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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莱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2-16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771.13 万元置换

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914.57 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856.56 万元(不含增值税)。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2648 号)同意注册,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格 为人 民币 24.80 元 ,募 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0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755.61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44.39 万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

00006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本次募
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资金额
5G 通 信 设 备 零 部 件                                2019-330482-39-03-
                          16,124.65        16,124.65
生产线建设项目                                             006651-000
5G 基 站 设 备 用 相 关
                           8,240.50         8,240.50           -
材料及器件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总计                      33,365.15       33,365.15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
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

字[2023]001336 号),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9,145,726.81 元,具体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诺 自 有 资 金 已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5G 通信设备零
部件生产线建设      161,246,500.00    161,246,500.00   40,538,395.40      40,538,395.40
     项目
5G 基站设备用
相关材料及器件       82,405,000.00     82,405,000.00   18,607,331.41      18,463,731.41
  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90,000,000.00                  -                -
    合计            333,651,500.00    333,651,500.00   59,145,726.81      59,145,726.81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止,公司前期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
用金额(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金额       已用自筹资金支付
       项目                                                               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金额(不含税)
      承销费用               48,113,207.55                        -                    -
      保荐费用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审计、验资费用            19,200,000.00             5,815,094.34        5,815,094.34
      律师费用                4,776,279.27             1,576,279.26        1,576,279.26
     信息披露费               4,292,452.83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74,180.25              174,180.25          174,180.25
        总计                 77,556,119.90             8,565,553.85        8,565,553.85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

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 年 2 月 6 日)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说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已使用金
额及当前余额。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67,711,280.66 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9,145,726.81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
用金额 8,565,553.85 元(不含增值税)。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就本事项出具了《上海阿
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36 号),并认为:阿

莱德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阿莱德公司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阿莱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置换并未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 年 2 月 6 日)未超过 6 个月,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

阿莱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出具的《上海阿莱德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36 号);
   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