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灵电气: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2022-10-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书
本公司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承销机构,现承诺如下: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9-2-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书
本所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现承诺如下:
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7-9-2-2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书
本公司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评估机构,现承诺如下: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9-2-3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书
本公司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评估机构、评估复核机构,现承诺如下: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9-2-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书
本所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会计师、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现承诺如下:
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