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0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在金属
散热行业的发展,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和长期稳定经营,有利于本公司的整
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中,关联董事程亚东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决策过程
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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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长发 张泽平 王锦山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