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欣灵电气: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松2023-04-24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
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
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召开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召开次   出席次
  数         数         数       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数       数
  4          4          0        0                否             2        2
    2、投票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
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
真审议后均投出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6月3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
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1月10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

                                        1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根据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
人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听取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参与提名委
员会会议1次,审议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参与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1次,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通过多渠道与公司董事、
高管、监事等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内控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行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
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认真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
    通过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2
    1、未发生对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
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2023年本人将继续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审慎认真地完成独立董事各项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彭松
                                                      2023 年 4 月 2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