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2023-03-24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决定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4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 联网投 票系 统进行 网络 投票的 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4月18日 上午9:15 至下午
15:00内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
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至 2023年4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顺昶路99号公司1楼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可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的议案》
10.00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的议案》
2、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6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第5、6、7、10项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2023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议案5、6、7、1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审议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登记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3年4月14日下午
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股东须
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顺昶路99号公司2楼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卫勤
联系电话:0512-57668700
联系传真:0512-576695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公司办公楼2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313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以 通 过 深圳 证 券 交易 系 统 和互 联 网 投票 系 统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3 月 24 日
附件一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89”,投票简称为“隆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
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4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4月18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4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 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
名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
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 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 2023 年 4月14 日(星期五)17:00
以前送达、书面信函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4、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隆扬电子(昆
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
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3.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4.00 √
《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
案》
6.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
案》
7.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
案》
8.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
案》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 √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