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灵电气: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301388 证券简称:欣灵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2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
经营需要,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
预计金额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万元)
胡志兴 承租房屋 20.00
南昌欣珏电气有限公司 销售低压电器产品 300.00
南京祺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低压电器产品 220.00
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温州
采购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等服务 150.00
分公司
合计 690.00
2022 年公司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894 万元。
2、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志兴、
胡志林、张彭春回避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决议无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补充确认公司 2022 年向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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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产权、项目申报等服务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预计 2022 年向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
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等服务 80 万元。2022 年度,公司实际
向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知识产权、项目申 报等 服务
103.29 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出自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
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其他的公司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
平的情形。
(三)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别 容 易定价 已发生金额 金额
额
原则
北京天奇
智新知识
采购知识产
产权代理
向关联人采 权、项目申 市场价 150.00 45.71 103.29
有限公司
购 报等服务
温州分公
司
小计 150.00 45.71 103.29
南昌欣珏
电气有限 300.00 26.66 259.64
公司
销售低压电
向关联人销 南京祺瑞 市场价
器产品
售产品 自动化设
220.00 12.81 169.89
备有限公
司
小计 520.00 39.47 429.53
向关联方承 胡志兴 房屋租赁 市场价 20.00 5.00 20.00
租房屋 小计 20.00 5.00 20.00
合计 690.00 90.18 5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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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关联 实际发生 披露日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额与预计
交易 关联人 额占同类 期及索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金额差异
类别 业务比例 引
(%)
(%)
霍宜华自动控制
(苏州)有限公 271.28 300.00 1.77 -9.57 不适用
向关 司
联人 南昌欣珏电气有
销售商 259.64 300.00 1.38 -13.45 不适用
销售 限公司
品
产 南京祺瑞自动化
169.89 220.00 0.91 -22.78 不适用
品、 设备有限公司
商品 亨斯迈电力技术
5.00 20.00 0.08 -75.00 不适用
浙江有限公司
小计 705.81 840.00
知识产
向关 北京天奇智新知
权、项
联方 识产权代理有限 103.29 103.29 100.00 - 不适用
目申报
购买 公司温州分公司
等服务
服务
小计 103.29 103.29
胡志兴 20.00 20.00 4.00 - 不适用
霍宜华自动控制
向关
(苏州)有限公 房屋租 63.78 150.00 12.76 -57.48 不适用
联方
司 赁
租赁 上海劲舟电气有
房产 1.12 1.10 0.22 1.82 不适用
限公司
小计 84.90 171.1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不适用
(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不适用
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南昌欣珏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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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MA369JXQ1E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建设西路联信大市场 A5 栋 2 单元 301 室
法定代表人:叶辉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9-1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设备、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矿山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电子元器件、阀门管件、五金器材、水泵的技术研发、销售、安装;电线电缆、劳保用
品的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南昌欣珏电气有限公司总资产 106.81 万元,
净资产 17.70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5.21 万元,净利润 16.58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南昌欣珏电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叶芳之弟叶辉持股 1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叶辉配
偶金小燕持股 90%,并担任监事。
2、南京祺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302322048F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集大道 15 号 32 栋 2 层 202-204 室
法定代表人:郑程宏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5-0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技术服务;电动工具、灯具、电线 电缆、
安防监控设备、消防设备、劳保用品、办公文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南京祺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 139.52
万元,净资产 35.17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5.41 万元,净利润 10.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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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南京祺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彭春之姐张爱芝之子、持股平台欣哲铭投资合伙
人郑程宏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
3、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85R8Y81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 222 号 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晓林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2016-06-1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经营范围: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信息咨询。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温州
分公司总资产 139.39 万元,净资产 57.67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6.86 万元,
净利润 12.7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彭春配偶林静担任主要负责人。
4、胡志兴
关联关系:胡志兴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胡志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具有相关支付履约能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系按市场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经双方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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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 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及子公司市场
拓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
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
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且上述关联交易占比较低,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所需,
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时需回避 表决。
2、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1)公司拟补充确认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
为出自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关联
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的公
司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2)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
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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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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