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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灵电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11-11  

                        证券代码:301388         证券简称:欣灵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6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的 资金需
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欣大电气有限公
司、雷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分别用于建设募投项目“电磁继电器、微
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借款金额分别为 6,497
万元、5,733 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
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投资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募
投项目的建设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1.19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283.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32.85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划至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F1129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确定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投资
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
    1                                                      29,096            27,003
                            目
    2        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             6,497             6,497
    3          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5,733             5,733
                        合计                               41,326           39,233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欣大电气和雷顿电气提供借款用于“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
和“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智能型配电电器
生产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结合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欣大电气有限公司、雷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分
别用于建设募投项目“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智能型配电电器
生产线建设项目”,借款金额分别为 6,497 万元、5,733 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
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
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欣大电气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欣大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7519212736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23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八路 319 号
    经营范围:继电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低压电器、仪器仪表(不含计量 器具)
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欣灵电气持股 1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欣大电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欣大电气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23,870.56
      净资产                                   11,561.65
      净利润                                   2,631.57


    (二)雷顿电气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雷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780499286K
    成立日期:2005 年 10 月 11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 328 号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成套电气设备、建筑电器、交通电器、防爆电器、防雷保
护装置、电涌保护器、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电线电缆、通信电器及设备、母线
槽、电缆桥架、高速公路护栏、服装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化工材料
(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对建筑装潢、房地产的投资;对旅游业的
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欣灵电气持股 1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雷顿电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雷顿电气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10,401.52
      净资产                                  7,316.56
      净利润                                  1,639.81


    五、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欣大电气、雷顿电气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欣大电气和雷顿电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
理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确定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根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情况 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募集存放金额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用途
                                                 (元)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2753509557777 494,582,563.47      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
  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
                        33050162753509559999       64,970,000
  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生产线建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
                          19270501049999998        57,330,000
  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建设项目
                      合计                       616,882,563.47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32.85 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
的发行费用(包括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等)
存放于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专户账号:33050162753509557777。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欣大电气有限公司、雷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
款,分别用于建设募投项目“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智能型配
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借款金额分别为 6,497 万元、5,733 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
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
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
款划拨、滚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分别
向全资子公司欣大电气有限公司、雷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6,497 万元、5,733 万元
的无息借款,分别用于建设募投项目“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智
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借款额度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借款期限 为实际
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
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欣大电气有限公司、雷
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分别用于建设募投项目“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
线建设项目”和“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
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 方式、
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欣灵电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欣大电气有限公司、雷
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 6,497 万元、5,733 万元的无息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欣灵电气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事项
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