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771.13 万元置换 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914.57 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856.56 万元(不含增值税)。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2648 号)同意注册,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格 为人 民币 24.80 元 ,募 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0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755.61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44.39 万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 00006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本次募 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资金额 5G 通 信 设 备 零 部 件 2019-330482-39-03- 16,124.65 16,124.65 生产线建设项目 006651-000 5G 基 站 设 备 用 相 关 8,240.50 8,240.50 - 材料及器件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总计 33,365.15 33,365.15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 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 字[2023]001336 号),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9,145,726.81 元,具体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诺 自 有 资 金 已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5G 通信设备零 部件生产线建设 161,246,500.00 161,246,500.00 40,538,395.40 40,538,395.40 项目 5G 基站设备用 相关材料及器件 82,405,000.00 82,405,000.00 18,607,331.41 18,463,731.41 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90,000,000.00 - - 合计 333,651,500.00 333,651,500.00 59,145,726.81 59,145,726.81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止,公司前期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 用金额(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金额 已用自筹资金支付 项目 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金额(不含税) 承销费用 48,113,207.55 - - 保荐费用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审计、验资费用 19,200,000.00 5,815,094.34 5,815,094.34 律师费用 4,776,279.27 1,576,279.26 1,576,279.26 信息披露费 4,292,452.83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74,180.25 174,180.25 174,180.25 总计 77,556,119.90 8,565,553.85 8,565,553.85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 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 年 2 月 6 日)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说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已使用金 额及当前余额。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67,711,280.66 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9,145,726.81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 用金额 8,565,553.85 元(不含增值税)。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就本事项出具了《上海阿 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36 号),并认为:阿 莱德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阿莱德公司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阿莱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置换并未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 年 2 月 6 日)未超过 6 个月,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 阿莱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出具的《上海阿莱德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36 号); 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