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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扬电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孙琪华)2023-03-24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
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亲自出席5次;共计召开
股东大会2次,本人应出席2次,实际亲自出席2次,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情况。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
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
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
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
了书面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独董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2022 年 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1                                       《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月 10 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执行《企业
           2022 年 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会 计准 则解释 第 14 号》( 财会 [2021]1 号) 和
 2
            月3 日      一次会议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2 年 5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
 3                                     案》
            月6日       十次二会议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月12日        十三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2022 年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        月21日                       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
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与发展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
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
多方面了解。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动态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媒体、网络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
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
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
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3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
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琪华

                                                            2023年 3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