服务质                    2019    产品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息化部
量提升的实施意                            积极推进创新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
见》
《基础电子元器                            瞄准智能手机、穿戴式设备、无人机等智能终
件产业发展行动                            端市场,推动微型片式阻容元件、微型大电流
                       工信部     2021
计 划 2021-2023                           电感器、微型射频滤波器等各类电子元器件应
年》                                      用

      4、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电子信息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商务部等各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鼓励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指导
意见,有利推动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一员,国家
鼓励和推进电子产业链发展的政策,为公司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和发展机遇,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

      5、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 月,工信部出台了《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重点推广智能终端市场,瞄准智能手机、穿戴式设备、无人机等智能终
端市场,推动微型片式阻容元件、微型大电流电感器、微型射频滤波器等各类
电子元器件应用。

      推动消费电子终端产品行业的发展,也将促进与其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扩大其对应防护性、功能性产品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扩大其对应市场。故作为
消费电子类产业链的一员,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报告期内主要法律法规对其经
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行业竞争格局等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经营资质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消费电子防护性和功能性产品行业,始终聚


                                         10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焦于消费电子保护类、缓冲类、模切类及碳纤维背板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业务。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
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证书。公司已
经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有利的推动了公司产品质量管控,获得了客户高度认可。

    (2)准入门槛

    2019 年,国家发改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
施意见》规定新型电子元产品制造、电子产品用材料属于“鼓励类”项目范
畴,提出国家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迈向中高端、支持各类电子产品创新中心
建设、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积极推进创新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等。上述
政策变化有利于行业不断走向高端化,智能化,自动化方向,随之而带来的行
业壁垒,准入门槛可能因此有所提高。公司已在此行业钻研多年,与行业内主
要优质客户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且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其产品质量以及研发
技术已获得客户认可,准入门槛的提高有利于公司继续稳固其在行业内的地
位、声誉并不断发展新的客户资源。

    (3)运营模式

    2021 年工信部发布的《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
指出国家鼓励企业立足于自身优势,全力打造战略性、全局性产业链,为客户
提供一体化服务。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自身运营模式上的不断优化,不
断完善其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形成了结构合理、责任明确的内部管理体制,整
合各部门与运营管理部门的配合与流程,力争为客户提供最完善的服务。经过
多年的实践,公司已形成一套完备的运营管理模式,获得了客户认可。

    (4)行业竞争格局

    2017 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
需潜力的指导意见》以及 2021 年工信部发布的《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


                                   11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计划 2021-2023 年》都指出未来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将促进新信息产品消费,升级
智能化,鼓励企业立足产业规模优势、部分领域优势等先发优势,打造战略性
全局性产业链。因此,未来行业中,产品质量高、研发能力强、对客户需求把
握准确、可以提供一体化服务的厂商,将更有机会在竞争中获利。公司自设立
以来,一直深耕消费电子类防护性、功能性产品,已经形成自己独特的核心技
术、研发体系、创新结构,并且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产
品质量、科研技术以及提供一体化服务的能力已获取客户认可,因此在行业竞
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三)所属行业概况

    1、行业概况、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消费电子防护性产品行业概述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世界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生产基地已逐步向新兴
市场国家转移,我国凭借着良好的制造业产业配套资源以及较强的制造成本优
势,吸引了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业内的大批国际企业和知名品牌在我国布局生
产,我国已成为世界电子产品的制造中心,消费电子行业保持了快速增长。消
费电子防护性产品影响消费电子产品的性能、安全、用户体验,是消费电子产
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消费电子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将带动消费电子防护性产
品的快速发展。

    作为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配套产业,消费电子防护性产品具备性价比较高、
机械加工性能好、易于规模化生产、无毒无害、便于回收等特点,产品材质、
结构、功能及生产工艺也在不断更新换代。

    (2)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行业概述

    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其上游行业为泡
棉、胶带、绝缘纸、保护膜、导电布等材料生产企业,下游行业为智能手机、
个人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的生产企业。

    上游行业对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技术和价格上。从
技术上看,各种新材料的出现促进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行业技术的革新、增加

                                  11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品实现的功能、拓宽应用领域;从成本上来看,上游产品价格的变化将直接
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并影响本行业的利润水平。

    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的市场容
量、利润水平和技术发展方向。在移动互联新时代,消费电子产品更加强调智
能化、便携性、互联互通等特性,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作
为消费电子快速发展的重点领域,成为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行业发展的驱动
力,有利于行业规模的扩大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

    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需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设计、
研发和生产,具有品种多样、型号复杂、精密度高等特点,能够在传统机械零
件无法应对的狭小空间内实现特定功能。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的性能直接影响
着消费电子产品的质量、可靠性、性能以及使用寿命,是电子产品生产制造的
基础性器件。下游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发展是影响功能性产品发展的关键因
素。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基地和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产品消费
国,在全球消费电子产品行业具有重要地位。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规模持续扩
大,为我国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推动行业持续
发展。

    (3)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为满足消费电子产品不断提高的安全、环保需求,防护性产品生产商一方
面需要测试不同原材料的组合性能,根据不同原材料的物理及化学特性,提高
相关调配技术水平,满足消费电子产品的保护、缓冲、减震、抗压、防尘、可
回收、可循环使用等需求,另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研发及生产工艺,根据客户
需求、使用习惯、材料类型等研发与生产出更加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性能越来越强、集成度和结构复杂度不断提高,为了保
证消费电子产品的平稳运行,功能性产品需要根据电子产品内外部极其有限的
空间,通过多层不同功能的原材料组合设计来实现消费电子产品粘接、散热、
缓冲、屏蔽、保护、标识等功能。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的精密度、层数、性能
不断提升,生产技术从最初的单座模切技术向技术要求更高的多模具组合一体
模切技术发展,机器设备从使用单一机器的简单加工到采用多个设备的组合加

                                  11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工再到目前使用的多功能组合设备加工。

    2、行业进入壁垒

    目前在我国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行业领域中,多数小型厂商采用
简单模切等工艺,而上述产品生产具备技术与资金密集型的特征,需要生产企
业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只有具有较强技术实力、雄厚的资金实
力、规模生产优势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行业壁垒情况如下:

    (1)优质客户资源和认证壁垒

    行业内企业的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
产商。行业内优质客户对于零部件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产品规格、产品环保
性、供应商资质、生产能力、管理能力等诸多方面有严格要求,在选择供应商
时具有一套严格的资质认定标准,对供应商生产规模、生产流程、品质管理、
研发设计、全球业务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等有明确要求,形成较高的进入壁
垒。因上述客户对供应商的认证流程复杂、认证成本较高,故一经认证合格,
双方通常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粘性较高、客户相对较为稳定。

    (2)研发设计能力壁垒

    公司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具有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壁垒。以功能
性产品为例,其生产需综合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材料、自动化、信息化等跨
学科知识,生产工艺复杂、技术壁垒较高,对企业的生产工艺和制造水平具有
较高的要求。

    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消费电子下游行业发展迅速,产品技术更新速度较
快,市场和客户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
费电子产品向智能化、多功能化、集成化、高性能等方向发展,对防护性及功
能性产品的性能、品质、技术性、轻薄性要求越来越高。上述产品生产企业必
须具有自身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不断提高设计研发能力、生产
工艺水平,才能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

    从与下游行业客户的关联度看,消费电子产品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从开发
到批量生产需要经过产品设计研发、模具开发、试制、技术指标测试、小批量

                                  11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生产、规模化生产等环节,上述环节技术水平及生产工艺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
着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性能、质量、研发周期、研发成本、供货速度,从而
影响行业内企业的盈利能力。

       (3)综合生产服务能力壁垒

    从服务的客户领域来看,消费电子产品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主要下游应用
领域为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各领域客户对上
述产品的设计、材料选型、生产工艺等方面的需求各异,相关产品具有品种
多、规格型号多、定制化程度较强、工艺复杂的特点,需要行业内生产企业具
有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制造服务的能力。

    同时消费电子领域的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会针对市场变化、
库存情况等因素实时调整采购规模,上述客户为稳定并逐步扩大市场份额,需
要不断推陈出新、推出多元化的新产品,并要求相关上游供应商在具有良好成
本管控能力的基础上,可以通过良好的设计、生产能力生产出符合其要求的产
品,以便更好的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另一方面,客户通常要求上游生产企
业具备多品类、多批次、小批量的快速反应生产能力,这对供应商的供应链管
理能力、生产管理能力、质量管控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不具备相应生
产能力、无法满足客户严苛交货要求的供应商将逐步从客户的供应链体系中淘
汰。

       (4)人才壁垒

    拥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技术研发实力、丰厚的行业经验积累和
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的消费电子上游供应商更受下游客户的青睐,同时上述优
势也是企业持续发展和提升行业竞争力的重要基础。一方面,消费电子防护性
及功能性领域内的技术人员需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且生产经验丰富才能满足
复杂多变、精密生产的要求;另一方面,消费电子行业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为
快速响应市场需求,需要大量进行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的研发人员。上述因素
形成了较高的优秀人才壁垒。

       (5)生产规模壁垒



                                   11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消费电子产品防护性和功能性产品生产有较高的规模壁垒。规模较大的企
业具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和更加多元化的加工工艺,可以同时满足多个客户、多
种产品的需求,有利于扩大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规模越大对原材料供应商的
议价能力越强,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为企业带来更多效益。因此,新入行
企业必须要进行大规模投资,形成规模化生产以及良好的规模经济效应。

        3、行业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消费电子产品行业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具
备全球领先的产业配套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和产业服务能力。目前,我国消费
电子产品智能化、高端化成果显著,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形成新的产业发
展热点。

        1)个人电脑市场

        ①市场规模

        根据 IDC 数据,自 2017 年以来,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呈现增长态势。2021
年居家办公及远程学习等需求进一步延续,推动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持续上
升,达到 3.49 亿台,同比上升 15.18%。

                          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单位:亿台)
 4.00
                                                         3.49
 3.50
                                          3.03
 3.00
              2.58          2.66
 2.50

 2.00
                                                                     1.52
 1.50

 1.00

 0.50

 0.00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1-6月

数据来源:IDC。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第三方数据并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未为
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



                                        11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发展趋势

    A、主机与键盘分离、折叠屏、多屏幕等新技术拉动笔记本换机需求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用户需求的改变,各大笔记本电脑品牌商开始推出
主机与键盘分离的笔记本电脑,其中微软的 Surface、联想的 YOGA、惠普的
EliteBook 等知名度较高。这类笔记本电脑采用将主机和键盘分离的形式,造型
更加多变、更加便携、与智能手机联动更加方便、能够胜任更多的使用场景,
极大提高了使用者的消费体验感。同时在新型铰链、可折叠屏、双屏等新兴技
术的推动下,笔记本电脑行业将迎来一场深刻的革新,加速行业的发展。

    B、笔记本电脑市场创新加速,生命周期缩短、潜在换机需求较大

    在大规模定制时代,为了适应不同类型消费者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各大电
脑品牌除主力产品系列外,还针对各个目标群体定向研发产品子系列,产品系
列越来越多,市场细分越来越明确,从过去的商务笔记本电脑和家用笔记本电
脑,到现在的以目标用户为导向的各类笔记本电脑配置或设计层出不穷。在笔
记本电脑产品加速创新的背景下,系列产品迭代周期的进一步缩短,从过去的
2-3 年到现在的 6 个月,有的产品系列甚至更短。

    2)智能手机市场

    ①市场规模

    2011 年至 2021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由 4.95 亿台增长至 13.55 亿台,年
复合增长率约 11%。中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智能手机市场,2021 年国内智能手
机出货量达到 3.29 亿台,占全球手机出货量的比例约为 25%。受益于消费电子
信息行业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在
2011 年至 2013 年间快速增长,随着智能手机的逐渐普及,目前市场需求主要以
更新换代为主。




                                   11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全球及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单位:亿台)
 16.00                                                                14.66
                                                 14.37     14.37                13.95     13.71               13.55
 14.00                                 13.01                                                        12.92

 12.00
                             10.19
 10.00

  8.00             7.25
                                                                                                                        6.00
  6.00   4.95                                                  5.22
                                4.23                4.57                 4.61
                                          3.89                                     3.90      3.72
  4.00                                                                                                 3.26      3.29
                      2.58
  2.00                                                                                                                     1.41
            0.95

  0.00




                                       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

数据来源:IDC。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第三方数据并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未为
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

       ②发展趋势

       A、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将催生对智能手机的新需求

     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发展,信号的传输能力大幅提升,网络延迟大
幅减少。新一代 5G 通信技术的研发应用及通信网络在各个空间的全面覆盖对智
能手机的品质性能、应用场景等提出新的需求。随着便捷支付、智能驾驶、远
程教育、远程医疗、新零售、虚拟现实等细分行业的进一步普及,手机的应用
场景也将进一步丰富,灵敏度、分辨率、内存容量、散热效率等性能将持续增
强。

       B、中国手机品牌将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份额

     经过十多年高速发展,中国手机市场接近饱和状态,智能手机以结构性的
存量替代为主,5G 通讯技术、全面屏、人工智能等技术预计将带来较大规模的
换机需求。同时,在印度、非洲等新兴市场,智能手机仍有较大增长潜力华
为、小米、OPPO、VIVO、传音等国产手机品牌未来有望进一步扩大海外手机
市场份额。

       C、未来智能手机将向轻薄化、便携化、多功能化发展

                                                         11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随着运算能力的进一步增长、新材料的不断涌现,未来智能手机将在重
量、厚度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折叠屏、柔性屏的发展,将使得手机变得更加便
携,手机也将与个人电脑、可穿戴设备、汽车等产生更多的互动,逐步实现
“万物互联”的效果,进一步丰富手机功能。

    3)智能穿戴设备市场

    ①市场规模

    2014 年以来,随着智能手环、智能手表、智能耳机等智能穿戴设备的渗透
率快速提升,全球智能穿戴设备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据 IDC 数据,2020 年全球
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达 4.45 亿部;2021 年度,全球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为 5.34
亿部,较上年同期增长 19.99%,同比保持良好增长态势。

                           全球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单位:亿台)

 6.00
                                                                          5.34

 5.00
                                                                  4.45

 4.00
                                                     3.37

 3.00


 2.00                                      1.72

                    1.02         1.15
 1.00     0.78


 0.00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数据来源:IDC。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第三方数据并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未为
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

    ②发展前景

    A、5G 通信技术将推进可穿戴设备物联网浪潮

    随着 5G 通信技术的不断成熟及普及应用,数据传输速度获得了质的飞跃,
可穿戴设备将迅速普及并成为物联网的重要入口与应用终端,协助用户实现信


                                         11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息感知与处理能力的提升,为用户带来全新的物联网交互体验。

    B、技术进步将使得可穿戴设备进一步普及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技术进步和高性能低功耗处理芯片的推出,智能
穿戴设备性能、功能将更加多元化。从尺寸角度而言,未来可穿戴设备将拥有
更小的封装、更轻的重量,从而更加便于携带以及能够提高集成度,增加产品
的应用场景。从功耗角度而言,未来可穿戴设备将拥有更低的功耗,这将进一
步拓宽可穿戴设备产品的应用场景。传感器技术的发展使得产品拥有更高的生
物兼容性以及更灵敏、可靠的人体工程学设计。

    (2)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行业

    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行业为消费电子产品的上游产业,根据消费
电子产品特定功能的需求,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行业依托技术、工艺
的不断创新,将高性能材料、新型材料加工成为实现特定功能需求的非标准化
器件产品,以实现特定的功能。

    1)下游行业需求旺盛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发展影响,智能手机、平
板电脑等智能终端逐渐成为消费电子产品的主力,智能穿戴设备的出现与发展
标志着消费电子产品智能化达到了新的高度,有力推动了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
能性产品的市场需求。随着全球电子信息行业的产业转移,我国已成为世界电
子产品的制造中心,消费电子行业保持了快速增长。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
产品影响消费电子产品的性能、质量、用户体验,是消费电子产品不可或缺的
组成部分,消费电子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将带动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产
业的快速发展。

    2)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应用使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更加丰富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新的智能终
端产品层出不穷。下游行业相关技术不断创新与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既为消
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又
对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性能、品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例如,

                                 11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防水透气膜的出现有效解决了智能耳机对音质及防水性能的双重需求。随着新
材料、新技术的不断出现与应用,实现功能的不断增加,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
能性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将更加丰富,并有效促进消费电子产品的快速发
展。

       3)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生产企业从单一生产向综合服务转变

    随着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下游客户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要求消费电
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生产企业不仅能够提供合格的产品,而且要能够根据要
求提供新产品的研发及设计方案。因此,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生产企
业需提供涵盖产品设计、研发、生产、检测及售后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从而
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由此可见,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生产企业从
单一生产向综合服务转变,是行业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

       4)消费电子品牌对用户体验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会不断增加对有效提
升客户体验的新型产品的市场需求

    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竞争激烈,除了重视产品的质量、性能外,越来越重视
消费电子产品外观带给消费者的用户体验。因此,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商在消费
电子产品工业设计、功能设计及外观设计方面不断进行创新。

       4、行业面临的机遇与风险

    消费电子产业具有技术快速迭代和新兴产品快速渗透的特点,随着信息技
术的不断发展,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换
代持续推动着旺盛的市场需求,为消费电子相关的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提供了
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此同时,近年来消费电子产业链已基本完成向国内转移,
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从制造业大国转变为制造业强国,国家和
地方政府重视相关行业的发展并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我国消费电子制造规
模持续扩大,为上游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厂商同样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消费电子行业和宏观经济周期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其景气状况会随着宏观
经济周期出现波动。如果全球经济发生衰退或宏观环境不景气或者消费电子行
业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则将对消费电子产品行业造成不利影响。宏观


                                    12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济波动导致的下游需求不利变化是消费电子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5、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区域性

    从我国消费电子产品的区域分布看,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是消费电子产品
生产的聚集地,并带动了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这使得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
性产品的生产商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征。随着我国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的提
高,消费电子产业正在逐步向中部、西部地区转移,其配套的消费电子防护性
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商也随之发生转移。

    (2)周期性

    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紧密相关,其下
游行业由于直接面对消费者,从而不可避免地会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的影响而
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消费者可支配收入增加,会增加对
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在经济低迷时,消费者可支配收入减少甚至出现失业,
会减少或取消电子产品消费。相应的,消费电子产品防护性及功能性等上游产
业也会随着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而波动。

    近年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个人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产业发展迅
猛,推动了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发展。产品更新换代、技术革新速
度较快对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仍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同时,智能穿
戴设备及其它消费电子产业正在快速发展,有助于扩大对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
等上游产业的市场需求。以上因素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持续发展
奠定了基础,减弱了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周期性波动所导致的行业周期性波动。

    (3)季节性

    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受下游行业需求波动的影响较
大,受消费者消费习惯等因素影响,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电
子产品一般在节假日为销售旺季。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生产企业会根
据下游行业需求合理安排生产,销售周期较终端产品市场周期有所提前。



                                 12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和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消费电子产品性能越来越强、集成
度和结构复杂度不断提高,带动了行业进入壁垒的提升。相较于报告期初,消
费电子产品及其防护性和功能性产品行业整体呈现增长态势,行业发展态势良
好。消费电子行业面临的机遇与风险并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更新迭代
推动着相关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同时行业发展趋势与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具有
一定关联,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而波动。未来可预见的情况下,宏观经济增长
预期良好,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行业进入壁垒加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
能性产品仍将迎来广阔的增长空间。

       7、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
联性;

    公司所属行业在消费电子产品制造产业链中位于中游,消费电子防护性及
功能性产品为消费电子产品内外部构件,公司所属细分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
下游产品精密程度、产品寿命、散热能力、功能稳定性、产品轻薄度及便携性
等多方面的提升,在消费电子产品制造产业链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消费电子产品制造产业链上游为基础材料行业,其中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
上游原材料主要包括 EPE 板、胶带、保护膜、碳纤板等,上游原材料市场较为
成熟,市场竞争充分,产品供应充足,使得公司原材料采购可以得到充分的保
障。

    消费电子制造产业链下游为消费电子产品制造服务行业,制造服务商对于
零部件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产品规格、产品环保性、供应商资质、生产能力、
管理能力等诸多方面有严格要求,在选择供应商时具有一套严格的资质认定标
准,对供应商生产规模、生产流程、品质管理、研发设计、全球业务支持和售
后服务能力等有明确要求,因此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厂商与制造服务
商通常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下游制造服务商粘性较高、相对较为稳
定。




                                    12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消费电子防护性和功能性产品行业,始终聚
焦于消费电子保护类、缓冲类、模切类及碳纤维背板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业务,能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行业应用实
践,公司已经发展成集新材料研发、设计、生产、服务、循环利用项目于一体
的解决方案提供商。

    消费电子行业具有技术创新强,更新换代快的特点,经过多年的发展,公
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
精密、歌尔股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
优质客户资源。

    公司不断创新已有业务模式,将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理念融入服务过
程中,将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公司的经营发展之中,创造多方共赢的同时
助推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公司拥有多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被评为高新技
术企业,生产基地也已取得 ISO9001 等多项认证。

(二)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特点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秉承着自我创新,独立研发,科学发展的理念,紧
跟科技消费时代的发展脚步。公司结合消费电子制造等多项发展优势,创新、
研发和销售了一系列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已拥有 16 项发明专利、106 项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以独立研发核心技术为根本,具备消费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研发及
市场销售能力,大力推进和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

    1、公司的创新机制

    公司已经形成以需求导向的研发机制,紧靠终端客户并针对市场趋势走向
进行研发,依靠自身的自主创新和对市场技术走向的把握能力,满足客户的各
项需求。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有针对性的完善工艺流程、改进材料,积极增强


                                   12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竞争力。

    除此以外,公司重视人才内部培养,积极引入经验丰富或富有创新能力的
研发技术人员、积极做好人才储备,并为研发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成长环
境。公司也通过提供专业培训来有意识的培养各类人才,进一步提高技术研发
水平。

    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完善研发管理和激励机制,鼓励研发人员推进新技术
研发和产品研发。通过调动核心技术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
水平。

       2、公司的研发团队

    公司经过多年研发生产已经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化研发团队,其核
心技术人员具备多年研发实践,在防护性和功能性产品方面具备丰富的行业经
验。

       3、公司的研发投入

    为了保持自身竞争优势、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
满足新产品的开发、迭代升级等需求。充足的研究经费可以保证各项目的顺利
开展,也有利于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

       4、公司持续创新成果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结合产品的特点和要求积极推进技术创新,目
前公司已经在主要产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及核心技术。

(三)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在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竞争对手                             简要情况
                    公司作为高端品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一体化
                    产品制造和供应解决方案、创意设计与研发创新解决方案、全球化
       裕同科技     运营及服务解决方案”。公司在专注消费类电子产品纸质包装的同
       002831.SZ    时,积极开展业务多元化,拓展高档烟酒、化妆品及高端奢侈品等
                    行业包装业务。公司立足国内,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终端客户包
                    括华为、联想、三星、索尼、雀巢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并为仁


                                      12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宝、富士康等知名代工厂商提供产品和服务。
                   裕同科技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恒铭达是一家专业为消费电子产品提供高附加值精密功能性产品的
                   科技企业,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丰富的生产经验、创新
                   的生产工艺、高精密与高品质的产品及快速响应能力,能够参与终
                   端品牌客户产品的研发环节,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消
      恒铭达
                   费电子防护产品等产品的设计研发、材料选型、产品试制和测试、
     002947.SZ
                   批量生产、及时配送、后续跟踪服务等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产品
                   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
                   子产品及其组件。
                   恒铭达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飞荣达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及产品、导热材料及产品、基站天线
                   及相关产品、防护功能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并能够为
      飞荣达
                   客户提供相关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致力成为 ICT 领域新材料及智
     300602.SZ
                   能制造领先企业。
                   飞荣达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博硕科技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功能性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
     博硕科技      售。公司电子产品功能性产品业务聚焦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
     300915.SZ     等消费电子以及汽车电子两大应用领域。
                   博硕科技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四)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行业内企业的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
产商。行业内优质客户对于零部件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产品规格、产品环保
性、供应商资质、生产能力、管理能力等诸多方面有严格要求,在选择供应商
时具有一套严格的资质认定标准,对供应商生产规模、生产流程、品质管理、
研发设计、全球业务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等有明确要求,形成较高的进入壁
垒。因上述客户对供应商的认证流程复杂、认证成本较高,故一经认证合格,
双方通常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粘性较高、客户相对较为稳定。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
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
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资源。

    (2)研发设计能力优势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能够综合运用信息
化、自动化等技术来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产品良率、

                                     1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生产效率及成本控制水平。公司在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的基础上,培养了一支
专业结构合理、研发经验丰富、敢于创新的技术研发团队,以持续创新、客户
导向的研发体系深度参与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研发中,同时结合自身的系统研
究及行业经验,在材料设计、选型等早期阶段即可提前提出正向的技术改进建
议,并建立了标准化的技术问题资料库,大幅提升了研发效率,通过及时、专
业的响应客户新产品的开发需求来强化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3)良好的综合生产及服务能力优势

    从服务的客户领域来看,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为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各领域客户对上述产
品的设计、材料选型、生产工艺等方面的需求各异,相关产品具有品种多、规
格型号多、定制化程度较强、工艺复杂的特点,需要行业内生产企业具有为客
户提供定制化制造服务的能力。

    同时消费电子领域的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会针对市场变化、
库存情况等因素实时调整采购规模。一方面,发行人在具有良好成本管控能力
的基础上,通过良好的设计、生产能力生产出符合其要求的产品,以便更好的
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发行人为迅速适应市场需求,通过建设良好
的供应链管理能力、生产管理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形成了多品类、多批次、
小批量的快速反应生产能力。

    (4)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优势

    发行人在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域具有多年的经验,在长期的生
产经营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并在生产实践中积累沉淀了各种生
产经验与工艺等。公司近些年不断强化生产能力、管理能力并不断精进优化,
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公司的生产优势及成熟的质量控制体系,使得公司具有
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经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通过稳定的产品质量进一步赢得了客
户的信任与肯定,巩固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12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人才及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能力优秀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
人员对行业有着深刻的认识,能够敏锐地把握行业内的发展趋势,抓住业务拓
展机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科学的规划。相关管理人员利用自己在行业内深
耕积累的经验优势,为公司未来业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整合采购、生产、质量管控、销售、研发和财务等各个生产业务部门
和运营管理部门流程。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现代企业管理制
度,形成了结构合理、责任明确的内部管理体制。公司股东之间、股东与管理
层之间、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协作,形成了合作与制
约的企业管理运作体系。

    2、竞争劣势

    发行人目前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以及银行贷款融
资。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等日常活动都需要大量资金
流投入。只有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才能建设高洁净度生产经营场所、购置先
进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招聘一流的业内专业人才并不断提升研发技术水平。
公司迫切需要扩宽融资渠道维持和发展公司业务,扩大优势产品产能、提升研
发实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此外,公司规模的扩张也因融资方
式单一受到制约,间接影响公司新产品的开发推广。

(五)影响发行人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

    消费电子防护性和功能性产品是消费电子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电
子行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从制造业大国转变为制造业强国,国家和地方政
府十分重视消费电子产品及上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发展,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
产业,享受多项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多个政府部门均发布了如《国务院关


                                 12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战略性新兴
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年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将新型元器
件、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耳机等设为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行业的发展创造
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促进其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2)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对下游电子产品的重要性

    功能性产品是下游终端产品必备的重要组成构件,是保证电子部件是否能
正常运行工作的基础,其品质的不同直接决定了终端产品的质量、寿命、可靠
性等特点,在智能终端生产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终端产品朝着轻薄
化、便携式、多功能化、高性能化发展,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应用领域逐渐扩
大,对功能性和防护性的质量和精密度等要求越来越高,其对终端产品的保护
性和安全性的作用也在不断提升。

    (3)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市场扩大

    我国是全球大型电子产品制造基地之一,随着上下游产业链的不断完善和
创新,行业市场规模也在逐步壮大。同时由于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
算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个人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为代表的消费电
子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加,更新换代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市场需求旺盛。同时促
进了消费电子防护性和功能性产品等消费电子上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给行业
内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不利因素

    (1)国内生产设备制造水平相对较低制约行业内企业发展

    我国部分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的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相对较低,生产效
率、稳定性、精密度等方面与国际领先设备存在一定差距。随着终端消费电子
产品的发展以及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下游客户对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生产
要求不断提高,对高端设备的市场需求规模逐步加大。

    (2)专业技术人才紧缺

    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环节涉及机械工程、结


                                    12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构工程、材料、自动化、信息化等多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对专业人员的
       专业素养要求很高,与此同时还需要对上下游行业产业链有深度理解,具有丰
       富的实践经验。虽然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招揽等方式积极积累人才,但随
       着业务快速发展,人才储备依然难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3)劳动力成本增加

           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一直是我国制造业的重要优势及特征之一,也是过去
       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进步和制造业发展,人力成本进
       一步提高。人力成本增加了公司的成本压力和工人短缺,给企业进一步扩大生
       产经营规模带来一定压力。

       (六)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与公司主要产品具有相似产品和业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经营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
                                                             2021 年归
                                                                                       6 月归属
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应用客户               属于母公    2022 年 1-6
                     应用 领域                 2021 年收入                            于母公司
名称    及产品                      及品牌                   司股东净      月收入
                                                                                      股东净利
                                                               利润
                                                                                           润
     彩盒、礼
     盒、说明
                                 终端客户包括
     书、不干
                                 华为、联想、
     胶贴纸、
                 消费类电子、高 三星、索尼、
裕同 纸 箱 、 纸
                 端烟酒、化妆品 雀巢等,也为 1,485,012.76 101,721.92      715,075.84   47,573.18
科技 托 以 及 智
                 及高端奢侈品等 仁宝、富士康
     能包装、
                                 等代工厂提供
     环 保 包
                                 产品及服务
     装、功能
     包装等
                 产品用于智能手
     精密功能 机、笔记本电
     性 产 品 、 脑、平板电脑、
                                 主要客户包括
     精 密 结 构 一体机、可穿戴
安洁                             苹果、华为、
     件和模组 设备、智能家                     388,379.77 19,910.14       196,024.11   13,699.92
科技                             微软、谷歌、
     类等智能 居、新能源汽
                                 联想
     终 端 零 组 车、信息存储设
     件产品      备、5G 通讯等终
                 端产品
飞荣 电 磁 屏 蔽 智能手机、通信 通信类及终端
                                               305,800.87   3,009.39      172,271.37   -3,682.51
  达 材 料 及 器 设备、电子计算 类客户主要包

                                            12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件、导热     机、汽车电子、   括华为、中
       材料及器     医疗器械、智能   兴、诺基亚、
       件、基站     家居和其它消费   爱立信、虹信
       天线及相     电子等           通信、三星、
       关器件及                      小米、微软及
       防护功能                      联想等
       器件
                    广泛应用于手
     消费电子
                    机、平板电脑、   产品最终应用
     功能性产
恒铭                笔记本电脑、智   于苹果、华
     品、消费                                           113,016.95    3,126.40   58,598.52    8,133.11
  达                能穿戴设备等消   为、小米、谷
     电子防护
                    费电子产品及其   歌
     产品
                    组件
                    智能手机、平板   应用品牌主要
     消费电子
                    电脑、智能穿     包括三星、华
智动 功 能 性 及
                    戴、智能家居等   为 、 OPPO 、      216,602.17    5,618.83   91,964.32    2,230.52
  力 结构性器
                    消费电子产品及   vivo 、 小 米 、
     件
                    新能源汽车       谷歌、夏普
       电子产品     聚焦于智能手
       功能性产     机、智能穿戴设
博硕                                 苹果、华为、
       品以及夹     备等消费电子以                       83,592.10   23,673.99   45,203.17   12,390.47
科技                                 奥迪、大众等
       治具、自     及汽车电子两大
       动化设备     应用领域
       消费电子
       功能性产     智能手机、平板   苹果、华为、
       品、结构     电脑、笔记本电   OPPO          、
达瑞
       性器件、     脑、可穿戴电子   vivo 、 三 星 等   121,416.62   22,220.54   56,298.67    5,866.87
电子
       3C 智 能装   产品、智能家居   消费电子产品
       配自动化     等消费电子领域   终端品牌
       设备
                    智能手机、平板
     消费电子       电脑、笔记本电
                                   苹果、微软、
鸿富 功 能 性 器    脑、智能穿戴、
                                   亚马逊、华            73,955.34   13,678.50   31,645.91    6,115.86
  瀚 件、自动       家用智能设备等
                                   为、小米等
     化设备         消费电子产品及
                    其组件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

       市场环境等因素以及对发行人盈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产品和服务特点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之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和“(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13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消费电子行业产品迭代速度快,客户对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设计、材料
选型、生产工艺等方面的需求各异,相关产品具有品种多、规格型号多、定制
化程度强、工艺复杂的特点。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已经在消费电子
防护性产品及功能性产品领域拥有了自主核心技术,并拥有了对技术、工艺、
材料进行持续创新及优化的能力。新品类、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与应
用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创造新的动力,将有助于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和财务状况
改善。

(二)业务模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成熟、稳定的业务模式,具体详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之“(六)
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的方式实现盈利。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
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行业内优质客户对供应商的认证
流程复杂、认证成本较高,故一经认证合格,双方通常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客户粘性较高、客户相对较为稳定。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已搭建科
学的业务体系促进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业务环节高效运转,为公司的快
速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行业竞争程度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
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
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资源。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为裕同科技、
恒铭达、飞荣达、博硕科技等,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程度及其变化情况参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之“三、行业竞争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授权的专利共 123 项,包括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106 项、外观专利 1 项。公司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较难的可
复制性,形成了行业的技术门槛。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产品创新,为客户提
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巩固和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


                                  13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外部市场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消费电子行业整体呈现增长态势。行
业发展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
本情况”之“(三)所属行业概况”。随着宏观经济增长预期逐步回升及消费
电子行业保持较高的景气度,预计外部市场环境将对公司业绩产生正向的影
响,将有利于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设计、生
产及销售,防护性及功能产品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均在 96%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防护性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 PCS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能                3,740.00        7,400.00        6,600.00       6,300.00

      产量               15,772.33       37,883.40       32,569.04      27,480.79

 其中:自产产量           3,115.88        6,469.77        5,815.00       6,156.19

      销量               15,567.79       37,443.83       31,353.03      26,104.37

   产能利用率              83.31%            87.43%        88.11%         97.72%

     产销率                98.70%            98.84%        96.27%         94.99%
   注:产能利用率=自产产量/产能;产销率=销量/产量。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 PCS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能              115,000.00      230,000.00       230,000.00     198,500.00

     产量               82,047.07      207,071.65       221,584.23     205,419.20
 其中:自产产
                        59,471.10      171,020.70       201,390.16     196,353.03
     量
     销量               79,441.56      199,876.93       206,318.30     190,608.04



                                       13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能利用率                51.71%           74.36%            87.56%           98.92%

        产销率                   96.82%           96.53%            93.11%           92.79%
        注:产能利用率=自产产量/产能;产销率=销量/产量。

        2021 年公司功能性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且 2022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
 水平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应用于智能穿戴领域的功能性产品的产量下降幅度
 相对较大。报告期内应用于智能穿戴领域的功能性产品体积、单片规格相对较
 小,占功能性产品整体产量的比例较高。受下游智能穿戴产品终端市场需求变
 动、客户生产基地调整及越南社会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2021 年公司智能穿戴
 类功能性产品的产量规模相对较小。

        2022 年 1-6 月,受宏观经济波动、下游智能穿戴产品终端市场需求变动、
 上半年国内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正常物流活动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等多因素影
 响,2022 年 1-6 月公司智能穿戴类功能性产品的销量规模相对较小、占 2021 年
 全年销量的比例仅为 33.27%;同时一般而言上半年为消费电子领域相对淡季,
 市场需求及公司产品销量、收入金额占比较低。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导致 2022
 年上半年功能性产品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主要应用于
 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按照最终的用途,公司
 各主要类别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用途
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个人电
            19,344.40        39.49% 40,549.31    41.45% 35,253.51    43.05% 32,190.44   49.31%
防护 脑类
性产 电子配 2,820.93          5.76% 4,063.18      4.15% 3,878.30      4.74% 4,167.99     6.38%
品     件类
     其他类 5,014.78         10.24% 9,339.62      9.55% 7,674.50      9.37% 6,404.59     9.81%

   小计          27,180.12   55.48% 53,952.12    55.15% 46,806.31   57.16% 42,763.02    65.50%
功能 智能手
性产 机及周       6,376.99   13.02% 17,110.28    17.49% 17,938.40    21.91% 17,360.72   26.59%
品     边类


                                                13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个人电
             13,765.13     28.10% 22,434.32     22.93% 15,078.95    18.41% 3,461.85      5.30%
        脑类
      其他类      275.69    0.56%    656.00      0.67%    219.91     0.27%    133.30     0.20%

     小计      20,417.81   41.68% 40,200.60     41.09% 33,237.27    40.59% 20,955.88    32.10%

     其他       1,390.26    2.84% 3,678.47       3.76% 1,840.92      2.25% 1,563.53      2.40%

     合计      48,988.18 100.00% 97,831.18 100.00% 81,884.50 100.00% 65,282.42 100.00%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防 护 性 及 功 能 性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合 计 分 别 为 97.60% 、
  97.75%、96.24%和 97.16%,收入占比较高、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三)产品销售的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地区 3,904.13       7.97% 14,742.23     15.07% 17,733.20    21.66% 18,713.96     28.67%

    华南地区 6,466.54      13.20% 11,523.13     11.78%   8,479.57   10.36%   9,431.97    14.45%
境内
     西南地区 4,889.94      9.98% 10,247.33     10.47%   7,275.19    8.88%   1,335.84     2.05%
地区
    华中地区 1,526.12       3.12%   2,810.12     2.87%    856.26     1.05%   1,295.93     1.99%

    其他地区      30.56     0.06%     77.14      0.08%    309.12     0.38%     549.96     0.84%

    小计       16,817.30   34.33% 39,399.95     40.27% 34,653.33    42.32% 31,327.66    47.99%

 境内保税区    25,877.41   52.82% 47,763.82     48.82% 36,374.21    44.42% 29,294.83     44.87%

  境外地区      6,293.48   12.85% 10,667.41     10.90% 10,856.96    13.26%   4,659.93     7.14%

    合计       48,988.18 100.00% 97,831.18 100.00% 81,884.50 100.00% 65,282.42 100.00%


       伴随国际产业转移,具有区位交通、资金、人力等优势的珠三角及长三角
  地区成为国内消费电子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地,同时境内综合保税区在政策、
  管理、出口加工等方面具有良好优势,公司下游客户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
  尔股份等电子信息产品品牌商、制造服务商均在上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地区主要位于华东、华南以及境内保税区,报告期内上述地区收
  入占比合计分别为 87.99%、76.43%、75.67%和 73.99%。



                                               13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地区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7.14%、13.26%、10.90%和
12.85%。2020 年境外地区收入占比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开始公司根据
客户需求向歌尔股份越南及立讯精密越南出口产品,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内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472.35 万元、5,866.74 万元、5,282.52 万元,
2020 年及 2021 年收入金额相对较大,为当年公司境外地区收入金额占比较 2019
年有所上升的主要原因。

(四)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2019 年
产品名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用领域                                                                    度
  称
                      单位价格   变动      单位价格   变动     单位价格   变动     单位价格

防护性 个人电脑类         2.42    -0.81%       2.44   -7.84%       2.65   -6.17%       2.83
  产品 电子配件类         1.35   50.07%        0.90 -22.89%        1.17   -2.02%       1.19
         智能手机及
功能性                    0.12    6.35%        0.11   6.01%        0.11   10.52%       0.10
           周边类
  产品
         个人电脑类       0.53   11.47%        0.48   17.46%       0.41   13.04%       0.36


    公司产品种类较多,价格受产品规格、型号、使用材料、生产工艺、具体
用途、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变化和差异。

    2021 年,公司销售的电子配件类防护性产品单位价格同比下降 22.89%、下
降幅度相对较大。2020 年、2021 年公司电子配件类防护性产品中栈板的单位价
格相对较高,受客户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栈板产品的销量占比下降幅度相对较
大,导致电子配件类防护性产品 2021 年整体销售价格下降幅度相对较大,具有
合理性。2022 年 1-6 月,公司销售的电子配件类防护性产品单位价格同比上升
了 50.07%,上升幅度相对较大,主要是受客户需求变动影响栈板产品销售金额
占比提升较大,导致电子配件类产品于当期销售价格上升幅度相对较大。

(五)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1、公司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3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 年 1-6 月

    1               联想集团                       23,622.25             47.30%

    2               纬创资通                        4,415.19              8.84%

    3               立讯精密                        2,202.10              4.41%

    4               TCL 电子                        2,132.57              4.27%

    5               仁宝电脑                        1,887.89              3.78%

                 合计                              34,260.00             68.59%

                                   2021 年度

    1               联想集团                       45,828.31             46.04%

    2               纬创资通                        7,515.58              7.55%

    3               立讯精密                        5,774.77              5.80%

    4               仁宝电脑                        4,080.68              4.10%

    5               歌尔股份                        4,030.94              4.05%

                 合计                              67,230.28             67.54%

                                   2020 年度

    1               联想集团                       33,002.91             39.70%

    2               立讯精密                        7,019.48              8.44%

    3               歌尔股份                        5,078.58              6.11%

    4               纬创资通                        4,383.78              5.27%

    5               和硕科技                        4,133.41              4.97%

                 合计                              53,618.16             64.49%

                                   2019 年度

    1               联想集团                       26,128.46             39.35%

    2               立讯精密                        7,437.91             11.20%

    3               仁宝电脑                        4,562.73              6.87%

    4               昆山上艺                        4,031.47              6.07%

    5               歌尔股份                        3,922.31              5.91%

                 合计                              46,082.89             69.40%


                                      13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
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
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
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资
源。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40%、64.49%、67.54%和 68.59%。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或严重依
赖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公司中任职或占有权益,公司与上述主要
客户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报告期内新增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主要客户为和硕科技、纬创资通、TCL 电子,上述
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和硕科技为台湾上市公司(4938.TW),成立于 2008 年,致力提供客户从
创意设计到系统化的生产制造服务等流程。2019 年公司收购了昆山上艺的相关
经营性资产并承接其客户资源,公司逐步同和硕科技直接建立业务合作联系并
主 要 为 其 提 供 功 能 性 产 品 。 2020 年 公 司 向 和 硕 科 技 销 售 实 现 收 入 金 额 为
4,133.41 万元、金额相对较大并成为当年主要客户之一。

     纬创资通为台湾上市公司(3231.TW),成立于 2001 年,专注于为客户在
信息与通讯产品设计、生产及服务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2018 年其即为公司前
五大客户之一、交易金额为 1,966.8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销售实现收入金
额分别为 1,754.11 万元、4,383.78 万元、7,515.58 万元和 4,415.19 万元,2020 年
交易金额较大并成为当年主要客户之一。

     TCL 电子为香港上市公司(1070.HK),成立于 1999 年,主要从事研发、
生产及销售智屏等消费电子产品并自主开发家庭互联网服务。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公司向 TCL 电子销售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1,588.67 万元、1,892.41


                                           13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元、3,673.2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9%、2.28%、3.69%,呈
现上升趋势。2022 年 1-6 月,TCL 电子基于其业务需求扩大对公司防护性产品
的采购规模,公司当期对 TCL 电子整体销售收入金额为 2,132.57 万元,其成为
公司当期新增前五大客户。

(六)公司对联想集团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对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1、结合市场空间和竞争格局、在手订单、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等,说明发行人对联想集团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毛利及占比的变化趋势情况,
并进一步说明是否对联想集团存在重大依赖

    (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联想集团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联想集团收入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对联想集团收入金额       23,622.25      45,828.31      33,002.91     26,128.46

    营业收入金额          49,946.02      99,536.37      83,127.42     66,402.75

    收入金额占比            47.30%           46.04%       39.70%        39.35%

    (2)市场空间和竞争格局、在手订单、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等

    1)全球个人电脑领域的市场空间及市场竞争格局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联想集团主要销售防护性产品(个人电脑类、电子
配件类)、功能性产品(个人电脑类),上述产品中个人电脑领域收入金额占
发行人向联想集团供货实现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0.97%、90.03%、83.43%、
81.95%,占比很高,个人电脑为发行人向联想集团销售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

    全球个人电脑领域的市场空间及市场竞争格局情况如下:

    ①近年来全球个人电脑市场的出货量整体情况良好

    根据 IDC 数据,2017 年至 2019 年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基本保持稳定。2020
年,居家办公及远程学习需求使得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增长幅度相对较大,达


                                       13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到 3.03 亿台、同比上升 13.91%。2021 年居家办公及远程学习等需求进一步延
续,推动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持续上升,达到 3.49 亿台,同比上升 15.18%。

                       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单位:亿台)
 4.00

                                                                  3.49
 3.50

                                                     3.03
 3.00
            2.60                       2.66
                          2.58
 2.50


 2.00


 1.50


 1.00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数据来源:IDC。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第三方数据并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
未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

    2022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对芯片供应链供应以及正常物流活
动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等多因素影响,2022年上半年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为1.52
亿部、较上年同期下降10.18%,仍显著高于2019年上半年度的1.24亿部及2020
年上半年度的1.25亿部,整体出货量保持在较高水平。根据IDC数据预测,2022
年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预计同比下降8.2%至3.2亿部,但仍高于2019年及2020年
全年出货量水平,未来个人电脑需求仍然较为稳健,新增需求以及更新换代需
求仍将推动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整体保持良好的发展。

    ②全球个人电脑市场竞争方面,联想集团为全球个人电脑的领先企业、出
货量保持市场第一

    目前全球个人电脑市场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市场份额主要集中于联想、惠
普、戴尔、宏碁、苹果等品牌制造商。报告期内全球主要个人电脑品牌商的出
货量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台



                                     13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品牌
        出货量     占比     出货量      占比    出货量    占比    出货量      占比

 联想       35.8    23.6%    81.935     23.5%      72.7   24.0%      64.9      24.2%

 惠普       29.3    19.3%    74.104     21.2%      67.7   22.4%      62.9      23.5%

 戴尔       26.9    17.7%    59.303     17.0%      50.3   16.6%      46.6      17.4%

 苹果       12.0     7.9%    27.775      8.0%      23.1    7.6%      17.9       6.7%

 宏碁       10.4     6.9%    23.906      6.9%      21.0    6.9%      17.1       6.4%

 合计      114.4    75.4%   267.023     76.6%     234.7   77.6%     209.3      78.2%
   数据来源:IDC

    相较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个人电脑行业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
目前行业已较为成熟、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前五大个人电脑品牌
制造商市场占有率均在 75%以上,市场集中度较高。

    上述主要品牌制造商中,联想集团为全球消费电子领先企业,其个人电脑
出货量位居全球出货量第一且与第二名差距逐步扩大。位于安徽合肥的合肥联
宝为联想集团旗下最大的个人电脑研发和制造基地,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
厅数据显示合肥联宝 2020 年财年出货量 3,897 万台,占联想集团整体出货量的
比例超过 50%、为其全球最主要生产基地。

    2)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与联想集团建立合作关系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并与其重要子公
司签署长期合作协议,双方合作时间较早、合作情况良好、合作时间较长、合
作规模不断扩大、合作程度持续深化。

    报告期内,公司向联想集团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26,128.46 万元、33,002.91
万元、45,828.31 万元和 23,622.25 万元,整体收入情况良好。截至 2022 年 9 月
末,针对联想集团之期末在手订单金额为 20,213.31 万元、较 2022 年 6 月末变动
-0.44%,整体保持稳定。

    3)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消费电子产品具有个性化、定制化、时尚化特点,部分消费电子行业内公
司在业务发展初期为集中有限资源提升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优势,多采取集中


                                         14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服务下游优质大型客户的发展策略,积极参与下游优质大型客户的产品研发、
设计、供货及服务流程,将有限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为优质大客户产品经定制
研发设计、在重要客户所在地周边积极建设生产基地、引进和培养优秀的管理
及技术人才等方面,相应导致第一大客户收入及毛利金额占比较高。上述情形,
有助于业务发展初期之行业内公司进一步积累行业经验,进一步深化与优质大
客户的合作关系、合作深度,有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并扩大其他客户资源,
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与此同时,下游知名客户为保证上游供应商的供货质量、数量和响应速度,
建立了一系列的考核体系和认证制度,对供应商的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产能
规模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认证通过后下游知名客户与供应商的合作通常比较
稳定。同时与客户稳定合作有利于供应商形成竞争优势和壁垒,符合供求双方
利益,因此行业内普遍存在集中度较高的现象。

    发行人第一大客户联想集团的收入占比较高,与上述行业经营特点一致、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行业普遍性。同行业可比公司在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招股说明书报告   招股说明书报告   招股说明书报告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期第三年度       期第二年度       期第一年度
   裕同科技     002831.SZ            31.97%           43.16%           36.58%

   安洁科技     002635.SZ            28.10%           13.86%           18.46%

    飞荣达      300602.SZ            27.62%           19.90%           17.74%

    恒铭达      002947.SZ            43.20%           42.77%           23.01%

    智动力      300686.SZ            70.51%           44.97%           25.45%

   博硕科技     300951.SZ            54.17%           83.91%           75.91%

   达瑞电子     300976.SZ            41.43%           27.48%           29.74%

    鸿富瀚      301086.SZ            40.16%           36.65%           39.63%

    平均值          -                42.15%           39.09%           33.32%

     公司           -                46.04%           39.70%           39.35%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39.35%、39.70%、46.04%
和 47.30%。2019 年、2020 年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上市前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


                                     14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平均水平整体保持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2021 年,公司第一大客户收入金额
占比有所上升,主要为随着与联想集团的合作持续深化,公司向其销售碳纤维
类产品、模切类产品收入增加较快所致,与 2021 年至今完成首发上市的同行业
公司(博硕科技、达瑞电子、鸿富瀚)报告期第三年度第一大客户占比均值
45.25%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变动趋势保持
一致。

    上述公司上市后,伴随且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资金实力逐步增强,其业务
领域、客户结构不断多元化,整体收入规模不断增加,第一大客户收入金额占
比相应不断下降。2019 年、2020 年、2021 年,上述上市公司第一大客户收入金
额占比的平均值分别为 33.07%、30.04%、29.10%,较上市前第一大客户收入金
额占比平均值整体逐年下降且幅度较大。

    (3)说明发行人对联想集团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毛利及占比的变化趋势
情况,并进一步说明是否对联想集团存在重大依赖

    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联想集团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毛利及占比整体逐步
上升、均未超过50%,不构成重大依赖;发行人预计2022年内联想集团之收入
及毛利金额占比将整体保持相对稳定、不会超过50%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消费电子行业并关注个人电脑领域,逐步积累了
联想集团、仁宝电脑、纬创资通等优质客户资源,发行人在该领域不断深入和
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应用于个人电脑领域的产品(含防护性
产品及功能性产品)收入金额分别为 35,652.29 万元、50,332.46 万元、62,983.64
万元和 33,109.5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54.61%、61.47%、
64.38%和 67.59%,个人电脑为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联想集团供货实现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分
别 为 39.35% 、 39.70% 、 46.04% 、 47.30% , 毛 利 金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33.49% 、
34.33%、44.35%、48.31%,占比较高但均未超过 50%,未构成重大依赖。

    综合考虑全球个人电脑领域的市场空间规模、竞争格局、发行人竞争优
势、各业务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发行人预计 2022 年内对联想集团的收入及毛


                                       14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利金额占比将整体保持相对稳定、不会超过 50%,对联想集团不会构成重大依
赖。

       2、是否对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于联想集团的收入及毛利金额占比较高,上述占比较
高事项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说明情况如下:

       (1)发行人第一大客户收入及毛利金额占比较高,与全球个人电脑领域
的市场竞争格局整体相匹配,与行业经营特点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整体保持
一致,第一大客户集中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第一大客户收入及毛利金额占比较高,与全球个人电脑领域的市场
竞争格局相匹配,与行业经营特点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整体保持一致,第一
大客户集中具有合理性,具体内容请见上文“1、结合市场空间和竞争格局、在
手订单、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对联想集团的销售收入
及占比、毛利及占比的变化趋势情况,并进一步说明是否对联想集团存在重大
依赖”之“(3)说明发行人对联想集团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毛利及占比的变化
趋势情况,并进一步说明是否对联想集团存在重大依赖”相关内容。

       (2)联想集团为全球个人电脑领域的领先企业、港股上市公司,具有领
先地位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1)市场地位方面:联想集团是全球消费电子领域的领先企业,报告期内其
个人电脑出货量分别为 64.9 百万台、72.7 百万台、81.9 百万台、35.8 百万台,
2020 年、2021 年分别同比增长 12.05%、12.75%,增长情况良好;报告期内联想
集团出货量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24.2%、24.0%、23.5%、23.6%,市场占有率较
高、均为全球第一,市场地位良好。

    2)经营情况及透明度方面:联想集团为港股上市公司(0992.HK)且是全
球消费电子领先企业,其个人电脑出货量位居全球出货量前列,业务覆盖全球
180 多个国家和地区。联想集团 2019 财年、2020 财年、2021 财年的营业收入分
别为 507.16 亿美元、607.42 亿美元、716.18 亿美元,其个人电脑出货量位居全
球出货量首位。2022 年 1-6 月,联想集团实现收入金额 336.50 亿美元、同比增


                                    14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长 3.21%,增长情况良好。

    由上可知,联想集团为全球个人电脑领域的领先企业、港股上市公司,具
有领先地位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3)发行人与客户合作历史较久、已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业务合作具
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公司于 2012 年与联想集团建立合作关系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并与其重要子公
司签署长期合作协议,双方合作时间较早、合作情况良好、合作时间较长、合
作规模不断扩大、合作程度持续深化。报告期内,公司向联想集团实现收入金
额分别为 26,128.46 万元、33,002.91 万元、45,828.31 万元和 23,622.25 万元,整
体收入情况良好。

    双方的业务合作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以及良好的合作粘性,具体情况如
下:

       1)公司在消费电子产品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域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包括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研发设计能力优势、良好的综合生产及服务
能力优势、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优势等。上述竞争优势为发行人与联想集团持
续开展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消费电子防护性和功能性产品领域,始终聚
焦于消费电子保护类、缓冲类、模切类及碳纤维背板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行业应用实践,公司已经逐步形成了客户资源优
势、研发设计能力优势、良好的综合生产及服务能力优势、优异稳定的产品质
量优势等竞争优势,并拥有了包括联想集团在内的一批全球消费电子领域知名
客户。

    公司与联想集团长期合作,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
伴关系,先后获得联想集团、合肥联宝颁发的“质量奖”、“完美品质奖”、“卓
越供应奖”、“卓越支持奖”等奖项。公司凭借上述竞争优势,在与国内外企业
的竞争中不断拓展联想集团业务并深入合作。

    上述竞争优势为公司与联想集团持续开展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极大

                                    14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增强了双方合作的粘性。

    2)联想集团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及消费电子领域内的领先企业,对供应商
要求较高、筛选严格,一旦选定将保持相对稳定

    联想集团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及全球消费电子领域领先的科技企业,在长期
经营过程中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采购管理制度,在产品质量、产品规格、
供应商生产能力等方面具有严格要求,在选择供应商时拥有一套严格的选择标
准,从供应商资质、供货能力、产品质量、供货效率、响应速度、服务情况、
产品价格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且考核周期相对较长,对供应商的认证标准较
高。一经认证合格,双方一般情况下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公司在与联想集团的长期合作过程中,双方已经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合作程度持续深化、合作粘性不断增强

    ①公司已与联想集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向联想集团销
售收入及在手订单金额稳定增加,合作程度不断加深、合作规模不断扩大

    公司与联想集团合作过程中,凭借自身拥有的竞争优势并根据其需求实现
快速定制与快速响应,稳步推进区域基地战略布局、为其提供属地化服务,与
联想集团的合作程度不断加深、客户粘性不断加强。

    公司成为联想集团之供应商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合作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向联想集团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26,128.46 万元、33,002.91 万元、
45,828.31 万元和 23,622.25 万元,收入规模金额稳定增加,合作规模持续扩大、
合作情况良好。

    ②公司已与联想集团重要子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合作情况良好

    公司与合肥联宝、Lenovo PC HK Limited 签订了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协议自
生效之日起持续有效。

    上述公司均为联想集团旗下重要控股子公司,其中合肥联宝为联想集团旗
下最大的个人电脑研发和制造基地,主要生产笔记本电脑、超小型计算机、存
储产品、服务器等,为公司与联想集团合作过程中主要的交易主体。公司稳定


                                   14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持较高的产品质量,能够持续满足联想集团的产品需求,目前协议履行情况
良好。

    ③公司持续拓展与联想集团的其他合作领域,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粘
性不断增强

    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相关产品具有品种繁多、工艺复杂、定制化及精
密要求度高、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层出不穷的特点,具有较高的技术及研发壁垒,
不同应用领域的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在外观、尺寸、精度、性能等方面均有不
同层次的要求。公司与联想集团在合作的同时,对其产品研发体系、产品需求
较为熟悉,可有效吸收其产品需求并有效转为公司内部研发需求,逐步拓展其
他的应用领域,在原有产品之外深度开发、设计和定制生产契合其需求的产品,
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客户粘性不断加强。

    以碳纤维产品为例,联想集团在个人电脑生产过程中,出于产品轻薄性、
坚固性、下游消费者需求、采购成本等多因素考虑,对国内碳纤维背板产品有
较大的需求。公司根据上述需求,积极对碳纤维材料及相关应用进行研发,成
功推出碳纤维背板产品并通过联想集团认证,帮助其进一步实现笔记本电脑轻
量化、个性化、定制化并推动实现进口替代,为客户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产品及
服务方案、进一步增强双方合作粘性。

    4)联想集团为全球消费电子领域领先企业,经营情况良好且个人电脑市
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与其开展长期合作具有稳定和可持续的基础

    联想集团作为全球消费电子领域领先的科技企业,其个人电脑出货量位居
全球出货量前列,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根据 IDC 数据,联想集团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个人电脑出货量均为保持市场
第一的行业地位,行业领先地位优势明显。其 2019 财年、2020 财年及 2021 财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507.16 亿美元、607.42 亿美元和 716.18 亿美元,整体营业
收入增长情况良好。受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互联网与大数据等技术快速进步等
积极因素影响,个人电脑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联想集团行业地位突出、整体
经营情况良好、市场规模以及占有率不断提升,对消费电子防护性和功能性产
品具有稳定持续的采购需求。联想集团良好的市场地位以及经营情况,为公司

                                   14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与其开展长期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客户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在消费电子产品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域具有显著的竞争
优势;联想集团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及全球消费电子领域内的领先企业,其对供
应商要求较高、筛选严格且具有粘性;公司与联想集团已经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合作程度持续深化、合作粘性不断增强;联想
集团为全球消费电子领域领先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与联想集
团合作规模、订单规模情况良好。公司与联想集团持续开展合作具有良好的基
础,未来合作具有持续性、稳定性。

    (4)发行人与联想集团相关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发行人与联想集团不
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业务获取方式合法合规,发行人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获
取业务的能力。

    1)发行人与联想集团的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业务获取方式合法合规,
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该客户之业务资源,综合考虑联想集团的招标
产品种类、招标要求、自身产品、竞争优势、预计盈利情况等因素来决定是否
投标。在招标过程中,联想集团对参加投标企业的基本情况、供应能力、供应
效率及响应速度、成本报价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进行
综合评审之后优者中标,业务获取方式合法合规,定价交易具有公允性。发行
人与联想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人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发行人在已有业务基础上,具有较强的新业务领域扩展能力及新客户拓展
能力。

    发行人具有拓展新业务领域的能力。设立以来,发行人在个人电脑防护性
业务稳步发展的基础上,抓住智能手机、智能穿戴产品快速发展的机遇,通过
持续的技术创新及客户服务,推进相关领域业务的快速增长,推出应用于智能
手机及智能穿戴领域的功能性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非个人电脑业务领域业务
收入金额分别为 29,630.13 万元、31,552.04 万元、34,847.54 万元、15,878.65 万


                                    14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元,整体增长情况良好。

    发行人具有拓展新客户的能力。公司在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域
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创新的生产工艺及快速响应能力,并与联想集团等知名
优质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除联想集团外,发
行人还逐步拓展了立讯精密、歌尔股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
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资源,与上述客户合作良好。

    综上所述,发行人第一大客户收入及毛利金额占比较高,与全球个人电脑
领域的市场竞争格局相匹配,与行业经营特点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整体保持
一致,第一大客户集中具有合理性;联想集团为全球个人电脑领域的领先企业、
港股上市公司,具有领先地位且经营情况良好,该客户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
险;发行人与客户合作历史较久、已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业务合作具有稳定
性及可持续性;发行人与联想集团相关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发行人与联想集
团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业务获取方式合法合规,发行人具有独立面向市
场获取业务的能力。发行人对联想集团之收入及毛利金额占比较高,对发行人
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同行业上市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经营规模的匹配性、合理性

    受具体产品类别、设备购置时间、上市时间等方面存在差异等因素影响,
不同企业机器设备单位产值存在一定的差异。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对较早,
其在上市及上市后融资中通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得上述公司机器设备规模扩
张,机器设备单位产值相对较低。以近一年内完成上市的博硕科技、达瑞电
子、鸿富瀚为例,机器设备原值与经营规模的匹配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5,203.17      83,592.10    68,640.22    50,503.89

博硕科技 机器设备期末原值           9,385.58       7,871.40     4,217.43     3,268.13

           机器设备单位产值             4.82          10.62        16.28        15.45

              营业收入             56,298.67     121,416.62    95,947.98    86,678.46
达瑞电子
           机器设备期末原值        15,057.61      13,690.63    11,920.96     6,898.74


                                         14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机器设备单位产值               3.74           8.87          8.05          12.56

              营业收入              31,645.91     73,955.34      65,069.66    44,480.13

 鸿富瀚   机器设备期末原值          14,023.76     12,985.79      10,508.71     5,853.08

          机器设备单位产值               2.26           5.70          6.19           7.60

          平均值                         3.60           8.39        10.17           11.87

              营业收入              49,946.02     99,536.37      83,127.42    66,402.75

 发行人   机器设备期末原值           7,672.39      6,515.56       5,094.64     4,176.76

          机器设备单位产值               6.51          15.28        16.32           15.90
   注:机器设备单位产值=营业收入/机器设备期末原值;半年度数据未年化

    报告期内,博硕科技、达瑞电子、鸿富瀚机器设备单位产值的平均值分别
为 11.87、10.17、8.39 和 3.60。公司机器设备单位产值略高于上述平均水平,主
要是由于公司在自身产能无法满足订单需求的情况下,会将部分订单采用 OEM
方式进行生产,导致公司机器设备规模相对较小。剔除 OEM 生产方式对营业收
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机器设备单位产值为 11.29、11.29、10.17 和 4.17,报
告期内整体与上述上市公司机器设备单位产值的平均值相比基本保持一致、不
存在重大差异。

(八)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同时向同一客户采购原材料/OEM 产品或向同一供应商
销售产品或向竞争对手销售产品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向客户采
             53.84  0.17%      56.41 0.10%       42.98  0.09% 1,597.89           4.94%
    购
向供应商
          1,004.10  2.01% 1,856.23   1.86% 1,329.90     1.60% 1,214.41           1.83%
  销售
向竞争对
                 -        -        -       -      7.48  0.01%     45.32          0.07%
手销售
    注:上表中占比为采购金额/销售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金额/销售总金额的比例。

    1、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客户采购的情形,采购金额分别为 1,597.89 万


                                         14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元、42.98 万元、56.41 万元和 53.84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 4.94%、
0.09%、0.10%和 0.17%,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的采购金额及占采购
总额的比例很小。

    2019 年公司向客户采购金额相对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收
购了昆山上艺的相关资产并承接其客户资源,当年向其采购存货 1,564.74 万
元。鉴于客户资源的承接和转换需要一定时间,在昆山上艺之客户的供应商转
换至发行人之前,公司向昆山上艺销售功能性产品并由昆山上艺销售给最终客
户,导致存在昆山上艺既是公司客户又是公司供应商的情形。

    在正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存在少量需要客户所生产的产品的情况。公
司根据内部采购流程向其采购,具有合理性。除昆山上艺外,公司向其他客户
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0.10%、0.09%、0.10%和 0.17%,采购内
容主要为 EPE 卷和模切产品,金额很小且占比很低。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供应商以及竞争对手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供应商销售的情形,销售金额分别为 1,214.41 万
元、1,329.90 万元、1,856.23 万元和 1,004.1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3%、1.60%、1.86%和 2.01%,销售金额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主要
是向供应商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EPE 可回收材料。报告期前期 2019 年、2020
年公司存在向竞争对手销售产品的情形,销售金额分别为 45.32 万元、7.48 万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7%、0.01%,销售金额和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很小,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不存在向竞争对手销售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以及向竞争对手销售的情形,所涉
及的交易均真实发生,交易具有合理性。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和规格型号相对较多。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
材料主要包括 EPE 板、胶带、保护膜、碳纤板等。


                                   15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原材料成本金额及占自制产品成本的比例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直接材料金额                 13,447.38          26,642.30           22,070.64            16,111.99
  占自制产品成
                        63.51%            63.06%           64.87%          66.36%
    本比重
    注:为保持数据可比,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的自制产品成本未包括综合物
流费。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金额分别为 16,111.99 万元、22,070.64 万元、
26,642.30 万元和 13,447.38 万元,占自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6.36%、64.87%、63.06%和 63.51%,是公司自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
部分。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及其占原材料总采购金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PE 板        4,992.84     35.14%     9,765.64 33.65%         7,774.60 34.76%     8,162.01 51.07%

碳纤板         1,959.78     13.79%     4,740.35 16.33%         2,067.65   9.25%       21.74     0.14%

 胶带          1,405.05      9.89%     3,498.50 12.06%         3,066.75 13.71%     1,417.69     8.87%

栈板材料        861.94       6.07%     1,652.12        5.69%   1,379.11   6.17%    1,015.84     6.36%

保护膜          678.66       4.78%     1,766.65        6.09%   2,086.61   9.33%      911.25     5.70%

 其他          4,308.53     30.33%     7,597.85 26.18%         5,989.68 26.78%     4,454.39 27.87%

 合计      14,206.79 100.00%          29,021.11 100.00% 22,364.40 100.00% 15,982.93 100.00%


(二)主要原材料的平均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产品具有品种多、规格型号多、定制化程度较强等特点,需根据客户
个性化需求进行设计和定制,相应的公司原材料种类和规格型号也相对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如下:

                                                                                  单位:元/㎡、PCS



                                                  1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原辅料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PE 板                  31.38              28.28              24.34           23.99

        胶带                   18.26              17.06              17.90           16.61

       保护膜                   3.67               3.26               4.40            4.11

       碳纤板                  54.30              63.11              65.02           88.35

      栈板材料                  2.88               2.78               2.68            2.61


(三)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生产主要的消耗能源为电力,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
定。报告期内,公司电费金额分别为 495.57 万元、561.39 万元、658.42 万元和
336.57 万元,金额较小,能源价格的波动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四)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1、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                   采购金额             采购内容         占比

                                       2022 年 1-6 月

 1         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3,746.65      碳纤板加工         12.04%
        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                        EPE 板、EPE 产品
 2                                                 2,178.68                          7.00%
                  其关联方                                          等
                                                              EPE 板、EPE 产品
 3       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815.32                          5.83%
                                                                    等
 4              无锡山秀科技有限公司               1,588.81         碳纤板           5.11%

 5      上海茸丰海绵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741.62      模切类产品          2.38%

                    合计                          10,071.09            -            32.36%

                                         2021 年度
        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                        EPE 板、EPE 产品
 1                                                 5,242.25                          9.05%
                  其关联方                                          等
 2              无锡山秀科技有限公司               4,456.91         碳纤板           7.70%

 3         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3,117.80      碳纤板加工          5.38%
                                                              EPE 板、EPE 产品
 4       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792.96                          4.82%
                                                                    等
        张家港鸿翔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EPE 板、EPE 产品
 5                                                 1,506.39                          2.60%
                  及其关联方                                        等


                                            15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7,116.30          -              29.56%

                                    2020 年度
      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                     EPE 板、EPE 产品
 1                                            3,589.13                          7.87%
                其关联方                                       等
 2         无锡山秀科技有限公司               2,067.65       碳纤板             4.54%

 3    安徽明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97.89      保护膜等            4.16%
                                                         EPE 板、EPE 产品
 4     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874.39                          4.11%
                                                               等
 5       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768.71     碳纤板加工           3.88%

                合计                         11,197.77          -              24.57%

                                    2019 年度
                                                         EPE 板、EPE 产品
 1     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917.65                          9.02%
                                                               等
      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                     EPE 板、EPE 产品
 2                                            2,102.88                          6.50%
                其关联方                                       等
                                                         功能性产品及其原
 3               昆山上艺                     1,564.74                          4.84%
                                                               材料
                                                         EPE 板、EPE 产品
 4     深圳市天之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173.07                          3.63%
                                                               等
 5     华景微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871.52        EPE 板            2.69%

                合计                          8,629.85          -              26.68%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8,629.85 万元、
11,197.77 万元、17,116.30 万元和 10,071.09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6.68%、24.57%、29.56%和 32.36%。2022 年 1-6 月,公司向苏州淼鑫精密电子
有限公司采购金额较大,主要是当期公司碳纤维业务收入金额增长较快所致。
2021 年、2022 年 1-6 月,公司碳纤维业务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8,273.16 万元和
6,263.96 万元,2022 年 1-6 月收入金额较大,相应导致向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
公司采购外协服务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或严重
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
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公司中任职或占有权益。无锡山秀为
公司子公司合肥山秀之少数股东,除无锡山秀外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之间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



                                       15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公司报告期内新增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主要供应商为无锡山秀、苏州淼鑫、安徽明讯、张
家港鸿翔、上海茸丰海绵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上述新增主要供应商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无锡山秀 2020 年成为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2019 年、2020 年,公
司向无锡山秀采购碳纤维板材金额分别为 21.74 万元、2,067.65 万元,2020 年采
购金额相对较大。2019 年 1 月,公司与无锡山秀合作成立合肥山秀,双方共同
合作发展碳纤维背板业务。2019 年受处于合作初期、设备采购调试、客户认证
安排、客户需求进度等因素影响,合肥山秀向无锡山秀采购碳纤维板材金额较
小、为 21.74 万元。伴随上述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拓展,2020 年合肥山秀向无锡
山秀采购碳纤维板材金额为 2,067.65 万元、采购金额相对较大并成为公司 2020
年主要供应商之一。

    (2)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2020 年成为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
2019 年、2020 年,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 1.19 万元、1,768.71 万元,
2020 年采购金额相对较大。该供应商主要向公司提供模内成型、喷漆等碳纤维
背板外协加工服务。伴随 2020 年碳纤维业务的扩展和规模的扩大,公司向其采
购外协加工服务的金额也相应扩大,其成为公司 2020 年主要供应商之一。

    (3)安徽明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成为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
商。2019 年、2020 年,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 708.98 万元、1,897.89
万元,2020 年采购金额相对较大。该供应商主要向公司提供胶带、保护膜等功
能性产品原材料。该公司原为昆山上艺供应商之一,公司 2019 年收购了昆山上
艺的相关资产并于收购完成后向安徽明讯等昆山上艺之原供应商直接采购原材
料,导致交易金额增长较大,安徽明讯成为公司 2020 年主要供应商之一。

    (4)张家港鸿翔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21 年为公司新增前
五大供应商。该供应商主要向公司提供 EPE 板及 EPE 产品等。该公司 2018 年
即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之一,伴随公司防护性产品业务的扩展和规模的扩
大,公司 2021 年向其采购 EPE 板及 EPE 产品金额也相应扩大为 1,506.39 万元,
成为公司 2021 年主要供应商之一。

                                   15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上海茸丰海绵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22 年 1-6 月为公司新增前五大供
应商。该供应商主要向公司提供模切类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
的金额分别为 153.35 万元、781.04 万元、897.03 万元和 741.62 万元,占公司当
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47%、1.71%、1.55%和 2.38%,采购金额不断上升的
同时其采购金额占比整体较低。2022 年 1-6 月,该公司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之
一。

       3、公司报告期内新增主要供应商的具体情况




                                    155
深 圳 光 大 同 创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采购金额(万元)
 序 供应商 成立      注册资                                                主要采购
                                    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                       合作历史      2022 年 1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号 名称 时间          本                                                  结算方式
                                                                                                        -6 月     度        度         度
                              电子产品、塑料制品、
                              电力电子元器件、碳纤
                              维制品的技术开发、技                                    2019 年公司子
                                                   景徐荣持有 58.00%股
              2015            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                                    公司合肥山秀
     无锡山                                        权、刘鲜旗持有 30.00%
 1            年5    500 万元 术服务;电子产品、特                           电汇     开始向其采购    1,588.81 4,456.91 2,067.65       21.74
       秀                                          股权、闵月持有 12.00%
               月             种纤维制品及碳纤维复                                    碳纤维板材合
                                                            股权
                              合材料制品的制造及销                                    作至今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生产、销售:电子元
                              件、机械配件、模具;                                    2019 年公司子
     苏州淼
            2011              销售:汽车配件、机电 张惠英持有 53.33%股                公司合肥山秀
     鑫精密
 2          年5      150 万元 产品、电子产品、不干 权、钱振娟持有 46.67%     电汇     委托其加工碳    3,746.65 3,117.80 1,768.71         1.19
     电子有
             月               胶、高温胶带;自营和          股权                      纤维板材后合
     限公司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作至今
                              进出口业务
                                                   吴凌峰持有 47.27%股
                              光学级电子保护膜研
                                                   权、上海明宣企业管理
                              发、生产、销售;新能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源应用材料、环保节能                                    2018 年公司开
                                                   伙)持有 10.21%股权、
            2013              材料、电子产品配套材                                    始向其采购保
     安徽明          9,793.94                      上海明涅企业管理咨询
 3          年3               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电汇     护膜、胶带等      637.33   1,488.03 1,897.89    708.98
       讯              万元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月               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并持续合作至
                                                   持有 10.21%股权、黄山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今
                                                   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
                                                   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外)
                                                     合伙)持有 5.20%股


                                                                    156
深 圳 光 大 同 创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权、昆山华创毅达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等 14 位股东持有
                                                      27.11%股权
                                                                               2012 年公司开
                                                 张家港市保龙橡塑制品
            2002            生产各类新型橡塑发泡                               始向其采购
     张家港        35 万 美                      有限公司持有 70%股
 4          年6             高效保温材料及其产                          电汇   EPE 板及 EPE    584.26   1,506.39 1,582.07   628.94
     鸿翔             元                         权、郑敬植持有 30%股
             月             品,销售自产产品。                                 产品等并持续
                                                           权
                                                                               合作至今
                            海绵、鞋帽、橡塑制
                            品、皮革制品、化工原                               2019 年公司因
            2012            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                               收购昆山上艺
     上海茸                                      李贺伟持有 63%股权;
 5          年5    200 万元 品、监控化学品、烟花                        电汇   承接其供应商    741.62    897.03    781.04   153.35
       丰                                          沈华持有 37%股权
             月             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并持续合作至
                            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                               今
                            售




                                                               15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发行人与该供应商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无锡山秀 2020 年成为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2019 年 1 月,公司与无锡山
秀合作成立合肥山秀,双方共同合作发展碳纤维背板业务。2019 年受处于合作
初期、设备采购调试、客户认证安排、客户需求进度等因素影响,合肥山秀向
无锡山秀采购碳纤维板材金额较小。伴随上述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拓展,2020 年
合肥山秀向无锡山秀采购金额相对较大并成为公司 2020 年新增主要供应商。伴
随碳纤维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向无锡山秀采购原材料的同时积极拓展
其他的碳纤维原材料供应渠道,新增拓展其他的原材料供应商同时积极建设自
有碳纤维板材生产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同国内碳纤维原材
料供应商建立合作联系并进行采购,公司于 2021 年 1 月成立子公司厦门奔方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作为碳纤维板材生产业务的实施主体。截至 2021 年末,
厦门奔方已形成了生产能力,成功实现碳纤维板的批量生产。伴随生产经营规
模的逐步扩大、采购渠道的逐步优化、自有生产线的建成达产,未来公司在向
无锡山秀进行关联采购的同时向其他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自产金额将逐步扩大,
关联采购金额的占比将逐步下降。

    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2020 年成为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该供应商
主要向公司提供模内成型、喷漆等碳纤维背板外协加工服务。发行人正逐步建
设碳纤维背板加工能力。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成立子公司苏州领新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该公司为碳纤维背板加工业务的实施主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该公司已经签署厂房租赁及加工设备购置合同,已经开始建设加工产线以及相
关试产工作。鉴于产能的实现具有一定过程且产能在部分情况下可能无法满足
业务需求,因此短期内发行人将依然向其采购外协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张家港鸿翔及其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为 628.94 万元、
1,582.07 万元、1,506.39 万元和 584.26 万元,向安徽明讯采购金额分别为 708.98
万元、1,897.89 万元、1,488.03 万元和 637.33 万元,向上海茸丰海绵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为 153.35 万元、781.04 万元、897.03 万元和 741.62 万元。
公司将根据需要以及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择优向其进行采购。

(五)公司外协加工情况


                                    15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内容及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外协加工成本            2,581.69         3,691.36            1,587.68             87.19

  自制产品成本           21,173.03        42,249.20           34,022.55         24,281.17

      占比                 12.19%               8.74%            4.67%             0.36%
    注:为保持数据可比,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的自制产品成本未包括综合物
流费。

    报告期内,外协加工成本金额占公司自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36%、4.67%、8.74%和 12.19%,2019 年占比相对较低并在报告期内不断上升。
2020 年度、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碳纤维类产品收入金额分别为 2,521.35
万元、8,273.16 万元和 6,263.96 万元,伴随碳纤维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也相应
扩大了外协加工采购金额,导致上述期间内公司外协加工成本占自制产品成本
的比例有所提升。

    2、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加工商的交易金额和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加工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外协加工总采
             公司                    采购金额            采购内容
                                                                            购金额比例
                                     2022 年 1-6 月

 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3,746.65      碳纤板加工                94.05%

                                       2021 年度

 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3,117.80      碳纤板加工                83.92%

                                       2020 年度

 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768.71      碳纤板加工                76.23%

                                       2019 年度

 天津信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25.88       吸塑产品加工              85.21%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外协采购金额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
伴随碳纤维业务的扩展和规模的扩大,公司采购碳纤维外协加工服务的规模也
相应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

                                          15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公司中任职或占有权益,公司与上述外
协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4,176.93              65.68           4,111.25               98.43%

    机器设备               7,672.39        1,909.32              5,763.07               75.11%

    运输工具                 697.64             479.99            217.65                31.20%

 电子设备及其他              412.07             175.28            236.79                57.46%

        合计              12,959.03        2,630.27             10,328.76               79.70%


       1、生产设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原值 50 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1              模切圆刀生产线            19           1,421.41           947.12      66.63%

   2            热塑成型全自动生产线        5              305.43           261.03      85.46%

   3              碳纤维板材模压线          1              230.09           216.28      94.00%

   4              水刀切割生产线            1              192.92           184.24      95.50%

   5             EPE 自动贴合生产线         3              159.24           104.96      65.91%

   6             热塑自动拉片生产线         2              245.22           226.39      92.32%

   7             塑料注塑成型生产线         2              115.40           107.38      93.05%

   8              实体碳板生产线            1               92.78            88.45      95.33%

   9           模切自动贴合冲压生产线       2              111.03            67.74      61.01%

  10             丝网自动印刷生产线         1               86.15            41.57      48.25%

  11             EPE 风热贴合生产线         1               73.23            49.10      67.05%



                                          16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             EPE 分切生产线            1               72.07        55.42      76.90%

     13             吹塑成型生产线            1               70.94        32.37      45.63%

     14             EPE 板材生产线            1               64.56        48.84      75.65%

     15          预浸布裁切贴合线             1               51.15        48.85      95.50%

     16        不干胶自动印刷生产线           1               53.12        26.43      49.76%

     17        纸塑成型全自动生产线           1             866.65        859.43      99.17%


      2、房屋建筑物情况

      (1)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不动产
序                                         建筑面积      取得方            权利
   所有权人  权证编     坐落                                      用途              发证日期
号                                           (㎡)        式              限制
               号
  越南光大同 CS019                                                                  2022 年 7
1                   越南北江省              13,862.80     自建    工业      无
      创     80/Q4                                                                   月 21 日

      (2)租赁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租赁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情况如下:

序                                                                    面积
           出租人        承租人                   位置                               租赁期限
号                                                                    (㎡)
      惠州市顺兴达电     惠州光                                                     2017.08.01-
1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镇新塘方屋村        37,500.00
        子有限公司       大同创                                                     2027.07.31
                         墨西哥
           JOS F.E.               新莱昂自治州阿波达卡市千禧工                      2016.10.01-
2                        光大同                                       16,232.76
          ELIZONDO                业园                                              2022.10.01
                           创
      安徽鑫盛仓储有     安徽光   合肥市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与汤                  2018.01.01-
3                                                                     11,893.00
          限公司         大美科   口路交口西侧                                  2022.12.31
      昆山上艺电子有     昆山光                                                 2019.10.01-
4                                 昆山市张浦镇港浦路 268 号           11,752.00
          限公司         大同创                                                 2024.09.30
      苏州圆德经济发     苏州领 苏州市漕湖街道方桥路 528 号 3E                  2022.02.10-
5                                                                      9,955.00
        展有限公司         新   数字智造园 3 号楼和 1 号楼 3 楼                 2027.02.09
      都江堰市工业集     都江堰 都江堰市就业创业基地 3 号厂房
                                                                                    2022.07.01-
6     中发展建设投资     光大同 (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泰兴大             2,980.00
                                                                                    2023.06.30
        有限责任公司       创   道 27 号)
      昆山正元科技发     昆山光 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俱进路 550 号                     2022.05.15-
7                                                                        2,880.00
        展有限公司       大同创 3 号厂房 1 楼及 3 楼                                2023.05.14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高新西路
      研祥智能科技股                                                                2020.05.10-
8                        发行人 研祥科技工业园电子厂房 1 楼西侧          1,869.00
        份有限公司                                                                  2023.05.09
                                01 单元
9     武汉光电谷科技     武汉光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九凤             1,500.50 2022.05.20-

                                            16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面积
        出租人        承租人                   位置                           租赁期限
号                                                                (㎡)
     企业孵化器有限   大同创 街(高新六路)18 号长咀光电子                   2023.05.19
         公司                工业园光电谷 D 座三楼
                             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
                                                                             2022.04.06-
                             长咀光电子工业园凤凰园 B 座第        1,288.78
                                                                             2023.04.05
                             二层
     南昌科奇高新技
                      南昌美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99                  2020.11.15-
10   术产品实业有限                                               1,500.00
                        科   号的一号楼厂房三楼整层                          2023.11.14
         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                    2020.12.20-
                                                                  1,188.00
     飞亚达精密科技          科技大厦 1006 室                                2022.12.31
11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                    2020.09.16-
                                                                    520.00
                             科技大厦 1111 室                                2022.12.31
                                                                             2021.02.18-
                               厦门市同安区草塘路 789 号 106 室     950.00
                                                                             2024.03.17
     厦门东方福地物   厦门奔                                                 2021.09.01-
12                           厦门市同安区草塘路 795 号之 5          820.00
     业管理有限公司     方                                                   2024.03.17
                                                                             2021.03.18-
                               厦门市同安区草塘路 789 号 206 室     660.00
                                                                             2024.03.17
     安徽蚁族公寓管   安徽光   合肥市肥西县汤口路与玉兰大道                  2022.01.01-
13                                                                  960.00
       理有限公司     大美科   交汇                                          2022.12.31
     天津市万得福物   天津茂   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 7 号万德科技               2021.01.01-
14                                                                  600.00
     业管理有限公司     创     园 8#一层西                                   2022.12.31

     公司上述主要经营场所租赁房产中无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主要
经营场所不存在租赁瑕疵房产情形。公司租赁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租
赁备案登记。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因承租的房屋所有权权属瑕疵或未办理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

     公司已经在武汉、越南、合肥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生产基地。公司实
际控制人马增龙已经出具承诺,若发行人因租赁物业未取得产权证书或未办理
登记备案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罚,或物业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出现任
何纠纷导致发行人更换经营场所的,其本人将承担发行人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
损失,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及经
营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1、商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16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注册号           商标                 有效期             注册类别


  1      24837393                       2018-06-21 至 2028-06-20     16



  2      24813253                       2018-06-28 至 2028-06-27      9



  3      24827049                       2018-06-28 至 2028-06-27     16



  4      24822238                       2018-06-28 至 2028-06-27     17



  5      24813329                       2018-06-28 至 2028-06-27     20



  6      24843527                       2018-07-07 至 2028-07-06      9


  7      24829720                       2018-07-07 至 2028-07-06     20


  8      24839433                       2018-07-21 至 2028-07-20     17

  9      47530147                       2021-03-14 至 2031-03-13     42

  10     47504642                       2021-03-14 至 2031-03-13      7

  11     47500590                       2021-03-14 至 2031-03-13      7

  12     47517192                       2021-03-14 至 2031-03-13     40

  13     47521584                       2021-03-14 至 2031-03-13     40

  14     47518918                       2021-03-14 至 2031-03-13      6

  15     47531210                       2021-03-14 至 2031-03-13      6

  16     47509128                       2021-03-14 至 2031-03-13      6

  17     47501871                       2021-03-14 至 2031-03-13     10

  18     47518882                       2021-03-14 至 2031-03-13     10

  19    47516430A                       2021-03-28 至 2031-03-27     17

  20    47495506A                       2021-03-28 至 2031-03-27     42

  21    47509190A                       2021-03-28 至 2031-03-27     35



                                  16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2       47509183A                            2021-03-28 至 2031-03-27      35

       23       47503700A                            2021-03-28 至 2031-03-27      40

       24       47527241A                            2021-04-07 至 2031-04-06      7

       25       47522029A                            2021-06-07 至 2031-06-06      10


            2、专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境内专利 122 项及境外专利 1 项,具体
     情况如下:

            (1)境内专利

                             专利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人   类型                                                   方式
        一种在纸浆模塑产品
                                       发明                                                原始
 1      上进行立体印刷的方    发行人        ZL201710132401.6 2017-03-07 2019-08-30
                                       专利                                                取得
                法
        一种缓冲包装件的生             发明                                                原始
 2                            发行人        ZL201710318879.8 2017-05-08 2019-02-26
              产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用于电子设备的
                              合肥山 发明                                                  原始
 3      塑胶包边板材及二次                ZL202010069387.1 2020-01-21 2021-11-02
                                秀   专利                                                  取得
          塑胶成型的方法
        纤维基多孔材料及其    天津茂   发明                                                原始
 4                                            ZL201810143942.3 2018-02-12 2019-12-31
          加工工艺方法          创     专利                                                取得
        一种纤维基微孔结构    天津茂   发明                                                原始
 5                                            ZL202010111759.2 2020-02-24 2022-01-18
          体及其制备方法        创     专利                                                取得
        一种全自动卷绕机的             发明                                                受让
 6                            发行人          ZL201210162011.0 2012-05-23 2015-01-14
            伺服张力机构               专利                                                取得
        一种由拉伸模制作的    武汉光   发明                                                受让
 7                                            ZL201410161676.9 2014-04-22 2016-08-17
              绝缘片          大同创   专利                                                取得
                              武汉光   发明                                                受让
 8           一种切孔装置                     ZL201410772075.1 2014-12-16 2016-06-08
                              大同创   专利                                                取得
        复合铭板的扬声器网    昆山光   发明                                                受让
 9                                            ZL201110195967.6 2011-07-14 2014-05-07
            罩及其生产方法    大同创   专利                                                取得
        一种直接印刷的扬声    昆山光   发明                                                受让
 10                                           ZL201110195982.0 2011-07-14 2014-05-07
          器网罩的生产方法    大同创   专利                                                取得
        一种离型纸双面胶模    昆山光   发明                                                受让
 11                                           ZL201410772074.7 2014-12-16 2017-06-06
                  切机        大同创   专利                                                取得
        一种生产手机触摸屏    昆山光   发明                                                受让
 12                                           ZL201511004259.4 2015-12-29 2018-07-24
          密封粘合件的方法    大同创   专利                                                取得
        一种笔记本电脑光驱    昆山光   发明                                                受让
 13                                           ZL201710332088.0 2017-05-12 2019-03-29
            滑片的制造方法    大同创   专利                                                取得
        一种包装用松散填充    天津茂   发明                                                受让
 14                                           ZL201110228466.3 2011-08-10 2012-10-03
        物结构体及其连接排      创     专利                                                取得
        一种双向波状结构体    天津茂   发明                                                受让
 15                                           ZL201510357466.1 2015-06-25 2018-03-23
              缓冲包装衬垫      创     专利                                                取得


                                               16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人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16        包装托盘         发行人        ZL201320485132.9 2013-08-09 2014-05-07
                                   新型                                            取得
       一种波形折叠拼合式          实用                                            原始
 17                         发行人        ZL201720219689.6 2017-03-07 2017-11-24
           缓冲保护壳              新型                                            取得
       一种一次性整体式缓          实用                                            原始
 18                         发行人        ZL201720221628.3 2017-03-07 2017-11-24
             冲保护壳              新型                                            取得
       一种反折式条形缓冲          实用                                            原始
 19                         发行人        ZL201720229127.X 2017-03-07 2017-11-24
               保护壳              新型                                            取得
       三面开口式翻盖香烟          实用                                            原始
 20                         发行人        ZL201720494685.9 2017-05-05 2017-12-15
                 盒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1       高能缓冲装置      发行人        ZL201720548357.2 2017-05-17 2018-01-05
                                   新型                                            取得
       一种新型的双侧翻盖          实用                                            原始
 22                         发行人        ZL201720552680.7 2017-05-17 2017-12-15
             式香烟盒              新型                                            取得
       一种高强度的条装式          实用                                            原始
 23                         发行人        ZL201720557121.5 2017-05-18 2018-04-06
           香烟包装盒              新型                                            取得
       一种具有指纹解锁功          实用                                            原始
 24                         发行人        ZL201720557197.8 2017-05-19 2017-12-15
       能的抗震防摔包装盒          新型                                            取得
       纸塑成型的耳机外包          实用                                            原始
 25                         发行人        ZL201720573198.1 2017-05-22 2017-12-29
               装盒                新型                                            取得
       纸塑成型的耳机包装          实用                                            原始
 26                         发行人        ZL201720583428.2 2017-05-23 2017-12-29
               结构                新型                                            取得
       改良异味效果的 EPS          实用                                            原始
 27                         发行人        ZL201720587303.7 2017-05-24 2017-12-29
               泡沫箱              新型                                            取得
       一种应用于模塑成型          实用                                            原始
 28                         发行人        ZL201720603519.8 2017-05-26 2018-01-12
       的真空自动控制装置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9    一种双模式真空机组   发行人        ZL201720606441.5 2017-05-26 2018-01-19
                                   新型                                            取得
       一种冲模的自动清洗          实用                                            原始
 30                         发行人        ZL201720606770.X 2017-05-26 2018-01-12
             装置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1     一种翻盖式香烟罐    发行人        ZL201721448787.3 2017-11-02 2018-06-0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2     一种提盖式香烟罐    发行人        ZL201721451353.9 2017-11-02 2018-06-29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3       充气包装装置      发行人        ZL201721518412.X 2017-11-14 2018-06-08
                                   新型                                            取得
       环保型香烟存储内盒          实用                                            原始
 34                         发行人        ZL201820637088.1 2018-04-28 2018-12-14
         以及香烟存储盒            新型                                            取得
       新型丝瓜络缓冲包装          实用                                            原始
 35                         发行人        ZL201820637179.5 2018-04-28 2018-12-14
             组件                  新型                                            取得
       便于储运的可循环快          实用                                            原始
 36                         发行人        ZL201820654201.7 2018-05-03 2018-12-14
           递中空箱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7       新型香烟条盒      发行人        ZL201820676567.4 2018-05-07 2018-12-14
                                   新型                                            取得
       可伸缩的缓冲包装衬          实用                                            原始
 38                         发行人        ZL201821058563.6 2018-07-04 2019-02-19
               垫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9     新型护边角内包装    发行人        ZL201821077715.7 2018-07-05 2019-02-19
                                   新型                                            取得

                                           16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人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40    一种简易耳机包装盒   发行人        ZL201920873172.8 2019-06-11 2020-02-2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1    拼装式包装缓冲结构   发行人        ZL201920981619.3 2019-06-26 2020-04-14
                                   新型                                            取得
       笔记本电脑缓冲包装          实用                                            原始
 42                         发行人        ZL201921000084.3 2019-06-27 2020-05-19
             及套件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3      简易缓冲内包装     发行人        ZL201921406895.3 2019-08-27 2020-05-19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4     通用型缓冲内包装    发行人        ZL201921420001.6 2019-08-27 2020-05-19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5     可活动式的内包装    发行人        ZL201921540465.0 2019-09-12 2020-06-16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6       新型内包装件      发行人        ZL202021275229.3 2020-07-01 2021-03-30
                                   新型                                            取得
       具有复用护角的内包          实用                                            原始
 47                         发行人        ZL202120649574.7 2021-03-30 2022-01-04
               装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8    新型锅具防护内包装   发行人        ZL202120673793.9 2021-04-01 2022-01-04
                                   新型                                            取得
       一种空调除湿机内包          实用                                            原始
 49                         发行人        ZL202121517957.5 2021-07-05 2021-12-31
               装                  新型                                            取得
       一种窗式空调器的内          实用                                            原始
 50                         发行人        ZL202121569885.9 2021-07-09 2022-01-04
           包装结构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1    一种油汀内包装结构   发行人        ZL202121745588.5 2021-07-27 2022-01-04
                                   新型                                            取得
       一种预成型壳体及成          实用                                            原始
 52                         发行人        ZL202123068233.X 2021-12-08 2022-04-19
             型壳体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3     一种电子设备壳体    发行人        ZL202123356608.2 2021-12-29 2022-05-06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4     一种电子设备壳体    发行人        ZL202220198704.4 2022-01-25 2022-05-27
                                   新型                                            取得
       一种校正贴装辅料的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55                                       ZL201721114414.2 2017-08-31 2018-04-13
               装置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双工位吸取辅料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56                                       ZL201721128407.8 2017-08-31 2018-04-13
             的装置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角料分离用下压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57                                       ZL201721816487.6 2017-12-22 2018-09-04
               装置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热熔胶切割转移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58                                       ZL201721816546.X 2017-12-22 2018-07-27
           中的热式滚轮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顶弃角料式切割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59                                       ZL201721818776.X 2017-12-22 2018-07-27
               装置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除静电式圆刀切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60                                       ZL201721818802.9 2017-12-22 2018-07-27
               割机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网罩切割用热式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61                                       ZL201721818825.X 2017-12-22 2018-07-27
               切刀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自动抽吸角料的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62                                       ZL201721826887.5 2017-12-22 2018-07-27
           圆刀模切机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显示器触控显示面板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63                                       ZL201920540642.9 2019-04-19 2020-01-21
             用泡棉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16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人     类型                                        方式
       一种手机听筒喇叭用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64                                       ZL201920540648.6 2019-04-19 2019-12-24
           冲孔网装饰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手机膜生产用全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65                                       ZL201921162816.9 2019-07-23 2020-06-16
           自动打包机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触屏手机偏光片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66    激光切割自动上料卸               ZL202021980293.1 2020-09-11 2021-06-22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料设备
       一种手机后盖膜片加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67                                         ZL202022068669.8 2020-09-21 2021-06-22
         工用激光切割机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具有自动定位功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68                                         ZL202022068719.2 2020-09-21 2021-06-22
         能的激光切割机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自动拼接换料膜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69                                         ZL 202123230708.0 2021-12-21 2022-05-03
               切机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膜切机自动拼接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70                                         ZL202123226949.8 2021-12-21 2022-05-27
           换料切断刀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膜切机自动拼接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71                                         ZL202123227950.2 2021-12-21 2022-05-03
           张力调节装置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膜切机原料膜自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72                                         ZL202123230000.5 2021-12-21 2022-05-03
           动拼接装置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73      一种冲压膜切机                     ZL202123259869.2 2021-12-23 2022-05-03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膜卷自动上料式   武汉光   实用                                             原始
 74                                         ZL 202220382567X 2022-02-24 2022-06-17
             膜切机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昆山光   实用                                             原始
 75       缓冲包装装置                      ZL201420168858.4 2014-04-09 2014-08-27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昆山光   实用                                             原始
 76      电池用包装装置                     ZL201420168944.5 2014-04-09 2014-08-27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昆山光   实用                                             原始
 77     一种缓冲包装装置                    ZL201420168992.4 2014-04-09 2014-08-27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具有排废机构的   昆山光   实用                                             原始
 78                                         ZL202023339181.0 2020-12-31 2021-12-03
           双面胶模切机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耳机加工用耳机   昆山光   实用                                             原始
 79                                         ZL202023340221.3 2020-12-31 2021-09-28
           壳成型冲床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双面胶加工   昆山光   实用                                             原始
 80                                         ZL202023342444.3 2020-12-31 2021-12-03
         的废料处理装置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双面胶收卷分切   昆山光   实用                                             原始
 81                                         ZL202023343011.X 2020-12-31 2021-10-01
               装置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易撕仿形伸缩式笔记   安徽光   实用                                             原始
 82                                         ZL201820097262.8 2018-01-19 2018-09-07
           本包装衬垫       大美科   新型                                             取得
                            安徽光   实用                                             原始
 83    规格可调整的物流箱                   ZL201821686634.7 2018-10-17 2019-06-14
                            大美科   新型                                             取得
       通用型箱内防护架以   安徽光   实用                                             原始
 84                                         ZL201821788616.X 2018-10-31 2019-06-14
           及包装箱         大美科   新型                                             取得
                            安徽光   实用                                             原始
 85     新型折叠式物流箱                    ZL201821796153.1 2018-11-01 2019-06-14
                            大美科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锅具的防护   安徽光   实用                                             原始
 86                                         ZL202121842139.2 2021-08-06 2022-02-18
             内包装         大美科   新型                                             取得


                                             16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人     类型                                            方式
                            安徽光   实用                                            原始
 87      塔扇缓冲内包装                     ZL202121921845.6 2021-08-16 2022-02-18
                            大美科   新型                                            取得
       炸锅机的防护缓冲包   安徽光   实用                                            原始
 88                                         ZL202121962225.7 2021-08-19 2022-02-18
               装           大美科   新型                                            取得
                            深圳沃   实用                                            原始
 89     植物模塑成型设备                    ZL201721509809.2 2017-11-13 2018-06-08
                              普     新型                                            取得
       一种植物模塑成型设   深圳沃   实用                                            原始
 90                                         ZL201821300809.6 2018-08-10 2019-04-26
               备             普     新型                                            取得
       一种结合牢固的复合   合肥山   实用                                            原始
 91                                         ZL201921942610.8 2019-11-12 2020-10-09
           材料板材           秀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电子设备的   合肥山   实用                                            原始
 92                                         ZL202020143116.1 2020-01-21 2020-09-01
           加框板材           秀     新型                                            取得
       一种复合板材及电子   合肥山   实用                                            原始
 93                                         ZL202021759536.9 2020-08-21 2021-02-09
           设备壳体           秀     新型                                            取得
                            合肥山   实用                                            原始
 94    一种脚垫及电子设备                   ZL202022909621.5 2020-12-08 2021-09-28
                              秀     新型                                            取得
                            合肥山   实用                                            原始
 95     一种电子设备壳体                    ZL202122552332.9 2021-10-22 2022-02-25
                              秀     新型                                            取得
                            合肥山   实用                                            原始
 96       一种安装治具                      ZL202220169864.6 2022-01-21 2022-06-17
                              秀     新型                                            取得
                            合肥山   实用                                            原始
 97     一种电子设备壳体                    ZL202220543815.4 2022-03-14 2022-06-28
                              秀     新型                                            取得
       纤维浆同步吸附模塑   天津茂   实用                                            原始
 98                                         ZL201821922741.5 2018-11-21 2019-07-12
           叠层复合成型机     创     新型                                            取得
       湿坯制品脱水模总成
                            天津茂 实用                                              原始
 99    和带有该总成的植物               ZL201920007537.9 2019-01-03 2019-09-10
                              创   新型                                              取得
           纤维吸塑成型机
       一种气体逆止阀及应   天津茂 实用                                              原始
100                                     ZL201920260379.8 2019-03-01 2019-12-31
         用其的包装结构体     创   新型                                              取得
       一种平面片体及其制
                            天津茂 实用                                              原始
101    成的用于开口连接的               ZL202123349718.6 2021-12-29 2022-05-17
                              创   新型                                              取得
               结构件
                            厦门奔 实用                                              原始
102     一种电子设备壳体                ZL202220008606.X     2022-01-05 2022-06-14
                              放   新型                                              取得
       齿型带传动的平面循          实用                                              受让
103                         发行人      ZL201420675357.5     2014-11-12 2015-05-20
             环装置                新型                                              取得
                                   实用                                              受让
104       一种翻转装置      发行人      ZL201420858619.1     2014-12-30 2015-08-05
                                   新型                                              取得
       一种手机壳出音孔结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05                                     ZL201420791584.4     2014-12-16 2015-05-13
               构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用于保护键盘的键盘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06                                     ZL201521111821.9     2015-12-29 2016-08-17
             贴纸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用于电子设备的听筒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07                                     ZL201521112345.2     2015-12-29 2016-11-30
             防尘罩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卷料成型无隙对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08                                     ZL201621277014.9     2016-11-25 2017-06-06
             接机构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导电泡棉组件卷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09                                     ZL201621277492.X     2016-11-25 2017-06-16
           料成型机构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16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人     类型                                               方式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10    一种局部快速定胶模                   ZL201621382668.8 2016-12-16 2017-08-18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安拆方便的冲压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11                                         ZL201720129875.0 2017-02-14 2017-09-19
                 模架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12      一种气动排废装置                   ZL201720130446.5 2017-02-14 2017-09-19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背胶自动贴附装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13                                         ZL201720510436.4 2017-05-10 2017-12-01
                   置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方便组装的笔记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14                                         ZL201720514754.8 2017-05-10 2018-04-03
           本电脑简易面板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防带走料带的冲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15                                         ZL201720519091.9 2017-05-11 2018-02-13
                 切模具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线路板易撕除离型膜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16                                         ZL201821255179.5 2018-08-06 2019-03-26
                 结构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自动排废料的空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17                                         ZL201821838878.2 2018-11-08 2019-08-06
             腔刀模结构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快速换模芯五金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18                                         ZL201821839012.3 2018-11-08 2019-08-06
               通用模具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加厚 PC 板专用模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19                                         ZL201821848832.9 2018-11-09 2019-10-29
                   具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模具零件加工定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20                                         ZL201821848887.X 2018-11-09 2019-08-06
                 位装置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一种制作包装产品的 昆山光     实用                                               受让
121                                         ZL201822197363.5 2018-12-26 2019-10-25
             PC 盘模具      大同创   新型                                               取得
       笔记本包装衬垫(红 安徽光     外观                                               原始
122                                         ZL201830019267.4 2018-01-16 2018-09-07
         黑夹心棉高仿形)   大美科   设计                                               取得

        (2)境外专利

 序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国家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注册日
 号                                                                                     方式
       植物模塑成型工                                                                   原始
 1                    深圳沃普 日本 发明专利 6668471          2017-11-24   2020-02-28
           艺及设备                                                                     取得

        (3)公司受让部分专利的具体情况

        公司拥有的上述境内专利中部分专利系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专利出让方为
  深圳博美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美柯”)、昆山上艺电子
  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徐晟熙、金杰、刘雁。具体受让情况如下:

        1)公司第 6、103、104 项专利受让自深圳博美柯,根据公司与深圳博美柯
  于 2017 年 4 月签订的《转让证明》及后续签署的《确认函》,深圳博美柯将上
  述专利无偿转让给公司。公司已经取得相关专利的专利证书以及专利变更合格
  通知书。

                                             16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公司第 7-13、105-111 项专利受让自昆山上艺,发行人 2019 年通过收购
方式取得了其生产设备、存货以及专利等相关经营性资产。上述专利均已经完
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第 14、15 项专利受让自徐晟熙、金杰、刘雁,根据发行人子公司
天津茂创与上述自然人于 2019 年 1 月签署的《专利转让协议书》及后续签署的
《补充协议》:公司就上述专利转让分别向徐晟熙、金杰、刘雁支付专利转让
费人民币 2.5 万元、5 万元和 2.5 万元。公司一次性向上述三方支付全部标的专
利转让费用后,公司不再就标的专利转让、使用或其他相关事宜向上述三方支
付任何费用。双方共同确认,对相关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公司已经向上述自然人全额支付了专利转让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专利无形资产的权属清晰,与其他主体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

          3、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软件著作权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证书号                 证书日期           著作权人
             EPE 缓冲材料设计系统         软著登字第 6613976
  1                                                             2020 年 12 月 14 日 天津茂创
                     V1.0                         号

          4、域名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域名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持有者       网站备案号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粤 ICP 备
      1         bromake.com        发行人                           2008-6-23        2029-6-23
                                               13056678 号-1

          5、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土地使用权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使用权                                                    取得         面积      他项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位置     用途
 号          人                                                      方式       (㎡)      权利
           武汉光   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      武汉市江
  1                                                          工业    出让       32,178.61    无
           大同创     动产权第 0017621 号         夏区
           越南光                               越南北江
  2                         CY218063                         工业    出让       25,000.00    无
           大同创                                 省

                                               17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肥市新
           合肥奔   皖(2022)肥西县不动产   港工业园
     3                                                   工业      出让   21,811.18     无
             放         权第 0014116 号      综合保税
                                               区

          6、经营资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取得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资质具体情况
 如下:

序                                                                    发证/备案
          主体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机关                      有效期至
号                                                                      时间
                                                      深圳市光明
                  对外贸易经营者                      区对外贸易
1        发行人                       04934251                       2020-10-26          -
                    备案登记表                        经营者备案
                                                        登记机关
                  海关进出口货物   海关注册编码:     中华人民共
                                     440316709D
2        发行人   收发货人备案回                      和国福中海     2020-10-29         长期
                                   检验检疫备案号:
                        执                                关
                                     4717600264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名共
         武汉光
3                 海关报关单位注     420196206Q       和国武汉海     2015-07-07         长期
         大同创
                    册登记证书                            关
         武汉光   出入境检验检疫                      湖北出入境
4                                    4200607321                      2015-07-16          -
         大同创   报检企业备案表                      检验检疫局
         武汉光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2011509668148
5                                                          -         2020-05-21    2025-05-20
         大同创       登记回执          7L001Y
                                                      武汉市江夏
         武汉光                     (鄂)印证字
6                 印刷经营许可证                      区行政审批     2020-09-11    2023-09-10
         大同创                       B081 号
                                                          局
                                                      武汉对外贸
         武汉光   对外贸易经营者
7                                     04731618        易经营者备     2021-03-16          -
         大同创     备案登记表
                                                      案登记机关
                                                      江苏昆山对
         昆山光   对外贸易经营者                      外贸易经营
8                                     01807998                       2018-03-02          -
         大同创     备案登记表                        者备案登记
                                                        机关
                  海关进出口货物      海关编码:      中华人民共
         昆山光                       3223962917
9                 收发货人备案回                      和国昆山海     2019-10-17         长期
         大同创                    检疫检验备案号:
                        执                                关
                                      3204604644
                  安全生产标准化          苏
         昆山光                                       昆山市应急
10                  三级企业(机    AQB320583JXⅢ                    2019-10-17    2022-10-16
         大同创                                         管理局
                        械)           201900207
         昆山光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32058357257903
11                                                         -         2020-04-16    2025-04-15
         大同创       登记回执          8L001W
         昆山光
         大同创                    JY3320583048959    昆山市市场
12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0-06-15    2025-06-14
         张浦分                           7           监督管理局
           公司

                                             17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昆山光
     大同创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320583MA20RJ
13                                                    -        2020-12-24    2025-12-23
     张浦分       登记回执        843Y001X
       公司
                                                  安徽肥西对
     安徽光   对外贸易经营者                      外贸易经营
14                                 02860449                    2017-12-08         -
     大美科     备案登记表                        者备案登记
                                                    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
     安徽光
15            海关报关单位注      3401964631      和国合肥海   2017-12-13       长期
     大美科
                册登记证书                            关
     安徽光   出入境检验检疫                      安徽出入境
16                                3411601480                   2017-12-13         -
     大美科   报检企业备案表                      检验检疫局
                                                  肥西县食品
     安徽光                    JY3340123004353
17            食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监督管   2018-07-23    2023-07-22
     大美科                           1
                                                    理局
     安徽光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340123MA2RA
18                                                    -        2020-04-23    2025-04-22
     大美科       登记回执       MPU4P001Z
                                                  惠州市惠阳
     惠州光                    JY3441303004737
19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区食品药品   2017-12-06    2022-12-05
     大同创                           0
                                                  监督管理局
     惠州光                    91441303MA4WH      惠州市生态
20              排污许可证                                     2020-06-04    2023-06-03
     大同创                      BQCXU001W          环境局
     都江堰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
21   光大同   海关报关单位注      5124968857      和国成都海   2016-08-10       长期
       创       册登记证书                            关
     都江堰                                       成都对外贸
              对外贸易经营者
22   光大同                        01662250       易经营者备   2016-08-10         -
                备案登记表
       创                                         案登记机关
     都江堰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51018105251058
23   光大同                                           -        2020-04-16    2025-04-15
                  登记回执          XJ001X
       创
                                                  青岛市南对
     青岛音   对外贸易经营者                      外贸易经营
24                                 03576483                    2019-12-31         -
       诺       备案登记表                        者备案登记
                                                    机关
              海关进出口货物     海关编码:       中华人民共
     青岛音                      3702960N2T
25            收发货人备案回                      和国青岛大   2020-01-03       长期
       诺                      检疫检验备案号:
                    执                              港海关
                                 3751500626
              海关进出口货物     海关编码:       中华人民共
     合肥山                      340126065Q
26            收发货人备案回                      和国合肥海   2019-03-12       长期
       秀                      检疫检验备案号:
                    执                                关
                                   3411200202
     合肥山   对外贸易经营者                      合肥市商务
27                                    -                        2019-10-30         -
       秀       备案登记表                            局
                                 海关编码:
              海关进出口货物                      中华人民共
     天津茂                      120396892W
28            收发货人备案回                      和国天津河   2020-01-13       长期
       创                      检疫检验备案号:
                    执                              西海关
                                 1200410666


                                          17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天津对外贸
          天津茂   对外贸易经营者
     29                                 02570424        易经营者备    2020-07-30         -
            创       备案登记表
                                                        案登记机关
          南昌美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360106MA39RR
     30                                                     -         2021-05-11    2026-05-10
            科         登记回执        KU4K001X
          墨西哥                                        墨西哥新莱
     31   光大同   污水排放登记证       25762879        昂州政府可    2017-11-10       长期
            创                                          持续发展部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
      经营资质,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经营资质等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
      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深耕消费电子行业产业链多年,具有突出的研发设
      计能力、良好的综合生产及服务能力、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公司的商标、专
      利等无形资产已应用于或拟应用于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涉及主营业务及产
      品各方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

      八、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情况。

      九、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技术人员通过自主研发方式形成了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同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
      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技术
序                                                                                   应用业      技术
      名称      所处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的专利
号                                                                                     务        来源
                阶段
                       将高密度材料与低密度材料进行结合,形成
                       70/30/70 的高低密度结合棉,提高材料缓冲性     一种波形折叠
     折叠拼合          能,同时增强材料表面韧性,能经受多次翻        拼合式缓冲保
                批量                                                                 防护性      自主
1    式结构缓          折冲击;单片缓冲板材模压成型后,进行折        护壳
                生产                                                                   产品      研发
     冲技术            叠组装即可完成,创新的成型结构和特有的        (ZL20172021
                       材料技术在有效的保护产品的同时节省了空        9689.6)
                       间,节约了存储及运输成本




                                              17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不浪费材料的前提下,增加对产品包裹的
    内包装反                                                       新型内包装件
                批量   深度及长度,同时在外侧增加缓冲过度台                       防护性   自主
2   压成型技                                                       (ZL20202127
                生产   阶,有效改善对产品边角的保护并提高整体                       产品   研发
      术                                                           5229.3)
                       的缓冲性能,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及可靠性
                       将植物纤维进行打浆模压成型,利用材质的
                                                                   笔记本电脑缓
    植物纤维           韧性设计可折叠结构实现面平整;改进之后
                批量                                               冲包装及套件   防护性   自主
3   缓冲包装           的缓冲包装通过与笔记本边缘嵌套来实现对
                生产                                               (ZL20192100     产品   研发
      技术             其位置的限定,通过恰当的凹、凸结构使得
                                                                   0084.3)
                       其具有良好的缓冲性能
                       利用一种新型的网罩热式切刀,将导热杆、
                       石棉网以及其他材料装置在刀具上,使刀具      一种网罩切割
    网罩切割    批量   可以升温进行对网罩的切割,同时高温刀具      用热式切刀     功能性   自主
4
      技术      生产   可以将切割后的网罩端点进行高温熔融粘        (ZL20172181     产品   研发
                       接,避免了网罩端点分散,提高了网罩防火      8825.X)
                       性能及强度
                                                                   一种手机听筒
                       开发可以固定手机听筒与屏幕之间的固定手
    手机听筒                                                       喇叭用冲孔网
                批量   柄,正反固定手柄免去了手机冲孔网反复粘                     功能性   自主
5   喇叭装饰                                                       装饰
                生产   贴的过程,同时听筒与屏幕之间的固定手柄                       产品   研发
      技术                                                         (ZL20192054
                       在通话时能够减少声音发散,减少外界干扰
                                                                   0648.6)
                                                                   一种结合牢固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板与热塑性材料边框通过锯齿凹槽      的复合材料板
    板材的结    批量                                                              功能性   自主
6                      相互啮合连接,连接工艺简单,结合强度        材
    合牢固技    生产                                                                产品   研发
                       高,环境友好                                (ZL20192194
      术
                                                                   2610.8)
                       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在板材边缘直接灌注塑        一种用于电子
    电子设备           胶,塑胶成型后收缩量大,易引起板材变形      设备的加框板
                批量                                                              功能性   自主
7   的加框板           的技术问题,到达增强板材边缘的机械强        材
                生产                                                                产品   研发
    材技术             度、减小塑胶使用量、减少板材变形度的技      (ZL20202014
                       术效果                                      3116.1)
                       通过将注塑成型结构与具有至少一开槽的第
                       一板材相互结合,同时复合板材的第一板材
    用于制造                                                       一种复合板材
                       还具有与至少一开槽相对应的至少一弯折
    电子设备                                                       及电子设备壳
                批量   部,提高了复合板材的可塑性,可以用于塑                     功能性   自主
8   壳体的复                                                       体
                生产   造不同的电子设备外形。此外,注塑成型结                       产品   研发
    合板材技                                                       (ZL20202175
                       构与第一板材通过模内注塑成型工艺相互结
      术                                                           9536.9)
                       合在一起,从而增强电子设备壳体的受力强
                       度,不易断裂与变形

      (二)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一直在不断努力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并根据客户及市场
      不断变化的需求进行技术研究和产品功能开发。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
      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研究                                                        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描述                 研发内容及目标                    研发进展
                方式                                                        金额


                                            17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了满足笔记本
                    电脑结构强度与
                                       研发内容:1、通过改变碳纤板夹芯和
                    刚度的要求,针
                                       碳纤维铺层厚度,生产出超轻质碳纤
                    对碳纤板的夹芯
                                       板;2、根据产品 3D 图纸,开具符合要
    超轻质碳        以及碳纤维的铺
                                       求的碳纤板成型模具,并且使产品外
    纤板笔记 自主   层厚度做调整和                                                 小批量试模验
1                                      观具有符合要求的弧形;                200
    本面板项 研发   改善。另外,针                                                   证阶段
                                       目标:1、素材满足外观弧度、结合力
      目            对外壳的弧形设
                                       强度、结合线强度等测试要求;2、喷
                    计,找到适宜的
                                       漆品满足外观弧面及常规信赖性等测
                    方法生产出符合
                                       试要求。
                    规格的弧形板材
                    和产品
                    两次成型的进胶
                    点均设在结构
                    面,避免外观面
                                       研发内容:①第一次先成型塑胶框,
                    凸包的问题。
                                       利用热压胶合工艺粘结碳纤板和塑胶
                    根据 3D 图纸,打
                                       框,第二次成型面板外部塑胶部分,
    两次成型        造具有弧度的碳
                                       两次成型避免塑胶壁过厚导致的缩水
    弧面碳纤 自主   纤板成型模具,
2                                      问题。②两次成型的进胶点均设在结      430   小批量试产
    维外壳的 开发   生产出的碳纤板
                                       构面,避免外观面出现凸包的问题。
      开发          符合产品最终要
                                       目标:产品通过两次射胶成型,进胶
                    求的弧度,并且
                                       点均设在结构面,避免外观面出现凸
                    在后制程打磨喷
                                       包的问题。
                    漆的过程中,保
                    持弧形不被破
                    坏。
                                       研发内容:FPC 背胶整版贴贴附工艺研
    针对 FPC                           究;多种模切材料与 FPC 整版贴贴附
                  使用多样模切材
    背胶整版                           工艺的替换性研究;多种模切材料的
                  料进行贴附工艺
    贴贴附工 自主                      功能性研究;对于多种模切材料的加            研发完成,批
3                 改进,使新贴附                                             450
    艺的二次 开发                      工工艺研究以及数据采集;                      量试产
                  材料符合产品使
    开发研究                           目标:开发能够具备弯曲性、导热
                  用特征
      与应用                           性、防水性优良的 FPC 整版贴贴附工
                                       艺
                                       研发内容:对可复用材料的柔韧性、
                                       回弹性以及抗拉伸、抗压缩等性能进
                                       行研究;对于可复用材料成分的解
                  对可复用的材料       析,分析各类材料成分的比例,对于
    可复用材      进行开发,在与       非环保要求的材质进行剔除,并对材
             自主                                                                  研发完成,批
4   料成型研      产品分离后,可       质进行二次改性,保证材质的可回收      150
             开发                                                                    量试产
      究          以在生活中进行       性;
                  二次使用             目标:新开发的产品在性能上可以对
                                       运输产品提供足够的保护,同时也能
                                       够进行二次使用,100%可回收利用,
                                       能够以原料的方式进行二次加工生产
                  对原材以及阻燃       研发内容:对当前市场阻燃原料以及
                  剂进行性能测         阻燃剂等辅料性能进行研究;对阻燃
    阻燃材料 自主
5                 试,通过不同产       材料对于保护产品成型方面的研究;      160   小批量试产
      开发   开发
                  品的特点来开发       目标:对于有阻燃要求的不同种类的
                  相对应的阻燃材       产品有特定针对性的阻燃材料;阻燃


                                              17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料                  材料的性能以及回收标准达到新料标
                                         准
                  通过外层材料的         研发内容:本项目采用牛津布包裹中
                  弹簧仿形结构,         空板作为箱体主件,提升包裹箱体的
                  实现包裹外层的         强度,中部设置隔层,隔层底板两端
                  拉伸与收缩控           带弯折,使得物件和箱底有一定的距
                  制,可容纳多规         离,起到隔层减振功能,有效保护物
                  格尺寸产品;           件的底部撞击,隔层高度可依据箱体
    可复用周
             自主 内 层 通 过 布 料 做   容积大小做调整;通过在隔层上固定
6   转包裹材                                                                       190       样品试制
             研发 网 状 结 构 用 于 固   弹力网,有效保护物件前后左右和上
      料项目
                  定产品,增加操         方的位移撞击;隔层上固定多张不同
                  作便捷性与产品         强度的弹力网,底层网格小密度高用
                  防护性;               来运送较重物件,上层密度低弹力弱
                  内层网状结构采         用来运送较轻物件。
                  用卡扣与外层连         目标:完全通过振动跌落测试;包裹
                  接固定                 的周转使用次数≥20 次;

     (三)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950.19    41.27% 1,512.06    43.79% 1,296.85     43.69% 1,251.14     44.71%

       物料投入     1,069.49   46.45% 1,418.41    41.07% 1,327.36     44.72% 1,274.61     45.55%
      租赁费及使
      用权资产折      93.51     4.06%    183.00    5.30%    114.41     3.85%   129.76     4.64%
          旧
         其他        189.23     8.22%    339.76    9.84%    229.69     7.74%   142.76     5.10%

         合计       2,302.42 100.00% 3,453.24 100.00% 2,968.31 100.00% 2,798.27 100.00%


          报告期内伴随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新产品、工艺开发及产品迭代升级需
     求增加,公司在研发方面的投入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金
     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发费用     2,302.42    4.61% 3,453.24      3.47%   2,968.31   3.57%    2,798.27   4.21%


     (四)研发人员情况


                                                  17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共计 103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
8.31%。其中核心技术人员有 2 名,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变
更。

    公司通过提供优良的研发条件、体系化的研发项目、搭建员工持股平台、
约定技术保密和竞业禁止条款等多种方式,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和约束。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
合同》及《保密协议》,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及保密义务进
行了约定。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曾发生人员流失。

(五)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历来重视研发投入,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逐步
形成了技术和研发优势。目前公司技术创新机制主要包括:

       1、需求导向的研发机制

    公司已经建立一支研发经验十分丰富同时又敢于创新的专业技术团队,能
够快速响应并满足客户需求和应对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开发需求。公司坚
持接近、了解、服务终端客户的理念,依靠其创新能力和对市场需求的及时把
握,有针对性的对工艺、材料进行改进并对产品、技术进行创新。

       2、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技术保护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在产品设计流程中从可行性分析、项目立
项、实施、验收及生产等方面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研究成
果,不断申请专利对知识产权进行技术保护。

       3、有效的激励机制

    公司鼓励研发人员加大力度推进新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发,增加其积极性同
时对核心员工进行激励,确保核心骨干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相统一,
增强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激励机制,最大程度激发科研
人员的创新精神。

       4、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


                                      17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针对不同岗位职工,针对其需求建立了完善、成熟的培养机制和培训
体系,鼓励员工跨团队进行技术交流,提高团队凝聚力,以保证研发团队对行
业发展趋势的敏感度。公司也对关键技术人才进行储备和培养,有计划的为公
司提供优秀人才,提高用人质量,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十、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一)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情况

    1、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经收集后
交由专业单位处理,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

    公司生产设备作业运行会产生部分噪声,通过加装减振垫、采取隔振、隔
声等降噪装置,同时经车间墙体屏蔽衰减并通过场地、仓库、办公楼等合理布
局后,满足标准要求。

    3、固废

    公司固体废物主要由生产环节中的边角料、检验环节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职
工生活垃圾组成,根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及其不同种类和性质,分别采取
回收利用、送专业单位处理或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等措施,对当地环境不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有效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相关法律规定,加强环保投
入。公司根据实际需求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生产过程中产
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控制。

(三)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昆山光大同创存在一起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
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


                                 17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十分注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未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有 3 家境外经营子公司,分别为香港光大
同创、墨西哥光大同创及越南光大同创,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十二、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

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业务涉及模压成型、材料结合、网罩
切割、精密模切、磨具设计开发、冲型加工、多层复合等多个工艺流程,综合
了材料、结构工程、自动化、信息化等跨学科知识,生产工艺较为复杂、技术
壁垒较高。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更新迭代速度快,对上游的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
产品生产企业的材料选择能力、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工艺水平、产品质量及快
速响应能力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积累,掌握了折叠拼合式结构缓冲技术、网罩
切割技术、复合材料板材的结合牢固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通过购置及自主
研发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优化材料选择、改进工艺流程及模具设计等方
式,实现了多种工艺流程信息化、智能化、一体化作业,不断提升产品的生产
效率和产品质量。

    公司十分注重科技创新,自成立以来便建立并逐步完善技术创新机制、重
视并推进自主研发队伍的建设与培养,研发投入金额逐年增长。截至目前公司
已形成了多项自主创新成果,并已经培养出一支专业素质高、行业经验丰富且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技术研发团队,为公司技术研发提供了有力支持。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行业应用实践,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满足客户需

                                   17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求及行业发展趋势的核心技术,具备成熟的产品生产技术及工艺流程。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授权的专利共 123 项,包括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
新型专利 106 项、外观专利 1 项。公司在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域积
累了丰富的技术创新成果并已成熟地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中,为公司向客户
提供优质的产品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保障,公司现有产品和技术已深度融合到消
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域,具有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特点。




                                   18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节的
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
注的重要内容。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
详细的了解,还应阅读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18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5,714,669.13   160,139,306.21   102,546,891.01    64,244,913.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472.20     1,669,350.56                -                -

应收票据           29,523,094.81    31,957,690.28    12,596,678.42    10,327,865.60

应收账款          412,338,989.12   389,601,198.29   349,332,985.69   301,912,846.38

应收款项融资        2,473,075.15    11,759,093.94     6,107,841.03      438,065.19

预付款项            1,359,390.59      916,265.00      5,991,974.05     1,347,239.81

其他应收款          4,144,002.82     3,824,805.52     5,763,544.03     6,181,640.84

存货              100,234,232.08    82,481,319.74    68,078,773.45    41,744,638.06

其他流动资产       16,357,018.43    11,443,521.03     6,359,165.74     4,975,929.62

流动资产合计      732,156,944.33   693,792,550.57   556,777,853.42   431,173,138.6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4,019,013.50     3,652,575.29                -                -

长期股权投资       61,795,848.48    60,802,494.64    55,000,000.00                -

固定资产          103,287,550.35    54,906,409.52    46,569,065.00    42,769,022.00

在建工程          123,827,173.78   148,075,843.75    27,696,127.01     8,538,105.99

使用权资产         70,766,441.14    49,294,867.12                -                -

无形资产           31,678,616.06    27,313,536.86    27,468,486.55    15,670,649.13

商誉                4,365,278.71     4,365,278.71     4,365,278.71     4,365,278.71

长期待摊费用        4,100,716.22     3,777,496.00     2,878,246.86     2,092,586.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38,484.66     8,036,790.32     8,872,446.37     4,294,858.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38,840.02     2,642,436.18      665,696.11      4,175,739.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9,917,962.92   362,867,728.39   173,515,346.61    81,906,241.05



                                       18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科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1,152,074,907.25 1,056,660,278.96   730,293,200.03   513,079,379.68




                                        18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 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5,882,358.01    84,930,184.29    76,232,850.36    41,016,414.31

交易性金融负债          6,523,666.96       642,460.00                -                -

应付票据               83,292,784.63    53,154,517.40                -                -

应付账款              213,537,261.87   243,570,370.70   196,521,163.17   150,006,241.11

预收款项                           -                -                -      110,604.42

合同负债                  117,613.23       265,652.83      212,333.61                 -

应付职工薪酬           14,464,120.86    17,304,702.62    16,848,458.19    14,416,407.21

应交税费               18,122,312.09    10,618,013.64     6,968,800.74    12,215,114.13

其他应付款             27,752,667.48    42,888,525.17    52,002,910.06    20,291,395.96
一 年 内 到 期 的非
                      118,876,113.35    25,281,703.00    29,542,815.97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78,568,898.48   478,656,129.65   378,329,332.10   238,056,177.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

租赁负债               58,698,547.98    40,851,876.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70.83       398,252.8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700,418.81   101,250,129.58                -                -

负债合计              637,269,317.29   579,906,259.23   378,329,332.10   238,056,177.1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7,000,000.00    57,000,000.00    57,000,000.00    50,000,000.00

资本公积              213,659,669.96   213,659,669.96   213,659,669.96    43,286,726.97

其他综合收益             -676,642.13      -956,990.02    -1,384,518.45    -1,584,632.62

盈余公积               10,018,016.14    10,018,016.14     1,398,211.51    16,588,930.96

未分配利润            235,825,435.14   198,414,242.13    85,601,953.34   165,364,194.2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所
                      515,826,479.11   478,134,938.21   356,275,316.36   273,655,219.59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020,889.15    -1,380,918.49    -4,311,448.43     1,367,982.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4,805,589.96   476,754,019.73   351,963,867.93   275,023,202.54



                                         18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负 债 和 所 有 者权
                    1,152,074,907.25   1,056,660,278.96   730,293,200.03   513,079,379.68
益总计




                                           18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99,460,236.66      995,363,694.31   831,274,220.58   664,027,478.83

二、营业总成本         419,862,648.06      852,569,321.52   720,985,898.58   535,329,935.82

其中:营业成本         360,212,524.73      704,903,270.82   555,225,042.64   381,888,027.02

税金及附加               2,828,010.04        5,357,559.62     4,918,079.91     5,679,921.09

销售费用                12,388,662.67       28,058,948.92    27,250,709.42    52,165,680.17

管理费用                33,088,513.36       59,569,193.17    77,222,909.86    66,316,425.17

研发费用                23,024,207.31       34,532,427.16    29,683,064.00    27,982,726.63

财务费用               -11,679,270.05       20,147,921.83    26,686,092.75     1,297,155.74

加:其他收益               738,671.11        2,688,014.95     2,727,986.13     1,415,069.24
投 资 收 益 ( 损失
                        -2,899,993.89        8,074,839.27      194,760.34       427,827.52
以“-”号填列)
公 允 价 值 变 动收
益(损失以“-”        -6,178,828.81        1,026,890.56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         -533,319.54       -2,122,642.75    -4,190,019.85    -4,943,427.37
列)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       -2,281,780.90         -902,689.82    -1,736,890.81      -571,830.23
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填          -46,381.08         -156,297.52      -343,772.37        27,761.29
列)
三、营业利润            68,395,955.49      151,402,487.48   106,940,385.44   125,052,943.46

加:营业外收入             230,136.08         489,250.32      2,071,249.10      548,309.78

减:营业外支出           2,178,476.91         182,524.47       705,815.73       344,328.72

四、利润总额            66,447,614.66      151,709,213.33   108,305,818.81   125,256,924.52

减:所得税费用           8,670,207.79       20,418,530.03    20,075,199.29    22,773,840.42

五、净利润              57,777,406.87      131,290,683.30    88,230,619.52   102,483,084.10
( 一 ) 按 经 营持
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
                        57,777,406.87      131,290,683.30    88,230,619.52   102,483,084.10
润
2、终止经营净利
                                       -                -                -                -
润

                                              18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二 ) 按 所 有权
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
                      57,411,193.01   129,157,379.62   94,455,324.78   103,103,846.69
所有者的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366,213.87      2,133,303.68   -6,224,705.26      -620,762.59
六 、 其 他 综 合收
                        274,163.36       434,903.96      225,388.05     -1,024,611.67
益的税后净额
归 属 母 公 司 所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收     280,347.89       427,528.43      200,114.17     -1,015,433.55
益的税后净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益       -6,184.53         7,375.53      25,273.88         -9,178.12
的税后净额
七 、 综 合 收 益总
                      58,051,570.23   131,725,587.26   88,456,007.57   101,458,472.43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总   57,691,540.90   129,584,908.05   94,655,438.95   102,088,413.14
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东
                        360,029.34      2,140,679.21   -6,199,431.38      -629,940.71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 一 ) 基 本 每股
                               1.01             2.27            1.66                -
收益
( 二 ) 稀 释 每股
                               1.01             2.27            1.66                -
收益




                                         18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科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
                  499,780,158.94   954,822,459.21   810,549,046.91   627,745,701.41
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989,221.37    33,052,419.06    16,998,219.61    15,266,145.14

收到其他与经营
                    1,159,474.68     3,679,227.57     5,158,272.57     2,212,775.87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520,928,854.98   991,554,105.84   832,705,539.09   645,224,622.42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
                  349,115,461.59   578,845,447.21   513,806,723.58   329,838,316.53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76,971,037.76   139,912,194.66   119,493,942.43    97,764,453.5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730,578.59    37,240,082.44    49,552,458.79    51,778,080.08

支付其他与经营
                   34,930,890.12    51,800,212.05    71,209,878.44    91,589,469.30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478,747,968.07   807,797,936.36   754,063,003.24   570,970,319.50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42,180,886.92   183,756,169.48    78,642,535.85    74,254,302.92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
                    1,835,719.30     2,272,344.63                -                -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33,800.00      153,804.39       295,215.66       110,150.03
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970,000.00                -    51,194,760.34   172,043,215.51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2,839,519.30     2,426,149.02    51,489,976.00   172,153,365.54
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44,367,955.31   109,221,945.36    44,070,475.65    34,527,034.56
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97,674.30    42,500,000.00    12,500,000.00                -




                                      18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科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支付                    -    12,000,000.00     14,400,347.04    14,501,789.69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
                    3,008,024.96         3,170,290.33    51,000,000.00   154,950,000.00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51,173,654.57      166,892,235.69    121,970,822.69   203,978,824.25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48,334,135.27     -164,466,086.67   -70,480,846.69   -31,825,458.71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
                                  -       800,000.00       520,000.00      1,200,0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
                   94,442,800.00      259,624,763.49    115,173,221.28    40,000,000.00
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
                                  -                 -     8,223,747.52     7,102,840.65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94,442,800.00      260,424,763.49    123,916,968.80    48,302,840.65
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
                   57,300,000.00      201,863,390.93     55,423,048.40    22,500,000.00
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支付     22,774,805.65         4,845,303.40    33,129,241.98    16,942,271.36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
                   14,196,153.33       24,222,898.87       735,849.05     12,248,613.87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94,270,958.98      230,931,593.20     89,288,139.43    51,690,885.23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171,841.02       29,493,170.29     34,628,829.37    -3,388,044.58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      3,886,393.52        -4,194,380.82    -2,388,540.65      -224,403.91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
                    -2,095,013.81      44,588,872.28     40,401,977.88    38,816,395.72
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
                  144,135,763.29       99,546,891.01     59,144,913.13    20,328,517.41
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
                  142,040,749.48      144,135,763.29     99,546,891.01    59,144,913.13
现金等价物余额




                                          18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9,775,297.78    31,646,175.44    52,305,766.17    55,386,908.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472.20     1,560,296.25                -                -

应收票据           29,523,094.81    31,387,690.28    12,501,678.42    10,327,865.60

应收账款          385,682,678.06   357,168,712.52   255,738,962.32   260,036,802.99

应收款项融资        2,376,694.03     7,742,815.16     6,007,841.03      438,065.19

预付款项           24,800,129.29    19,196,012.98     1,110,276.08      340,968.63

其他应收款        152,580,194.03   189,935,209.33   110,627,444.04    44,542,301.23

存货               23,573,056.28    23,827,215.35    22,479,805.23    18,588,424.52

其他流动资产        6,153,454.86     4,426,405.88     1,500,729.35     2,841,047.73

流动资产合计      724,477,071.34   666,890,533.19   462,272,502.64   392,502,384.8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684,348.66       694,504.26                 -                -

长期股权投资      191,752,615.06   184,759,261.22   181,260,421.61    81,437,163.79

固定资产            2,873,238.95     3,408,587.85     4,064,657.86     4,679,690.31

在建工程             736,160.87       782,463.43                 -      661,505.88

使用权资产          1,746,553.66     3,201,753.10                -                -

无形资产             705,652.60       459,100.32                 -                -

长期待摊费用         137,551.0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25,274.52     2,945,077.20     3,604,511.00     4,060,498.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91,4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2,061,395.32   196,250,747.38   188,929,590.47    91,030,258.49

资产总计          926,538,466.66   863,141,280.57   651,202,093.11   483,532,643.37



                                       19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科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1,510,083.61    25,028,798.61    51,082,677.48    31,016,414.31

交易性金融负债      4,936,605.50      642,460.00                 -                -

应付票据           99,973,100.30   101,954,517.4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应付账款          208,911,227.72   256,869,737.74   220,100,270.79   186,320,921.60

预收款项                       -                -                -        49,365.84

合同负债               55,311.77        52,723.83        97,822.27                -

应付职工薪酬        2,894,474.07     4,553,806.92     5,965,928.77     4,556,011.41

应交税费            4,226,876.21     1,525,695.06     1,041,178.52      546,500.58

其他应付款         52,844,981.37    28,065,950.17    48,534,260.83     5,865,821.25

一年内到期的非
                  101,684,087.22    12,958,475.69    29,542,815.97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27,036,747.77   431,652,165.42   366,364,954.63   238,355,034.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

租赁负债                       -      316,254.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70.83      137,675.4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70.83    60,453,930.32                -                -

负债合计          527,038,618.60   492,106,095.74   366,364,954.63   238,355,034.9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7,000,000.00    57,000,000.00    57,000,000.00    50,000,000.00

资本公积          213,855,023.38   213,855,023.38   213,855,023.38    43,482,080.39

盈余公积           10,018,016.14    10,018,016.14     1,398,211.51    16,588,930.96

未分配利润        118,626,808.54    90,162,145.31    12,583,903.59   135,106,597.03




                                       19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9,499,848.06   371,035,184.83   284,837,138.48   245,177,608.38

负债和所有者权
                  926,538,466.66   863,141,280.57   651,202,093.11   483,532,643.37
益总计




                                       19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科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57,333,902.48      717,513,040.65   576,797,253.79   618,839,309.57

减:营业成本            275,274,578.37      558,959,425.32   435,568,504.51   427,210,560.52

税金及附加                1,671,290.59        2,662,774.52     2,556,181.71     3,458,891.96

销售费用                  5,894,399.84       11,006,627.30    11,638,472.16    37,098,027.11

管理费用                 12,380,577.92       24,607,470.14    38,514,507.47    36,482,893.95

研发费用                 12,773,253.01       25,930,779.40    13,239,005.36    25,956,661.83

财务费用                 -9,437,604.29       12,238,049.92    17,870,423.17      586,377.55

加:其他收益                299,566.53        2,131,644.33     1,593,335.49      523,699.58

投资收益(损失
                         -2,239,570.41       17,080,050.11      194,760.34       406,434.00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 损 失 以“-”     -3,417,763.30         917,836.25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 损 失 以“-”号       1,793,349.19       -3,865,314.06     2,574,224.07    -2,045,753.01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 损 失 以“-”号        -187,778.24         -809,059.43      453,847.16    -13,358,858.36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 损 失 以“-”号                     -      -105,813.20                -                -
填列)

二、营业利润             55,025,210.81       97,457,258.05    62,226,326.47    73,571,418.86

加:营业外收入              213,316.39         193,411.49         85,643.74          884.56

减:营业外支出              105,620.43         108,940.65       212,047.61          8,442.60

三、利润总额             55,132,906.77       97,541,728.89    62,099,922.60    73,563,860.82

减:所得税费用            6,668,243.54       10,932,603.05    10,405,050.32    10,953,272.34

四、净利润               48,464,663.23       86,609,125.84    51,694,872.28    62,610,588.48

1、持续经营净利
                         48,464,663.23       86,609,125.84    51,694,872.28    62,610,588.48
润



                                               19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终止经营净利
                                 -               -               -               -
润
五、其他综合收
                                 -               -               -               -
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
                   48,464,663.23     86,609,125.84   51,694,872.28   62,610,588.48
额




                                       19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科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338,813,643.54      555,587,391.37   572,018,984.38   548,408,357.07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421,815.58       23,452,482.74    16,592,561.24    15,266,145.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878,677.40        3,234,481.87     3,894,699.48      750,666.70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351,114,136.52      582,274,355.98   592,506,245.10   564,425,168.91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287,749,344.46      466,965,928.29   440,105,658.68   373,350,399.27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13,948,299.37       26,469,765.65    25,948,171.87    25,023,652.88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402,648.81       12,333,152.61     9,231,874.34    27,730,088.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11,420,497.88       34,290,752.25    19,033,285.54    61,898,608.31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320,520,790.52      540,059,598.80   494,318,990.43   488,002,748.50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0,593,346.00       42,214,757.18    98,187,254.67    76,422,420.41
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     2,173,710.50                -                -
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
                      1,711,305.00                   -                -                -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653,050.67       755,501.64                 -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    51,194,760.34   165,406,434.00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1,711,305.00        2,826,761.17    51,950,261.98   165,406,434.00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777,713.30        2,676,300.40      241,788.01      2,987,725.67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239,460.00       65,000,000.00    51,675,000.00    11,690,000.00




                                          19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科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79,812,562.05    35,752,768.64    116,311,004.30    186,241,291.81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88,829,735.35   103,429,069.04    168,227,792.31    200,919,017.48
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87,118,430.35   -100,602,307.87   -116,277,530.33   -35,512,583.48
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78,604,400.00   100,000,000.00     75,000,000.00     30,000,000.00
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111,858,768.47    19,520,913.39      8,223,747.52      8,075,342.94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90,463,168.47   119,520,913.39     83,223,747.52     38,075,342.94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25,000,000.00    77,100,000.00     30,400,000.00     22,500,000.00
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22,599,274.12      4,149,973.26    32,858,262.27     15,779,743.06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26,272,081.01      6,425,352.35                 -                -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73,871,355.13    87,675,325.61     63,258,262.27     38,279,743.06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16,591,813.34    31,845,587.78     19,965,485.25       -204,400.12
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150,248.95     -3,950,880.41     -2,856,352.41      986,240.4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62,216,977.94    -30,492,843.32      -981,142.82     41,691,677.22
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18,812,922.85    49,305,766.17     50,286,908.99      8,595,231.77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
                     81,029,900.79    18,812,922.85     49,305,766.17     50,286,908.99
金等价物余额




                                        19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会计师审计了光大同创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2]640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意
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光大同创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关键审计事项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31,847.80 万元、36,843.18 万
元、41,124.45 万元和 43,459.99 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 1,656.52 万元、1,909.88
万元、2,164.33 万元和 2,226.09 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 30,191.28 万元、34,933.30
万元、38,960.12 万元和 41,233.90 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
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
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
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
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19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
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应收账款减值,会
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
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
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评价管理层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和光大同创公司的实际情况,包括不限于组合划分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率的
计量、 考虑前瞻性信息的方法的合理性等;

    4)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
理性;

    5)复核应收账款账龄划分,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6)以抽样方式对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

    7)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确认。

    2、收入确认

    相关会计年度:2019 年度

    (1)事项描述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销售。2019 年
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66,402.75 万元。

    如 本 节 “ 六 ( 二 十 五 ) ” 所 述 , 公 司 销 售 模 式 分 为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以下简称 VMI 模式)和一般模式。VMI 模式
下,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 VMI 仓库,由

                                       19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客户领用后确认收入。一般模式下,1)国内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
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地点,由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2)国外销售:
公司外销主要有 FOB、DAP 等模式。其中,FOB 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
取得报关核准及单据后确认收入;DAP 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且在产品运
抵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给客户后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
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
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
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
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
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 VMI 模式确认的收入,获取报关单,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
出口报关单、销售对账单和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对于一般模式确认的收
入,①国内销售: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
同、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②国外销售:获取报关单,
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提单、销售对账单、销售发票和客
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对报告期销售额实施函证程序,
并结合期后回款等分析收入真实性、准确性;

    6)实地走访主要客户,核实相关交易背景,核查交易的真实性;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


                                 19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恰当期间确认。

       相关会计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

       (1)事项描述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销售。2020 年
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 83,127.42 万元、99,536.37
万元和 49,946.02 万元。

    公司销售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 VMI 模式和一般模式。VMI 模式下,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
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 VMI 仓库,由客户领用后确认收入。一般
模式下,1)国内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
定的地点,由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2)国外销售:公司外销主要有 FOB、DAP
等模式。其中,FOB 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核准及单据后确认
收入;DAP 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且在产品运抵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给客户
后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
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
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
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
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
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 VMI 模式确认的收入,获取报关单,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

                                      20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出口报关单、销售对账单和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对于一般模式确认的收
入,①国内销售: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
同、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②国外销售:获取报关单,
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提单、销售对账单、销售发票和客
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对报告期销售额实施函证程序,
并结合期后回款等分析收入真实性、准确性;

    6)实地走访主要客户,核实相关交易背景,核查交易的真实性;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
在恰当期间确认。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盈利能力具有

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及其影响因素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年
来,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加速并持续向智能化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
增长。经济周期、消费偏好、市场热点、技术进步等影响消费电子市场发展的
影响因素以及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内企业的业务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变化,将对公
司的营业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为发行人期间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预计
在公司销售模式、管理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基础上,期间费用的适度增加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盈利能力具有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及其影响因素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和自身业务特点,公司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销售收入比,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较
强预示作用的指标。



                                 20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公司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
指标。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25.43%和
19.47%,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说明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前景良好,业务发展
迅速。

    2、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销售收入比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销售收入比是观察公司经营活动健康状
态的有效指标。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与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         49,978.02      95,482.25      81,054.90      62,774.57
 现金
 营业收入             49,946.02      99,536.37      83,127.42      66,402.75
 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          100.06%         95.93%         97.51%         94.54%
 现金/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与实现的营业收入呈正相关关系。随
着公司营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随之增加,说
明公司主营业务在具有较高的获利能力的同时保持着很好的盈利质量,为公司
的持续稳定经营和规模扩张提供了一定的现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现金
回收情况良好。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整体经营业务状况良好,行
业状况、经营模式、主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核心人员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
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0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
       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序号                子公司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1       武汉光大同创                      是           是           是            是

 2       惠州光大同创                      是           是           是            是

 3       昆山光大同创                      是           是           是            是

 4       安徽光大美科                      是           是           是            是

 5       都江堰光大同创                    是           是           是            是

 6       深圳沃普                          是           是           是            是

 7       天津茂创                          是           是           是            是

 8       香港光大同创                      是           是           是            是

 9       菲律宾光大同创                    否           否           是            是

 10      墨西哥光大同创                    是           是           是            是

 11      合肥山秀                          是           是           是            是

 12      青岛音诺                          是           是           是            是

 13      越南光大同创                      是           是           是            否

 14      安徽创跃                          否           是           是            否



                                         20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序号                子公司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15      南昌美科                           是           是           是            否

 16      合肥奔放                           是           是           否            否

 17      厦门奔方                           是           是           否            否

 18      苏州领新                           是           是           否            否


       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次审计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境内子公司及光大同创香港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
       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
       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
       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
       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0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
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
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
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
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
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
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
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
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
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
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
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20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
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
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
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
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
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
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
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
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
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
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

                                 20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
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
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
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
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
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
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
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
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
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
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
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
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20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
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
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
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
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
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
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
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
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
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
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
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20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
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
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
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
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
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折算和外币报表的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月初汇率)
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
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
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
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
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
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可供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
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
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0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
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
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
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
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
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
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
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
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
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
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收入确认方法确定

                                 21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
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
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
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
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
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
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
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
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
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
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
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
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

                                    21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
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
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
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
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
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
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
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
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
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 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
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
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1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
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
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
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
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
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
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
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 1)或 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
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财务报表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

                                    21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
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 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
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
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
允价值变动额。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
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
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
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
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
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
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
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21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
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
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
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
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
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
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
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
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
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
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
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
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
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


                                    21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
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
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
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
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
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
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
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
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十)公允价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
以及(九)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分)所述的财务
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
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
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21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
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
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
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
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
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
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
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
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
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
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
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
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21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
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
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
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十)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
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
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
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
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
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
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
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
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
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
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
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
转换。

                                  21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一)应收款项减值

    1、应收票据减值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
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
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
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
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承兑人为最近一年主体信
 低风险银行承兑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用等级 A 以上且评级展望
 汇票组合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不为负面的银行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非低风险银行承   承兑人为最近一年主体信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兑汇票组合       用等级 A 以下银行           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商业承兑汇票组   承兑人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合               或企业                      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
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
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
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
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龄组合
                  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方组合           公司款项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21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应收款项融资减值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
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
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
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应收票据融资组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以应收票据为标的融资
 合                                          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应收账款融资组
                  应收账款为标的融资         款项融资账龄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
 合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4、其他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
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
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
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
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
 账龄组合                                    应收款账龄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方组合           公司款项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22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低信用风险组合   应收出口退税款
                                             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十二)存货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
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
加工物资等。

    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
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2018 年
度,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
入账价值;2019 年 1 月 1 日起,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
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
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
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
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
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
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
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

                                       22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
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
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
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
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
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
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十三)合同成本(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
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
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
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
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
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
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


                                   22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
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
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
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
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
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
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
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
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四)长期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
 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九)金融工具”所述简化
 原则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九)金融工具”所述的
 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
 项长期应收款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
 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

(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22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
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
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
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
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
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
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
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
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
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
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
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
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

                                    22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
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
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
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
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
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
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
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
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


                                 2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
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
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
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
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
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
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
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
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
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
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


                                    22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
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
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
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
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
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
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
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
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
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
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
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
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
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22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
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
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
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
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
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
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
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
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

                                 22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
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
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
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
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
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
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
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25              10           3.60-18.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10           9.00-18.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3-5               10          18.00-30.00
  电子设备及其
                 年限平均法        3-5               10          18.00-30.00
      他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
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2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 3 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
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
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
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
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十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
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八)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
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23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
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
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
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
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
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
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
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
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
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
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
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
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


                                 23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
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
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
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
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
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
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
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
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
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
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
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
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
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


                                 23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
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
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
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
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
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
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期限(年)

        办公软件                   预计受益期限            5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46-50

         专利权                    预计受益期限            2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
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
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
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
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
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
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


                                      23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
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
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
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
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
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
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
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
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
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
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
高于)预计金额等;


                                 23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
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
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
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
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
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
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
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2019 年度至 2020 年度,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
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


                                  23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
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
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
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
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
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二十二)合同负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
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二十三)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
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
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
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
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
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


                                   23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
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为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
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具体为: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
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
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
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
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
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二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
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

                                    23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
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
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
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
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
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
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
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
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
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23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
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
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
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
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
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
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
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
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
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
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
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
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
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
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
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


                                 23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
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
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
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二十五)收入

    (以下与收入确认有关的会计政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
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
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
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
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
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
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
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
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

                                    24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
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
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
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
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
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
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
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
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
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VMI 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 VMI 仓库,由
客户领用后确认收入。

    (2)一般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1)国内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
地点,由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2)国外销售:公司外销主要有 FOB、DAP 等模式。其中,FOB 以产品完
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核准及单据后确认收入;DAP 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
手续且在产品运抵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给客户后确认收入。

    (以下与收入确认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



                                  24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
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结果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
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
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VMI 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 VMI 仓库,由
客户领用后确认收入。


                                  24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一般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1)国内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
地点,由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2)国外销售:公司外销主要有 FOB、DAP 等模式。其中,FOB 以产品完
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核准及单据后确认收入;DAP 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
手续且在产品运抵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给客户后确认收入。

(二十六)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
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
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
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
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
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
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
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


                                  24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
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
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
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
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
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
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
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
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
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
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
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
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4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
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
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
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
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
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
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
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24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
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
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
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
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24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
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
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
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
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八)租赁

    (以下与租赁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至 2020 年度)

    1、租赁的分类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
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
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
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
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
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
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承租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
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
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


                                  24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
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
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
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
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
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
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下与租赁有关的会计政策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
 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
 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
 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
 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
 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24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
 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
 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
 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
 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
 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
 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
 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
 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
 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
 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
 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
 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
 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
 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
 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

                                 24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
 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
 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
 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
 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
 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
 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
 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
 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
 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
 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
 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
 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


                                 25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
 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
 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
 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
 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分)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
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
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和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
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2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
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
担保合同。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
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形。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
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
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 债 务 重 组 > 的 通 知 》 ( 财 会 [2019]9 号 , 以 下 简 称 “ 新 债 务 重 组 准
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
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
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无受重要影
响的报表项目。

     (4)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5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
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
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
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
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
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
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本公司在新收入准则下相关确认与计量原则的主要变
化如下:

        1)2022 年 1-6 月

 序号     与新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与原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合同预收款在合同负债列示,合并报       合同预收款原在预收款项列示,合并
  1      表影响金额 11.76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    报表影响金额 11.76 万元,母公司报表
         响金额 5.53 万元                       影响金额 5.53 万元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在营业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原在销
         成本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1,725.17    售费用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2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1,256.90 万   1,725.17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元                                     1,256.90 万元

        2)2021 年度

 序号     与新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与原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合同预收款在合同负债列示,合并报       合同预收款原在预收款项列示,合并
  1      表影响金额 26.57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    报表影响金额 26.57 万元,母公司报表
         响金额 5.27 万元                       影响金额 5.27 万元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在营业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原在销
         成本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3,449.11    售费用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2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2,636.42 万   3,449.11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元                                     2,636.42 万元

      3)2020 年度

                                         25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与新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与原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合同预收款在合同负债列示,合并报    合同预收款原在预收款项列示,合并报
  1      表影响金额 21.23 万元,母公司报表   表影响金额 21.23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
         影响金额 9.78 万元                  金额 9.78 万元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在营业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原在销售
         成本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2                                          费用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2,841.27 万
         2,841.27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2,236.17 万元
         2,236.17 万元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情形。

      (5)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2018 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
 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
 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
 含租赁,具体请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二十八)租赁”。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
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
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2021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的影响如下:



                                       25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022 年 1-6 月

 序号     与新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与原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合同预收款在合同负债列示,合并报       合同预收款原在预收款项列示,合并
  1      表影响金额 11.76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    报表影响金额 11.76 万元,母公司报表
         响金额 5.53 万元                       影响金额 5.53 万元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在营业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原在销
         成本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1,725.17    售费用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2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1,256.90 万   1,725.17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元                                     1,256.90 万元

       2)2021 年度

 序号     与新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与原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合同预收款在合同负债列示,合并报       合同预收款原在预收款项列示,合并
  1      表影响金额 26.57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    报表影响金额 26.57 万元,母公司报表
         响金额 5.27 万元                       影响金额 5.27 万元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在营业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原在销
         成本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3,449.11    售费用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2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2,636.42 万   3,449.11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元                                     2,636.42 万元

       3)2020 年度

 序号     与新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与原收入准则相关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合同预收款在合同负债列示,合并报      合同预收款原在预收款项列示,合并报
   1      表影响金额 21.23 万元,母公司报表     表影响金额 21.23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
          影响金额 9.78 万元                    响金额 9.78 万元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在营业      合同履约成本综合物流费用,原在销售
          成本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费用列示,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2,841.27
   2
          2,841.27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万元,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2,236.17 万
          2,236.17 万元                         元

       综上所述,本公司现有业务模式、销售合同条款下,不会因实施新收入准
则而对本公司收入确认的结果产生影响。

       若本公司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首次执
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亦无影响。

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
损益的内容、金额如下:

                                         25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64         -16.08          -41.14           -4.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69.94         295.81          459.94          191.61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1,007.22         329.92           19.48           42.78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57.74           4.00                 -               -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0.00                -     -1,796.47       -1,230.43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194.83           8.12          -44.74          -26.24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6.06          10.50           12.16            3.89
损益项目
小 计                             -1,072.95         632.27       -1,390.78       -1,022.96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
                                    -213.62          85.40           75.22           34.33
用减少以“-”表示)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59.33         546.87       -1,465.99       -1,057.3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
                                    -796.84         546.71       -1,338.55       -1,057.29
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741.12      12,915.74        9,445.53       10,31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6,537.96      12,369.03       10,784.08       11,367.68
公司股东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分别
为 11,367.68 万元、10,784.08 万元、12,369.03 万元和 6,537.96 万元,报告期内整
体经营业绩情况良好。

    2019 年非经常性损益税前金额为-1,022.96 万元,主要为当年进行股权激励
而确认的管理费用金额 1,230.43 万元。2020 年非经常性损益税前金额为 -
1,390.78 万元,主要为当年进行股权激励而确认的管理费用金额 1,796.47 万元以
及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 459.94 万元。2021 年非经常性损益税前金额为 632.27 万

                                         25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元,主要为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 295.81 万元以及投资收益 329.92 万元。2022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税前金额为-1,072.95 万元,主要系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对经
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开展远期结售汇等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
益。

八、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境内:按 6%、13%、16%等税率
                                                   计 缴 。 出 口 货 物 执 行“免 、 抵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
增值税                                             退”税 政 策 , 退 税 率 为 6%、
                  产生的增值额
                                                   10%、13%、16%等。[注 1]
                                                   境外:适用当地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等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8.25%、15%、16.50%、2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30%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
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利息收入适用 6%的增值税率。

(二)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的规
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公司母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744203157,有效期三年,本公司 2019 年度享受 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
率。公司母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44204743,有效期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2022 年 1-6 月享受 15%的
优惠企业所得税率。


                                        25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1942000162,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该子公司享受 15%的优惠企业所
得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9〕13 号,子公司都江堰光大同创符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都江堰光大同创 2019 年、2020 年应纳税所得额均低于 100 万元,故当期应纳税
所得额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公告》财税〔2021〕12 号,子公司都江堰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小微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都江堰光大同创 2021 年、2022 年 1-6 月应纳
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故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香港政府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刊宪的《2018 年税务(修订)(第 3 号)
条例》(《修订条例》),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
中宣布的利得税两级制,香港企业首 200 万港币的利得税率降至 8.25%,超过
200 万港币的利润继续按标准税率 16.50%缴纳。子公司香港光大同创报告期内
享受该税收优惠,首 200 万港币利润按 8.25%税率缴纳利得税。此外,根据香港
财政预算案对 2018-2021 财政年度需要缴纳企业利得税的,将一次性给予 100%
的利得税减免额度,2018 至 2020 财政年最高减免 2 万港币,2020 至 2022 财政
年最高减免 1 万港元,子公司香港光大同创报告期内享受该税收减免。

(三)税收优惠计入经常性损益、续期申请期间按照优惠税率预提预缴等情形

    发行人所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国家
统一执行的长期优惠政策,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报告期内计入经常性损
益。2020 年在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期间,公司预计通过复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因此按照 15%的优惠税率预提预缴所得税。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编号 GR20204420474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综上所述,公司存在税收优惠续期申请期间按照优惠税率预提预缴的情

                                   25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形,但该税收优惠在续期申请当年已实际生效,不存在预提预缴税率与实际税
率不符的情况。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                         1.27                 1.45            1.47            1.81

速动比率                         1.09                 1.28            1.29            1.64
资产负债率(母
                              56.88%             57.01%           56.26%           49.29%
公司)
归 属 于 母 公司 股
                                 9.05                 8.39            6.25            5.47
东的每股净资产
无 形 资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占            0.16%             0.12%              0.01%           0.02%
净资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8                 2.55            2.42            2.45
(次)
存货周转率
                                 3.72                 8.89            9.64           11.12
(次)
息税折旧摊销前
                             8,934.63         18,549.00          11,871.48       13,251.59
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15.36             20.67             32.81            65.94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万               5,741.12         12,915.74           9,445.53       10,310.38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扣除非经常性
                             6,537.96         12,369.03         10,784.08        11,367.68
损益后的净利润
(万元)
研发费用占营业
                               4.61%             3.47%              3.57%           4.21%
收入的比例
每股经营活动现
                                 0.74                 3.22            1.38            1.49
金净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
                                 -0.04                0.78            0.71            0.78
(元)
基本每股收益
                                 1.01                 2.27            1.66            2.06
(元)
稀释每股收益
                                 1.01                 2.27            1.66            2.06
(元)

    注:各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25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期末总股本

   5、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固定资产折
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11、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
   时间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11.55%            1.01            1.01
2022 年 1-
   6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13.16%            1.15            1.15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31.25%            2.27            2.27
2021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29.92%            2.17            2.17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30.23%            1.66            1.66
202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34.51%            1.89            1.89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45.78%            2.06            2.06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50.48%            2.27            2.27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
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
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EPS)=P÷S S=S0+S1+Si×Mi÷M0-Sj×Mj÷M0-Sk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
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
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十、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公司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48,988.18 98.08% 97,831.18 98.29% 81,884.50 98.50% 65,282.42 98.31%
  收入
其他业务
            957.84   1.92% 1,705.19    1.71% 1,242.92    1.50% 1,120.33    1.69%
  收入
营业收入
         49,946.02 100.00% 99,536.37 100.00% 83,127.42 100.00% 66,402.75 100.00%
  合计

    报 告 期 内 公司 营 业收入 金 额 分 别 为 66,402.75 万 元 、 83,127.42 万 元 、
99,536.37 万元和 49,946.02 万元,2020 年、2021 年分别同比增长 25.19%、
19.7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65,282.42 万元、81,884.50 万
元、97,831.18 万元和 48,988.1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31%、

                                        26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98.50%、98.29%和 98.08%,主营业务突出、整体收入情况良好。公司其他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1.69%、1.50%、1.71%和 1.92%,占比较低,主要为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
料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分类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65,282.42 万元、81,884.50 万元、
97,831.18 万元和 48,988.18 万元,2020 年、2021 年分别同比增加 16,602.08 万
元、15,946.68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25.43%、19.47%,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增长较
为迅速。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社会经济增长及对于消费类电子产品
的整体市场需求增加、个人电脑及智能手机等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智能手
表及智能穿戴设备等一系列新型智能消费电子产品先后推出上市、下游市场的
高景气度提升了市场对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市场需求等;同时公司
于 2019 年收购昆山上艺的相关经营性资产,进一步提升了生产能力、扩大客户
资源,为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供了保障;另外公司也积极拓展新的客户
资源、不断优化扩展客户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防护性产
         27,180.12     55.48% 53,952.12   55.15% 46,806.31    57.16% 42,763.02   65.50%
  品
功能性产
         20,417.81     41.68% 40,200.60   41.09% 33,237.27    40.59% 20,955.88   32.10%
  品
  其他      1,390.26    2.84% 3,678.47       3.76% 1,840.92    2.25% 1,563.53     2.40%

  合计     48,988.18 100.00% 97,831.18 100.00% 81,884.50 100.00% 65,282.42 100.00%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防护性产品及功能性产品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
最大,报告期内合计收入占比分别为 97.60%、97.75%、96.24%和 97.16%,为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主要为原辅料,报告期内收入金额占比分别


                                          26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 2.40%、2.25%、3.76%和 2.84%,占比相对较低。

    3、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区分类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3,904.13    7.97% 14,742.23    15.07% 17,733.20   21.66% 18,713.96    28.67%
     地区
     华南
              6,466.54   13.20% 11,523.13    11.78% 8,479.57    10.36% 9,431.97     14.45%
     地区
境内 西南
              4,889.94    9.98% 10,247.33    10.47% 7,275.19     8.88% 1,335.84      2.05%
地区 地区
     华中
              1,526.12    3.12% 2,810.12      2.87%   856.26     1.05% 1,295.93      1.99%
     地区
     其他
                30.56     0.06%     77.14     0.08%   309.12     0.38%   549.96      0.84%
     地区
   小计      16,817.30 34.33% 39,399.95 40.27% 34,653.33 42.32% 31,327.66 47.99%

境内保税区 25,877.41     52.82% 47,763.82    48.82% 36,374.21   44.42% 29,294.83    44.87%

 境外地区     6,293.48   12.85% 10,667.41    10.90% 10,856.96   13.26% 4,659.93      7.14%

   合计      48,988.18 100.00% 97,831.18 100.00% 81,884.50 100.00% 65,282.42 100.00%

    伴随国际产业转移,具有区位交通、资金、人力等优势的珠三角及长三角
地区成为国内消费电子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地,同时境内综合保税区在政策、
管理、出口加工等方面具有良好优势,公司下游客户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
尔股份等电子信息产品品牌商、制造服务商均在上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地区主要分布于华东、华南以及境内保税区,报告期内公司上述
地区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 87.99%、76.43%、75.67%和 73.99%                   。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地区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7.14%、13.26%、10.90%和
12.85%。2020 年境外地区收入占比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开始公司根据
客户需求向歌尔股份越南及立讯精密越南出口产品,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472.35 万元、5,866.74 万元、5,282.52 万元,2020
年及 2021 年收入金额相对较大,为当年公司境外地区收入金额占比有所上升的
主要原因。


                                            26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季度分类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23,142.09       47.24% 21,037.22      21.50% 14,572.24      17.80% 13,062.81    20.01%

第二季度 25,846.10       52.76% 21,308.65      21.78% 20,006.89      24.43% 14,227.07    21.79%

第三季度           -            - 24,964.67    25.52% 23,828.07      29.10% 15,728.97    24.09%

第四季度           -            - 30,520.65    31.20% 23,477.29      28.67% 22,263.58    34.10%

  合计     48,988.18 100.00% 97,831.18 100.00% 81,884.50 100.00% 65,282.42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主要受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影响
总体上下半年收入金额占比高于上半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
司第三及第四季度合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19%、57.77%、
56.72%,下半年营业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上述营业收入的季节变化具有合理性且符合行业惯例,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的季节变化同下游客户的季节性变化整体保持一致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
司营业收入同下游消费电子行业企业的产品出货量等生产情况紧密相关。一般
情况下,下游消费电子行业企业出货量大,则其原材料采购量、成品生产量越
大,对公司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需求量也就越大。受消费电子产品不同时期
需求波动的影响,公司的业务也具有一定的季节变化,一般情况下消费电子产
品下半年出货量较大,导致为消费电子行业提供相关零部件的企业下半年营业
收入金额相对较大。

    公司部分主要客户为境内外上市公司,上述客户的上半年及下半年收入金
额占比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26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联想集团       46.15%     53.85%     42.96%       57.04%    46.72%       53.28%

 立讯精密       31.28%     68.72%     39.41%       60.59%    34.30%       65.70%

 歌尔股份       38.72%     61.28%     26.97%       73.03%    38.62%       61.38%

  平均值        38.71%     61.29%     36.45%       63.55%    39.88%       60.12%
   注:上述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上述主要客户下半年收入占比的平
均值分别为 60.12%、63.55%、61.29%,主要下游客户收入也整体呈现下半年占
比较高的特点。消费电子品牌商多在每年下半年发布新产品型号,上述客户产
品主要为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三、四季度通常为销售旺
季;另外,受消费者消费习惯影响,节假日一般为消费电子产品销售旺季,导
致下半年收入占比相对更高。

    (2)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季节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上半年及下半年收入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裕同科技       40.75%     59.25%    36.56%       63.44%    37.42%     62.58%

   安洁科技       41.59%     58.41%    46.57%       53.43%    44.18%     55.82%

    飞荣达        39.48%     60.52%    50.28%       49.72%    34.79%     65.21%

    恒铭达        32.12%     67.88%    34.07%       65.93%    36.57%     63.43%

    智动力        51.84%     48.16%    37.52%       62.48%    48.92%     51.08%

   博硕科技       35.88%     64.12%    28.30%       71.70%    26.83%     73.17%

   达瑞电子       48.93%     51.07%    38.95%       61.05%    30.28%     69.73%

    鸿富瀚        42.70%     57.30%    31.52%       68.48%    37.17%     62.83%

    平均值        41.66%    58.34%     37.97%      62.03%    37.02%      62.98%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下
半年营业收入占比的平均值分别为 62.98%、62.03%、58.34%,下半年收入占比
相对较高,同公司整体保持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占比相对较高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上

                                      26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5、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                        -               29.76         205.70           87.40

    营业收入金额             49,946.02            99,536.37         83,127.42       66,402.75

 第三方回款金额占比                      -             0.03%           0.25%           0.13%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87.40 万
元、205.70 万元、29.7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3%、0.25%、
0.03%,金额及占比均很小,2022 年 1-6 月无第三方回款情形。公司第三方回款
主要系个别客户根据其集团内部的统一安排指定集团内其他主体向公司支付货
款。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收入具有真实性且第三方回款具备商业合理性。

       6、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零星偶发的现金销售及现金采购,与营业收入、营业
成本占比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          2019 年

 现金销售金额                 0.93                    0.34                 3.15             8.03

   营业收入              49,946.02              99,536.37          83,127.42        66,402.75
 现金销售占营
                            0.00%                    0.00%            0.00%            0.01%
   业收入比例
 现金采购金额                        -                    -                0.07                -

  营业成本[注]           34,296.08              67,041.21          52,681.23        38,188.80
  现金采购占营
                               -               -         0.00%               -
    业成本比例
      注: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2020 年起由公司承担的综合物流费应计入“合同履约成
本”,公司将与收入对应的综合物流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为保持报告期内数据的


                                               26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可比性,上述营业成本为不包括“综合物流费”的金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销售及现金采购金额均较小、占比极低,主要为报
告期内零星偶发的产品销售及小额采购。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对现金的使用范围、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有效的保留现金交易的相
关证据,保证其交易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公司要求客户、供应商尽可能
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以降低现金交易的频率与额度。报告期内,公
司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现金销售与采购金额较小。公司现金交易相关收
入确认及成本核算合理。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现金交易金额较小、占比极低,主要为
零星偶发的产品销售及小额采购,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其进行交易的客户或供
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7、报告期各期 VMI 模式下收入金额、收入确认凭证、是否取得客户的书
面确认、涉及的主要客户及对应客户 VMI 模式的销售金额

    (1)VMI 模式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VMI 模式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VMI 模式
下实现的 26,125.23 53.33% 46,799.75 47.84% 31,384.94 38.33% 27,007.95 41.37%
  收入
    注:上表中占比为金额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 VMI 模式下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27,007.95 万
元、31,384.94 万元、46,799.75 万元和 26,125.2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41.37%、38.33%、47.84%和 53.33%。2021 年以来,随着较多使用
VMI 模式销售的碳纤维类产品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 TCL 电子等客户合作程
度的不断深化,公司向联想集团、纬创资通、TCL 电子等客户通过 VMI 模式实
现的收入金额增加,占比有所上升。

    (2)VMI 模式收入确认凭证


                                        26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VMI 模式下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
的 VMI 仓库,由客户领用后确认收入。确认收入的凭证为客户领用记录,若
VMI 仓库设置在境内保税区还需获取出口报关单作为收入确认的支撑性文件。
客户一般通过如下电子而非书面方式对领用情况进行确认:

序号              类型                                  确认情况

  1          VMI 仓的系统       通过 VMI 仓开放的仓库货物流转系统查询货物领用情况

  2          客户的供应商系统   通过客户开放的供应商系统查询货物领用情况

  3          往来电子邮件       通过与客户往来电子邮件获取货物领用情况


       (3)VMI 模式下主要客户以及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               VMI 模式收入金额                占比

                                       2022 年 1-6 月

       1             联想集团                                 18,435.06       70.56%

       2             纬创资通                                  3,106.27       11.89%

       3             TCL 电子                                  2,132.57        8.16%

       4             仁宝电脑                                  1,886.81        7.22%

       5             歌尔股份                                      311.57      1.19%

                  合计                                        25,872.27       99.03%

                                         2021 年度

       1             联想集团                                 33,729.21       72.07%

       2             仁宝电脑                                  4,080.19        8.72%

       3             纬创资通                                  3,929.88        8.40%

       4             TCL 电子                                  3,673.16        7.85%

       5             歌尔股份                                      646.59      1.38%

                  合计                                        46,059.03       98.42%

                                         2020 年度

       1             联想集团                                 23,137.43       73.72%

       2             仁宝电脑                                  3,232.25       10.30%

       3             TCL 电子                                  1,892.41        6.03%


                                            26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公司                    VMI 模式收入金额                        占比

     4            纬创资通                                          1,860.62                5.93%

     5                Quanta                                           672.66               2.14%

              合计                                                 30,795.37               98.12%

                                            2019 年度

     1            联想集团                                         18,426.38               68.23%

     2            仁宝电脑                                          4,526.01               16.76%

     3            纬创资通                                          1,754.11                6.49%

     4            TCL 电子                                             850.58               3.15%

     5                比亚迪                                           676.89               2.51%

              合计                                                 26,233.97               97.13%
    注:上表中占比为该客户 VMI 模式收入金额占公司整体 VMI 模式收入金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VMI 销售模式下的主要客户为联想集团、仁宝电脑、纬创资
通、TCL 电子等,合计收入金额占 VMI 销售收入实现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97.13%、98.12%、98.42%和 99.03%,占比较高。

(二)营业成本分析

    1、公司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
          35,080.79     97.39% 68,810.54      97.62% 54,333.79     97.86% 37,146.57        97.27%
 务成本
 其他业
            940.46       2.61%   1,679.79      2.38%    1,188.72    2.14%       1,042.24      2.73%
 务成本
 营业成
          36,021.25 100.00% 70,490.33 100.00% 55,522.50 100.00% 38,188.80 100.00%
 本合计

    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2020 年起由公司承担的综合物流费应计入“合同履
约成本”,公司将与已确认收入对应的综合物流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38,188.80 万元、55,522.50 万元、70,490.33 万元
和 36,021.25 万 元 , 2020 年 、 2021 年 营 业 成 本 分 别 较 上 年 增加 45.39% 、

                                              26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6.96%,与同期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保持一致。公司营业成本中的绝大部分为
主营业务成本,与营业收入构成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防护性
           19,497.49   55.58% 39,998.58    58.13% 34,775.14    64.00% 28,813.55    77.57%
 产品
 功能性
           14,568.97   41.53% 25,961.26    37.73% 17,721.04    32.62%   7,201.97   19.39%
 产品
  其他      1,014.33    2.89%   2,850.69    4.14%   1,837.60    3.38%   1,131.05    3.04%

  合计     35,080.79 100.00% 68,810.54 100.00% 54,333.78 100.00% 37,146.57 100.00%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防护性产品、功能性产品业务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
贡献最大,报告期内合计成本占比分别为 96.96%、96.62%、95.86%和 97.11%,
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要素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以自制产品、OEM 产品进行区分,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制产
       21,173.03       63.48% 42,249.20    64.64% 34,022.55    66.07% 24,281.17    65.37%
品成本
OEM 产
       12,182.59       36.52% 23,112.22    35.36% 17,469.97    33.93% 12,865.40    34.63%
品成本
  合计    33,355.62 100.00% 65,361.42 100.00% 51,492.52 100.00% 37,146.57 100.00%
    注: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2020 年起由公司承担的综合物流费应计入“合同履约成
本”,公司将与已确认收入对应的综合物流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为保证分析过程
中数据统一,上表中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6 月的营业成本为不包括综合物流费的金
额。

    (1)公司自制产品成本情况


                                            27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自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
        13,447.38   63.51% 26,642.30    63.06% 22,070.64    64.87% 16,111.99    66.36%
   料
 直接人
         1,946.39    9.19%   4,560.84   10.80%   3,984.29   11.71%   2,893.66   11.92%
   工
 制造费
         5,779.26   27.30% 11,046.06    26.15%   7,967.62   23.42%   5,275.51   21.73%
   用
  合计   21,173.03 100.00% 42,249.20 100.00% 34,022.55 100.00% 24,281.1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自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结构相对保持稳定,具体变动分析
如下:

    1)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自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金额分别为 16,111.99 万
元、22,070.64 万元、26,642.30 万元和 13,447.38 万元,占公司自制产品成本的比
例分别为 66.36%、64.87%、63.06%和 63.51%,是成本主要组成部分且占比整体
保持基本稳定。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对生产所需的 EPE 板、胶带、保护
膜、碳纤维板等原材料的要求较高,直接材料占自制产品成本比例较高。

    2)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自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金额分别为 2,893.66 万
元、3,984.29 万元、4,560.84 万元和 1,946.39 万元,占公司自制产品成本的比例
分别为 11.92%、11.71%、10.80%和 9.19%;制造费用金额分别为 5,275.51 万
元、7,967.62 万元、11,046.06 万元和 5,779.26 万元,占公司自制产品成本的比例
分别为 21.73%、23.42%、26.15%和 27.30%。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下降 0.21 个百分
点、0.91 个百分点和 1.60 个百分点、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上升 1.69 个百分点、
2.73 个百分点和 1.15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碳纤维业务规模迅速发展导致制造
费用金额增长幅度较大。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碳纤维产品收入
金额分别为 2,521.35 万元、8,273.16 万元和 6,263.96 万元,伴随碳纤维业务规模


                                         27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扩大,公司也相应扩大了外协加工服务采购金额,相应导致制造费用金额相
对较大、占比提升。

    (2)公司 OEM 产品成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OEM 产品成本分别为 12,865.40 万元、17,469.97 万元、
23,112.22 万元和 12,182.59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4.63%、
33.93%、35.36%和 36.52%,整体占比较为稳定。

(三)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8,988.18            97,831.18           81,884.50          65,282.42

  主营业务成本           33,355.62            65,361.42           51,492.52          37,146.57

  主营业务毛利           15,632.56            32,469.76           30,391.98          28,135.85

 主营业务毛利率               31.91%               33.19%           37.12%             43.10%
    注: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2020 年起由公司承担的综合物流费应计入“合同履约成
本”,公司将与已确认收入对应的综合物流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为保证分析过程
中数据统一,上表中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6 月的主营业务成本为不包括综合物流费
的金额,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28,135.85 万元、30,391.98 万元、
32,469.76 万元和 15,632.56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金额整体增长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上述两项
产品的毛利占比合计分别为 98.46%、99.67%、96.85%和 97.14%。公司主营业务
的毛利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防护性产
             9,063.73 57.98% 16,821.32 51.81% 14,473.73           47.62% 13,949.46      49.58%
  品


                                              27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功能性产
              6,122.26 39.16% 14,625.14 45.04% 15,818.87       52.05% 13,753.91     48.88%
  品

  其他         446.57   2.86% 1,023.30       3.15%    99.38     0.33%      432.48    1.54%

  合 计      15,632.56 100.00% 32,469.76 100.00% 30,391.98 100.00% 28,135.85 100.00%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和毛利率贡献率情况
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产品                      收入        毛利率贡献                 收入         毛利率贡献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率                     占比             率
防护性产品        33.35%      55.48%         18.50%     31.18%          55.15%       17.19%

功能性产品        29.98%      41.68%         12.50%     36.38%          41.09%       14.95%

   其他           32.12%       2.84%          0.91%     27.82%          3.76%         1.05%

   合计          31.91%      100.00%        31.91%      33.19%      100.00%         33.19%


    续上表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                      收入        毛利率贡献                 收入         毛利率贡献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率                     占比             率
防护性产品        30.92%      57.16%         17.68%     32.62%          65.50%       21.37%

功能性产品        47.59%      40.59%         19.32%     65.63%          32.10%       21.07%

   其他            5.40%       2.25%          0.12%     27.66%          2.40%         0.66%

   合计          37.12%      100.00%        37.12%      43.10%      100.00%         43.10%

    注:毛利率贡献率=该项业务毛利率*收入贡献率(该项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3.10% 、 37.12% 、 33.19% 和
31.91%。防护性产品以及功能性产品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率最大,报
告期内上述两项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合计分别为 42.44%、37.00%、32.14%和
31.00%,为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其变化的主要影
响因素。

                                            27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度较 2021
                                   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
                   年度
         单项业                  单项业                  单项业
  项目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务毛利                  务毛利                  务毛利
                 比因素 贡献率            比因素 贡献率           比因素 贡献率
         率因素                  率因素                  率因素
                   影响    变化             影响    变化            影响    变化
           影响                  影响                    影响
防护性产
          1.20%    0.10%   1.31%   0.14% -0.62% -0.48% -0.97% -2.72% -3.69%
  品
功能性产
         -2.67%    0.21% -2.45% -4.61%      0.24% -4.37% -7.32%    5.57% -1.75%
  品
  其他     0.12% -0.26% -0.13%     0.84%    0.08%   0.92% -0.50% -0.04% -0.54%

  合计    -1.34%   0.06% -1.28% -3.62% -0.30% -3.93% -8.79%       2.81% -5.98%

    注:毛利率变动影响=(本年毛利率-上年毛利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变动影响=(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上年毛利率。

    近年来伴随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消费电子产品的更
新换代以及下游消费电子市场的迅猛发展,功能性产品的市场需求迅速扩大。
公司紧跟上述市场变化趋势,结合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加大对功能性产品的研
发力度,并逐步扩展立讯精密、歌尔股份、英华达等客户。受下游客户需求等
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防护性产品及功能性产品收入占比产生了一定变
化;受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市场竞争、人力成本、产品结构等因素影
响,报告期内公司防护性产品及功能性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了一定变化。上述因
素综合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了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2020 年相较于 2019 年下降 5.98 个百分点的原因

    2020 年相较于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5.98 个百分点,其中防护
性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3.69 个百分点、功能性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1.75 个
百分点,二者合计导致毛利率下降 5.44 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防护性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了 3.69 个百分点,收入占比下降为其毛利
率贡献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该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



                                      27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5.50%下降至 57.16%,收入占比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2.72 个百分点;另
一方面,该类产品毛利率由 32.62%下降至 30.92%,毛利率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
率下降 0.97 个百分点。合计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3.69 个百分点。

    功能性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了 1.75 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为其毛利率
贡献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方面 该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
32.10%上升至 40.59%,收入占比上升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5.57 个百分点;另
一方面,该类产品毛利率由 65.63%下降至 47.59%,毛利率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
率下降 7.32 个百分点。合计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1.75 个百分点。

       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2021 年相较于 2020 年下降 3.93 个百分点的原因

    2021 年相较于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3.93 个百分点,其中防护
性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0.48 个百分点、功能性产品毛利率贡献下降 4.37 个百
分点,功能性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影响因
素。

    功能性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了 4.37 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为其毛利率
贡献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该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
40.59%上升至 41.09%,收入占比上升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了 0.24 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该产品毛利率由 47.59%下降至 36.38%,毛利率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
率下降 4.61 个百分点。合计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4.37 个百分点。

       3)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2022 年 1-6 月相较于 2021 年下降 1.28 个百分点的
原因

    2022 年 1-6 月相较于 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1.28 个百分点,其
中防护性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1.31 个百分点、功能性产品毛利率贡献下降
2.45 个百分点,功能性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
要影响因素。2022 年 1-6 月,该类产品毛利率由 36.38%下降至 29.98%,毛利率
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2.67 个百分点,为该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2.45
个百分点的主要影响因素。

       3、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27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主要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根据客户不同的设计方案、材料选择、规
格等进行定制化生产,产品种类、型号较多。公司在综合考虑产品成本、产品
复杂程度、客户资质实力、以往合作情况、业务量规模、市场竞争情况等多种
因素的基础上,向客户进行报价,报告期内各产品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存在波
动,具体分析如下:

    (1)防护性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防护性产品分应用领域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用领域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比                 比                比
 个人电脑
             71.17%   36.96%   75.16%    33.89%   75.32%   35.28%   75.28%   37.76%
   类
 电子配件
             10.38%   26.63%     7.53%   26.13%    8.29%   24.74%    9.75%   20.95%
   类

  其他类     18.45%   23.18%   17.31%    21.58%   16.40%   14.05%   14.98%   14.38%

   合计     100.00%   33.35% 100.00%     31.18% 100.00%    30.92% 100.00%    32.62%


    报告期内,公司防护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2.62%、30.92%、31.18%和
33.35%,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6 月分别同比变动-1.70、0.26、2.17 个百
分点,2021 年毛利率变动幅度较小。2020 年公司防护性产品毛利率较同期下降
1.70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个人电脑类防护性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1.85 个百
分点。2020 年受人民币升值、EPE 类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多因素影响,该类产品
的毛利率较上期下降 2.48 个百分点、毛利率有所下降。收入占比较高的同时毛
利率有所下降导致该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1.85 个百分点,带动防护性产品
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 年 1-6 月公司防护性产品毛利率较上期上升 2.17 个
百分点,主要是受人民币不断贬值且幅度较大、客户需求变动、产品价格上升
等因素影响,个人电脑类防护性产品毛利率上升导致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3.07
个百分点。报告期内,个人电脑防护性产品主要构成为缓冲类产品,其收入金
额占个人电脑防护性产品收入比例分别为 64.27%、67.08%、75.81%和 78.37%,
占比较高。2022 年 1-6 月受人民币不断贬值且幅度较大、客户需求变动、产品
价格调整等因素影响,个人电脑缓冲类产品单位价格为 4.26 元/PCS、较 2021 年

                                         27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升 11.54%,导致个人电脑缓冲类产品当期毛利率上升,也为个人电脑防护性
产品的毛利率上升 3.07 个百分点的主要影响因素。

    报 告 期 内 , 防 护 性 产 品 中 个 人 电 脑 类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75.28% 、
75.32%、75.16%和 71.17%,占比整体保持稳定。

       (2)功能性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产品分应用领域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用领域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比                    比                  比
智能穿戴
             13.70%     62.28%     22.09%     69.10%    35.26%    75.60%     67.27%     78.22%
  类
个人电脑
             67.42%     23.99%     55.81%     24.46%    45.37%    29.89%     16.52%     34.55%
  类
智能手机
             17.54%     29.14%     20.47%     34.26%    18.71%    38.51%     15.58%     45.12%
  类

 其他类       1.35%     12.77%      1.63%     27.87%     0.66%    25.95%      0.64%     43.91%

  合计     100.00%      29.98% 100.00%        36.38% 100.00%      47.59% 100.00%       65.63%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65.63%、47.59%、36.38%和
29.98%,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且幅度相对较大,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具体情
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产品毛利率变化及各项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情况如
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项目
                                 收入      毛利率贡献                     收入      毛利率贡献
               毛利率                                    毛利率
                               贡献率          率                       贡献率          率
智能穿戴类        62.28%         13.70%         8.53%       69.10%         22.09%       15.26%

个人电脑类        23.99%         67.42%        16.17%       24.46%         55.81%       13.65%

智能手机类        29.14%         17.54%         5.11%       34.26%         20.47%        7.01%

  其他类          12.77%          1.35%         0.17%       27.87%          1.63%        0.45%



                                               27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29.98%       100.00%       29.98%          36.38%       100.00%         36.38%


      续上表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收入     毛利率贡献                    收入        毛利率贡献
                   毛利率                                     毛利率
                                 贡献率         率                        贡献率          率

智能穿戴类             75.60%      35.26%       26.66%          78.22%       67.27%         52.62%

个人电脑类             29.89%      45.37%       13.56%          34.55%       16.52%          5.71%

智能手机类             38.51%      18.71%           7.20%       45.12%       15.58%          7.03%

     其他类            25.95%       0.66%           0.17%       43.91%        0.64%          0.28%

     合计              47.59%     100.00%       47.59%          65.63%     100.00%          65.63%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产品毛利率波动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较 2021 年       2021 年较 2020 年             2020 年较 2019 年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因素影 比因素 贡献率 因素影 比因素 贡献率 因素影 比因素 贡献率
                响     影响   变化   响     影响   变化   响     影响   变化
 智能穿
              -0.93%    -5.80%   -6.73%    -1.44% -9.96% -11.40%         -0.92% -25.03% -25.96%
 戴类
 个人电
              -0.32%     2.84%    2.52%    -3.03%     3.12%     0.09%    -2.12%     9.97%    7.85%
 脑类
 智能手
              -0.90%    -1.01%   -1.90%    -0.87%     0.68%    -0.19%    -1.24%     1.41%    0.17%
 机类
 其他类       -0.20%    -0.08%   -0.28%     0.03%     0.25%     0.28%    -0.12%     0.01%   -0.11%

  合计        -2.35% -4.04% -6.40% -5.30% -5.91% -11.21% -4.40% -13.64% -18.04%


       1)公司功能性产品毛利率 2020 年相较于 2019 年下降 18.04 个百分点的原
因

      2020 年相较于 2019 年,公司功能性产品毛利率下降 18.04 个百分点,主要
是由于智能穿戴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25.96 个百分点、个人电脑类产品毛利
率贡献上升 7.85 个百分点,合计导致毛利率下降 18.11 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
下:

      智能穿戴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了 25.96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该产品


                                               27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收入占比有所下降。一方面,受收购昆山上艺相关资产并承接其客户资源、
公司不断加大其他业务领域和客户拓展等多因素影响,公司功能性产品的应用
领域以及客户结构不断多元化;另一方面,受下游客户采购因素影响,公司智
能穿戴类产品的收入金额也有所下降。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应用于智能穿戴
类的功能性产品收入占功能性产品收入金额的比例下降幅度较大、由 67.27%下
降至 35.26%,收入占比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25.03 个百分点,为其毛利
率贡献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个人电脑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上升了 7.85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上述产
品的收入占比有所提升。受公司进一步扩大与联想集团的合作规模、碳纤维背
板产品实现量产销售以及收购昆山上艺并承接其客户资源等积极因素影响,
2020 年公司应用于个人电脑领域的功能性产品收入金额为 15,078.95 万元、同比
增加 11,617.10 万元、增长幅度相对较大,该类产品占功能性产品收入金额的比
例由 16.52%上升至 45.37%,收入占比上升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 9.97 个百分
点,为其毛利率贡献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2)公司功能性产品毛利率 2021 年相较于 2020 年下降 11.21 个百分点的原
因

     2021 年相较于 2020 年,公司功能性产品毛利率下降 11.21 个百分点,主要
是由于智能穿戴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11.40 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智能穿戴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下降了 11.40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其收入
占比下降所致,该类产品收入金额占功能性产品收入的比例由 35.26%下降至
22.09%、导致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9.96 个百分点,为智能穿戴类产品毛利率贡
献率下降的主要影响因素。一方面,其他应用领域的功能性产品收入金额增长
相对较大。2020 年、2021 年,公司碳纤维功能性产品实现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2,521.35 万元、8,273.16 万元,2021 年金额相对较大导致个人电脑领域功能性产
品收入占比由 45.37%上升至 55.81%。另一方面,智能穿戴类功能性产品的收入
金额有所减少。受下游智能穿戴产品终端市场需求变动、客户生产基地调整及
越南国内社会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2021 年智能穿戴类产品的收入金额为
8,879.55 万元、收入金额有所减少。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应用于智能穿戴类的


                                   27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功能性产品收入占功能性产品收入金额的比例下降幅度较大、由 35.26%下降至
22.09%,收入占比下降使其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9.96 个百分点,为其毛利率贡献
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3)公司功能性产品毛利率 2022 年 1-6 月相较于 2021 年下降 6.40 个点的原
因

     2022 年 1-6 月相较于 2021 年,公司功能性产品毛利率下降 6.40 个百分点,
主要是由于智能穿戴类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 6.73 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6月,智能穿戴类功能性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下降6.73个百分点,
主要是由于其收入金额占比下降幅度较大。具体而言,受下游终端产品需求变
动、个人电脑模切及碳纤维业务不断发展、功能性产品结构不断多元化等因素
影响,智能穿戴类功能性产品收入占比下降且幅度较大,由 22.09%下降至
13.70%,相应带动毛利率贡献率下降幅度较大、为5.80个百分点,为智能穿戴
类功能性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下降的主要影响因素。

     2022年1-6月,公司个人电脑领域功能性产品、智能手机领域功能性产品的
毛利率贡献率分别变动2.52个百分点、-1.90个百分点,变动幅度较小、整体保
持稳定,其中个人电脑领域功能性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上升2.52个百分点,主要
是碳纤维业务增长导致个人电脑领域收入金额占比上升所致。

     4、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裕同科技           20.97%         21.36%        26.74%         30.04%

     安洁科技           21.77%         19.82%        22.43%         26.59%

      飞荣达            12.58%         15.56%        23.28%         29.54%

      恒铭达            26.78%         27.12%        39.19%         50.12%

      智动力            13.24%         17.63%        21.65%         22.47%

     博硕科技           42.98%         46.07%        47.86%         43.16%


                                    28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达瑞电子                      27.70%               39.22%            44.31%               48.25%

    鸿富瀚                       34.90%               38.31%            41.19%               41.54%

    平均值                       25.11%               28.14%           33.33%                36.46%

        公司                     31.91%               33.19%           37.12%                43.10%


    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在具体产品、应用领域、客户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
差异,导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毛
利率平均值相比,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四)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城建税                          128.28               241.18            246.86                286.80

 教育费附加                       60.11               115.84            115.75                127.12
 地方教育费附
                                  38.60                 77.23               74.56              82.70
 加
 印花税                           37.30                 70.27               52.35              51.02

 土地使用税                        8.71                 13.73                   -                    -

 其他                              9.80                 17.52                2.28              20.35

        合 计                    282.80               535.76            491.81                567.99


    公司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报告期内,公司税金
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86%、0.59%、0.54%和 0.57%,金额及占比相
对较小。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238.87         2.48% 2,805.89          2.82% 2,725.07        3.28% 5,216.57         7.86%



                                                 28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管理费用 3,308.85       6.62% 5,956.92       5.98% 7,722.29         9.29% 6,631.64       9.99%

研发费用 2,302.42       4.61% 3,453.24       3.47% 2,968.31         3.57% 2,798.27       4.21%

财务费用 -1,167.93     -2.34% 2,014.79       2.02% 2,668.61         3.21%     129.72     0.20%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综合物流
                   -          -          -          -           -          - 2,566.77   49.20%
  费
职工薪酬    760.06     61.35%     1,615.62 57.58%       1,563.74 57.38% 1,182.14        22.66%
业务招待
            308.16     24.87%      895.39 31.91%         796.12 29.21%        847.12    16.24%
  费
交通差旅
             47.06     3.80%       195.36     6.96%      200.38      7.35%    266.56     5.11%
  费
咨询服务
            100.94     8.15%        28.81     1.03%       42.69      1.57%    197.60     3.79%
  费
  其他       22.64     1.83%        70.72     2.52%      122.14      4.48%    156.39     3.00%

  合计     1,238.87 100.00%       2,805.89 100.00%      2,725.07 100.00% 5,216.5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5,216.57 万元、2,725.07 万元、2,805.89 万
元和 1,238.8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86%、3.28%、2.82%和
2.48%,伴随营业收入规模的迅速扩大,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应有所下
降。按照新收入准则,2020 年起由公司承担的综合物流支出计入“合同履约成
本”,公司将与收入对应的综合物流费调整入“营业成本”核算,因此 2020 年
销售费用金额下降幅度相对较大。

    销售费用中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综合物流费用

    综合物流费主要系将货物从生产地运输到客户要求目的地的运输费用、在
客户生产所在地周边的 VMI 及中转仓库存放货物产生的仓储费以及货物出口报

                                             28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关产生的报关费等支出。2019 年,公司综合物流费用金额为 2,566.77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87%。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综合物流
费金额为 2,841.27 万元、3,449.11 万元和 1,725.17 万元并计入营业成本科目,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42%、3.47%和 3.45%。

    防护性产品体积及占地面积相对较大、为综合物流费的主要产生来源。报
告期内公司防护性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 65.50%、57.16%、55.15%和 55.48%,报
告期内综合物流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上述防护性产品的收入占比变动趋势
整体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

    (2)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1,182.14 万元、1,563.74 万
元、1,615.62 万元和 760.0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8%、1.88%、
1.62%和 1.52%。伴随营业收入规模的迅速扩大,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整体有所下降。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为公司销售人员招待客户所产生的招待费用。报告期内,公司
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金额分别为 847.12 万元、796.12 万元、895.39 万元和
308.1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8%、0.96%、0.90%和 0.62%,占比相
对较低。伴随营业收入规模的迅速扩大,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4)交通差旅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交通差旅费金额分别为 266.56 万元、200.38 万
元、195.36 万元和 47.0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0%、0.24%、0.20%
和 0.09%。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之交通差旅费金额有
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人员相应减少交通差旅。伴随营业收入规模的迅
速扩大,销售费用中交通差旅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5)咨询服务费



                                    28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咨询服务费金额分别为 197.60 万元、42.69 万
元、28.81 万元和 100.9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0%、0.05%、0.03%
和 0.20%,金额相对较小且占比较低。其中居间服务费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
170.00 万元、35.00 万元、25.13 万元和 97.64 万元,为咨询服务费的主要组成部
分。

       (6)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裕同科技               2.38%         2.45%         2.74%         4.80%

   安洁科技               2.18%         1.61%         2.08%         2.64%

    飞荣达                3.23%         3.10%         2.74%         3.06%

    恒铭达                2.51%         2.75%         5.42%         6.74%

    智动力                3.08%         2.88%         2.77%         2.39%

   博硕科技               3.21%         2.53%         3.03%         3.39%

   达瑞电子               6.20%         5.67%         4.50%         4.62%

    鸿富瀚                2.90%         2.96%         3.76%         4.09%

    平均值               3.21%          2.99%         3.38%         3.97%

       公司              2.48%          2.82%         3.28%         7.86%

  公司-平均值           -0.73%         -0.17%        -0.10%         3.89%


    由于业务结构、服务行业、客户结构、业务模式等有所差异,报告期内同
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存在一定差异。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
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平均值,主要是由于综合物流费用金额及员工薪酬金
额占比相对较高所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占比差异较小、基本保
持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8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676.38    50.66%     3,245.57 54.48% 3,178.36        41.16% 2,578.60    38.88%

股份支付            -          -          -           - 1,796.47   23.26% 1,230.43    18.55%
租赁物管
费及使用
              503.63    15.22%      696.98 11.70% 597.47            7.74%   507.14     7.65%
权资产折
  旧
咨询服务
              208.61     6.30%      435.80      7.32% 536.73        6.95%   583.22     8.79%
  费
 办公费       156.56     4.73%      367.56      6.17% 395.00        5.12%   458.66     6.92%
交通差旅
              178.32     5.39%      444.20      7.46% 375.46        4.86%   428.78     6.47%
  费
业务招待
              167.78     5.07%      287.26      4.82% 243.87        3.16%   261.25     3.94%
  费
折旧摊销      257.33     7.78%      246.30      4.13% 205.67        2.66%   272.14     4.10%

  其他        160.23     4.84%      233.26      3.92% 393.25        5.09%   311.43     4.70%

  合计      3,308.85 100.00%       5,956.92 100.00% 7,722.29 100.00% 6,631.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6,631.64 万元、7,722.29 万元、5,956.92 万
元和 3,308.8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9.99%、9.29%、5.98%和
6.62%,伴随营业收入规模的迅速扩大,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应有所下
降。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后,公司管理费用的金额分别为 5,401.22 万元、
5,925.83 万 元 、 5,956.92 万 元 和 3,308.85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13%、7.13%、5.98%和 6.62%,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呈下降的趋势,2022 年
1-6 月管理费用率有所上升,主要是租赁物管费及使用权资产折旧有所上升。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 2,578.60 万元、3,178.36 万元、
3,245.57 万元和 1,676.3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88%、3.82%、3.26%
和 3.36%。伴随营业收入规模的迅速扩大,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2020 年、2021 年分别较上期增长 23.26%、2.11%,与营
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

    (2)股份支付


                                              28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 1,230.43 万元、1,796.47 万
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报告期内上述股份支付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股份支付金额确认情况

    2019 年 10 月 20 日,经合伙人会议决议,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将出资总额增加至 961.84 万元,新增出资额 398.00 万元由新合伙人马英、刘晓
梅、罗英、任保及原合伙人马增龙、李海全、王辉、王国堂、张洪波、刘明、
潘腾、谢天建出资认缴,合计出资金额为 1,200.00 万元,其中马增龙出资 560.00
万元,其他激励对象出资 640.00 万元。

    2019 年 10 月 26 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汇科智选、深圳前海钰禧实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京涛和夏侯早耀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2.63%、
0.97%、1.98%和 0.42%股权(合计 6.00%、对应公司股本金额 300.00 万股)以
人民币 1,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汇科智选为公
司控股股东、马增龙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 90%合伙企业份额。

    上述交易完成后,马增龙通过本次交易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的股票数量增加
21.51 万股,其他 11 名激励对象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的股票数量增加 160.00 万股,
同创智选原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 8.50%股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上述新增激
励对象取得公司股权的成本为 4.00 元/股。

    根据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 2-1039 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对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值为 53,894.22 万元,相应每股公允价值为
10.78 元。

    具体的股份支付金额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股、万元
                                             员工支付对    持股数量公 公允价值-支
  序号         项目         持股数量
                                               价金额        允价值       付对价
         涉及股权激励的除
         马增龙之外的其他
   1                             160.00           640.00      1,724.62     1,084.62
         11名激励对象间接
         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涉及股权激励的马
   2     增龙新增间接持有         21.51            86.04        231.85       145.81
           公司股权情况


                                       28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81.51            726.04      1,956.47     1,230.43


       2)2020 年股份支付金额确认情况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为进一步激励公司内部优秀骨干员工,马增龙与公司
员工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马增龙将其持有同创智选 20.12%的财产
份额(出资额 193.51 万元)转让给宋雅敏等 7 名公司员工,每份出资额的转让
价格为 4.30 元,合计转让价款金额为 831.40 万元。同日,双方签署《股权激励
协议》。上述转让的财产份额对应公司 166.28 万股、每股转让价格为 5.00 元/
股。

    根据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 2-0189 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对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值为 90,082 万
元,相应每股公允价值为 15.80 元,公司员工此次取得股权份额计算确认的公允
价值为 2,627.87 万元,公司以受益人购买上述股权总金额 831.40 万元与其评估
公允价值之差对上述激励事项按照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增加 2020 年度
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1,796.47 万元。

    具体的股份支付金额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股、万元
                                               员工支付对    持股数量公 公允价值-支
  序号             项目       持股数量
                                                 价金额        允价值       付对价
           激励对象间接持有
   1                              166.28            831.40      2,627.87     1,796.47
             公司股权情况

       (3)租赁物管费及使用权资产折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租赁物管费及使用权资产折旧金额分别为
507.14 万元、597.47 万元、696.98 万元和 503.6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0.76%、0.72%、0.70%和 1.01%。

       (4)咨询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咨询服务费金额分别为 583.22 万元、536.73 万
元、435.80 万元和 208.6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88%、0.65%、
0.44%和 0.42%,其中中介机构费用为公司支付给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


                                         28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师事务所等为公司提供财务、税务、法务等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支付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为公司发生的认证费、人力资源培训费、翻译等费用。

    2019 年、2020 年咨询服务费金额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推进首发上
市支付给中介机构费用金额相对较大。

    (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裕同科技               5.50%            5.48%         6.48%         6.69%

   安洁科技               6.65%            6.88%         8.73%         7.74%

    飞荣达                7.20%            7.63%         6.71%         5.36%

    恒铭达                5.37%            5.20%         6.77%         6.41%

    智动力                6.10%            4.76%         4.02%         4.70%

   博硕科技               6.15%            6.47%         6.40%         7.13%

   达瑞电子               9.44%            7.88%         6.06%         5.13%

    鸿富瀚                6.25%            6.51%         5.39%         5.33%

    平均值                6.58%         6.35%           6.32%         6.06%

     公司                 6.62%         5.98%           7.13%         8.13%
   注:计算同行业管理费用比例时已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如有)

    由于业务结构、客户结构、业务模式等有所差异,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管理费用率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为 8.13%、7.13%、5.98%和 6.62%,2019 年、2020 年高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经营规模及营业收入规
模较小。2019 年、2020 年,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平均值分别为 24.68
亿元、28.61 亿元,均远高于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
下,管理费用金额占比相对较高。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率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28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950.19     41.27%        1,512.06 43.79% 1,296.85 43.69% 1,251.14 44.71%

物料投入     1,069.49    46.45%        1,418.41 41.07% 1,327.36 44.72% 1,274.61 45.55%
租赁费及
使用权资       93.51      4.06%         183.00      5.30%   114.41   3.85%   129.76    4.64%
产折旧
  其他        189.23      8.22%         339.76      9.84%   229.69   7.74%   142.76    5.10%

  合计       2,302.42   100.00%        3,453.24 100.00% 2,968.31 100.00% 2,798.2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2,798.27 万元、2,968.31 万元、3,453.24 万
元和 2,302.4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1%、3.57%、3.47%和
4.61%。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支出均进行费用化处理,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
情形。公司始终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提高产品竞争
力。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开展了一系列研发项目,研发项目资金投入持续增
加,研发投入金额相对较大。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 1,251.14 万元、1,296.85 万元、
1,512.06 万元和 950.19 万元,增长金额相对较大。2021 年公司研发费用中职工
薪酬金额同比增加金额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加大研究开发工作的
支持力度、新增招聘部分优秀研发人员,导致研发人员数量有所增长;另一方
面,公司建立了良好的薪酬激励制度,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同比有所上升。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裕同科技                    3.85%                3.95%            4.21%            4.42%

   安洁科技                    7.55%                7.45%            7.82%            6.85%

    飞荣达                     7.45%                6.59%            6.83%            4.90%

    恒铭达                     5.32%                4.88%            5.86%            5.15%


                                              28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智动力               4.70%             5.32%         4.95%          4.95%

   博硕科技              6.15%             5.98%         6.52%          5.91%

   达瑞电子              6.94%             7.43%         6.01%          5.15%

    鸿富瀚               6.63%             5.83%         5.91%          6.18%

    平均值               6.07%          5.93%            6.02%          5.44%

     公司                4.61%          3.47%            3.57%          4.21%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的报告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净支出             443.81        721.09          284.64          167.95

    汇兑损失           -1,736.37        909.83         2,279.15        -266.47

  票据贴现利息             15.77        173.84           58.38           37.86

  手续费及其他            108.86        210.03           46.44          190.38

      合 计            -1,167.93       2,014.79        2,668.61         129.7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29.72 万元、2,668.61 万元、2,014.79 万元
和-1,167.93 万元,2020 年和 2021 年财务费用金额相对较大,2022 年 1-6 月财务
费用金额变动较大。

    2020 年公司财务费用金额较 2019 年增加 2,538.89 万元,主要是由于汇兑损
失增加 2,545.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2020 年度,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整
体呈现下降趋势,美元贬值幅度相对较大;(2)受整体营业收入规模扩大、外
销规模增加等因素影响,外销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的外币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
大,在 2020 年美元贬值且幅度相对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当年汇兑损失金额相对
较大。2021 年公司财务费用金额较 2020 年下降 653.82 万元,主要是汇兑损失下
降 1,369.32 万元,同时受贷款规模增加等因素影响利息支出增加 436.45 万元。
2022 年 1-6 月公司财务费用金额为-1,167.93 万元,主要是当期美元兑人民币呈
上升趋势、美元升值幅度相对较大,导致当期汇兑收益金额较大。



                                     29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裕同科技               -0.35%                   1.22%             2.15%             1.46%

   安洁科技               -1.12%                   0.24%             1.08%            -0.97%

    飞荣达                0.37%                    1.25%             1.25%             0.19%

    恒铭达                -3.91%                   0.61%             1.74%            -0.82%

    智动力                -0.47%                   0.40%             1.27%             1.20%

   博硕科技               -3.36%                -0.54%               0.29%            -0.01%

   达瑞电子               -5.07%                -2.47%               0.89%            -0.44%

    鸿富瀚                -2.22%                   1.12%             1.02%             0.75%

    平均值               -2.02%                 0.23%               1.21%             0.17%

     公司                -2.34%                 2.02%               3.21%             0.20%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的报告

    公司 2019 年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财务费用率较高,主要为当年汇兑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六)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228.18                   90.27          173.69            57.18

 其中:坏账损失                        -                   -                 -               -

       存货跌价损失           228.18                   90.27          173.69            57.18

 信用减值损失                      53.33             212.26           419.00          494.34

       合 计                  281.51                 302.53           592.69          551.5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金额分别为 551.53 万元、592.69
万元、302.53 万元和 281.51 万元,主要为信用减值损失及存货减值损失。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受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影响,公司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不断
增加,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相对较大,金额分别为 494.34 万元、419.00


                                             29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元、212.26 万元。

(七)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补助                          67.81             258.31           260.64        137.61

 其他                               6.06                10.49          12.16          3.89

          合计                     73.87             268.80           272.80        141.51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 10 万元以
上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确认年度           确认金额       列报项目

              稳岗补贴                     2022 年 1-6 月             21.23    其他收益

     科技创新高质量专项补贴                2022 年 1-6 月             20.07    其他收益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第一批资
                                           2022 年 1-6 月             20.00    其他收益
            助资金
            上市政策资助                      2021 年                100.00    其他收益

         高新企业研发资助款                   2021 年                 87.30    其他收益

            技能培训补贴                      2021 年                 23.60    其他收益

          高新企业资助款                      2021 年                 15.00    其他收益

            留工专项补助                      2021 年                 13.44    其他收益
  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第一批奖补
                                              2021 年                 12.47    其他收益
          项政府补贴
    企业提速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2020 年                 70.00    其他收益

        企业研发投入资助奖励                  2020 年                 54.00    其他收益

          就业、稳岗补贴                      2020 年                 29.61    其他收益
  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资助项
                                              2020 年                 26.00    其他收益
              目
             厂房补贴款                       2020 年                 21.46    其他收益

        年度培育企业补贴资金                  2020 年                 20.00    其他收益

  江夏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0 年                 15.00    其他收益


                                               29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小企业规模升级项目资金              2020 年                10.00       其他收益

        工业产业扶持资金                 2019 年                53.64       其他收益

      企业研发投入资助奖励               2019 年                26.00       其他收益

        两化融合试点资助                 2019 年                20.00       其他收益
  江夏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
                                         2019 年                12.90       其他收益
            专项补贴
      年度培育企业补贴资金               2019 年                10.00       其他收益


(八)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
                                 99.34             580.25               -               -
 权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389.33              227.23               -               -
 金融衍生产品持有期
 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银行理财产品                        -                  -         19.48           42.78

        合 计                 -290.00              807.48         19.48           42.78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 580.25 万
元、99.34 万元,系公司持有重庆致贯 35%的股权实现的投资收益。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
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为 227.23 万元、-389.33 万元,系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开展远期结售汇等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

(九)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奖励及补助                      -              23.00        188.04           54.00

                                          29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他                             23.01          25.93                19.08          0.83

          合 计                   23.01          48.93            207.12            54.8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54.83 万元、207.12 万元、48.93 万元和
23.01 万元,主要内容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2020 年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
府补助金额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于 2020 年收到先进制造业发展奖补、绿
色工厂省级奖补、就业补贴等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合计为 188.04 万
元,金额相对较大。

(十)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停工损失                      200.74                 -               44.92               -

 赔偿支出                        17.08          14.63                 13.30               -
 资产报废、毁损损
                                     -           0.45                  6.76          7.36
 失
 罚款                                -           0.02                     -         25.01

 滞纳金                           0.02           1.38                     -          0.19

 其他                                -           1.77                  5.60          1.87

          合 计                217.85           18.25                 70.58         34.4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34.43 万元、70.58 万元、18.25 万元
和 217.85 万元,金额相对较小。2019 年公司子公司昆山光大同创受到行政处罚
导致当年罚款金额相对较大,具体信息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
立性”之“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情况”。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分别发生赔偿支出 13.30 万元、14.63 万元、17.08 万元,系公司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向客户/供应商支付的赔偿支出。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及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9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49,946.02       100.00% 99,536.37    100.00% 83,127.42 100.00% 66,402.75 100.00%

营业成本 36,021.25        72.12% 70,490.33     70.82% 55,522.50 66.79% 38,188.80 57.51%

 毛利      13,924.77     27.88% 29,046.04     29.18% 27,604.92 33.21% 28,213.95 42.49%

销售费用    1,238.87       2.48% 2,805.89       2.82%        2,725.07     3.28%    5,216.57      7.86%

管理费用    3,308.85       6.62% 5,956.92       5.98%        7,722.29     9.29%    6,631.64      9.99%

研发费用    2,302.42       4.61% 3,453.24       3.47%        2,968.31     3.57%    2,798.27      4.21%

财务费用   -1,167.93      -2.34% 2,014.79       2.02%        2,668.61     3.21%     129.72       0.20%
营业外收
                 23.01     0.05%      48.93     0.05%         207.12      0.25%      54.83       0.08%
  入
营业外支
                217.85     0.44%      18.25     0.02%          70.58      0.08%      34.43       0.05%
  出
利润总额    6,644.76     13.30% 15,170.92     15.24% 10,830.58 13.03% 12,525.69 18.86%
所得税费
                867.02     1.74% 2,041.85       2.05%        2,007.52     2.41%    2,277.38      3.43%
  用
净利润      5,777.74     11.57% 13,129.07     13.19%         8,823.06 10.61% 10,248.31 15.43%
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    5,741.12     11.49% 12,915.74     12.98%         9,445.53 11.36% 10,310.38 15.53%
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6,402.75 万元、83,127.42 万元、99,536.37
万元和 49,946.0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0,310.38 万元、
9,445.53 万元、12,915.74 万元和 5,741.12 万元,整体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情况
良好。

(十二)报告期内纳税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增值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 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22 年 1-6 月               130.10              472.62               501.15               101.57

     2021 年度                  -548.65        2,106.93                 1,428.19              130.10

     2020 年度                  134.42         1,379.72                 2,062.79          -548.65

     2019 年度                  320.80         1,810.60                 1,996.98              134.42


     2、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29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期 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22 年 1-6 月         457.27         1,497.18         1,081.21         873.24

    2021 年度            476.38         1,918.46         1,937.58         457.27

    2020 年度            578.79         2,465.28         2,567.68         476.38

    2019 年度            539.92         2,396.21         2,357.34         578.79


    3、报告期内合并报表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当期所得税费     递延所得税费
      期间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用               用
  2022 年 1-6 月       6,644.76        1,496.83          -629.81          867.02

    2021 年度         15,170.92        1,918.46           123.39        2,041.85

    2020 年度         10,830.58        2,465.28          -457.76        2,007.52

    2019 年度         12,525.69        2,395.88          -118.50        2,277.38


(十三)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人对公司持续盈
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对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客户相对集中的风
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宏观经济波动和市场环境风险等,公司已经在招股说
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及披露。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的行业地位或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的商标、专
利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公司最近
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
赖;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存在依赖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
形。保荐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公司所处行业未
来发展趋势判断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及持续盈利
能力。




                                      29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
          73,215.69       63.55% 69,379.26    65.66% 55,677.79    76.24% 43,117.31      84.04%
  产
非流动
          41,991.80       36.45% 36,286.77    34.34% 17,351.53    23.76% 8,190.62       15.96%
资产
 合计     115,207.49 100.00% 105,666.03 100.00% 73,029.32 100.00% 51,307.93 100.00%


    报告期内,受益于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不断提高,公司资产
规模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4.04%、
76.24%、65.66%和 63.55%,占比较高。公司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
存货等流动资产,资产整体流动性较好。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分别为 43,117.31 万元、55,677.79 万元、
69,379.26 万元和 73,215.69 万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具体
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6,571.47        22.63% 16,013.93   23.08% 10,254.69    18.42% 6,424.49       14.90%
 交易性金
                   1.25     0.00%    166.94    0.24%          -          -          -          -
 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52.31       4.03% 3,195.77     4.61% 1,259.67      2.26% 1,032.79       2.40%

 应收账款 41,233.90        56.32% 38,960.12   56.16% 34,933.30    62.74% 30,191.28      70.02%
 应收款项
               247.31       0.34% 1,175.91     1.69%    610.78     1.10%      43.81     0.10%
   融资



                                              29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预付款项        135.94      0.19%       91.63    0.13%       599.20     1.08%     134.72     0.31%
 其他应收
                 414.40      0.57%      382.48    0.55%       576.35     1.04%     618.16     1.43%
   款
   存货        10,023.42    13.69% 8,248.13      11.89% 6,807.88        12.23% 4,174.46       9.68%
 其他流动
                1,635.70     2.23% 1,144.35       1.65%       635.92     1.14%     497.59     1.15%
   资产
   合计        73,215.69 100.00% 69,379.26 100.00% 55,677.79 100.00% 43,117.31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6,424.49 万元、10,254.69 万元、
16,013.93 万元和 16,571.4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90%、18.42%、
23.08%和 22.63%。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库存现金                            1.22              0.28                 7.35               7.37

 银行存款                     14,202.85          14,413.30              9,947.34            5,907.12

 其他货币资金                  2,367.39           1,600.35               300.00              510.00

        合计                  16,571.47          16,013.93             10,254.69            6,424.49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经营业绩的不断向好、
经营活动实现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较大,货币资金规模也逐步增加。2020 年
末、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同比增加 3,830.20 万元、5,759.24 万元,
主要是由于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7,864.25 万元、18,375.62 万元。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合计分别为
1,076.59 万元、1,870.45 万元、4,371.68 万元和 3,199.6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2.50%、3.36%、6.30%和 4.37%,金额及占比均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9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                     -            10.00              10.00

 商业承兑汇票                 3,107.69               3,363.97           1,315.97          1,077.14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               247.31               1,175.91            610.78              43.81

 账面余额小计                 3,355.00               4,539.88           1,936.75          1,130.95

 减:坏账准备                   155.38                168.20              66.30              54.36

 账面金额合计                 3,199.62               4,371.68           1,870.45          1,076.59


    1)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1,077.14 万元、1,315.97 万
元、3,363.97 万元和 3,107.69 万元,为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主要组成部
分。公司少量客户采取商业承兑票据结算方式,票据发生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针对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已经根据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账龄均在 1 年以内,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商业承兑汇票期末余额                  3,107.69          3,363.97        1,315.97         1,077.14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155.38            168.20           65.80          53.86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主要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对应的主要客户为 TCL 王牌电器(惠
州)有限公司,该客户期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期末余额                  2,039.98             2,199.92              1,182.30              617.36

 占比                       65.64%                  65.40%            89.84%               57.31%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是否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如是,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计提情况及计提的充分性

    发行人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商业承兑汇票及银


                                              29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行评级 A 级以下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将银行评级 A 级(含 A 级)
         以上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应收款项融资核算,报告期各期末对应收票据按照坏账
         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商业承兑汇票均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坏账准
         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相关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龄
         期末余 坏账准 计提比 期末余 坏账准 计提比 期末余 坏账准 计提比 期末余 坏账准 计提比
           额     备     例     额     备     例     额     备     例     额     备     例
1 年以
       3,107.69 155.38       5% 3,363.97 168.20            5% 1,315.97   65.80    5% 1,077.14    53.86     5%
  内
1-2 年        -       -        -         -        -          -       -       -      -        -         -    -


             4)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
         算的情形,是否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是否
         存在应收票据未能兑现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理由

             发行人因实现收入而确认的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后,均按照账
         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未能兑现转为应收账款
         核算时,均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未能兑现的应收票据情形。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报告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终止确认和未终止确认余
         额、期后兑付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已背书或者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票据如
         下(包含在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科目中列示的所有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3 年
              项目         期末终止确        期末未终止                     1 月末已兑付    兑付比例
                                                                 小计           金额
                             认金额            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886.11                 -         1,886.11        1,886.11        100%

          商业承兑汇票               -            701.84           701.84         701.84         100%

              合计            1,886.11            701.84         2,587.95        2,587.95        100%


                                                      30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项目           期末终止确      期末未终止                        1 月末已兑付      兑付比例
                                                       小计              金额
                     认金额          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828.52                  -        828.52             828.52          100%

商业承兑汇票                 -         1,075.44         1,075.44          1,075.44          100%

    合计                828.52         1,075.44         1,903.96          1,903.96          1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项目           期末终止确      期末未终止                        1 月末已兑付      兑付比例
                                                       小计              金额
                     认金额          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664.15            10.00          674.15             674.15          100%

商业承兑汇票                 -           842.65          842.65             842.65          100%

    合计                664.15           852.65         1,516.80          1,516.80          1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项目           期末终止确      期末未终止                        1 月末已兑付      兑付比例
                                                       小计              金额
                     认金额          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29.41                  -        429.41             429.41          100%

商业承兑汇票                 -           665.35          665.35             665.35          100%

    合计                429.41           665.35         1,094.76          1,094.76          100%


    发行人将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 A 级以上银行承兑汇
票终止确认;将商业承兑汇票及 A 级以下银行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上述应收
票据的期后兑付情况良好,符合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相关规定。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06-
                                                2021-12-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30/2022 年 1-
                                              31/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6月
 应收账款余额                     43,459.99         41,124.45         36,843.17         31,847.81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                   5.68%           11.62%            15.69%            41.75%

 营业收入                         49,946.02         99,536.37         83,127.42         66,402.75



                                              30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营业收入增长率                     -           19.74%           25.19%           34.49%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
                                43.51%        41.32%        44.32%                47.96%
 业收入比例
   注:上表中 2022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已年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 31,847.81 万元、36,843.17 万元、
41,124.45 万元、 43,459.99 万元,占 当期营 业收入的 比例分 别 为 47.96%、
44.32%、41.32%、43.51%,整体占比保持稳定。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变动和
营业收入金额变动整体保持良好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变动受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回款
等因素影响,期末余额占当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不断下降。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金额也相应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下游客户需求扩大,公司
营 业 收入规模也不断增长,金 额分别为 66,402.75 万元、83,127.42 万元、
99,536.37 万元和 49,946.02 万元,2020 年、2021 年分别同比增长 25.19%、
19.74%。公司根据客户合作情况、客户资质、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一般情况
下给与客户不超过 120 天的结算信用期,导致在营业收入规模不断增长的基础
上,期末应收账款整体规模也相应有所扩大。

    2)应收账款期末账龄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其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43,398.45                    99.86%

                      1-2 年                             59.05                    0.14%

  2022-06-30          2-3 年                              2.48                    0.01%

                      3-4 年                                 -                         -

                       合计                         43,459.99                    100.00%

  2021-12-31         1 年以内                       41,046.91                    99.81%




                                        30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 年                  19.80               0.05%

                      2-3 年                       -                  -

                      3-4 年                  57.74               0.14%

                      合计                 41,124.45            100.00%

                     1 年以内              36,763.96             99.79%

                      1-2 年                    8.37              0.02%

  2020-12-31          2-3 年                  58.52               0.16%

                      3-4 年                  12.32               0.03%

                      合计                 36,843.17            100.00%

                     1 年以内              31,751.04             99.70%

                      1-2 年                  60.11               0.19%
  2019-12-31
                      2-3 年                  36.66               0.12%

                      合计                 31,847.8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9.70%、99.79%、99.81%和 99.86%,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客户信誉及实力情况
良好,具有资金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等特点。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与主要
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账龄情况良好、产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
小。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公司在报告期内采取了严格的信用政策,并建立了良好的应收账款内部控
制制度和严格的资金回款责任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回收情况良
好,未发生重大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7.74 万
元、70.84 万元、112.75 万元和 55.02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0.18%、0.19%、0.27%和 0.13%,金额较小、占比较低。

    在信用特征风险组合中,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损失计提情



                                    30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况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裕同科技               2%          10%           20%         100%          100%        100%

   安洁科技               5%          20%           50%         100%          100%        100%

    飞荣达                5%          10%           30%         50%            50%        100%

    恒铭达                5%          10%           20%         30%            50%        100%

    智动力                5%          20%           50%         100%          100%        100%

   博硕科技               5%          20%           50%         100%          100%        100%

   达瑞电子               5%          10%           30%         50%            80%        100%

    鸿富瀚                5%          20%           50%         100%          100%        100%

    平均值                5%          15%           38%         79%            85%        100%

       公司               5%          10%           30%         80%           100%        100%
    注:数据来源为上述公司公布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达瑞电子为其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适用的信用损失比例,其未披露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信用损失具体比例。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应收账款的减
值进行评估。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报告期各期末按组合计提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余额 中 , 一 年 以 内 应 收账 款 余 额 占 比 分 别为 99.88% 、
99.98%、99.95%和 99.98%,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较好。公司应收账款计
提的坏账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计提比例较为谨慎、坏账准备计提充
分。

       4)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账龄情况

               1        联想集团                    20,121.03          46.30%        1 年以内

               2        纬创资通                     4,639.07          10.67%        1 年以内
 2022-
               3        立讯精密                     1,664.91          3.83%         1 年以内
 06-30
               4        仁宝电脑                     1,653.44          3.80%         1 年以内

               5        TCL 电子                     1,398.38          3.22%         1 年以内


                                              30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账龄情况

                 合计                            29,476.83         67.83%

            1           联想集团                 14,145.00         34.40%    1 年以内

            2           纬创资通                  4,148.75         10.09%    1 年以内
 2021-
            3           立讯精密                  3,309.91          8.05%    1 年以内
 12-31
            4           歌尔股份                  2,318.07          5.64%    1 年以内

            5           仁宝电脑                  2,192.38          5.33%    1 年以内

                 合计                            26,114.11         63.51%        -

            1           联想集团                 12,924.83         35.08%    1 年以内

            2           纬创资通                  2,845.80          7.72%    1 年以内
 2020-
            3           立讯精密                  2,790.49          7.57%    1 年以内
 12-31
            4           和硕科技                  1,936.56          5.26%    1 年以内

            5           歌尔股份                  1,767.89          4.80%    1 年以内

                 合计                            22,265.56         60.43%        -

            1           联想集团                 11,140.03         34.98%    1 年以内

            2           昆山上艺                  4,555.56         14.30%    1 年以内
 2019-
            3           立讯精密                  3,452.96         10.84%    1 年以内
 12-31
            4           歌尔股份                  2,470.78          7.76%    1 年以内

            5           仁宝电脑                  1,920.47          6.03%    1 年以内

                 合计                            23,539.80         73.91%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主要为与公司长期合作的知名消费电
子产品企业,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且账龄均在 1 年以内,其回收不存在
重大风险。

    5)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43,459.99       41,124.45          36,843.17      31,847.81



                                           30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后回款金额             41,692.36           40,246.24         36,706.86      31,768.59

 期后回款比例               95.93%                 97.86%         99.63%         99.75%
    注:2019 年末、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款金额为当年末应收账款至下一年末
的回款金额; 2021 年末、2022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款统计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 31,768.59 万
元、36,706.86 万元、40,246.24 万元和 41,692.36 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99.75%、99.63%、97.86%和 95.93%,整体回款情况良好。公司期末应收账款的
主要客户多为国内外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企业经营规模较大、客户信誉及实
力情况良好,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应
收账款期后回收情况良好,产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6)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及逾期情况分析

    ①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客户的单位性质、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历史回款等情况,严格
核定各客户的信用级别,公司针对客户的信用期一般情况下不超过 120 天。针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公司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
在放宽信用政策以促进销售的情形。

    ②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整体逾期及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                 43,459.99            41,124.45     36,843.17     31,847.81

 未逾期金额                   40,874.72            39,807.50     35,069.01     30,620.56

 占比1                           94.05%              96.80%        95.18%        96.15%

 逾期金额                        2,585.27           1,316.86      1,774.04      1,227.25
 其中:逾期12个月以上金
                                      6.52             77.54         71.49         96.36
 额
 占比2                             5.95%              3.20%         4.82%         3.85%
 期末逾期金额的期后回款
                                 2,548.68           1,297.09      1,675.41      1,156.35
 金额


                                             30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末逾期金额的期后回款
                                98.58%         98.49%        94.44%      94.22%
  比例
    注:占比 1=未逾期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2=逾期金额/应收账款余额; 2019 年、
2020 年期后回款金额为当年末逾期应收账款至次年末的回款金额,2021 年、2022 年 1-6 月
期后回款金额为当年末逾期应收账款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的回款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
为 0.30%、0.19%、0.19%和 0.01%,占比相对较低。

    7)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应收款项的相关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以应收账款客户信用风险较低为理由不计提坏账准
备、对于应收票据不计提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明显低于同行业上
市公司水平的情形。

    ①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政策

    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政策请见招股说明书“第
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之“(十一)应收款项减值”。

    ②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公司在报告期内采取了严格的信用政策,并建立了良好的应收账款内部控
制制度和严格的资金回款责任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回收情况良
好,未发生重大坏账风险。

    在信用特征风险组合中,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损失计提情
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
分 析 ”之“(一)资产状况分 析”、“ 2 、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分
析” 、“(3)应收账款”、“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③应收账款保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 2020 年以应收客户账款申请了保理业务,截至 2021 年
末,发行人不存在应收账款保理。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明细表;查阅了相关规定;查
阅了应收账款保理的相关合同及凭证;查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访

                                       30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谈了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符合相关规
定。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134.72 万元、599.20 万元、91.63
万元和 135.9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1%、1.08%、0.13%和 0.19%,
金额较小且占比较低,主要是预付的材料及服务采购款,账龄均为一年以内。

    2020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相对较大、同比增加 464.47 万元,主要是公司
向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预付外协加工费用 247.59 万元、金额相对较大所
致。2021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前期预付的外协加工
费陆续结算。

       (5)其他应收款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收款余额                    452.67           418.30             788.58             709.72

        坏账准备                      38.27             35.82            212.22              91.55

 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                  414.40           382.48             576.35             618.16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押金及保
                  178.48   39.43%     173.43   41.46%     560.97       71.14%     600.36    84.59%
   证金
 出口退税         192.00   42.41%     171.62   41.03%     179.43       22.75%      84.34    11.88%

 代扣代缴          56.93   12.58%      63.74   15.24%       31.21      3.96%       17.01     2.40%

  备用金           18.50   4.09%        2.21    0.53%           8.96   1.14%        0.35     0.05%

   其他             6.76   1.49%        7.31    1.75%           8.01   1.02%        7.66     1.08%


                                               30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 计       452.67 100.00%         418.30 100.00%      788.58 100.00%     709.7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618.16 万元、576.35 万
元、382.48 万元和 414.4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3%、1.04%、
0.55%和 0.57%,占比较低。

    2021 年末,公司押金及保证金期末余额较 2020 年末下降 387.54 万元,系由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部分租赁押金重分类至长期应收
款。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金额分别为 4,174.46 万元、6,807.88 万元、
8,248.13 万元和 10,023.4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68%、12.23%、
11.89%和 13.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商品     7,205.31     67.36% 4,523.14     52.03% 5,046.24    70.44% 2,968.44    68.14%

   原材料      1,961.53     18.34% 1,748.03     20.11% 1,601.83    22.36% 1,102.09    25.30%

   在产品       103.15       0.96%    319.73     3.68%    163.57    2.28%   269.15     6.18%
 委托加工物
               1,377.05     12.87% 2,003.23     23.04%    201.25    2.81%    13.82     0.32%
     资
  发出商品         50.47     0.47%     99.90     1.15%    150.63    2.10%      2.91    0.07%

    合计      10,697.50 100.00% 8,694.03 100.00% 7,163.51 100.00% 4,356.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原材料合计余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3.44%、92.80%、72.14%和 85.69%,为期末存货余额的主要组成部分。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碳纤维类产品收入金额分别为 2,521.35 万
元、8,273.16 万元和 6,263.96 万元,2021 年收入金额增长迅速、相对较大,相应


                                               30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导致 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外协加工服务采购规模及委托加工物资规模有所扩
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余额分别为 269.15 万元、163.57 万元、319.73
万元和 103.15 万元,金额相对较小且占比很低。公司在产品期末余额主要受期
末订单量、公司备货计划、产品生产过程等因素影响。总体来看,公司主要生
产消费电子防护性和功能性产品,具有交付时间短、生产周期较快等特点,产
品生产周期相对较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余额及占比相对较低。

    2020 年末,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2,807.10 万元,主要是由于
库存商品余额同比增加 2,077.80 万元、原材料余额同比增加 499.74 万元。2021
年末,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1,530.52 万元,主要是由于委托加工
物资较上期末增加 1,801.98 万元。2022 年 6 月末,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 2021 年
末增加 2,003.47 万元,主要是由于库存商品余额同比增加 2,682.17 万元。

       1)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 2,968.44 万元、5,046.24 万元、
4,523.14 万元和 7,205.31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8.14%、70.44%、
52.03%和 67.36%。

       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变动的具体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库存商品               7,205.31           4,523.14       5,046.24       2,968.44

   同比变动                59.30%            -10.37%         70.00%                 -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同比变动
2,077.80 万元、-523.10 万元和 2,682.16 万元。2020 年末变动金额相对较大,主
要是由于公司功能性产品库存商品余额同比增长较多所致。公司于 2020 年开始
大批量采购碳纤维板材产品并用于生产碳纤维背板,公司根据客户采购及生产
安排进行发货,当年碳纤维类产品实现业务收入金额为 2,521.35 万元。受下游


                                       31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客户生产进度安排等因素影响,部分产品未在期末前进行发货,导致该类产品
期末库存商品余额相对较大。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库存商品增加较大,主要是
碳纤维类产品在手订单及客户需求持续上升,当期期末碳纤维类产品库存余额
增长所致。

    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的库龄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计提跌价准备    跌价准备余额/
  时间       库龄     账面余额        占比
                                                        金额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6,771.38         93.98%         292.88           4.33%

           1-2 年          353.07          4.90%          103.58          29.34%
 2022-
 06-30
           2-3 年           80.85          1.12%           73.66          91.10%

             合计         7,205.31     100.00%            470.12           6.52%

         1 年以内         4,168.20         92.15%         194.17           4.66%

           1-2 年          327.14          7.23%            95.85         29.30%
 2021-
 12-31
           2-3 年           27.80          0.61%            21.07         75.80%

             合计         4,523.14     100.00%             311.09          6.88%

         1 年以内         4,968.28         98.46%         277.40           5.58%

           1-2 年           75.92          1.50%            46.64         61.43%
 2020-
 12-31
           2-3 年             2.03         0.04%             2.03        100.00%

             合计         5,046.24     100.00%            326.07           6.46%

         1 年以内         2,913.38         98.15%          110.75          3.80%

           1-2 年           47.69          1.61%            39.17         82.14%
 2019-
 12-31
           2-3 年             7.36         0.25%             7.36        100.00%

             合计         2,968.44     100.00%            157.29           5.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的库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库龄一年以内
的余额占比分别为 98.15%、98.46%、92.15%和 93.98%。少量库龄超过一年的库
存商品系公司为满足客户及时性的交付需求,根据客户预测需求适当备货所
致。公司整体库龄情况良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原材料


                                     31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 1,102.09 万元、1,601.83 万元、
1,748.03 万元和 1,961.53 万元,占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5.30%、
22.36%、20.11%和 18.34%。伴随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各期末原材料
金额相应有所增加。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增长变动的具体原因分析

    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期末原材料余额分别较上期末
增加 499.74 万元、146.20 万元、213.50 万元,整体变动幅度较小。公司为满足
客户及时性的交付需求,根据市场及客户的需求预测销量并适当备货,伴随公
司经营规模及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的扩大,公司原材料余额相应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余额和当期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06-30/2022       2021-12-31/2021      2020-12-31 /          2019-12-31/
   项目
                 年 1-6 月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原材料                1,961.53             1,748.03           1,601.83            1,102.09

 同比增长                12.21%                9.13%             45.34%                     -

 营业收入              49,946.02            99,536.37          83,127.42           66,402.75

 同比增长                      -              19.74%             25.19%                     -


    2020 年末公司原材料同比增长幅度相对较大,主要是公司于 2020 年末为次
年 1 月及春节前的生产进行了原材料备货,导致原材料金额同比增长幅度相对
较大。

    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的库龄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计提跌价准备      跌价准备余额
  时间       库龄           账面余额            占比
                                                                 金额            /账面余额
             1 以内             1,707.95            87.07%           49.11            2.88%

             1-2 年                246.29           12.56%          147.56           59.91%
  2022-
  06-30
             2-3 年                  7.29            0.37%              7.29        100.00%

             合计               1,961.53           100.00%          203.96           10.40%

  2021-     1 年以内            1,650.46            94.42%           75.60            4.58%




                                             31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31
             1-2 年                   96.79                 5.54%             58.43              60.36%

             2-3 年                    0.78                 0.04%              0.78              100.00%

              合计                  1,748.03          100.00%                134.81               7.71%

            1 年以内                1,594.62            99.55%                29.51               1.85%

             1-2 年                    7.15                 0.45%              0.05               0.69%
  2020-
  12-31
             2-3 年                    0.05                 0.00%                   -             0.00%

              合计                  1,601.83          100.00%                 29.56               1.85%

            1 年以内                1,093.79            99.25%                19.39               1.77%

             1-2 年                    8.23                 0.75%              5.20               63.11%
  2019-
  12-31
             2-3 年                    0.07                 0.00%              0.07              100.00%

              合计                  1,102.09          100.00%                 24.66               2.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的库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99.25%、99.55%、94.42%和 87.07%。少量库龄超过一年的原材料主要为公司为
满足客户及时性的交付需求,根据客户预测需求适当原材料备货所致。公司整
体库龄情况良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原则,对于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针对库存商品,按照各产品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针对
原材料,按照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跌价准       账面余     跌价准        账面余    跌价准       账面余       跌价准
          账面余额
                         备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库存商
           7,205.31     470.08 4,523.14         311.09 5,046.24         326.07 2,968.44            157.29
   品
 原材料    1,961.53     204.00 1,748.03         134.81 1,601.83          29.56 1,102.09             24.66

 在产品     103.15              -    319.73             -     163.57            -       269.15            -


                                                31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委托加
            1,377.05          - 2,003.23            -     201.25          -      13.82            -
 工物资
 发出商
              50.47           -     99.90           -     150.63          -       2.91            -
   品
  合计     10,697.50   674.08 8,694.03       445.90 7,163.51       355.63 4,356.41         181.94


    报告期各期末,伴随着存货余额的增加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也相
应增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497.59 万元、635.92 万元、
1,144.35 万元和 1,635.7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5%、1.14%、1.65%
和 2.23%。

                                                                                       单位:万元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待抵税项      889.21   54.36%       616.11   53.84%       433.92   68.24%       415.84     83.57%

待摊费用      320.08   19.57%       167.86   14.67%       128.41   20.19%        81.76     16.43%

上市费用      426.42   26.07%       360.38   31.49%        73.58   11.57%              -          -

  合计       1,635.70 100.00% 1,144.35 100.00%            635.92 100.00%        497.59 100.00%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上期末变动 138.32 万元和
508.43 万元,主要是公司上市费用金额同比增加以及期末待抵税项增加较多所
致。2022 年 1-6 月,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上期末变动 491.35 万元,主要是
公司待抵税额及待摊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8,190.62 万元、17,351.53 万元、
36,286.77 万元和 41,991.80 万元,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构成,具体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31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长期股权
               6,179.58    14.72%      6,080.25   16.76% 5,500.00       31.70%         -            -
投资
固定资产 10,328.76         24.60%      5,490.64   15.13% 4,656.91       26.84% 4,276.90    52.22%

在建工程 12,382.72         29.49% 14,807.58       40.81% 2,769.61       15.96%    853.81   10.42%
使用权资
               7,076.64    16.85%      4,929.49   13.58%            -         -        -            -
产
无形资产       3,167.86     7.54%      2,731.35    7.53% 2,746.85       15.83% 1,567.06    19.13%

商誉            436.53      1.04%        436.53    1.20%       436.53    2.52%    436.53   5.33%
长期待摊
                410.07      0.98%        377.75    1.04%       287.82    1.66%    209.26   2.55%
费用
长期应收
                401.90      0.96%        365.26    1.01%            -         -        -            -
款
递延所得
               1,393.85     3.32%        803.68    2.21%       887.24    5.11%    429.49   5.24%
税资产
其他非流
                213.88      0.51%        264.24    0.73%        66.57    0.38%    417.57   5.10%
动资产
 合 计     41,991.80 100.00% 36,286.77 100.00% 17,351.53 100.00% 8,190.62 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

       2019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无余额。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分别为 5,500 万元、6,080.25 万元和
6,179.58 万元,系公司于 2020 年内通过股权转让及现金增资方式获得重庆致贯
35%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公司以 2,500 万元收购原股东持有的重
庆致贯 15.91%股权,以 3,000 万元增资获得重庆致贯 19.09%股权,即以现金
5,500 万元共计获得重庆致贯 35.00%股权。

       (2)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构
成,为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
别为 4,276.90 万元、4,656.91 万元、5,490.64 万元和 10,328.76 万元,占非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52.22%、26.84%、15.13%和 24.6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
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房屋及建筑物                 4,111.25                     -                  -                 -


                                                  31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机器设备                5,763.07         4,995.86         4,129.68          3,660.85

 运输工具                 217.65              274.89         397.97           520.69

 电子设备及其他           236.79              219.89         129.26            95.37

      合计              10,328.76         5,490.64         4,656.91          4,276.9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及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的扩大,公司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有所增加。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853.81 万元、2,769.61 万元、
14,807.58 万 元 和 12,382.72 万 元 ,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0.42% 、
15.96%、40.81%和 29.49%。

    2020 年 末 、 2021 年 末 ,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期末 余 额 较 上 一 期 末 分别 增 加
1,915.80 万元、12,037.97 万元,增长金额相对较大,系公司不断投入建设武汉
光大同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越南光大同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致。2022 年 1-
6 月,越南光大同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当期建成后结转为固定资产,武汉光大
同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余额为 11,167.67 万元,为当期末在建工程主要
组成部分。

    (4)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使用权资产科目。公司将
符合条件的租赁房屋及建筑物计入使用权资产科目核算。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为 4,929.49 万元和 7,076.6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
比例为 13.58%和 16.85%。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567.06 万元、2,746.85 万
元、2,731.35 万元和 3,167.8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13%、
15.83%、7.53%和 7.54%,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20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同比
增加 1,217.19 万元、增加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于 2020 年新增购置位于越
南北江省的土地。2020 年 4 月,越南光大同创与 Hoa Phu Invest Company Limited

                                        31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签署了协议购买其拥有的位于越南北江省的土地,土地面积为 25,000 平方米并
已经取得编号为 CY 218063 的土地证书。

    (6)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436.53 万元、436.53 万元、436.53
万元和 436.5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33%、2.52%、1.20%和
1.04%。

    2019 年 10 月,公司与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取得昆
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的相关经营性资产。资产评估价值与合并对价的差额
436.53 万元形成商誉。

    期末公司测试从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取得的存货、固定资产及业务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测试方法为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否低于其账面价值,将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商
誉不存在减值情形。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209.26 万元、287.82 万
元、377.75 万元和 410.0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5%、1.66%、
1.04%和 0.98%,主要为待摊销的办公室及厂房装修费用。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429.49 万元、887.24 万
元、803.68 万元和 1,393.8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24%、5.11%、
2.21%和 3.3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坏账损失或信用减
值损失,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构成因素。

(二)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及占总负债的比例如下:



                                  31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
       57,856.89        90.79% 47,865.61      82.54% 37,832.93 100.00% 23,805.62 100.00%
债
非流动
        5,870.04         9.21% 10,125.01      17.46%            -          -          -          -
负债
 合计      63,726.93 100.00% 57,990.63 100.00% 37,832.93 100.00% 23,805.6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0.00%、100.00%、
82.54%和 90.79%,占比较高。

    2、流动负债构成项目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 23,805.62 万元、37,832.93 万元、
47,865.61 万元和 57,856.89 万元,具体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9,588.24    16.57% 8,493.02       17.74% 7,623.29       20.15% 4,101.64       17.23%
交易性金
              652.37     1.13%      64.25      0.13%            -          -          -          -
融负债
应付票据    8,329.28    14.40% 5,315.45       11.10%            -          -          -          -

应付账款 21,353.73      36.91% 24,357.04      50.89% 19,652.12      51.94% 15,000.62      63.01%

预收款项            -          -          -          -          -          -    11.06     0.05%

合同负债       11.76     0.02%      26.57      0.06%      21.23      0.06%            -          -
应付职工
         1,446.41        2.50% 1,730.47        3.62% 1,684.85        4.45% 1,441.64       6.06%
薪酬
应交税费    1,812.23     3.13% 1,061.80        2.22%     696.88      1.84% 1,221.51       5.13%
其他应付
          2,775.27       4.80% 4,288.85        8.96% 5,200.29       13.75% 2,029.14       8.52%
款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11,887.61      20.55% 2,528.17        5.28% 2,954.28        7.81%            -          -
动负债
  合计     57,856.89 100.00% 47,865.61 100.00% 37,832.93 100.00% 23,805.62 100.0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4,101.64 万元、7,623.29 万元、

                                              31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493.02 万元和 9,588.2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7.23%、20.15%、
17.74%和 16.5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不断增加,主要是伴随业务规模
不断扩大,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新增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15,000.62 万元、19,652.12 万元、
24,357.04 元和 21,353.7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3.01%、51.94%、
50.89%和 36.91%。2020 年末、2021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较上期末增加
4,651.49 万元和 4,704.92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31.01%、23.94%,与当期公司营
业成本的增长幅度整体保持一致。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1,441.64 万元、1,684.85 万
元、1,730.47 万元和 1,446.41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06%、4.45%、
3.62%和 2.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短期薪酬          1,441.32         1,730.47         1,680.25         1,422.71
 二、离职后福
 利-设定提存计             5.09                  -                -          18.93
 划
 三、辞退福利                   -                -           4.60                  -

     合 计             1,446.41         1,730.47         1,684.85         1,441.64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 1,221.51 万元、696.88 万元、
1,061.80 万元和 1,812.2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13%、1.84%、2.22%
和 3.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1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企业所得税            875.67              459.28              476.38           837.32

 增值税                766.97              460.94              161.56           261.07

 个人所得税             22.12               30.87               30.58            27.95
 城市维护建
                        72.04               52.89               12.73            37.44
 设税
 教育费附加             36.14               25.09                6.69            17.26
 地方教育附
                        22.61               16.73                4.27            11.14
 加
 其他                   16.67               16.00                4.67            29.33

    合 计             1,812.23            1,061.80             696.88          1,221.51


    2020 年末,应交税费金额较上年末下降 524.63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应交
所得税余额减少 360.94 万元。2021 年末,应交税费金额较上年末上升 364.92 万
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应交增值税余额增加 299.38 万元。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
税费余额较大,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金额较上年末增长较大所致。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2,029.14 万元、5,200.29 万元、
4,288.85 万元和 2,775.2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52%、13.75%、
8.96%和 4.80%,主要为公司应付的股权收购款、综合物流款、应付工程及设备
款、业务合并款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股权收购款                     -                   -        4,250.00                 -

  综合物流费             802.87             909.71              567.49          508.48

  个人报销款              13.06                79.34            169.57          114.88
 应付工程及设
                       1,718.71            3,060.69              18.21          239.00
     备款
  业务合并款                     -                   -                -        1,017.71

        其他             240.63             239.12              195.02          149.07




                                         32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 计             2,775.27           4,288.85        5,200.29            2,029.14


    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 2019 年末增加 3,171.15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
司新增应付股权转让款 4,250.00 万元。2020 年 12 月公司同重庆致贯、苏孟波、
李亚玲签署相关协议,公司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合计出资 5,500 万元获得
重庆致贯 35.00%股权。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已经支付 1,250 万元,剩余未支付
的增资及股权转让款作为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

    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 2020 年末减少 911.44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
已于当期支付重庆致贯剩余股权收购款 4,250.00 万元,同时受在建工程投资进
度影响,应付工程及设备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3,042.48 万元。

    2022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 2021 年末减少 1,513.58 万元,主要是与供应
商结算、应付工程及设备款金额下降所致。

    3、非流动负债构成项目分析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0,125.01 万元、
5,870.04 万元,主要为长期借款与租赁负债,具体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6-30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                  -     6,000.00             59.26%

租赁负债                5,869.85           100.00%         4,085.19             40.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0.19               0.00%           39.83               0.39%

      合计              5,870.04          100.00%        10,125.01            100.00%


    (1)长期借款

    2021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6,000.0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
比例为 59.26%。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公司新增长期借款以满足营运资金需
求。2022 年 6 月末,因上述长期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公司将其重分类至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租赁负债

                                         32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租赁负债科目。公司将尚
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
的租赁负债金额为 4,085.19 万元、5,869.85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40.35%、100.00%。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项目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实收资本(或股
                         5,700.00       5,700.00          5,700.00       5,000.00
 本)
 资本公积               21,365.97      21,365.97         21,365.97       4,328.67

 盈余公积                1,001.80       1,001.80            139.82       1,658.89

 未分配利润             23,582.54      19,841.42          8,560.20      16,536.42

 其他综合收益              -67.66            -95.70        -138.45        -158.46
 归属母公司所有
                        51,582.65      47,813.49         35,627.53      27,365.52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02.09           -138.09        -431.14         136.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480.56      47,675.40         35,196.39      27,502.32


    1、股本(实收资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期末股本金额            5,700.00        5,700.00         5,700.00       5,000.00


    2019 年末公司股本总额为 5,000 万元。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股份
公司创立大会,决定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 5,700 万元。

    2、资本公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2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期初余额               21,365.97            21,365.97         4,328.67       3,098.25

 本期增加                            -                -       21,385.50       1,230.43

 本期减少                            -                -        4,348.21                -

 期末余额               21,365.97            21,365.97        21,365.97       4,328.67


    (1)2019 年公司资本公积的主要变化情况

    本期资本溢价增加 1,230.43 万元,系员工持股平台内激励员工形成股份支
付导致。

    (2)2020 年公司资本公积的主要变化情况

    1)本期资本溢价增加 1,796.47 万元,系员工持股平台内激励员工形成股份
支付导致;

    2)本期资本溢价增加 19,589.04 万元,系由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净
资产余额 25,289.04 万元超过折股金额 5,700.00 万元的股本溢价;

    3)本期资本溢价减少 4,348.21 万元系由于股改时将资本公积所有余额
4,348.21 万元折股所致。

    3、盈余公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期初余额               1,001.80                 135.71       1,658.89        1,032.79

 本期增加                        -               866.09         516.95          626.11

 本期减少                        -                    -       2,036.02                 -

 期末余额               1,001.80             1,001.80           139.82        1,658.89

    注: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报告期内未计提任意盈余
公积。

    2020 年盈余公积减少系股份公司所致。2021 年盈余公积期初余额与 2020 年
盈余公积期末余额差 4.11 万元,系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以简化的追溯调整法

                                           32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导致的盈余公积累计影响数。

    4、未分配利润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上年年末余额               19,841.42             8,560.20         16,536.42         8,352.1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             -768.42                   -                -
 调整
 调整后本年年初余额         19,841.42             7,791.78         16,536.42         8,352.1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          5,741.12          12,915.74            9,445.53        10,310.38
     润
     其中:被合并方
     在合并前实现的                  -                    -                  -                -
     净利润
     其他转入                        -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
                                     -             866.09            516.95            626.11
 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2,000.00                     -         3,000.00         1,500.00

     净资产折股                      -                    -        13,904.8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23,582.54          19,841.42            8,560.20        16,536.42


(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 产 负 债 率
                         55.31%               54.88%               51.81%             46.40%
 (合并)
 流动比率                   1.27                   1.45               1.47               1.81

 速动比率                   1.09                   1.28               1.29               1.64

     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
 前 利 润 ( 万         8,934.63            18,549.00            11,871.48          13,251.59
 元)
 利息保障倍数              15.42                  21.05              34.79              65.94

                                            32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较高且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息税折旧摊销
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较高水平,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2、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1)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裕同科技                    50.95%            48.87%              47.27%            47.08%

   安洁科技                    23.07%            25.83%              18.35%            17.97%

       飞荣达                  56.58%            52.37%              42.70%            50.73%

       恒铭达                  20.72%            21.52%              22.83%            10.27%

       智动力                  37.84%            39.01%              41.30%            53.66%

   博硕科技                    14.54%            11.87%              37.74%            36.35%

   达瑞电子                    11.40%                8.03%           22.09%            14.85%

       鸿富瀚                  13.18%            16.29%              50.78%            42.95%

       平均值                  28.53%            27.97%              35.38%            34.23%

        公司                   55.31%            54.88%              51.81%            46.40%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的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
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负债规模相对较大。

       (2)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
示: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公司名称       流动比    速动比     流动比    速动比    流动比     速动比    流动比   速动比
                  率        率         率        率        率         率        率       率
 裕同科技         1.46      1.23        1.46     1.23        1.58     1.34      1.48     1.28

 安洁科技         2.39      1.97        2.21     1.83        3.41     3.03      3.42     3.06


                                               3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飞荣达           1.16       0.79      1.25      0.92       1.66      1.32         1.46     1.14

  恒铭达           4.41       3.82      3.73      3.28       3.61      3.36         8.74     8.41

  智动力           1.85       1.51      1.83      1.57       1.74      1.55         1.00     0.74

 博硕科技          6.55       6.30      8.98      8.80       2.45      2.34         2.48     2.33

 达瑞电子          6.83       6.26     10.14      9.59       3.00      2.53         5.43     4.74

  鸿富瀚           5.70       5.43      4.94      4.69       1.37      1.16         1.60     1.40

  平均值           3.79       3.41      4.32      3.99       2.35      2.08         3.20     2.89

   公司            1.27       1.09      1.45      1.28       1.47      1.29         1.81     1.64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的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
由于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流动负债规模相对较大。上
述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恒铭达、达瑞电子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相对较高,主要
是由于上述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金额较小。剔除上述公司
后,2019 年末、2020 年末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平均值为 1.91、2.03,速
动比率平均值为 1.66、1.79,与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博硕科技、达瑞电子、鸿富瀚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高,主要是其
因首次公开发行收到募集资金,流动性有所提升所致,剔除上述公司后,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平均值与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0.45            1.11                1.34            1.59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8            2.55                2.42            2.45

存货周转率                               3.72            8.89                9.64           11.12


    1、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32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裕同科技                0.37            0.84           0.81           0.83

   安洁科技                0.26            0.51           0.41           0.40

       飞荣达              0.30            0.60           0.70           0.95

       恒铭达              0.27            0.59           0.43           0.58

       智动力              0.33            0.69           0.89           1.20

   博硕科技                0.20            0.59           1.29           1.25

   达瑞电子                0.17            0.55           1.03           1.50

       鸿富瀚              0.15            0.52           1.18           1.17

       平均值              0.26            0.61           0.84           0.99

        公司               0.45            1.11           1.34           1.59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59、1.34、1.11 和 0.45,高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的平均水平,总资产周转情况良好。

       2、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
示:

   公司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裕同科技                1.33            2.71           2.49           2.41

   安洁科技                1.58            3.46           3.05           2.78

       飞荣达              1.40            2.80           2.75           2.90

       恒铭达              1.11            2.37           2.01           2.00

       智动力              1.92            3.48           4.02           5.58

   博硕科技                0.97            1.75           1.76           1.64

   达瑞电子                1.85            3.89           4.10           5.49

       鸿富瀚              1.12            2.69           2.99           2.58

       平均值              1.41            2.89           2.90           3.17

        公司               1.18            2.55           2.42           2.45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45、2.42、2.55 和 1.18,与同行业

                                     32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产
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客户信誉及实力情况良好,具有资
金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等特点,且和公司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应
收账款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

    3、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裕同科技                3.07                    6.88            6.62              6.81

   安洁科技                2.11                    4.86            4.34              3.97

    飞荣达                 1.55                    3.51            3.98              4.94

    恒铭达                 1.80                    4.93            5.02              6.37

    智动力                 2.60                    6.17            6.84              6.92

   博硕科技                4.85                   13.37           13.56             15.83

   达瑞电子                2.17                    5.53            5.40              7.10

    鸿富瀚                 2.26                    5.30            6.30              5.31

    平均值                 2.55                    6.32            6.51              7.16

     公司                  3.72                    8.89            9.64             11.12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1.12、9.64、8.89 和 3.72,高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平均水平,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十二、现金使用分析

(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218.09         18,375.62       7,864.25       7,425.43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833.41         -16,446.61     -7,048.08       -3,182.55


                                            32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7.18          2,949.32      3,462.88       -338.80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09.50          4,458.89      4,040.20      3,881.64
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4,204.07         14,413.58      9,954.69      5,914.49
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表明公司盈利质
量较好;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公司目前正
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报告期内投资购建长期资产所致;2019 年公司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现金分红所致。

(二)经营活动现金使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49,978.02          95,482.25     81,054.90     62,774.57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98.92           3,305.24      1,699.82      1,526.6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115.95            367.92        515.83        221.28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092.89          99,155.41     83,270.55     64,522.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34,911.55          57,884.54     51,380.67     32,983.83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7,697.10          13,991.22     11,949.39      9,776.45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73.06           3,724.01      4,955.25      5,177.8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3,493.09           5,180.02      7,120.99      9,158.95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874.80          80,779.79     75,406.30     57,097.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218.09          18,375.62      7,864.25      7,425.43
 量净额
 净利润                        5,777.74          13,129.07      8,823.06     10,248.3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425.43 万元、
7,864.25 万元、18,375.62 万元和 4,218.09 万元,均为正数;同期净利润金额分别
为 10,248.31 万元、8,823.06 万元、13,129.07 万元和 5,777.74 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32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及销售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整体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相应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49,978.02          95,482.25       81,054.90          62,774.57
 的现金
 营业收入                        49,946.02          99,536.37       83,127.42          66,402.7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00.06%              95.93%          97.51%             94.54%
 的现金/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分别 62,774.57 万元、
81,054.90 万元、95,482.25 万元和 49,978.02,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54%、97.51%、95.93%和 100.06%,表明公司营业收入质量较高,应收款项
回收情况良好。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关系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净利润                               5,777.74        13,129.07       8,823.06         10,248.31

 加:资产减值准备                       228.18            90.27         173.69            57.18

     信用减值损失                        53.33          212.26          419.00           494.3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541.98          742.70          642.26           389.43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1,094.11         1,753.60                 -                -

     无形资产摊销                        25.62              7.56          1.20              0.2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7.42          117.44           76.90           143.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4.64         15.63          34.38             -2.78
     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           0.45          6.76              7.36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617.88          -102.69                 -                -
     “-”号填列)



                                         33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1,662.13     1,221.65     602.21       134.83
     列)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290.00       -807.48     -19.48       -42.78
     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590.17        83.57     -457.76      -118.50
     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39.64        39.83            -            -
     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2,003.47    -1,530.52   -2,807.10    -1,844.56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
                                           -1,693.24    -8,451.74   -6,341.60   -11,336.44
     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
                                           1,405.84     11,854.04   4,914.27     8,065.03
     少以“-”号填列)
     其他(确认的股份支付)                         -           -   1,796.47     1,23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18.09     18,375.62   7,864.25     7,425.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净利润的差
                                           -1,559.65     5,246.55    -958.81     -2,822.88
 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与净利润的差额分别为-2,822.88 万
元、-958.81 万元、5,246.55 万元和-1,559.65 万元。

    2019 年上述差额为-2,822.88 万元,主要是由于当年确认股份支付金额
1,230.43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合计影响金额 883.77 万元,减
少了净利润但未对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影响;同时存货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
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合计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金额为-5,115.97
万元。上述因素合计影响金额为-3,001.77 万元,为 2019 年上述差额的主要影响
因素。

    2020 年 上 述 差 额 为 -958.81 万 元 , 主 要 是 由 于 当 年 确 认 股 份 支 付 金 额
1,796.47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合计影响金额 1,061.26 万元,减
少了净利润但未对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影响;同时存货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
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合计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金额为-4,234.43
万元。上述因素合计影响金额为-1,376.70 万元,为 2020 年上述差额的主要影响
因素。

    2021 年末上述差额为 5,246.55 万元,主要是由于当期固定资产折旧、使用
权资产折旧合计影响金额 2,496.30 万元,减少了净利润但未对经营活动现金流
产生影响;同时存货的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

                                              33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加,合计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金额为 1,871.78 万元。上述因素合计影响金
额为 4,368.08 万元,为 2021 年上述差额的主要影响因素。

    2022 年 6 月末上述差额为-1,559.65 万元,主要是由于固定资产折旧、使用
权资产折旧合计影响金额 1,636.08 万元,减少了净利润但未对经营活动现金流
产生影响;主要与汇率波动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财务费用、投资损失影
响金额-754.25 万元,增加了净利润但未对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影响;同时存货
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合计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的金额为-2,290.87 万元。上述因素合计影响金额为-1,409.03 万元,为 2022 年
1-6 月上述差额的主要影响因素。

(三)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3.57               227.2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3.38                15.38          29.52            11.02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97.00                     -      5,119.48        17,204.32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3.95               242.61       5,149.00        17,215.3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4,436.80             10,922.19       4,407.05         3,452.70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9.77             4,250.00       1,25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1200.00       1,440.03         1,450.18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300.80               317.03       5,100.00        15,495.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17.37           16,689.22      12,197.08        20,397.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833.41             -16,446.61     -7,048.08        -3,182.55
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182.55 万元、-
7,048.08 万元、-16,446.61 万元和-4,833.41 万元。

    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
主要是公司于 2019 年、2020 年新增获得位于武汉及越南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开

                                              33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工建设武汉光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越南光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相关投入金
额相对较大所致。

(四)筹资活动现金使用分析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         52.00        12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444.28            25,962.48     11,517.32      4,000.00
 收 到其他 与筹资活 动有
                                           -                 -       822.37        710.28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44.28            26,042.48     12,391.70      4,830.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730.00            20,186.34      5,542.30      2,250.00
 分 配股利 、利润或 偿付
                                 2,277.48              484.53       3,312.92      1,694.23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 付其他 与筹资活 动有
                                 1,419.62             2,422.29        73.58       1,224.86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27.10            23,093.16      8,928.81      5,169.09
 筹 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17.18             2,949.32      3,462.88       -338.80
 量净额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338.80 万 元 、
3,462.88 万元、2,949.32 万元和 17.18 万元。

     2020 年、2021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462.88 万元、
2,949.32 万 元 , 金 额 较 大 , 主 要 是 由 于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金 额 分 别 为
11,517.32 万元、25,962.48 万元,金额相对较大所致。

(五)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

(六)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持续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情况持续为正,经营状况良好,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等指标处于稳健水平,


                                               33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流动性风险较小。公司将统筹安排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继续加强存货、应收账
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良好的流动性保障。

(七)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及管理层自我评判

    1、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主要有客户相对集中的
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宏观经济波动和市场环境风险等,具体情况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2、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自我评判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创新,目前已经在消费电
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及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的发
展,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有了包括联想集
团、立讯精密、歌尔股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行
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资源。随着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公
司主营业务市场需求旺盛,经营业绩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管理层认为,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及多年来积累的优质
客户资源,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良好,能够积极应对和防范各种不利风险因素,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三、报告期内实际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3 月 2 日股东会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实收资本份额 5,70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0 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0 年 5 月 20 日股东会通过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实收资本份额 5,00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00 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19 年 7 月 18 日股东会通过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实收资本份额 5,00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含

                                    33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00 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十四、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重要的非调整事项、或有事项或其
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诉讼、担保等事项。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十二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
了“中汇会阅[2023]0266”审阅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
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深圳光大同创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深圳光大同创公司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 2022 年末及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126,544.22           105,666.03         19.76%

         负债合计                   69,311.43            57,990.63         19.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57,217.22            47,813.49         19.67%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99,570.40            99,536.37          0.03%

         营业利润                   13,816.31            15,140.25         -8.74%

         利润总额                   13,612.79            15,170.92        -10.27%


                                        33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11,371.17               12,915.74        -11.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3,033.52               12,369.03             5.37%
     润(归属于母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3,551.30               18,375.62        -26.2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总体良好,资产总额 为
126,544.22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9.76%,负债总额为 69,311.43 万元,较上年末
增加 19.52%。

    2022 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9,570.40 万元, 与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99,536.37 万元基本持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金额为 11,371.17 万元、较上
年同期减少 1,544.57 万元、下降 11.96%,主要是由于:

    (1)2022 年度受人员成本上升以及新增部分自有及租赁房产等因素影响,
公司 2022 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1,553.45 万元;同时公司加大了研发项
目投入,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及研发物料投入均有所增长,研发费用较上一年度
增加 774.29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地区、境内保税区收入金额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52.01%、57.68%、59.73%和 65.67%,占比相对较高。公司上述地区
的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
响。2022 年第二季度以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且上升幅度较
大,在公司外销收入金额占比较高且 2022 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人民币贬值幅
度较大的情况下,2022 年度公司汇兑收益、外汇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
收益金额合计同比增长 1,351.16 万元,对当期盈利情况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

    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整体较为稳定的情况下归属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金额略有下降。

    2022 年 度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金 额 为
13,033.5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37%,主要是非经常性损失金额影响所致。
2022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33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3.23           -16.0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6.97             0.00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122.44           295.81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115.06             0.00
 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2,290.09          329.92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
                                                  90.39             4.00
 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6.52            8.1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11           10.50

 小计                                          -2,146.64          632.27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
                                                -360.70            85.40
 示)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787.17          546.8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662.35          546.71

    公司为尽量减少汇率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通过签订远期合约、期
权等方式减少汇率波动的风险。2022 年度,受汇率波动影响当期上述产品产生
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较大、金额为-2,290.09 万元,导致当期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

    2022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551.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 4,824.32 万元、同比下降 26.25%,主要是当期集中支付供应商货款金额较高
所致。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采
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2023 年 1-3 月经营业绩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经初步测算, 2023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


                                        33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 21,000.00 万元至 25,8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11.11%~9.20%;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2,380.00 万元至 3,01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
14.34%~8.33%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预 计 为
2,180.00 万元至 2,68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9.70%~11.02%。

     上述 2023 年 1-3 月业绩预计情况为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
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33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金额及拟投资项目

      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900.00 万股,本次发行后
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各投资
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
  1                                                40,018.60           40,018.60
        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041.50           20,041.50

  3     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5,060.10           85,060.10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
用、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批
手续,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根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本次
募集资金。

(三)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为 85,060.10 万元,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
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投入等方式

                                       33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先期投资,公司将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将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后续投入。

(四)募集资金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
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
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
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
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
资源。随着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主营业务市场需求旺
盛。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注于公
司主营业务,加大对消费电子防护性产品及功能性产品的生产设施投入。项目
的建设与实施将不仅能够提升公司产能,满足持续旺盛的市场需求,还将进一
步完善产品线布局,提升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的精益化管
理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优化公司研发
体系、加快产品更新迭代速度为目标,紧紧围绕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
的研发开展建设与运营。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
形成完善的研发、试产、量产、质量控制体系,以持续创新的产品设计深度参
与下游产品同步研发、方案论证、检测试验等各个环节,为公司长期增长提供
有力支撑。

    “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通过购置前沿软硬件系统,引进信息化
团队人才,以数据可视化平台实现信息实时采集与共享,有助于提升公司运营
和管理效率,提升内部与外部整体协同能力、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为公司长期

                                    34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扩大公司流动资金规模,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
速发展的需要、提高短期偿债能力,为公司上市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
供保障。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紧密相连,项目的建设与实施
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契合公司主营业务规
模不断扩大的需求,紧跟消费电子行业产品快速迭代的发展趋势,对于公司增
强竞争优势、落实未来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持续的业务创新与规模增长提供了有力的支
持。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募
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技术水平、研发实力与管理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带动新品类、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与应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扩大规模化优势,推动智能化生产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未
来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消费电子防护性产
品及功能性产品的生产规模,更有效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从而满足消费电子产
品快速迭代和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的需求。产品的规模优势还将有助于公司更好
地与下游客户沟通对接,为客户提供更为丰富和多元化的产品种类,从而进一
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随着行业生产经验和技术成果的积累,公司在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
品的研发与生产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公司产品线不断完善、产品类型越来
越丰富。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在未来进一步提高生产的

                                 34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把控能力,不断降低公
司的生产运营成本,实现生产过程的精益化管理。

    2、改善研发环境,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消费
电子行业的重要参与者。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当前的研发体系和研发团
队已经难以满足持续增长的业务需求。通过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
实施,公司将搭建高水平的研发平台与研发团队,研发体系将进一步完善,研
发与测试能力也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司将整合研发团队资源,通过内部培养
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打造稳定与高效的研发团队,加快产品更新迭代速
度,为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3、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内部管理效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国内多个地区以及墨西哥、越南等地设立了生产
基地,各个子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大量采购、生产、销售等数据。随着公
司整体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公司亟需从各个子公司数据中获取关键、准确的数
据来进行整体运营、决策和管理。公司现有的 ERP 管理系统覆盖了采购、生
产、销售、售后服务等业务环节,达到了对业务信息的传递与共享,但现有系
统功能已不能适应未来公司快速发展和内部运营管理的需要,信息化管理水平
亟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后的信息管理系统将具备全面集成的特性和功能,实现公司各个系统
的互联互通,将大大优化完善公司的业务流程,实现业务数据集中统一管理,
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同时提升管理人员的团队协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
公司内部整体的运营管理能力。公司的决策层也可通过改进后的信息管理系统
提供的综合分析,更加及时、科学、有效的地做出决策,对快速变化的市场做
出及时、正确的响应,有助于公司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模式。

    4、满足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规模不断增大。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未来对营运资金的要求也将随之扩


                                 34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大。同时,面对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公司在提升
技术水平、吸引高端人才等方面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报告期内,公司资金
需求主要依靠银行借款、留存收益和股东投入等方式解决,缺乏长期、稳定的
资金融通渠道,公司亟需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经营管理需
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消费电子行业发展

    2017 年 2 月,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制定《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提出重点
发展面向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消费的新型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产
品,提升产品的研发应用能力、产业配套能力和品牌竞争力;2017 年 8 月,国
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
见》,将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
新型信息产品列示为重点领域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为贯彻落实前述意见,工信
部于 2018 年 7 月印发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提出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迈向中高端,支持各类电子产品创新中心建
设,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积极推进创新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2020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要求
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等智能化产品,增强新型消费技术支撑。

    公司是消费电子行业的重要参与者,消费电子领域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
持的发展领域,募投项目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募投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影响消费电子产品的性能、质量、用户体
验,是消费电子产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消费电子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将带动
消费电子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消费电子功能性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及其
组件产品,性能直接影响着消费电子产品的质量、可靠性、性能以及使用寿
命,是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制造的基础性器件。消费电子产业具有技术快速迭代
和新兴产品快速渗透的特点,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注入了源源不断
的发展驱动力。

                                       34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下游行业相关技术不断创新与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既为消费电子防护性
及功能性产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又对其性能、品
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完善产品线
布局,增强研发实力与管理效率,带动新品类、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
与应用,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3、公司具备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
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
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资源,不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层次。公
司主要客户在消费电子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将长期受益于消费电子行业
市场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带动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发展扩大,为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运营与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

    4、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信息系统建设经验

    公司自设立以来逐步落实信息化建设,对信息系统进行了多次的更换和升
级。目前公司已经初步建立了部分信息处理机制与应用系统。公司多年来对信
息系统项目的建设经验为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平台
设计与规划、项目管理、网络运维、系统整合管理等方面的借鉴和支持,确保
了公司未来信息化系统高效、安全运转。

    通过多年来的发展,公司在内部管理的流程标准方面基本形成了比较成熟
的模式,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都形成了比
较成熟的规范和制度,相关人员对工作流程、工作权限、工作标准都比较熟悉
和适应。这些基础帮助本项目在设计上更加规范、准确、适用,而且能够使相
关人员较快地适应公司的信息化管理,从而使公司信息化系统更快、更好地发
挥作用,这也为本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光大


                                   34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
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公司扩大
主营业务生产规模、加强业务创新能力、提升管理效率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切
实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巩固
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后,不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
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内。项目总投资金
额为 40,018.60 万元,总建设面积 44,110.40 ㎡,将进行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工程
建设并购置生产和辅助设备。建成达产后,将有效提升生产的自动化水平,扩
大公司的生产规模、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订单需
求奠定坚实基础。

       2、项目投资概算及运用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40,018.60 万元,建设期为 24 个月,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金额

        1      建筑工程费                                          11,701.88

        2      设备购置费                                         20,134.42

        3      设备安装费                                           1,208.07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18.02

        5      预备费                                               1,652.22


                                          34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         铺底流动资金                                                4,604.00

                      项目投资总额                                         40,018.60


    3、项目组织方式和建设工程预计进展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奔放。合肥奔放将根据投资计划安
排,按实施阶段分步进行。本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 24 个月,建设完成后将进行
试产与量产。募投项目预计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建设期

   进度阶段                      T1                              T2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土建施工

   场地装修
 设备购买及调
     试
 人员招聘培训
 各项工作竣工
 验收及试产

    4、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公司已取得皖(2022)肥西县不动产
权第 0014116 号《不动产权证书》。

    5、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项目代码为“2103-340162-04-01-945387”的《合肥经开区经
贸局项目备案证》。

    本项目已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
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
〔2021〕11039 号”)。

    6、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92,889.78 万
元,总投资利润率为 20.60%(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1.04%(税后),税后静

                                           34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态投资回收期为 6.41 年(含建设期)。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项目。2021 年 5 月 7 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为本募投
项目出具了“环建审〔2021〕11039 号”号批复,同意本公司实施该项目。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粉尘、污水、建筑垃圾等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项目
所产的主要污染物均将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均达标后排放,预测
该建设项目对项目所在区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

(二)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深圳市,公司计划购置 2,300.00 ㎡研发中心并进行改
造,引进一系列国内外先进研发与测试设备,配备相应的技术研发团队,实现
公司技术研发及试验检测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为新品类、新工艺、新材料的开
发提供研发平台,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项目投资概算及运用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0,041.50 万元,建设期为 24 个月,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金额

      1       场地购置费                                           9,200.00

      2       建筑工程费用                                         1,744.80

      3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5,004.26

      4       软件系统购置费                                       1,454.00

      5       人力资源投入费用                                     1,659.00

      6       预备费                                                 200.41

      7       其他费用                                               779.02

                       项目投资总额                               20,041.50


    3、项目组织方式和建设工程预计进展情况



                                          34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母公司。光大同创将根据投资计划安排,按实施阶
段分步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周期预计为 24 个月,建设工程预计进展如下表所
示:

                                                建设期

        进度阶段                    T1                         T2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购买及清理场地

  工程及设备招标

   基础装修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验收竣工


       4、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深圳市,公司计划购置 2,300.00 ㎡研发中心并进行改
造。深圳市内相应研发场所供应较为充足,公司将尽快完成研发中心场所的购
置。

       5、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编号为“深光明发改备案〔2021〕0054 号”的《深圳市社会
投资项目备案证》。

       6、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公司将搭建高水平的研发平台与研发团队,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加强研
发与测试能力,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与盈利能力。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属于非生产性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无较大影响。本项目
的设计与运营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的标


                                         34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准及规范。

(三)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母公司,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机房建设及装修、硬
件和软件购置等。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基于营运管理对信息化管理
数据整合的迫切需要,公司将通过优化业务支撑系统、构建 ERP 升级系统、研
发 PLM 系统、制造 MES 系统、数据中心建设、文件加密保护系统、桌面云系
统、HR 管理系统等方式,实现多系统平台对接,以提升日常运营效率并增强公
司生产链条的周转效率。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5,000.00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 4,119.00 万元、预备费
143.00 万元、人力资源投入 738.00 万元。具体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金额

      1         设备购置及安装                                       4,119.00

     1.1        软件系统购置及实施费用                              3,527.00

     1.2        硬件购置及安装费用                                    552.00

     1.3        其他建设支出                                           40.00

      2         预备费                                                143.00

      3         人力资源投入                                          738.00

                         项目投资总额                               5,000.00


    3、项目组织方式和预计进展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光大同创。光大同创将根据投资计划安排,按实
施阶段分步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周期预计为 24 个月,建设工程预计进展如下表
所示:

                                                  建设期
     进度阶段
                                     T1                    T2

                                            34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机房装修

  软硬件设备招标

  设备购置与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

 系统集成整体测试

     验收竣工


    4、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场所。

    5、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编号为“深南山发改备案〔2021〕0072 号”的《深圳市社会
投资项目备案证》。

    6、项目效益分析

    信息化建设项目虽然没有直接创造利润,但将全面提升公司的信息化程度
及运营效率,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公司将通过实现原有业务板块的升级和
集成化管理,为数据进一步分析应用提供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
应用大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分析等相关技术,增强公司数据挖掘分析能力,实
现业务流程优化、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综合提
升公司现有系统硬件性能和软件运营环境、强化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公司
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属于非生产性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无较大影响。本项目
的设计与运营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的标
准及规范。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35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拟使用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和规模
的持续增长所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规模不断增大。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未来对营运资金的要求也将随之扩
大。同时,面对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公司在提升
技术水平、吸引高端人才等方面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报告期内公司资金需
求主要依靠银行借款、留存收益等方式解决,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融通渠
道,公司亟需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经营管理需要。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有较大幅度增
加,将大大增强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加。随
着本次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公司将显著增加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促进
业务发展,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
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
有业务。若公司受经济周期、投资规划、技术进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
各项因素影响,净利润不能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则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因股
本总额增加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

(三)费用支出和折旧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项目建设后固定资产
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随着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
目新增主营业务收入也将不断增加,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足以抵消新增折旧的影
响。因此,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资产流动性将显著
提高,偿债风险将大为降低、财务结构将显著改善,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得
到进一步的提高。

六、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一)发展规划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
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
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
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
资源。

    未来三到五年内,公司将充分发挥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源
优势、研发设计能力优势、良好的综合生产能力优势、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优
势、人才及经营管理优势等竞争优势,聚焦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创新
升级方向,一方面加大新品类、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投入和应用;另一方面
持续开拓消费电子行业、家电行业等多领域客户,深入理解和挖掘行业、客户
与终端消费者需求,不断提高主营业务增长空间、实现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持续开拓行业布局,拓宽增长空间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
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
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
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
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
资源。报告期内,公司以消费电子行业为起点,在稳步拓展消费电子产业业务
布局的前提下,持续开拓家电行业客户,为公司深入家电行业及其他行业防护

                                 35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性及功能性产品设计、研发与规模化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提高内部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对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决策程序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为满足公司业务扩张的需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制定了一
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在人才培养与引进层面建立了较为完善晋升与薪酬机制、
绩效考核体系等,在战略层面对研发体系、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整
体规划,持续加强管理效率,优化决策程序,为公司内部协同管理注入活力。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近年来,消费电子行业市场日益繁荣,市场规模增长迅速,全球各大消费
电子品牌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产品更新迭代速度不断加
快,为消费电子产业链注入了源源不断的驱动力。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
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
子产品及其组件,充分受益于消费电子产业链旺盛的需求。通过积极实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主营业务生产规模、业务创新能力、协同管理效率都将进
一步提高,为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2、加大研发力度,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已经具备自主研发生产、快速响应客户需
求的能力。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搭建高水平的研发平台与研发
团队,通过新品类、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与应用,实现消费电子防护性和功
能性产品更高精度、更高性能与轻量化提升,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
争力。

    3、进一步加强客户的维系与开发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拥
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
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资源,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
系。公司主要客户在消费电子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对公司产品整体设计、

                                    35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质量控制、成本优化、交付周期有较高的要求。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具
备为高精密度、高集成度消费电子品牌企业供应防护性、功能性产品的成熟经
验。未来公司将逐步开拓其他领域客户,促进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发展。




                                 35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
况、行业特征及市场状况等因素,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等规范性文件。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相关机构和
人员均履行相应职责,通过上述组织机构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实施,公司已经
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公司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
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
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出 具 了 《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报 告 》 ( 中 汇 会 鉴 [2022]6401
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光大同创公司按照《企业


                                          35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
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不规范情形及整改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财务不规范情形,具体情
形及整改落实情况参见“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 “六、公司最近三年及
一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19 年 7 月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

    2019 年 7 月 23 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
决定书》(深光税简罚(2019)131955 号),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
变更登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公司罚款 50 元。

    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并已经于 2019 年 7 月缴纳完毕上述罚款,主管税务机关
出具了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针对税务部门的上述两项行政处罚,公司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上
述事项情节轻微,罚款金额相对较低;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已经出具公司不存
在重大税务违法记录的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司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发行人子公司昆山光大同创计划在昆山市张浦镇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投资总金额为 100.00 万元。2018 年 9 月,昆山光大同创取得了昆山市环境保护
局出具的《关于对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
批意见》(昆环建[2018]0780 号)。2019 年 1 月,昆山光大同创为测试流水线
设备和环境指标进行了小批量测试生产;2019 年 2 月,昆山光大同创完成了设
备调试并积极安排环境影响评价检测及专家评审;2019 年 3 月,昆山光大同创
已经完成了专家评审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35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9 年 4 月 , 昆 山市 环 境保 护局 下 发《行 政 处罚 决定 书 》(昆 环 罚
(2019)第 99 号),该局于 2019 年 1 月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昆山光大同创投产
后未及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同时昆山光大同创与审批环评相比增加自
动粘合机一台,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
款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环境保护
局决定对昆山光大同创处罚款人民币 20 万元,同时昆山光大同创负责环保验收
事务的员工也因上述事项被罚款 5 万元。

    上述事项发生后,昆山光大同创积极进行整改:

    (1)已经于 2019 年 4 月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缴纳完毕上述罚款;

    (2)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履行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2019 年 8 月 5
日,昆山光大同创通过了建设(固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了苏州
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固废)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的审核意见》(昆环验[2019]0094 号);

    (3)进一步加强员工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针对处罚事项
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完善环境保护的工作管理制度,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形;

    (4)上述行为主要系工作疏忽所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形;未造成重大
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未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新增一台设
备事项不构成项目建设的重大变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
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
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不改正的,处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责任人员,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
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
闭。


                                     35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昆山光大同创已经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对上述事项进行整改;昆山光大同
创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的下限;上述事项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上述事项发生之
日至今,公司及子公司未再受到环境保护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上述事项不构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昆山光大同创已经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对上述
事项进行整改,整改措施有效、整改后符合有关规定;昆山光大同创受到上述
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下
限;上述事项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至今,公
司及子公司未再受到环境保护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三)公司境外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受到墨西哥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罚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子公司墨西哥光大同创因社保缴纳计算错误,
被墨西哥社会保障部门处以 710.16 墨西哥比索(折合人民币 226.98 元)的罚
款,上述罚款已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支付完毕。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进行担保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曾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形式占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公司应付     当期公司应付      当期公司应付   期末公司应付余
  关联方名称
                      余额           贷方发生额        借方发生额         额
                                   2019年度

     马增龙              -349.37            349.37              -                -


    2018 年末马增龙曾占用公司资金 349.37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12 月 27 日,公司向马增龙偿还关联拆借资金 600.00 万元。2019 年初经财

                                      35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务核算公司向马增龙多偿还了 349.37 万元,从而产生了资金占用情形。2019 年
1 月 7 日,马增龙将 349.37 万元返还公司账户,关联资金拆借余额清理完毕。经
核查,马增龙占用公司资金期间即 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其相
关账户无大额转账、大额支出或取现情形,占用款项的还款来源均为公司多偿
还的资金。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余额均已清理完毕,未
再出现和产生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已针对规范和减少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占用建
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草
案)》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行内控制度完善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
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就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
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对该等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上
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对该等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独立意见,认
为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已经出具了《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
诺: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
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

    2、本人/本企业严格遵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有
关规定,维护公司的独立性,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本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本企业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向发行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5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公司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
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已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场所和必要设备、设施,同时具有与经
营有关的商标、专利、研发系统和市场营销系统。

    公司设立和历次增资时,各股东均已足额缴纳出资款。公司资产权属清
晰、完整,不存在对股东及其他机构依赖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支配公司资产、资金或者越权干预公司对其资
产的经营管理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股东单位
完全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均严格按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受其他机构或个人干预的情形。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福利费支出与股东或股
东单位严格分离;公司建立了员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
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上完全独立。

(三)财务独立情况


                                 36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
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
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
情形。

    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
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
立了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了各机构
的职能,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公司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不存
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
和办公场所,与关联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的机构设置
均独立于其他关联企业,也未发生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生
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
司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技术和设备,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组织系统,能够
独立支配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生产经营独立进行。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6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
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最近两年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最近两年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
变动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四、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部分。

    最近两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马增龙,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

(七)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
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
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
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汇科智选、实际控制人马增龙未
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汇科智选、实际控制人马增龙所
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36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汇科智选控制的其他企业

       汇科智选除控制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未控制其他企业。

       (2)马增龙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                      备注
                                                              马增龙担任执行事务合
  1            同创智选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伙人、持有 24.71%出资
                                                                        额
             新纪智选投资(深                                 马增龙担任执行事务合
  2        圳)合伙企业(有限     投资咨询、创业投资等        伙人、持有 48.43%出资
                 合伙)                                                 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
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具体内容参见“第十二节 附件”之“四、重要承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
措施”之“(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九、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对照公司实际情
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情况

       1           汇科智选     公司之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7.52%股权
                                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52.02%表决权;担任
       2            马增龙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控股股东的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36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
控股股东情况”相关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汇科智
选未控制、共同控制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汇科智选、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
人马增龙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请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汇科智选、公司之实际控
制人马增龙外,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见下
表: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情况

   1           张京涛     公司董事、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9.88%股权
                          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14.5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
   2          同创智选
                          人马增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3          前海钰禧    直接持有公司13.86%股权,刘丽珍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4           刘丽珍     通过前海钰禧间接持有公司9.70%股权

   5          夏侯早耀    直接持有公司5.94%股权


       4、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17 家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自报告
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注销了 2 家子公司。上述公司的具体情况请见“第
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36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马增龙(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张京涛(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刘丽
珍、夏侯早耀。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马增龙、张京涛、王辉、马英、冯泽
辉、李建伟、唐都远、吴永红、何健雄、姚新安、李海全,其基本情况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相关内容。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本公司的
关联自然人。

      6、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除前述关联法人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
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情况

  1     重庆致贯                           马增龙担任董事

  2     北京耘想科技有限公司               马增龙持有 28%股权
                                           马增龙持有 48.43%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
  3     广东松博纳米合金管材有限公司       合伙人的新纪智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 31.80%股权
                                           马增龙持有 48.43%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
  4     浙江浔图科技有限公司               合伙人的新纪智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 34.19%股权
  5     惠州市惠阳凯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马增龙父亲马金刚持有 50%股权
                                           马增龙姐夫熊杰持有 100%股权并担任执行
  6     惠东县合一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董事
                                           马增龙姐夫熊杰持有 99%股权并担任执行
  7     深圳市清一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36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马增龙姐夫熊杰持有 90%股权且担任董事
  8      惠州市清一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长
  9      深圳市泰瑞通科技有限公司           马增龙姐夫熊杰持有 50%股权

  10     深圳市宝安区光明耀威塑胶制品厂     马增龙姐夫熊杰为负责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除前述关联方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
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情况
                                                张京涛持有 80%股权且担任执行董事、经
   1      北京皓海嘉业精密钣金有限公司
                                                理
   2      宁德昌隆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张京涛持有 80%股权
                                                张京涛持有 64%股权并通过宁德昌隆林业
   3      北京皓海嘉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20%股权
   4      北京龙渊虹光商贸有限公司              张京涛持有 70%股权

   5      北京新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张京涛持有 27%股权且担任董事

   6      北京宏宇百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张京涛配偶赵红梅持有 20%股权

   7      宁德聚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京涛之女张宇思持有 80%股权
                                                张京涛之兄张京川持有 20%股权并担任董
   8      北京瑞伯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事
   9      深圳前海森索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马英持有 30%股权

   10     武汉岚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马英持有 20%股权
          凤栖吾同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 马英持有 5.88%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
   11
          限合伙)                         伙人
   12     新疆乾瑞赢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马英姐夫朱国强持有 30%股权并担任经理
                                           马英之姐马丽持有 20%股权、姐夫朱国强
   13     石河子开发区鹏源路桥机械有限公司 持有 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马英之兄
                                           马卫江持有 20%股权
                                           马英姐夫朱国强持有 20%股权并担任经
   14     石河子市鹏润天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理,马英之兄马卫江持有 20%股权,马英
                                           之兄马卫江配偶彭永娟持有 10%股权
                                           马英之兄马卫江配偶彭永娟持有 100%股
   15     石河子新棉实业有限公司
                                           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马英的配偶曹卫东之弟曹卫军持有 99%股
   16     青岛盛世阳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权并担任董事



                                          36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7     合肥市包河区冠艮日用百货经营部       李海全配偶郭洁为经营者
                                               独立董事冯泽辉持有 90%股权并担任执行
   18     此刻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19     江西长青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泽辉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冯泽辉持有 32%股权并担任执行
   20     四川多福寿中药材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共青城大器精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独立董事冯泽辉持有 29.23%合伙企业份
   21
          (有限合伙)                     额
          四川国青川贝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22                                      独立董事冯泽辉担任董事
          司
   23     四川国青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泽辉担任董事

   24     海南洋浦福海实业开发公司             独立董事冯泽辉担任董事长

   25     广东金合沙石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泽辉担任董事长

   26     海南金木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泽辉担任副董事长

   27     泰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泽辉担任董事
          中国深圳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
   28                                      独立董事冯泽辉担任董事
          公司
                                           独立董事冯泽辉之姐冯泽芬持有 100%股
   29     深圳市普瑞柏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权且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独立董事冯泽辉胞兄之配偶林素贞持有
   30     深圳市利方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85.50%股权且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31     海南福海实业开发公司                 独立董事冯泽辉担任总经理

   32     海南万宁福海实业开发公司             独立董事冯泽辉担任总经理

   33     深圳特区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冯泽辉配偶李品文担任董事

   34     海南福字号快餐食品公司               冯泽辉配偶李品文担任经理


       (3)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
制、共同控制或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除马增龙外,公司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为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
耀。刘丽珍、夏侯早耀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担任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情况
                                               刘丽珍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持有其
   1      江西吉水德吉程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刘丽珍之弟肖璇持有 50%股权并担任执行
   2      深圳市中天高阳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刘丽珍母亲张细招持有
                                               50%股权


                                         36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情况
                                               刘丽珍之妹肖琼持有 66%股权、妹夫杨伟
   3      深圳长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斌持有 34%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刘丽珍妹夫陈飞武持有 30%股权并担任执
   4      益阳市茂盈餐具有限公司
                                               行董事、总经理
   5      益阳市赫山区安信包装材料厂           刘丽珍妹夫陈飞武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江西水南五圣山生态产业发展有限
   6                                           夏侯早耀持有 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公司
          漳州市芗城区星程塑胶制品有限公
   7                                           夏侯早耀持有 4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司
          深圳市庐陵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夏侯早耀持有 25%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
   8
          合伙)                               合伙人
   9      深圳德吉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夏侯早耀担任董事、总经理

  10      吉水丁江镇方圆养殖场                 夏侯早耀之弟夏侯早国持有 100%股权
                                               夏侯早耀之弟夏侯早令持有 90%股权并担
  11      深圳市胜利华夏实业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执行董事;夏侯早令之配偶黄
                                               叶飞持有 10%股权
                                               深圳市胜利华夏实业有限公司(夏侯早耀
  12      深圳市粤鹏湾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之弟夏侯早令持有 90%股权、夏侯早令之
                                               配偶黄叶飞持有 10%股权)持有 70%股权
                                               夏侯早耀配偶宁丽娟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13      深圳世纪英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理,宁丽娟之弟宁国利持有 10%股权、宁
                                               丽娟之妹宁丽红持有 90%股权
  14      深圳市潮众云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夏侯早耀之弟夏侯早胜持有 80%股权
                                               夏侯早耀之弟夏侯早令持有 15%股权且担
  15      吉安县安塘兴海矿业有限公司
                                               任董事
                                               夏侯早耀配偶宁丽娟之弟宁国利设立的个
  16      深圳市罗湖区发无间造型中心
                                               体工商户

       7、其他主要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重要子公司合肥山秀的少数股东,持有该
   1      无锡山秀
                                         公司 40%股权
                                         马增龙、刘丽珍曾分别持有 50%股权、担任董
   2      BROMAKE CO., LIMITED
                                         事,2021 年 1 月已经完成注销
                                         马增龙曾持有 85.71%股权,2019 年 12 月已经
   3      上海博琛物流有限公司
                                         完成注销
                                         马增龙曾持有 60%股权,2019 年 7 月已经完成
   4      深圳前海海带湾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马增龙曾持有 32%股权,2019 年 5 月已经对外
   5      珠海御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马增龙曾持有 45%股权,2019 年 4 月已经完成
   6      上海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销




                                         36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马增龙曾持有 60%股权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深圳市汇鼎峻达发展有限合伙
   7                                 人、其姐夫熊杰曾持有 40%股权,2019 年 1 月
        (有限合伙)
                                     已经完成注销
                                     马增龙曾持有 90%股权,2018 年 8 月已经对外
   8    深圳市海港城物流有限公司
                                     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苏州可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马增龙曾持有 70.00%股权且担任执行董事,
   9
        司                           2022 年 1 月已完成注销
                                     马增龙曾持有 100%股权,2022 年 2 月已完成
  10    维蓝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马增龙曾持有 100%股权,2022 年 2 月已完成
  11    香港普特姆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马增龙曾持有 100%股权,2022 年 2 月已完成
  12    光大同创控股(香港)
                                     注销
                                     马增龙父亲马金刚曾持有 20%股权,2021 年 4
  13    昆山博美柯供应链有限公司
                                     月已经完成注销
                                     马增龙姐夫熊杰曾持有 45%股权,于 2020 年
  14    玉溪市比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1 月将股权对外转让
        玉溪比欧三语职业高中有限公   马增龙姐夫熊杰曾持有 45%股权的玉溪市比欧
  15
        司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深圳市光明新区雄杰房屋租赁   马增龙姐夫 熊杰为经营者(个体工 商户),
  16
        中心                         2019 年 11 月已经完成注销
                                     马增龙姐夫熊杰持有 95%股权,已于 2022 年 1
  17    惠州市明德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月注销
                                     马增龙姐姐马增军曾持有 80%股权,熊杰担任
        深圳市新博琛包装科技有限公
  18                                 经理、执行董事并持有 20%股权,2020 年 1 月
        司
                                     已经完成注销
                                     张京涛之兄张京川之配偶蒋丽荣为经营者(个
  19    鄂托克旗东芳银妆店
                                     体工商户),2020 年 6 月已经完成注销
        宁波水清科创商务咨询服务有   张京涛之配偶赵红梅曾任董事,2020 年 6 月已
  20
        限公司                       经完成注销
        北京皓海嘉业金属科技有限公   张京涛之兄张京川曾持有 100%股权并担任董
  21
        司                           事、总经理,2020 年 5 月已完成注销
        深圳市集成光机电产品制造有   刘丽珍曾持有 43%股权,2020 年 5 月已经完成
  22
        限公司                       注销
        江西吉水德吉程纯净水有限公   夏侯早耀曾担任副董事长,2020 年 12 月已经
  23
        司                           完成注销
                                     夏侯早耀曾持有 20%股权,夏侯早耀之兄夏侯
  24    漳州德吉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早发持有 8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2020 年 11
                                     月已经完成注销
        广西光大美科塑胶制品有限公   夏侯早耀配偶宁丽娟之弟宁国利曾担任执行董
  25
        司                           事、经理,2020 年 10 月已离任
        深圳超达成塑胶包装材料有限
  26                                 夏侯早耀曾担任董事,2019 年 12 月已经离任
        公司
        深圳市德吉程实业发展有限公   夏侯早耀曾持有 70%股权并担任总经理、执行
  27
        司                           董事,2019 年 11 月已经完成注销
                                     夏侯早耀曾持有 45%股权,2019 年 9 月已经完
  28    南宁德吉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成注销
                                     夏侯早耀曾持有 4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
        深圳市德吉程包装材料有限公
  29                                 理,刘丽珍曾持有 60%股权;2019 年 7 月均已
        司
                                     经对外转让并离任

                                     36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夏侯早耀之前弟媳熊海群持有 80%股权且担任
  30       云南宝奥塑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夏侯早耀之前弟媳熊海群持有 100%股权且担
  31       昆明尚蓝商贸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夏侯早耀之前弟媳熊海群为经营者(个体工商
  32       昆明市西山区沣玺茶业经营部
                                          户),2021 年 4 月已经完成注销
                                          马英持有 100%股权,2019 年 3 月已经完成注
  33       怡运通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销
  34       湖北安深新能源有限公司         马英曾担任董事,已于 2022 年 1 月离任
           三合立业商务资源运营(深       独立董事冯泽辉持股 5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
  35
           圳)有限公司                   经理,2021 年 2 月已经完成注销
           泰达长林管道科技(江西)股     独立董事冯泽辉曾担任董事的公司,2021 年 7
  36
           份有限公司                     月离任
           花开春暖文化传播(北京)有     独立董事冯泽辉配偶李品文持有 70%股权,
  37
           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已经完成注销
                                          独立董事冯泽辉配偶李品文持有 100%股权并
  38       北京中佳天研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经理和执行董事,2020 年 11 月已经完成
                                          注销
                                          夏侯早耀之女夏侯莹莹为经营者(个体工商
  39       深圳市南山区夏后甜品店
                                          户),2020 年 12 月已经完成注销
           天津皓海嘉业金属表面处理有     张京涛之兄张京川曾持有 50%股权,2022 年 5
  40
           限公司                         月已对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马英姐夫朱国强曾担任董事,已于 2022 年 3 月
  41       新疆北新顺通路桥有限公司
                                          离任
                                          夏侯早耀之弟夏侯早令曾持有 52%股权且担任
  42       江西微雨农产品有限公司
                                          董事,已于 2022 年 5 月完成注销
                                          冯泽辉配偶李品文曾担任总经理,已于 2022 年
  43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9 月 16 日离任
           北京天河华通金属科技有限公     张京涛之兄张京川的配偶蒋丽荣曾持有 50%股
  44
           司                             权,已于 2022 年 10 月完成注销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关联销售交易。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无锡山秀             碳纤维板材           1,588.81       4,456.91      2,067.65           21.74

海港城物流 [注]     综合物流服务                 -               -               -       504.12
昆山博美柯供应链
                 综合物流服务                    -               -               -       118.69
有限公司
上海博琛物流有限 综合物流服务                    -               -               -         4.18


                                           37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

              合 计                      1,588.81       4,456.91   2,067.65       648.73

    注: 2018 年马增龙将持有的海港城物流股权转让给第三方,2018 年 8 月 15 日上述股
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上表中深圳市海港城物流有限公司 2019 年采购交易
额系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数据;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6
月,公司向海港城物流采购金额分别为 861.58 万元、678.57 万元、724.14 万元和 425.05 万
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海港城物流及无锡山秀之间关联采购交易为公司关联采
购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二者合计采购金额占公司报告期内关联采购金额的比
例分别为 81.06%、100.00%、100.00%、100.00%,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其
他关联采购金额占公司当年关联采购金额的比例相对较小。

       (1)报告期内公司与海港城物流之间交易的具体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与海港城物流的关联关系情况

       2018 年初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增龙持有海港城物流 90%股权并担任监事,该
公司为公司之关联方,公司与海港城物流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为集中精力
发展公司主营业务,2018 年 8 月马增龙将其持有的海港城物流股权转让给无关
联第三方并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价款支付等手续。

       2)报告期内公司与海港城物流之间交易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海港城物流之间的交易具有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客户之一为联想集团,报告期内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39.35%、
39.70%、46.04%和 47.30%。联想集团为一家全球化的科技公司,也是个人电
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的领先者和重要参与者,其在合肥、深圳等地区
建立了专业化的生产基地。在部分生产基地,联想集团通过 VMI 模式进行消费
电子产品零部件的库存和生产管理。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是现代
物流管理理念的产物,也是大型企业集团在生产过程中常采用的模式,在消费
电子产品制造、汽车制造等零部件种类、型号数量众多的生产行业中得到较多
应用。VMI 模式下,零部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订单预测,提前补充一定安全库
存到 VMI 仓库并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管理库存,物权属于供应商。第三方物流公
司再根据采购方实际生产订单需求拉动并根据订单数量送货至生产线签收,系

                                         37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统生成收货凭证。在 VMI 业务模式下,由 VMI 服务提供方向零部件供应商提供
货物运输、存放、进出仓、盘点、库内转移、代理报关等相关服务,零部件供
应商向其支付与上述服务相关的综合物流费用。

    海港城物流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成立于 2003 年,已经发展成为
具有仓储、报关、报检、出口退税、进出口贸易、退运返修、国际快递、物流
方案设计与实施等于一体的企业,在福田保税区、香港、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
心、盐田港保税物流园、深圳出口加工区以及上海外高桥自贸区拥有保税仓
库,为联想集团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之一,主要合作伙伴包括联想集团、苹
果、川崎、纬创资通等。

    联想集团在福田保税区内通过 VMI 模式进行消费电子产品的库存和生产管
理。包括公司在内的消费电子零部件供应商,根据联想集团要求将货物发送至
其指定地点或将货物存放在其生产基地周边的仓库中,海港城物流作为福田保
税区内的联想集团 VMI 服务商,向公司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并由公司向其支付综
合物流费用,交易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报告期内公司与海港城物流之间交易的公允性

    ①报告期内公司与海港城物流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海港城物流之间发生交易往来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占比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仓储费   328.98     77.40%   537.37   74.21%   479.77   70.70%   601.94    69.86%

 运输费      74.15   17.44%   142.82   19.72%   159.99   23.58%   208.74    24.23%

 报关费      21.92   5.16%     43.94    6.07%    38.80   5.72%     50.89     5.91%

  合计    425.05 100.00%      724.14 100.00%    678.57 100.00%    861.5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港城物流采购综合物流服务的费用金额分别为 861.58
万元、678.57 万元、724.14 万元和 425.05 万元,占公司报告期内综合物流费用
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33.57%、23.88%、20.99%和 24.64%,金额及占比较低。

                                         37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报告期内公司与海港城物流交易的公允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物流服务主要提供方即为海港城物流,向其采购综合
物流服务的费用中运输费用及仓储费用为主要组成部分,二者合计采购金额占
比分别为 94.09%、94.28%、93.93%和 94.84%。

    针对运输服务,公司与运输服务提供商之间一般综合考虑运输距离、运输
车型、货物情况(体积、重量、托盘量、箱数)、其他因素(货值、运输时
效、是否需要其他增值服务、是否接受集拼运输、是否存在包月等优惠条款)
等因素,经过协商确定服务价格。受上述因素影响,不同区域、不同运输服务
供应商之间的运输服务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

    针对仓储服务,公司与仓储服务供应商之间一般综合考虑仓库区域及其租
金成本、存放时间、存放货物占地面积、增值服务(比如进出仓频率、出库拆
箱拣料服务、标签制作、贴标签、更换包装等)的内容和规模等情况,经过协
商确定服务价格。受上述因素影响,不同区域、不同仓储服务供应商之间的价
格存在一定的差异。

    海港城物流就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情况出具了说明,确认报告期内其与公
司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交易价格与其向其他客户提供服务的定价原则一致、
交易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形。根据海港城物流提供的材料,报告期内其向公
司及其他客户提供综合物流服务的报价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                     其他主要客户

 场地租金                每天每立方米 1.80 元-2.40 元   每天每立方米 1.80 元-2.40 元

 收货费                           8.2 元/立方米                8.2 元/立方米

 发货费                          18.30 元/立方米              18.30 元/立方米

 管理费用                         每月 2000 元                 每月 2000 元

 代理报关费                         200 元/份                    200 元/份

 福保 EDI 报关           90 元/份/首页、50 元/份/续页   90 元/份/首页、50 元/份/续页

 海关检查服务费                     100 元/车                    100 元/车


    综上所述,公司与海港城物流之间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交易价格具有公允


                                        37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性。

       (2)报告期内公司与无锡山秀之间交易的具体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与无锡山秀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无锡山秀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合肥山秀之少数股东,持有合肥山秀 40%股
权,为公司之关联方。报告期内,公司向无锡山秀采购碳纤维板材,具体交易
金额及占关联采购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碳纤维
           1,588.81 100.00% 4,456.91 100.00% 2,067.65 100.00%    21.74     3.35%
 板材

       2)报告期内公司与无锡山秀之间交易的合理性

       ①公司进入碳纤维背板领域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要客户为消费电子领域内知名企业,公司向其提供防护性以及功能
性产品。在上述产品之外公司紧密贴合客户需求,根据客户要求进行新产品的
研发设计。近年来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技术
升级换代较快,消费者对新产品的轻便性、美观性、性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在笔记本电脑领域,包括联想集团在内的品牌商、制造服务商计划使用新
型材料制成的笔记本电脑背板来替代原有材料背板,使得笔记本电脑更为轻
盈、耐用、坚固,帮助客户进一步提高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碳纤维是一种集结构材料与功能材料于一身、具有多种优异性能并拥有广
泛用途的基础性新材料。具有高强度、高模量、低比重特点的碳纤维以及以碳
纤维为增强体的复合材料,以其出色的增强减重效果成为最重要的材料之一,
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建筑补强、消费电子等领域
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其耐腐蚀、耐高温、膨胀系数小等特点,可以使其在诸
如高温、高湿、高寒、高腐蚀性等的恶劣环境中代替金属材料使用;此外,其
导电性能可以使碳纤维广泛用于通讯、电子、能源电力等领域。消费电子领域
客户在消费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出于产品轻薄性、坚固性、下游市场特点、


                                        37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采购成本等多因素考虑,也对国内碳纤维背板产品有较大的需求,下游市场空
间规模巨大。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结合客户的产品材料需求,公司决定切入碳纤维领域
市场并以碳纤维为笔记本电脑产品的背板材料,扩大在碳纤维背板领域的研
发、生产投入规模,以便更好的满足客户对于新产品的需求。碳纤维属于技术
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产业,产业链长、工艺技术复杂,产业发展涉及产、学、
研、用各个环节,研发周期相对较长、资金投入量较大,同时碳纤维下游应用
技术的开发难度较高。国际市场中碳纤维产品主要集中于日本东丽、日本东
邦、日本三菱丽阳、美国赫克塞尔等企业,上述企业市场份额较高且在专利及
技术领域具有先发优势。公司为增加生产自主性、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并建立在
国内笔记本电脑产品碳纤维背板领域的竞争优势,决定同国内碳纤维材料领域
的优秀企业进行合作,实现客户、生产能力、技术研发等优势资源的结合和良
性互补,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综上所述,公司计划进入碳纤维领域市场并以碳纤维为笔记本电脑产品的
背板材料具有合理性。

    ②公司与无锡山秀进行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

    无锡山秀成立于 2015 年 5 月,经过长期的开发研究,其在碳纤维板材领域
积累了较强的研发实力,拥有多项相关碳纤维产品专利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
力,主要从事碳纤维板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同时,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具有良好的客户资源、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强
的生产能力。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
产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
拥有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
等知名电子行业公司在内的优质客户资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66,402.75 万元、83,127.42 万元、99,536.37 万元和 49,946.02 万元,营业收入规
模相对较大且增长情况良好;公司稳步推进战略布局,先后在武汉、惠州、昆
山、合肥、都江堰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并在墨西哥、越南设立公司,具有良好
的生产能力和区域基地布局,实现了对全国主要消费电子生产聚集区域市场和

                                    37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客户的属地销售及服务。

    公司及无锡山秀充分结合各自的研发技术、客户资源、生产能力等优势,
决定双方进行合作组建合资公司,由该合资公司从事碳纤维背板产品的生产及
销售业务,相关的碳纤维板材原材料由合资公司向无锡山秀进行采购,以便实
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提升在碳纤维领域的竞争优势。

    2019 年 1 月,合肥山秀正式成立,其中公司持有 60%股权、无锡山秀持有
40%股权。2019 年受处于合作初期、设备采购调试、客户认证安排、客户需求
进度等因素影响,合肥山秀向无锡山秀采购碳纤维板材金额较小、为 21.74 万
元。伴随上述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拓展,2020 年和 2021 年合肥山秀向无锡山秀采
购碳纤维板材金额为 2,067.65 万元和 4,456.91 万元、采购金额相对较大。

    综上所述,公司与无锡山秀合作并成立合肥山秀并向无锡山秀采购碳纤维
板材且 2020 年、2021 年金额相对较大,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公司与无锡山秀的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合肥山秀与无锡山秀之间的交易价格系综合考虑其生产成本、业务规模、
市场情况等因素后,双方友好协商确定。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均向无锡山秀
采购碳纤维板材、不存在其他外购供应商。2021 年,公司新增碳纤板供应商江
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者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序号               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1               无锡山秀                               59.57               65.25

   2     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9.38               41.62

    2021 年、2022 年 1-6 月,公司向江苏澳盛采购碳纤维板材的价格较无锡山
秀低,主要是公司向江苏澳盛采购的板材尺寸较小、重量较轻、价格相对较
低,整体采购价格较无锡山秀低。无锡山秀出具了说明文件,确认其与合肥山
秀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交易价格与其向其他客户提供产品的定价原则一致、
交易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形。无锡山秀出具了说明文件,确认其向合肥山秀
销售碳纤维材料与向其他主要客户销售碳纤维材料的毛利率相比,基本保持一
致、不存在较大差异。

                                        37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为支持公司发展,存在股东个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情形。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龙
华支行”)

    2018 年 5 月 8 日,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分别与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个人最高额抵押合
同》,为公司自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4 月 24 日期间内与华夏银行深圳龙
华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850 万元的连带
责任担保,以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2 栋 501、502 两套房产提供担保债权
最高本金额为 2,850 万元的抵押担保。

    ( 2) 招 商 银行 股 份有 限 公 司 深圳 分 行( 以 下 简 称 “招 商 银行深 圳 分
行”)

    2019 年 7 月 18 日,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分别与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与招商
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9 年 7 月 23 日,公司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为
“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该担保公司为公司向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务为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 2,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同日,该担
保公司与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抵
押反担保合同》,约定在 2,000 万元金额内,由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
早耀向该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在 2,000 万元金额内,以卓越梅林中心广场
(北区)2 栋 501、502 两套房产向该担保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2019 年 7 月 18 日,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分别与

                                       37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
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 年 6 月 19 日,马增龙、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分别与招商银行
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2020 年 6 月 29 日,张京涛作为保证
人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 年 1 月 27 日,马增龙、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分别与招商银行
深圳分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2021 年 2 月 1 日,张京涛作为保证人与招
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与招商银
行深圳分行签订的金额为 2,000.00 万元《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与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
由该担保公司为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务为公司与招
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 2,000.00 万元,担保方
式为保证担保。同日,该担保公司与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签订
《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由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向该担保公
司提供反担保。

    2021 年 4 月 20 日,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分别与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 8,000.00 万元《授信协议》项下全部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前海蛇
口分行”)

    2019 年 11 月 27 日,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分别
与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中小企业业务保证合同》,为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与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债权提

                                   37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新投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书》,约定由该担保公司为公司向中国银行
前海蛇口分行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务为公司与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签订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 800 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同
日,该担保公司与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签订《反担保保证合
同》,约定由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向该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
保。

       ( 4) 交 通 银行 股 份有 限 公 司 深圳 分 行( 以 下 简 称 “交 通 银行深 圳 分
行”)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
由该担保公司为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务为公司与交
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授信额度,金额为 3,000 万
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同日,该担保公司与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
侯早耀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约定在 3,000 万元金额
内,由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向该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在
3,000 万元金额内,以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2 栋 501、502 两套房产向该担
保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2019 年 12 月 10 日,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与交
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与交通银行深圳
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9 年 12 月 10 日,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与交
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与交通银行深
圳分行签订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 年 12 月 15 日,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与交


                                          37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与交通银行深
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 年 9 月 8 日,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与交通
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与交通银行深圳分
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
圳分行”)

    2020 年 3 月 11 日,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分别与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与浦发
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及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所发生的债权提
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 年 4 月 20 日,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作为保证人分别与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与浦发
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 13,000.00 万元《融资额度协议》项下主债权及相
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高新投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书》,约定由该
担保公司为公司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务为公司与浦发银
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 10,0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
保证担保。同日,该担保公司与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签订《反
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由马增龙、张京涛、刘丽珍、夏侯早耀向该担保公司提
供保证反担保。

    2022 年 6 月 27 日,马增龙、张京涛作为保证人分别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
授信额度 10,000.00 万元《融资额度协议》项下主债权及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38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大华银行深圳分
行”)

    2019 年 12 月 20 日,马增龙作为保证人与大华银行深圳分行出具《个人持
续性保函》,为香港光大同创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与大华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
《融资信函》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美元肆佰万元整(USD400.00 万
元)与利息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 年 1 月 28 日,马增龙作为保证人向大华银行深圳分行出具《个人持续
性保函》,为香港光大同创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和 2022 年 1 月 20 日与大华银
行深圳分行签订的《融资信函》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美元陆佰万元整
(USD600.00 万元)与利息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昆山分
行”)

    2021 年 6 月 30 日,马增龙作为保证人与农业银行昆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昆山光大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4 年 6 月 29 日期间办理各类
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支行(以下简称“武汉农商银
行江夏支行”)

    2021 年 7 月 30 日,马增龙作为保证人与武汉农商银行江夏支行签订《个人
客户保证合同》,为光大同创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与武汉农商银行江夏支行签订
的授信额度为 5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 500.00 万元的连带
责任担保。

    ( 9) 广 发 银行 股 份有 限 公 司 深圳 分 行 (以 下 简 称 “广 发 银行深 圳 分
行”)

    2021 年 8 月 26 日,马增龙、张京涛作为保证人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光大同创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
的授信额度为 8,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最高 5,000.00 万元的连带
责任担保。

                                       38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
行”)

    2021 年 11 月 30 日,马增龙作为保证人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光大同创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限额 5,000.00 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深圳分
行”)

    2022 年 3 月 9 日,马增龙、张京涛作为保证人分别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出
具《保证函》,为光大同创、昆山光大同创于 2022 年 3 月 9 日与花旗银行深圳
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 750.00 万美元的《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昆山分
行”)

    2022 年 3 月 24 日,马增龙作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昆山分行签订《本金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昆山光大同创向建设银行昆山分行申请的最高本金限额
2,000.00 万元及其利息、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昆山分行”)

    2022 年 4 月 2 日,马增龙作为保证人与中国银行昆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昆山光大同创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与中国银行昆山分行签订的授信
额度为 3,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项下最高本金限额 3,000.00 万元及其
利息、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4)租赁担保

    2016 年 6 月 21 日,墨西哥光大同创与 CONSTRUCTORA COEXSA, SA.
DE C.V.签订《商业租赁协议》,租赁其位于墨西哥新莱昂州厂房及土地,租赁
期为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马增龙为上述租赁涉及的相关义
务提供保证担保。


                                    38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   无锡山秀              -      -              -           -            -            -      28.26         -

       合计                      -      -              -           -            -            -      28.26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账款         无锡山秀              189.57              483.60              159.09                    -
     其他应付
                      重庆致贯                    -                     -       2,300.00                      -
       款
                合计                        189.57              483.60          2,459.09                      -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与关联企业在业务、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相互独立,对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具有完整的
    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
    的独立性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备商业合理性、必
    要性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或输送利益或
    通过关联方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

    (六)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1、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各关联方,具备面
    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


                                                      38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响,未来公司将尽可能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
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公司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
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信息披露等措施来规范该等关联交易。

       2、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声
明与承诺函》,承诺: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本人事
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公司/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
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已
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
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38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

       3、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性安排及执行情况

    为了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利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
策的影响在有关商业交易中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已在
《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
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等作出了规定。

(七)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必要程序。公司召开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予以确认。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
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是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
展。




                                    38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投资者权益
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积极合理
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保证投资者依法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
大决策等方面的权利。

(一)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其中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并明确规定了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的具体流程以及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公司及董事
会等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主体的职责,以及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
理负责人,负责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
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等,为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便利条
件,以确保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时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公告公司在涉及重大交易和重要财务决策等方面
的事项(包括公告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马英

    联系电话:0755-8652 7252

    传真:0755-8652 7252


                                  38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电子邮箱:irm@bromake.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和经营理念的认同,达成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的内容、负责机构及职责。

    公司未来将通过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电话咨
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以及定期报
告、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是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
化,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以实现公司整体利
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规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
(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关于深圳光大
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简称 “《分红回报规
划》”)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38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
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
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在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
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4、公司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8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以现金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运
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除外);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以现金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运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除
外)。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划
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首先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
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38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果调整分红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做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
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方能提交股
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
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应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
见,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汇集后交由董事会。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
(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
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39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润的 20%;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出现以上情形,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中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除
以上五种情形外,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五)其他事项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
整或变更。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司首发上市完
成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在审期间现金分红情况

(一)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获得受理。在审核期间,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光大同创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


                                   39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利共计 2,000.00 万元。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利润分配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
施完毕。

(二)在审期间现金分红的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足,为回报
股东,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现金股利 2,000.00 万元。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并遵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同时参考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中“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利润分配原则,实施了上述现金分红,具有必要
性。

(三)在审期间现金分红的合理性

    公司审核期间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为 15.48%,占 2021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为 10.88%,占 2021 年末未
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0.08%。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较小,分红规模与公司经
营情况相适应;同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足以覆盖现金分红的
资金流出。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6,013.93 万元,不会因支付现金股
利而产生货币资金短缺的情形。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正常生产运营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上述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

(四)在审期间现金分红的合规性

    公司上述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在审核期间的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
监管要求,现金分红有利于发行人回报股东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发
行人本次现金分红金额较为合理,与公司财务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发行人财务
状况和正常生产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现金分红已按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
了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发行人在审期间的现金分红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程序
合规。


                                    39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明确了股东享
有的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序。其中,股东的权利包括: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
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
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
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
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清
算时,将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规定,
建立了完善的股东投票机制,明确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
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的情形。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度;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
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
其他类似特殊安排。


                                 39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重要合同是指发行人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签订的重要销售合同、报告期各期
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重要采购合同、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大额(金额 1,000 万元及以
上)借款合同、技术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其中大额标准的确定,结合了公司
自身业务特点,参照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标准和依据,综合考虑总资产、营业收入、净
利润等财务指标。

       公司重要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长期生产经营稳定与发展,改善公司资本结
构,拓展公司成长空间。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风险已于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
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进行披露。

(一)销售合同

       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同主要客户签订了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并未约定具体的交
易金额,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上述主要客户销售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合同如
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履行期限     合同价款      履行情况

   1      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2               立讯精密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3               歌尔股份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4               仁宝电脑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5               纬创资通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6               TCL 电子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二)采购合同

       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同主要供应商签订了框架性协议,上述框架性协议并未
约定具体的交易金额,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采购 EPE 板、保护
膜等产品及外协加工服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已履

                                         39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行和正在履行的重要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履行期限       合同价款         履行情况

  1         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2         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3        安徽明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4           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5         深圳市天之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6        张家港鸿翔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7               上海茸丰海绵有限公司              长期履行       框架合同         履行中


(三)借款合同、授信合同、担保合同

      1、授信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授信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
授信合同如下:

                                                                         授信金额
序号       主体              授信银行         签署日       授信期限                    履行情况
                                                                         (万元)
                                                           2018/04/24-
  1      光大同创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2018/05/08                      2,850.00   履行完毕
                                                           2021/04/24
                                                           2019/06/20-
  2      光大同创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2019/07/18                      1,000.00   履行完毕
                                                           2020/06/19
                                                           2019/07/22-
  3      光大同创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2019/07/26                      3,000.00   履行完毕
                                                           2021/07/17
                                                         2019/12/20 起
                                                         生效至银行书
  4     香港光大同创     大华银行深圳分行   2019/12/20   面通知借款的 400.00 万美元     履行中
                                                         人的终止之日
                                                              终止
                                                           2020/03/11-
  5      光大同创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2020/03/11                      1,500.00   履行完毕
                                                           2020/11/26
                                                           2020/06/05-
  6      光大同创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2020/06/19                      3,000.00   履行完毕
                                                           2021/06/04
                                                           2020/12/15-
  7      光大同创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2020/12/15                      2,500.00   履行完毕
                                                           2021/11/30
                                                           2021/03/29-
  8      光大同创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2021/04/20                      8,000.00   履行完毕
                                                           2022/03/28
                                                           2021/04/20-
  9      光大同创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2021/04/20                     13,000.00   履行完毕
                                                           2022/01/28
                                                           2021/08/25-
 10      光大同创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2021/09/08                      4,500.00    履行中
                                                           2022/08/12
                                                           2021/08/26-
 11      光大同创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2021/08/26                      8,000.00    履行中
                                                           2022/08/25


                                              39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授信金额
序号      主体            授信银行           签署日        授信期限                      履行情况
                                                                           (万元)
                                                       2022/1/20 起
                                                       生效至银行书
 12    香港光大同创   大华银行深圳分行       2022/1/20 面通知借款的 600.00 万美元         履行中
                                                       人的终止之日
                                                            终止
                                                         2022/01/29-
 13    昆山光大同创   中国银行昆山分行      2022/01/29                   3,000.00         履行中
                                                         2022/09/07
       光大同创、昆
 14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2022/03/09         -         750.00 万美元    履行中
       山光大同创
                                                          2022/06/27-
 15     光大同创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2022/06/27                       10,000.00    履行中
                                                          2023/06/01

      2、借款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借款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的借款合同如下: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方         借款银行            签署日         借款期限                        履行情况
                                                                         (万元)
                                                         2018/04/24-
  1    光大同创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2018/05/08                              1,000.00    履行完毕
                                                         2019/04/24
                                                         2018/04/24-
  2    光大同创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2018/07/03                              1,000.00    履行完毕
                                                         2019/04/24
                                                         2019/07/31-
  3    光大同创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2019/07/18                          2,000.00    履行完毕
                                                         2020/07/31
                                                                              478.00     履行完毕
                                                         2020/04/02-
  4    光大同创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2020/04/02
                                                         2021/04/02
                                                                              522.00     履行完毕
                                                        2020/08/05-
  5    光大同创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2020/08/06                          2,000.00    履行完毕
                                                        2021/08/05
                                                        2021/02/07-
  6    光大同创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2021/01/27                          2,000.00    履行完毕
                                                        2022/02/07
                                                      首次提款之日
  7    光大同创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2021/05/12                         10,000.00     履行中
                                                          起贰年
       昆山光大                                       首次提款之日
  8                中国银行昆山分行      2022/02/09                     150.00 万美元     履行中
         同创                                             起壹年
                                                        2022/02/22-
  9    光大同创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2022/02/15                     415.00 万美元     履行中
                                                        2023/02/22

      3、担保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担
保合同如下:

      (1)2018 年 5 月 11 日,武汉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光大同创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的


                                              39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授信额度为 2,850.00 万元的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2018 年 5 月 10 日,惠州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光大同创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的
授信额度为 2,850.00 万元的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2019 年 12 月 20 日,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与大华银行深圳分行出具《公司持
续性保函》,为香港光大同创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与大华银行深圳分行签订《融资信
函》所发生的债权提供不超过美元肆佰万元整(USD400.00 万元)及其利息、相关费
用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2020 年 3 月 11 日,武汉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光大同创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
为 1,50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2020 年 12 月 15 日,武汉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
证合同》,为光大同创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
2,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2021 年 6 月 28 日,武汉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
证合同(单笔)》,为光大同创与 2021 年 6 月 28 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额度为
1,000.00 万元的《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2021 年 6 月 28 日,昆山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
证合同(单笔)》,为光大同创与 2021 年 6 月 28 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额度为
1,000.00 万元的《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2021 年 9 月 8 日,武汉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
合同》,为光大同创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 4,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2021 年 8 月 26 日,武汉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光大同创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
为 8,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最高 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10)2021 年 8 月 26 日,光大同创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金质押

                                       39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同》,为光大同创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
8,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最高 3,000.00 万元的质押担保。

    (11)2021 年 8 月 26 日,光大同创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
同》,为光大同创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 8,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最高 3,000.00 万元的质押担保。

    (12)2021 年 11 月 26 日,武汉光大同创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单
笔)》,为光大同创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额度为 1,551.25
万元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2021 年 11 月 26 日,光大同创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
(单笔)》,为光大同创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额度为
1,551.25 万元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提供质押担保。

    (14)2021 年 8 月 4 日,武汉光大同创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单
笔)》,为光大同创于 2021 年 8 月 4 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额度为 1,000.00 万
元的《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5)2021 年 11 月 30 日,武汉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光大同创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限额 5,000.00 万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6)2022 年 1 月 28 日,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向大华银行深圳分行出具《公司持
续性保函》,为香港光大同创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和 2022 年 1 月 20 日与大华银行深
圳分行签订《融资信函》所发生的债权提供不超过美元陆佰万元整(USD600.00 万
元)及其利息、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2022 年 3 月 9 日,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出具《保证
函》,为昆山光大同创于 2022 年 3 月 9 日与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额度为 750.00 万
美元的《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提供保证担保。

    (18)2022 年 3 月 9 日,武汉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出具《保
证函》,为光大同创、昆山光大同创于 2022 年 3 月 9 日与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额
度为 750.00 万美元的《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提供保证担保。

                                       39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9)2022 年 3 月 9 日,昆山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出具《保
证函》,为光大同创于 2022 年 3 月 9 日与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额度为 750.00 万美
元的《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提供保证担保。

    (20)2022 年 6 月 27 日,武汉光大同创作为保证人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光大同创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
为 10,00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承兑汇票合同与信用证合同

    1、承兑汇票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票据金额 1,000 万以上的承
兑汇票合同如下:

                                           票据金额
合同对手方   合同名称       签订时间                            合同到期日           履行情况
                                           (万元)
交通银行深 开立银行承
                           2019/12/10         1,000.00           2021/7/17           履行完毕
  圳分行   兑汇票合同
                                                         有效期一年(本协议到期前
招商银行深 银行承兑合                                    30 日,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
                           2019/07/18      框架协议                                  履行完毕
  圳分行     作协议                                      方到期终止本协议,则自动
                                                                延期一年。)
                                                         有效期一年(本协议到期前
招商银行深 银行承兑合                                    30 日,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
                           2020/06/19      框架协议                                  履行完毕
  圳分行     作协议                                      方到期终止本协议,则自动
                                                                延期一年。)
                                                         有效期一年(本协议到期前
招商银行深 银行承兑合                                    30 日,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
                           2021/04/20      框架协议                                   履行中
  圳分行     作协议                                      方到期终止本协议,则自动
                                                                延期一年。)
           开立银行承
浦发银行深                                               至本协议书项下全部债权清
           兑汇票业务      2021/11/26       1,551.25                                  履行中
  圳分行                                                       偿完毕后终止
             协议书

    2、信用证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 1,000 万以上信用
证合同如下:

   合同对手方           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有效期限          履行情况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2021/06/28                   1,000.00      2021/7/16         履行完毕



                                              39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2021/08/04                  1,000.00       2021/9/3               履行完毕


(五)建筑施工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
建筑施工合同如下:

 序号    主体      合同对手方           合同内容               签署日          合同金额        履行情况
                   湖北国通领驭    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
        武汉光
  1                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华中地区科技园      2019/12/18         7,391.00 万元      履行中
        大同创
                       公司        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
                   自力重钢&营
        越南光                     越南光大同创厂房新                         1,188.87 亿元
  2                造工程责任有                            2020/08/10                            履行中
        大同创                           建工程                                (越南盾)
                     限公司

(六)资产收购合同

                                                                                     标的金额 履行情
序号     合同名称        出让人      受让人     转让标的           签署日期
                                                                                     (万元)   况
                                              功能性产品
                                     昆山光大                                                     履行完
  1     资产转让协议    昆山上艺              业务经营性          2019/10/10          3,600.00
                                       同创                                                         毕
                                              资产

(七)土地相关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合同总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的土地相关合同如下:

                                                                                  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出让人             受让人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万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     武汉市江夏区国土资 武汉光大
  1                                                    2019/01/23                  1,520.00 履行完毕
          用权出让合同         源和规划局       同创
        关于转租北江省
                            和富投资有限公司
        协和区和富工业                              越南光大                   430.59 亿元
  2                          (Hoa Phu Invest                2020/04/13                    履行完毕
        区的基础设施用                                同创                     (越南盾)
                            Company Limited)
            地合同

(八)租赁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合同总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的租赁合同如下:

                                                                                租赁期预计总      履行情
序号    合同名称        出租人         承租人      签署日期       租赁期
                                                                                    租金            况
                                      昆山光大                  2019/10/01-
  1     租赁合同       昆山上艺                2019/10/15                         2,200 万元      履行中
                                        同创                    2024/09/30


                                                40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租赁期预计总      履行情
序号     合同名称        出租人        承租人     签署日期      租赁期
                                                                                  租金            况
         厂房租赁 惠州市顺兴达电 惠州光大                     2017/08/01-
  2                                       2017/06/01                          7,400.04 万元     履行中
           合同     子有限公司     同创                       2027/07/31
                  CONSTRUCTOR
         商业租赁                墨西哥光                     2016/10/01-
  3               A COEXSA, SA.           2016/06/21                          281.37 万美元     履行中
           协议       DE C.V.    大同创                       2022/09/30
         厂房租赁 苏州圆德经济发                              2022/02/10-
  4                              苏州领新 2022/02/08                          1,710.60 万元     履行中
           合同     展有限公司                                2027/02/09

(九)投资协议

      2020 年 12 月 7 日,光大同创与重庆致贯、苏孟波、李亚玲签订投资协议、股东协
议,约定光大同创向重庆致贯增资 3,000.00 万元并以股权转让方式支付 2,500.00 万元收
购原股东苏孟波、李亚玲持有的部分股权。收购完成后,光大同创持有重庆致贯
35.00%股权。

(十)设备相关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合同总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的设备相关合同如下:

 序号     主体      合同对手方         合同内容              签署日          合同金额         履行情况
                    深圳市鸿利昌   自动喷涂生产线工程
         苏州领
  1                 机械制造有限   及自动喷涂线控制系    2021/12/30         1,075.00 万元     履行中
           新
                        公司               统

二、对外担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情形,具体如下:

      2021年 5月 12日 ,光 大同创 与高新 投担保 公司签 订《担 保协议 书》( 编号:
A202004201),约定由该担保公司为光大同创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借款提供担
保,担保的主债务为光大同创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情定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79152021280088)项下债务,金额为10,000.00万元。同日,武汉光大同创作为保证
人与高新投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单位)》(企保A202004201),向高新
投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与此同时,武汉光大同创作为抵押人与高新投担保公司签订
《反担保抵押合同》(抵A202004201-1),以在建工程向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抵押反
担保。



                                                40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述反担保的具体信息如下:

    1、对外担保信息

 主要债务金额、种类       10,000.00 万元银行借款

 借款期限                 首次提款之日起贰年

 担保方式                 保证反担保、抵押反担保
                          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担保范围
                          权(含反担保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担保期间                 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因合同引起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
 解决争议的方法
                          深圳市福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对担保人有重大影响
                          无
 的条款
 担保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为公司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借款,有利于拓
 担保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与
                          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推动公司既定的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提升公
 财务状况的影响
                          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2、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1 日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3510-
 住所
                          23 单元
                          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
                          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
 经营范围
                          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
                          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与发行人有无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作为连带被告被诉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于 2020 年收购参股公司重庆致贯 35%股权,以 3,000 万元增资获得重庆致
贯 19.09%股权,以 1,131.10 万元收购苏孟波持有的 7.20%股权,以 1,368.90 万元收购
李亚玲持有的 8.71%股权。

                                              40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3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因重庆致贯原有
股东之间的纠纷,发行人作为收购方被作为连带被告并要求就上述股权纠纷事项产生
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上述诉讼的涉及内容为朱江(以下简称“原告”)与苏孟波(发行人收购重庆致
贯股权的出让方)、李亚玲(发行人收购重庆致贯股权的出让方)、重庆致贯之间存
在股权纠纷,起诉上述被告以及发行人(为“被告四”),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李
亚玲在 2019 年 8 月 15 日之间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期间朱江与李亚玲之间就重庆致贯
50%股权存在代持关系,享有分红权并要求李亚玲、重庆致贯向朱江返还上述期间内
朱江应获得的分红款 612.68 万元,请求法院判令李亚玲向朱江返还股权转让款 1,368.90
万元,请求法院判令李亚玲、苏孟波、重庆致贯向朱江赔偿逾期付款损失,金额为
52.05 万元。同时,其请求法院判令苏孟波、重庆致贯、发行人对李亚玲向朱江承担的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诉讼尚在审理中。

(二)上述诉讼不会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重庆致贯为发行人参股公司,上述事项不涉及发行人及子公司股权,发行人的股
权结构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涉及发行人及子公司的资产、业务、技术、人
员、商标等,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
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条件,不会对本次发
行构成实质障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经就上述诉讼承担经济损失事项出具了专项承诺,具体内容
如下:

    “1、如发行人因上述诉讼而遭受或承担该等案件项下任何的经济损失、维权合理
支出公证服务费以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本人将无条件、自愿承担该等全部罚款或经
济损失,保证发行人不因该等事宜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人因上述事项承担全部经济
损失及费用后,不以任何方式向发行人追偿。

    2、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3、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40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除上述内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
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40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有关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马增龙                      张京涛                      王辉



        马英                       冯泽辉                     李建伟



       唐都远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吴永红                     何健雄                      姚新安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海全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公司控股股东声明

    本企业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马增龙




实际控制人:



                      马增龙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保荐代表人:

                                 郑 睿          刘俊清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
   首席执行官:

                                 崔洪军




   保荐人董事长:

                                 金文忠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
    首席执行官:

                                 崔洪军




    保荐人董事长:

                                 金文忠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1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三)

    本公司负责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项目的项目协办人刘普阳已自本公司离职,故未在本招股说明书本公司声明页签字,
特此声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1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公司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
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一帆




                                 于 玥




                                 刘 倩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乔佳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41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
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 勉




                                 何海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 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1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公司在招股说明书
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张明阳               张 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
 人:

                                 黄西勤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1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
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海燕                  罗丽容(已离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 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1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
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海燕




                                 罗丽容(已离职)




                                      李 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 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1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1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件,具
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
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9、其他承诺事项



                                  41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公司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审阅报告;

    (十)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三)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四)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如募集资金投向和使用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投入的时间周期和进度、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新取得土地或房
产等);

    (十五)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期内,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4:00-16:00。

三、查阅地点

       1、公司: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科苑南路交汇处深铁金融科技大厦
2601

    联系人:马英

    联系电话:0755-8652 7252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层


                                    41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联系人:郑睿、刘俊清

    联系电话:021-2315 3888

四、重要承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的承诺

    1、控股股东汇科智选承诺

    “一、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
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
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
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
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
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
要求: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


                                   42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减持安排: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
持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
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
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
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
东造成的损失。”

    2、实际控制人马增龙承诺

    “一、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
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前述
锁定期满后,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离职
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4、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2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
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
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
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
求: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
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
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
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
造成的损失。

    5、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其他股东承诺

       (1)公司股东、董事张京涛承诺

                                       42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如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4、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
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
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
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
求: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


                                   42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减持安排: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
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
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
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
造成的损失。

    5、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公司股东同创智选承诺

    “一、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
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
行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
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

                                   42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
要求: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
持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
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
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
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
东造成的损失。”

    (3)公司股东前海钰禧承诺

    “一、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


                                   4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
行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
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
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
要求: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
持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
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
策、择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
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
东造成的损失。”

    (4)公司股东夏侯早耀承诺

    “一、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42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
人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
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
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
求: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
计划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
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


                                  42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机进行减持。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
造成的损失。”

    (5)公司间接股东、董事王辉、马英承诺

    “1、本人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受让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
企业份额方式,新增取得发行人的股份。本人承诺自上述股份取得之日(以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该部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上述股份之外,本人持有的其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
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公
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5、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
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
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2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
益上缴发行人,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
失。”

    (6)公司间接股东、监事吴永红、何健雄、姚新安、高级管理人员李海
全承诺

    “1、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
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公
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4、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
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
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
益上缴发行人,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
失。”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42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发行人承诺

    “一、启动条件

    本公司自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
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
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
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本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
稳定股价的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保障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以下先后顺
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1.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其所持公司
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将在增持条件满足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有增持义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出应由其增持股份稳定股价的书面通知。

    (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1.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43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但不超过 50%;

    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数量达到最大限额之日后,
公司仍满足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采取增持股
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人员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其
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将在上述条件满足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发出应由其增持股份稳定股价的书面通知。

    (三)公司回购股票

    1.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
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总额的 10%;

    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

    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如果在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
收盘价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会可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
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回购股份事宜。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实施程序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负有增
持义务的人员”)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 2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
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
区间、总金额等信息;

    2.负有增持义务的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开始履行与增持相关法定手


                                  43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续,并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4.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本预案的
规定签署相关承诺。公司上市后 3 年内拟新聘任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促使其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二)公司回购

    1.公司应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后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审议公司是否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及具体的回购方案;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份预案,并在 30 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回购股份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
行备案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关于回购股份的决议做出之日开始履行与回购相关法
定手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
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限制条件方面承诺

    本公司采取任何股价稳定措施将保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其他方面承诺

    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
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
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
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3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控股股东汇科智选承诺

    “一、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
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
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将按以下先后顺序: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增持;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等
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本企业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将遵循下述规则:

    (一)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三)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其所持
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实际控制人马增龙承诺

    “一、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
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
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将按以下先后顺序:控股股东、实


                                 43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际控制人增持;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等
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本人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将遵循下述规则:

    (一)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三)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且其所持
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4、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
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
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将按以下先后顺序: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增持;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等
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本人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将遵循下述原则:

    (一)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
的 20%,但不超过 50%;

    (三)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人员应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
且其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43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
计年度继续出现需要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情形的,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
行。”

(三)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一、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
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汇科智选承诺

    “一、本企业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二、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实际控制人马增龙承诺

    “一、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二、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

    “为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43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在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
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四)公司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43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以现金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运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除外);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以现金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运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
除外)。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时,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
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议。


                                 43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首先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
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果调整分红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做出调整时,应重新
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
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方能提交股
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
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应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
见,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汇集后交由董事会。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
(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一)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
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二)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43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三)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
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四)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20%;

    (五)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出现以上五种情形,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中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
整。除以上五种情形外,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五、其他事项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
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
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等
相关规定,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
额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

                                 43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
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2、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
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以提升
发行人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效益,公司
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
强项目相关的人才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提高未来几年的股东回
报,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市后《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强化了发行上市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
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同时,公司
还制订了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
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
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
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
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
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2、控股股东汇科智选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发行人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
本亦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
此,短期内发行人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针对此情况,本
企业承诺将督促发行人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44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本企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三、如果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发
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马增龙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发行人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
本亦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
此,短期内发行人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针对此情况,本
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二、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三、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发行
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
要求,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44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愿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和有关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
司将按照以下方法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一、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
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当日进行公告,
并于 10 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投资者所缴
纳股票申购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额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二、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
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
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44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汇科智选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承诺
将督促发行人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
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
成票。

    二、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
企业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同期银行
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
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
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及时足额赔
偿投资者损失。”

    3、实际控制人马增龙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承诺将督

                                   44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促发行人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
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
票。

    二、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
人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
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
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及时足额赔偿
投资者损失。”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已对全套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次发行的全套申请
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
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的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
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


                                    44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汇科智选的约束措施

    “本企业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企业
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
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三、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
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
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4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本企业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
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
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企业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
行人所有;

    六、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
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实际控制人马增龙的约束措施

    “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人公开承
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
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三、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
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
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
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4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
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
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
所有;

    六、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
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4、公司股东张京涛、夏侯早耀的约束措施

    “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的股东,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之履行事宜,本人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
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
本人承诺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一)如本人违反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应将出售股份取得的收益
(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发行人。

    (二)如本人未及时上缴收益,公司有权从对本人的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
相应的金额,直至本人完全且有效地履行相关义务。



                                    44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如果未履行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
偿方式及金额由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
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公司股东同创智选、前海钰禧的约束措施

    “本企业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发行人”)的股东,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
承诺之履行事宜,本企业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企业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
则本企业承诺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一)如本企业违反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应将出售股份取得的收益
(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发行人。

    (二)如本企业未及时上缴收益,公司有权从对本企业的应付现金股利中
扣除相应的金额,直至本企业完全且有效地履行相关义务。

    (三)如果未履行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
业将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方式及金额由本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

                                 44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
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如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将采
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一、如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
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
议;

    (三)本人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四)因本人违反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
所获取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
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尽快配合发行人研究并实施将投资者损失降低至最小的处理方案,
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利益。”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4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控股股东汇科智选承诺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合作或联营企
业和/或下属企业目前没有通过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自营、
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相似的
业务(下称“竞争业务”);本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及本企业向发行人书面披露的
企业外,本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亦未对其他任何企业施
加任何重大影响。

    3、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
业和/或下属企业将不会采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联营、合
营、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
务。

    4、若因任何原因出现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
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则
本企业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企业控制的其
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享有上述业务
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本企业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
合理及与独立第三人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5、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
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本企业将在同等条件下赋予
发行人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
法申请强制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就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
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因违反上述
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不可撤销且持续有效,本承
诺函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终止:(1)本企业不再直接或


                                 45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之日;或(2)发行人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

    2、实际控制人马增龙承诺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合作或联营企业
和/或下属企业目前没有通过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自营、与
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相似的业
务(下称“竞争业务”);本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及本人向发行人书面披露的企
业外,本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亦未对其他任何企业施加任
何重大影响。

    3、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
/或下属企业将不会采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联营、合营、
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4、若因任何原因出现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直接
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则本人
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
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
件下的优先受让权,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及与独
立第三人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5、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
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本人将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发行人
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6、本人将促使本人及本人配偶的直系亲属(即父母及子女)及本人的其他
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上述避免同
业竞争承诺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
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就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发行人

                                 4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
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8、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不可撤销且持续有效,本承
诺函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终止:(1)本人不再直接或间
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之日;或(2)发行人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

(九)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本公司股东为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张京涛、深圳同创
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侯早
耀。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
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
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
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中介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保荐人东方投行承诺

    “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康达律师承诺

    “因本所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45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中汇会计师承诺

    “因本所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评估机构国众联承诺

    “因本评估机构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