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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灵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欣灵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万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磊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公司
                                                      会将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有
                                                      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
                                                          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1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3 月 3 日
                                                 结合上市公司或相关人员违规案
                                                 例,重点就与《证券法》相关规
                                                 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的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条款进行了讲解,并结合
                                                   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对法律法规
                                                     及各业务规则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的声明及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维持上市公司控
                                                      是               不适用
制权稳定的承诺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等关于股份限售等方面的承诺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6、发行人其他股东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声明
                                                      是               不适用
及承诺
7、发行人出具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9、发行人其他股东出具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10、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其他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 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万             陈   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