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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景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栋8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欧阳华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6人,代表股份56,029,92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1.31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0,107,0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54.83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0人,代表股份5,922,8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816%。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1人,代表股份5,922,988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48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0人,代表股份5,922,8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6.481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2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723,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7%;
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17,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122%;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欧阳华、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金涛律师、田国庆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