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2-01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6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
通知于2023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衡先梅女士主持,应参加监事3人,
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金卫勤列席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
决,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并且公司已履行相应的
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其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经审议,修订《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修订后的治理制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其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订隆扬电子
(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一致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