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 年 10 月发 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杭州经 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 “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57 倍。本次发行价格 37.70 元/股对 应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2.35 倍,低于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 可比公司近 20 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 近 20 日扣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经纬股份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工作细则》(深证上〔2023〕111 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 18 号)(以下简称“承销规则”)、《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 协发〔2021〕213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 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 1 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 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 售。 2、发行人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 “海通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70 元/股。投资 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 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申 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 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4 月 25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 2 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3 年 4 月 20 日(T-1 日)披露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中国金融新闻 网上的《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 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经纬股份所 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专业技术服 务业(M74)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2.57 倍(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T-3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37.70 元/股对应的 2022 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2.35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 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 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 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 1,50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45,219.17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37.70 元/ 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6,55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7,613.5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48,936.42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 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 3 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 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经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19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经纬股份”,股票代码为“301390”,该代码用 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经纬股份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 服务业(M74)”。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 1,500.00 万股,发 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其中,网上发行 1,500.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6,000.00 万股。本次发行 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 行的发行价格为 37.7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2.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4 (3)32.3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0.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32.57 倍。(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T-3 日))。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发行人选择的 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发行人 2022 年度及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6,992.62 万元和 6,283.10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 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因此发行人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3 年 4 月 19 日(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 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 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 进行证券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 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3 年 4 月 1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5 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 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 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 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5,000 股, 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 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 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 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3 年 4 月 25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2023 年 4 月 25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 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3 年 4 月 19 日(T-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 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 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 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 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 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中国 金融新闻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经纬股份/发行人/公司 指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 本次发行 指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00 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网上发行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2023年4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 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3年4月19日(T-2 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 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 投资者 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 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3年4月21 T日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 发行价格为 37.7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2.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2.3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8 算); (4)30.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截 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为 32.57 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6.41 倍。 1)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 公司是一家拥有电力规划咨询服务、电力设计服务、电力工程等核心业务及 运用 3DGIS 技术手段为园区、社区、旅游、交通、通信等客户提供信息化的 3D 可视化智慧解决方案的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57 倍, 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6.41 倍。 A、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 市盈率为 32.35 倍,低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2.57 倍。 B、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33.75 倍) 低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滚动市盈率(36.41 倍)。 C、发行人所属行业变化态势 截止 2023 年 4 月 18 日,M74 行业各阶段静态平均市盈率和滚动平均市盈 9 率如下: 最新静态 最近一个月 最近三个月 最近六个月 最近一年 行业名称 市盈率 平均静态市盈率 平均静态市盈率 平均静态市盈率 平均静态市盈率 M74 专业技术 33.06 32.57 32.46 31.38 30.69 服务业 注: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最新滚动 最近一个月 最近三个月 最近六个月 最近一年 行业名称 市盈率 平均滚动市盈率 平均滚动市盈率 平均滚动市盈率 平均滚动市盈率 M74 专业技术 37.01 36.41 36.06 34.78 33.47 服务业 注: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 37.70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 摊薄后市盈率为 32.35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2.57 倍,亦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 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36.41 倍,处于合理水平(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 2)与可比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 市盈率为 32.35 倍,低于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扣除极端值和负值影响后可比公 司 2021 年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 46.55 倍,亦低于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 扣除极端值和负值影响后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 45.78 倍。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3 年 4 月 静态市盈率 静态市盈率(倍) 18 日前 20 (倍) 滚动市盈率(倍) (2022 年)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交易日均价 (2021 年) (含当日)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元/股) 300712.SZ 永福股份 40.77 185.26 404.61 51.60 51.60 96.30 150.39 300982.SZ 苏文电能 59.22 33.72 36.66 39.72 44.53 33.60 36.25 002405.SZ 四维图新 14.30 278.82 565.24 - - 324.72 614.88 688078.SH 龙软科技 46.92 53.12 56.44 41.86 41.20 44.16 46.42 算术平均市盈率 43.42 46.55 44.39 45.78 38.88 41.33 (扣除极端值和负值) 10 37.70(发行 经纬股份 33.69 36.00 30.26 32.35 31.03 33.75 价)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 注 1:可比公司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和对应市盈率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数据; 注 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可比公司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 本(2023 年 4 月 18 日)); 注 4:经纬股份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发行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 注 5: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2021 年 10-12 月和 2022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3 年 4 月 18 日)); 注 6:永福股份和四维图新 2021 年市盈率为极端值,在计算 2021 年算术平均市盈率时被扣除;四维 图新 2022 年市盈率(预测值)为负,在计算 2022 年算术平均市盈率时被扣除; 注 7:永福股份和四维图新尚未发布 2022 年年报,2022 年静态市盈率数据来源于 WIND 一致预期。 苏文电能数据来源于 2022 年年度业绩快报。 A. 与可比上市公司 2021 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 市盈率为 36.00 倍,低于扣除极端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 2021 年扣非后算术平均 静态市盈率 46.55 倍(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 B.与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 市盈率为 32.35 倍,低于扣除极端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 2022 年扣非后算术平均 静态市盈率 45.78 倍(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 C.与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 市盈率为 33.75 倍,低于扣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扣非后算术平均滚 动市盈率 41.33 倍(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 (3)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 1)行业发展情况 ①电力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a.全社会发电量、用电量和发电装机容量均保持较快增长 11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与国计民生具有密切联系。 从产业链角度看,电力行业主要分为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用电等环节,行 业参与者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咨询设计企业、电力设备企业、施工和 运维企业以及电力终端用户。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水平 不断提高,电力需求保持稳定的增长。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统计,2011 年度我国用电总量为 4.70 万亿千瓦时,2022 年达到 8.64 万亿千瓦时,较 2021 年增长 3.7%。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应对我国用电需求的持续增长,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在中央和地方 政府的推动下,我国电力建设大规模展开。2011 年度我国发电装机容量 10.63 亿 千瓦,到 2022 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 25.64 亿千瓦。 12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b.电网投资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同时向配网侧倾斜 从我国电力产业现状来看,我国发电能力已达到较高水平,但电网建设仍然 有发展的空间。电网建设的滞后导致电能无法有效利用,电荒、电力设备陈旧落 后导致的事故频频发生。我国电力投资开始从偏重电源建设投资逐步向电网投资 倾斜。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由 2011 年度的 3,687 亿元增长至 2021 年度的 4,951 亿元。 虽然我国电网投资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是在过去几年电网投资主要集中 在电力骨干网。随着骨干网架建设日趋完善,电网投资的重点将向配电网及用户 侧转移,解决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与配电网建设的不匹配问题, 满足用电侧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储能装置快速发展,终端用电负荷 呈现增长快、变化大、多样化的新趋势。 根据中国电力联合会相关数据,近年来 110 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金额和占比 逐年提高:2017 年至 2019 年,电网投资继续向配网及农网倾斜,新一轮农网改 造升级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110 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占全部电网投资的比重分 别为 53.2%、57.4%、63.30%,投资金额分别为 2,840.35 亿元、3,084.10 亿元、 3,172.60 亿元,呈上升趋势。 2020 年 3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加快 5G 网络、特高 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 13 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基建”七大领域中,除特高压是最为 直接的电网设施建设外,其他各领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都需要配电网的科 学规划和有序跟进建设,也将间接为配电网发展注入新动力。 c.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呈现快速增长 随着全世界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发展可再生能源是解决目前能 源危机及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光伏及风能发电是目前新能源行业中技术成熟、 经济最高、具有发展潜力且基本实现商业化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之一,受到了全世 界的广泛关注。我国作为高能源消耗国家,正在致力于低碳经济发展,明确为了 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我国将提高国家 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 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碳中和”指透过使用低碳排技术或是 碳补偿的方法,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的二 氧化碳“零排放”。为了实现我国“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将会进行源头减量、 能源替代、二次利用、节能提效等方法进行碳减排。因此,要实现低碳经济,需 要迫切发展低碳能源体系,意味着提升如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大 规模输电网集成化和优化能源结构尤为重要。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14 新能源发电作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随着投资的不 断增多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发电装机容量呈现快速增长。新能源发电的发展 和应用离不开电力咨询设计行业的支持,随着新能源发电规模持续扩大,将有效 带动新能源发电工程的咨询、规划、设计、工程服务等相关配套专业技术服务产 业的加速发展。 ②电力咨询设计与工程建设行业发展情况 电力咨询设计行业作为整个电力工程业务链的前端,主要服务于电力工程建 设,为下游发电、输配电、终端用户用电等业务领域项目建设提供包括规划研究、 勘察设计与咨询等在内的从决策到实施全流程专业化服务,是电力工程建设的重 要环节。 随着近年来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国有电 力设计院为主体的行业垄断结构模式逐步被打破,行业开始由“重规模”向“重 质量”方向发展。电力设计行业作为电力行业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发展迅速,行 业资产规模持续扩大。随着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逐步深化,电力设计行业的公司 亦具备了一定电力工程建设的能力。 根据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发布的电力勘察设计行业各年度统计数据显示, 2021 年,电力勘察设计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2,684.21 亿元,同比增长 26.82%。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15 近年来,我国电力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迅猛,年新签合同总额总体呈现上升趋 势。根据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发布的电力勘察设计行业各年度统计数据显示, 2021 年行业新签合同金额为 4,919.79 亿元,较 2020 年增长 17.19%。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受益于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电力勘察设计新签合同总额是整个 电力勘察设计行业新签合同的最主要部分。2021 年新能源工程新签合同总额 2,261.27 亿元,在电力勘察设计行业新签合同占比 45.96%。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16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已分别成为我国继水电、煤电之后的第三、第四大电源。 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大力 发展新能源战略,不断优化调整开发布局,计划太阳能发电新增投产 0.68 亿千 瓦以上、风电新增投产 0.79 亿千瓦以上,至 2020 年,全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将达 到 1.1 亿千瓦以上,风电装机达到 2.1 亿千瓦以上。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 布的《2020 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一览表》显示,2020 年,全国新增太阳能 发电装机容量 4,925 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 2.53 亿千瓦,占全国电源总装机量的 11.52%,累计装机容量超过《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预期 水平;新增风力发电装机容量 7,238 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 2.82 亿千瓦,占全国 电源总装机量的 12.79%。 ③地理信息行业发展情况 地理信息行业是以现代测绘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综合性高技 术行业,是采用地理信息技术对地理信息资源进行生产、加工、开发、应用、服 务、经营的全部活动,以及涉及这些活动的各种设备、技术、服务、产品的实体 集合体。 地理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地理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也已形成千亿级的 市场体量,其可细分为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地理信息应用平台以及基于基础平台 和应用平台的技术开发服务,其中,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处于核心地位,是地理信 息技术体系中的操作系统。使用三维数据描述地理对象的三维 GIS 平台,相比 二维 GIS,使空间信息的展示更逼真、更丰富、更精确、更广泛、更快速和更便 于统计分析,将抽象难懂的空间信息可视化和直观化,从而做出准确而快速的判 断。根据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数据,2021 年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产值达 7,524 亿元。 17 数据来源: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地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智慧电力、智慧交通、智慧通信、城市 规划等多个领域。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规划,将三维 GIS 作为重点核心之一。 2019 年,自然资源部启动“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就包含了三 维 GIS,要求开展“实景三维中国”建设任务,政府部门将采集生产每一座城市 的三维数据。随着各个行业对地理信息技术与资源需求的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 地理信息产业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发展速度。 2)行业发展趋势 ①电力工程技术业务领域发展趋势 a.“双碳”背景下持续增长的电网建设需求带动电力咨询设计服务基础市场 需求增长 “双碳”背景下,电力供给、消费模式和规模将会发生变化:在电力供给端, 光伏和风电等非化石清洁能源规模将会持续增加,未来光伏电站设计业务规模将 会持续增加,同时由于未来将会有大量光伏和风电等新能源接入配电网,将会对 配电网的柔性化、智能化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配电网投资建设规模将会进一步 持续扩大;在电力消费端,根据国家电网 2021 年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行 动方案,国家电网未来将加快电能替代,支持“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加快工 18 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电能替代,持续推进乡村电气化,预计 2025、2030 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30%、35%以上,电网连接电力生产与消费, 是重要的网络平台,是能源转型的中心环节,电能消费占比提升将促进配电网投 资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电力生产及消费规模、电网投资规模未来将会持 续扩大:国家电网层面,在终端消费领域实施电能替代方面,国家电网大力实施 电能替代战略,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计划投 入约 2.23 万亿元推进电网转型升级;南方电网层面,“十四五”期间将规划投资 约 6,700 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和现代化电网建设进程。 b.电力投资向配电网倾斜,促进配网侧电力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 经过多年建设改造,我国配电网的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随着“三型两网” 建设内容的逐步明确,对照建设运营好“两网”的目标要求,配电网客观上还存 在短板和不足。目前,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网网架日趋完善,安全稳定水平显著 增强。与之相比,配电网仍显薄弱,在供电能力、电网结构、装备水平、配电自 动化应用方面的发展相对滞后。 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随着我国配电网建设投 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用电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 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为了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以安全可 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 供有力支撑。 另外长期以来,我国电力工业经历了“重发轻供”的局面,输配电设备存在 大量的老旧设备,尤其农网及城乡配网设备更换周期滞后于主网设备。面对如此 庞大的存量配网老化问题突出,以及智能电网建设不断推进的背景下,配网升级 改建是保证用电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的重要前提,因此,未来配电网端勘 察设计市场的需求将会非常巨大。 c.新能源的迅速发展为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19 随着低碳经济、节能减排政策的全面落实,我国的电源结构发生了较大程度 的调整。光伏发电、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而蓬勃 发展,成为能源消费领域的重要组成。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 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 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 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十三五”期间全国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及发电量都实现了快速增长。 2021 年,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占全国电源总装机量分别达到 12.90%和 13.82%,较 2015 年分别提高 10.13 和 5.25 个百分点;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量分 别占总发电量达到 3.90%和 7.93%,较 2015 年分别提高 3.21 和 4.70 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 明确继续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 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 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 总量比重提高到 20%左右。 随着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进步,发电成本明显下降,将取 代化石能源发电成为主导电源,2022 年我国光伏发电、陆上风电已进入平价时 代,预计 2025 年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度电成本降至 0.3 元/千瓦时左右。 20 数据来源: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 伴随我国节能降耗的社会压力及新能源发电成本的降低,“十四五”期间, 我国继续坚持扩大新能源发电规模,不断提高新能源发电在电源结构中的比重。 根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预计到 2025 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5.6 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 2.9 亿千 瓦、分布式光伏发电 1.8 亿千瓦、光热 936 万千瓦;我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5.4 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 5.1 亿千瓦,海上风电 3,000 万千瓦。新能源的发展离 不开电力勘察设计行业的支持。未来,新能源发电电源建设及并网应用,将为电 力勘察设计行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d.综合能源服务成为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新机遇 综合能源服务是一种新型的为满足终端客户多元化能源生产与消费的能源 服务方式,是以电能为核心,围绕国家节能减排等政策,以“节能、环保、科学、 高效、经济用能”为宗旨,从能源管理、能源技术、能源经济、能源市场多角度 为能源用户、服务商、中间商、供应商提供与之配套的能源综合服务。综合能源 服务的各方由电网公司、发电公司、燃气公司、地方能投等构成的投资主体,以 及由咨询设计服务提供商、工程服务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等构成的供应商组成, 涵盖能源规划设计、工程投资建设,多能源运营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等方面。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 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付出巨大的资源和环境被破坏的代价,能源环境问 21 题仍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节能减排依然形势严峻。《中共中央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021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完善能 源消费双控制度、污染防治力度加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明 显改善。国务院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节能 减排市场化机制,推行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围绕国家节能减排等政策,以节能、 环保、科学、高效、经济用能为宗旨,利用建立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从能源 管理、能源技术、能源经济、能源市场多角度为能源用户、服务商、中间商、供 应商提供综合性能源服务。另外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分布式可再生能 源及“大云物移智”等技术的迅速发展,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成为提升能源效率、 降低用能成本的重要发展方向。 数据来源: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政策的深入,综合能源已经成为全社会发展共识,节能服 务产业作为朝阳产业,近年来保持持续的快速增长,在为行业内企业带来更多的 市场机会。 e.政策驱动为民营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发展带来良机 22 2015 年 3 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文》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定调,同年 11 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 能源局发布了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 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等在内的六个重要电力 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及实施路径。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针对包括发电、输配电、售电、用电等在内的整个电力系统, 本次改革主要方向是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力市场 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对发电方、售电方、用电方提 高市场化参与程度,实现更加充分的竞争。 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作为电力行业的重要一环,渗透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 中的各个环节,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提升,区 域壁垒逐步弱化,将对民营电力工程设计服务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 ②数字孪生技术赋能地理信息技术业务不断拓展下游应用 数字孪生是通过数字化的手段,在虚拟世界中构建一个和物理世界中的对象 一模一样的主体,以此来实现对物理实体的了解、分析和优化。数字孪生,顾名 思义,就是数字形式的双胞胎;在“数字孪生”中,双胞胎中的一个是存在于现 实世界的实体,小到零件,大到工厂,简单如螺丝,复杂如人体的结构;而双胞 胎中的另一个则只存在虚拟和数字世界之中,是利用数字技术营造的与现实世界 对称的镜像。如果以家用电脑为例,Word 文档和打印出来的文稿就是“数字孪 生”。以导航软件为例,城市中的实体道路和软件中的虚拟道路也是“数字孪生”。 数字孪生体,不仅是对现实实体的虚拟再现,还可以模拟对象在现实环境中的行 为,因此数字孪生将物理对象以数字化方式在虚拟空间呈现,模拟其在现实环境 中的行为特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激活 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 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23 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这为数 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而数字孪生作为一项关键技术和提 高效能的重要工具,作为推动实现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可以有效发挥其在模型设计、数据采集、分析预测、模拟仿真等方面的作用,助 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将有力推 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加快实现数字经济的国家战略。2020 年 4 月, 国家发改委和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 发展实施方案》,将数字孪生技术提到了与大数据、人工智能、5G 等新技术并列 高度,并启动“开展数字孪生创新计划”,要求“引导各方面参与提出数字孪生 的解决方案”。 数字孪生系统和智能供应链不是从技术层面,更多的是从为企业创造价值, 为企业转型,为企业找到新的价值模式层面,发挥现实作用。得益于物联网、大 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孪生的实施已逐渐成为 可能。现阶段,除了智慧城市领域,数字孪生还广泛应用于建筑、智能制造、智 能电网、健康医疗、航空航天、环境保护等行业。数字孪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传 播。 (4)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依据 发行人选择可比公司的主要依据为:(1)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可比公司: 主营业务为电力咨询设计、电力工程建设,上述两项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50%;(2) 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可比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地理信息技术服务领域且产品或 服务应用领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3)相关公司系上市公司,数据可通过公开渠 道获得。 根据上述依据,发行人选择的可比公司如下: 业务领域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可比业务 电力工程总承包、电力勘 永福股份 其电力勘察设计业务与公司 电力工程技 察设计、智慧能源、智能 (300712.SZ) 电力咨询设计业务较为可比 术服务 运维 苏文电能 电力咨询设计、电力工程 其电力咨询设计、电力工程建 24 业务领域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可比业务 (300982.SZ) 建设、电力设备供应、智 设与公司电力工程技术服务 能用电服务 中的电力咨询设计、电力工程 建设业务较为可比 导航电子地图、车联网、 其导航电子地图业务与公司 四维图新 芯片、高级辅助驾驶及自 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较为 地理信息技 (002405.SZ) 动驾驶、车联网、位置大 可比 术服务 数据服务等 龙软科技 其 GIS 软件业务与公司地理 GIS 平台开发与销售 (688078.SH) 信息智慧应用业务较为可比 2)经营情况 ①电力工程技术服务可比公司 a.可比公司各类细分业务收入占比情况 可比公司永福股份、苏文电能营业收入主要系电力工程业务,发行人以电力 咨询设计业务为主。公司与可比公司电力业务具体收入构成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可比公司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 (万元) (%) 永福股份: - - 156,791.80 100.00 98,043.91 100.00 电力勘察设计 - - 24,147.74 15.40 27,980.34 28.54 电力工程建设 - - 126,213.86 80.50 62,686.76 63.94 其他 - - 6,430.20 4.10 7,376.81 7.52 苏文电能: - - 185,591.93 100.00 136,882.44 100.00 电力咨询设计 - - 14,402.29 7.76 14,569.39 10.64 电力工程建设 - - 138,065.14 74.39 95,372.41 69.67 其他 - - 33,124.50 17.85 26,940.64 19.68 发行人: 38,690.50 100.00 30,348.47 100.00 29,619.34 100.00 电力咨询设计 21,000.44 54.28 17,808.96 58.68 16,226.54 54.78 电力工程建设 15,073.90 38.96 12,235.28 40.32 12,899.56 43.55 其他 2,616.17 6.76 304.24 1.00 493.24 1.67 注 1:此处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仅指电力工程技术服务形成的营业收入; 注 2:资料来源:上述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下同; 注 3:苏文电能 2021 年年度报告将电力施工及智能用电服务合并披露,上表中苏文电能 2021 年度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收入包含智能用电服务业务收入。 注 4:截至本公告刊登日,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下同。 25 b.与可比公司净利润比较情况 公司电力业务净利润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永福股份 - 4,076.59 5,091.89 苏文电能 - 30,115.26 23,746.32 发行人(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净利 6,407.97 5,982.31 6,043.70 润) 注 1:此处选取各可比公司整体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人选取电力工程技术服 务业务净利润(鸿晟电力与鸿能电务单体净利润之和)。 永福股份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有所下降,主 要系由于股份支付的影响,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后净利润为 9,185.00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80.38%,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 公司 2020 年度电力业务收入规模低于永福股份,净利润高于永福股份,主 要是由于:永福股份收入以发电端工程总承包业务为主,该类业务毛利率较低, 因此收入规模较大,但毛利总额相对较低;永福股份 2020 年收入下降,由于其 业务规模较大,相关期间费用等固定支出较多,因此净利润水平有所下降;公司 以电力咨询设计业务为主,该类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公司规模相对较小,相关 期间费用等固定支出相对较少。 c.与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永福股份 - 49.32% 50.87% 苏文电能 - 48.58% 47.55% 可比公司平均 - 48.95% 49.21% 公司 51.66% 53.63% 53.73% 注 1:苏文电能 2021 年年度报告将电力施工及智能用电服务合并披露,上表中苏文电能 2021 年度电力工程建设业务包含智能用电服务业务。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节点类业务中高毛利率的竣工图阶段确认收入的比例较高, 26 提升了整体设计业务的毛利率。 电力工程建设业务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永福股份 - 15.81% 14.53% 苏文电能 - 28.12% 26.97% 可比公司平均 - 21.96% 20.75% 公司 20.40% 23.48% 23.43% 公司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43%、23.48%和 20.40%,与可比公 司苏文电能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高于可比公司永福股份主要是由于其业 务种类以工程总承包为主,业务类型与公司存在差异。 永福股份主要以光伏、风电发电工程总承包为主,毛利率相对较低。苏文电 能工程业务主要是为房地产、工商业企业等电力用户提供配电工程、变电站工程 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业务,与公司在具体业务类型和下游客户等方面较为接近,毛 利率水平亦相对较为接近。苏文电能于 2021 年 4 月创业板上市,根据其披露的 公开数据,2020 年度、2021 年度,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97%、28.12%, 略高于公司电力工程业务毛利率。 ②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可比公司 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没有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四维图新的导航地图业务, 主要系为汽车厂商等客户提供导航用电子地图,与公司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较 为相似,因此列为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中的地理信息数据业务可比公司。龙软科技 主要产品系煤炭行业的地理信息软件,与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较为相似, 因此列为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中的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可比公司。 a.与四维图新的可比性及差异性 公司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地图产品,与四维图新导航业 务中的“全国基础导航电子地图数据产品”较为类似,技术特点有所不同。公司 地理信息数据服务的地图产品与四维图新的导航电子地图产品在服务内容和技 术特点方面的相同点及差异点如下: 27 项目 相同点 差异点 1、服务内容 服务或产品 均系地图产品 - 形式 地图要素的敏感点不同:导航地图对道路要素 包含建筑物、道路、绿 的准确度要求较高,如对是否单行道、左转或 地、河流、湖泊、海洋、 地图要素 右转车道等;公司地图产品对道路的信息要求 注记等基础地理信息要 不高,但是对建筑物外部轮廓和高度信息、地 素 理信息要素的分类等信息等准确度要求较高。 1、公司地图主要供电信运营商用于基站建设前 的仿真规划布局,基站、机房、光缆等资产建 下游应用 - 设后的一张图管理。 2、四维图新的导航地图主要用于道路导航。 地图制作完成后,需求 和 时 效 性 不 变 的 情 况 公司下游客户对地图的时效性要求相对导航地 是否具有可 下,具有可复制性,需 图较低,导航地图在特定区域内的道路新建或 复制性 求不变,时效性不同, 变更后需在短期内完成更新。 具有部分成果可复制性 2、技术特点 1、公司主要以卫星遥感影像、航空影像等地理 运用影像处理技术,处 数据为基础,使用测绘、数据处理等技术处理 技术实现路 理遥感影像上的道路、 影像数据。 径 建筑物、水体等基础地 2、导航地图一般使用采集车采集道路内部及周 理信息数据 边影像数据。 b.与龙软科技的可比性及差异性 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主要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可视化智能管 理平台产品;龙软科技主要产品系为矿山类企业提供可视化智能管控平台。公司 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与龙软科技的在产品服务内容方面的相同点及差异点如 下: 项目 相同点 差异点 1、服务内容 服务或产品 均系管理平台类软件产 - 形式 品 1、公司目前该类业务尚处于起步和市场开拓阶 段,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包括社区、工业 园区、学校、景区等,目前尚未聚焦在智慧街 道、智慧电网、未来社区、智慧园区、智慧通 下游应用 - 信领域。 2、龙软科技经过多年发展,在煤矿空间信息处 理领域具有深厚的行业背景,产品下游应用主 要专注于为矿业企业提供可视化智能管理平台 软件。 28 项目 相同点 差异点 1、公司目前该类业务尚处于起步和市场开拓阶 段,终端客户以电网类为例:结合电力变电站 运维流程的开票、审核、巡检等日常工作流程、 均以三维 GIS、二三维空 集成第三方采集设备和视频 AI 算法等技术,开 间场景数据为基础,结 发三维数字孪生变电站运管平台,减少变电站 合行业业务需求、集成 人工运维工作强度,提高变电站运维效率。 主要要素 第三方物联采集传感设 2、龙软科技深耕矿业领域多年,矿业领域对于 备为客户开发相关管理 安全生产要求较高,行业对于智能化和信息化 功能模块,实现特定的 投入较大。龙软科技经过行业内多年沉淀,深 管控功能。 耕客户需求,应用功能较多,包含安全生产调 度、煤矿 AI 图像智能识别分析、大数据决策 分析、综合风险动态分析评估、灾害监测预警 等。 2、技术特点 1、公司平台以三维图形技术深度开发融合 GIS 技术为核心,以云渲染技术构建应用技术架构, 支持所有通用三维模型格式加载和城市级海量 以三维技术和 GIS 技术 数据加载、高画质渲染为特点。 为基础,研发针对不同 底层技术 2、龙软科技以通过二三维一体化机制建立了可 行业应用和技术特点的 动态构建、更新、连接煤矿三维地质模型、巷 底层技术平台 道模型和机电设备模型以及监测监控数据的算 法,可实现多部门、多专业、多层面空间业务 数据集成与应用。 c.与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比较情况 公司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营业收入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四维图新 - 90,230.01 64,062.38 龙软科技 36,488.21 29,086.71 19,764.17 发行人 4,637.71 4,868.06 3,930.92 注 1:此处四维图新选取导航类业务,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仅指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形成的营业 收入。 公司地理信息业务净利润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四维图新 - 12,208.64 -30,949.77 龙软科技 8,004.47 6,307.81 5,074.53 发行人(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1,067.61 2,732.39 1,992.86 业务净利润) 29 注 1:此处选取各可比公司整体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人选取母公司净利润。 d.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比较情况 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四维图新 - 97.50% 96.56% 龙软科技 73.95% 78.63% 85.04% 可比公司平均 73.95% 88.07% 90.80% 公司 71.79% 74.96% 71.69% 注 1:四维图新选取与公司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较为接近的导航地图业务毛利率指标;龙 软科技选取与公司产品较为接近的 LongRuan GIS 软件业务毛利率指标。 四维图新与公司可比相似业务系地图数据处理业务,该业务在前期地图处理 环节成本相对固定,主要成本系地图加工处理支出、地图数据采购支出等,地图 产品完成后销售金额越大,毛利率则越高。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四维图新可 比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6.56%和 97.50%,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其提供的地图系 车载导航地图,应用范围较广,销售规模较大,毛利率相对较高;公司地理信息 数据业务主要系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地图数据,应用领域相对集中,销售规模较小, 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 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主要是应用 3D GIS 技术为客户提供可视化智慧应 用软件。公司该业务处于市场开拓阶段,业务规模和业务量相对较小,在此阶段 成本支出相对较高,毛利率相对较低,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单位成本逐渐下 降,毛利率逐渐提高。龙软科技业务相对较为成熟,业务规模相对较大,单位成 本较低,毛利率相对较高。 3)市场地位 a.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市场 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市场较为分散,由于电力体制等历史原因,国家电网 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能建、中国电建等国有企业占据主流市场份额,民营 企业占比相对较小,未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民营企业业务规模及市场 份额将会逐渐提升。根据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统计数据,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 30 司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可比公司 收入 收入 收入 占比(%) 占比(%) 占比(%) (亿元) (亿元) (亿元) 全行业收入 - - 2,684.21 100.00 2,116.61 100.00 规模 永福股份 - - 15.04 0.56 9.07 0.43 苏文电能 - - 15.25 0.57 10.99 0.52 发行人 3.87 - 3.03 0.11 2.96 0.14 注 1:苏文电能 2021 年年度报告将电力施工及智能用电服务合并披露,上表中苏文电能 2021 年度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包含智能用电服务业务。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同行业可比公司尚 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尚未公布 2022 年度数据。 b.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行业市场 国内从事地图数据服务业务的企业相对较少,主要包括两大类:以四维图新 为代表的,提供车载导航地图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以公司为代表的,为电信运营 商、铁路系统等特定行业提供地图数据服务的企业。为特定行业提供地图数据业 务的市场空间整体相对较小,企业数量不多,公司自 2003 年成立以来专注于该 类业务,系该类业务领域头部企业,行业内主要客户如三大电信运营商和中国铁 通等一般系向公司采购,公司议价能力相对较强,毛利率相对较高。由于该类业 务市场空间相对较小,公司地图数据业务收入规模亦相对较小。 地理信息智慧应用行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且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因此 国内市场尚不存在少数几家企业可以在各个应用领域取得绝对竞争优势的情形, 市场格局相对较为分散。目前部分企业将地理信息技术优势与特定行业需求相结 合,在特定应用领域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地位,在特定应用领域利用竞争优势, 具有相对较强的议价能力,如科创板上市公司龙软科技(688078.SH)主要系以 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平台为基础,为煤炭工业的安全生产等提供解决方案;公司地 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成长较快,且在与电力业务融合的综合能源管理服务领域具 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4)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如下: 31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苏文电能 - 3.49% 3.48% 永福股份 - 3.54% 3.92% 四维图新 - 43.60% 55.02% 龙软科技 10.22% 12.43% 10.41% 平均 10.22% 15.77% 18.21% 公司 5.93% 6.03% 6.54% 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 司销售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另一方面公司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研发投入相对较 大。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地理信息技术服务类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公司电力工 程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比较低,地理信息技术 服务研发费用占整体收入比重相对较小。 综上,公司考虑自身经营规模、主要产品和下游客户、行业地位与发展前景、 盈利能力和研发投入状况,并在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 平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市盈率水平,发行定价具备合理性,定价原则具备谨慎性。但仍然存在未来 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其中,网上发行 1,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为 6,00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 32 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70 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45,219.17 万元。根据本次发 行价格 37.70 元/股和 1,500.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6,55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7,613.5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约为 48,936.42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招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告》《创业板上市提 2023 年 4 月 19 日 示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周三)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3 年 4 月 20 日 网上路演 (周四)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23 年 4 月 21 日 网上申购配号 (周五) T+1 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3 年 4 月 24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一) T+2 日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23 年 4 月 25 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周二) T+3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 2023 年 4 月 26 日 金额 (周三)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23 年 4 月 27 日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周四) 33 注:1、T 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7.70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经纬股份”;申购代码为“301390”。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 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3 年 4 月 1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 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 34 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 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 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1,500.00 万股。保 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将 1,500.00 万股“经纬股份”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 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 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5,000 股,同时不得超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3 年 4 月 19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3 年 4 月 25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 限 15,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 35 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 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 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3 年 4 月 19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36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 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 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 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3 年 4 月 21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 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3 年 4 月 24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T+1 日)在《中国证 37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中国金融新闻 网刊登的《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 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3 年 4 月 24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 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 济参考网和中国金融新闻网刊登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3 年 4 月 25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2023 年 4 月 25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 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38 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 即 450.00 万股。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3 年 4 月 27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证券账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 4 月 27 日(T+4 日)公告《杭州 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 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 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2、中止发行的措施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 39 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但未达 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3 年 4 月 27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古墩路 1899 号 A1 幢 6 楼 626-628 室 联系电话: 0571-88697922 联 系 人: 徐建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 号 联系电话: 021-23187958、021-23187957、021-23187956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 41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2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