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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莱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星
期四)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其中董事会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933
万元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
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阿
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8
号)同意注册,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2,00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755.61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44.39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06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5G 通信设备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6,124.65          16,124.65
  2       5G 基站设备用相关材料及器件研发项目        8,240.50           8,240.5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33,365.15          33,365.1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净额为人民币 54,244.39 万元,公司超额
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879.24 万元。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以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
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926.49 万元(含
利息收入),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金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310066069013006530315        4,926.49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有关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苏州阿莱德精密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精密”)
      3、项目实施地点:昆山市千灯镇玉溪中路 399 号(阿莱德已与昆山飞昌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目前由苏州精密作为承租人的更改事项正在进行中)
      4、项目投资资金构成: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 元)        占 投资 比例
      1       基建改造费用                         1,133.00           28.81%
      2          设备费用                          1,800.00           45.77%
      3        厂房租赁费                            400.00           10.17%
      4          铺底资金                            600.00           15.25%
            总投资金额                             3,933.00          100.00%

      5、项目资金来源:拟使用超募资金 3,933 万元
      6、项目实施方式:公司向苏州精密投入 1,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并提供
2,933 万元借款
      7、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是在通讯行业快速发展、5G 通讯设备配件产品市
场需求旺盛以及项目建设地昆山市具备多方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提出的模具加工
中心、现有产线优化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公司将结合现有的先进技术、品牌、客
户资源等优势资源生产出高品质 5G 通讯设备配套类产品满足当前市场需求。
      8、项目建设周期:2 年(具体以实际开展为准)
      9、项目备案相关情况:本项目已完成投资项目备案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阿莱德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张耀华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玉溪中路 399 号 3 号厂房 C-04 区
域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密封件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密封件制造;
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
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

   8、经查,苏州精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调整布局,优化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
   塑料具有重量轻、易加工等优点,在耐用性、强度、抗划伤、抗磨性等方面
均有良好的表现,因此在 5G 通讯设备配件的应用十分广泛。阿莱德专注 5G 通
讯设备配件领域,在聚合物塑料相关模具开发、注塑成型等方面具备深厚的经验
积累和技术储备。本项目将取代原有的委外加工的模具制造工序,建立阿莱德自
制模具的能力,将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加固技术壁垒,成为公司巩固市场地位,
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式。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行业内产品品
质优势明显,但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以及日益高端化、绿色节能化、模块化的
市场需求,公司仍需加大研发力度,增强自身实力,加强重要生产工序环节成本、
质量、技术、交期管控,从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为公司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
提升市场占有率奠定基础。
   (2)引入先进生产设备,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如何提高生产效率,已成为聚合物材料领域需要迫切
解决的问题之一。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企业开始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设
备,以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目的。鉴于原昆山分公司的生产线设备已
无法满足目前高速率、集约化的生产模式,制约了公司的产能提升和业务拓展。
本项目是公司现有设备购置优化替换项目,基于公司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积累,
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
利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3)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向高端业务领域延伸
   随着工程塑料在通讯、汽车、电子电器、机械、建筑及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广
泛应用,塑料制品行业制造工艺和生产技术水平也相应提升。公司作为移动通讯
领域基站射频与透波防护器件生产的领先企业,亟需提升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
满足高端业务领域的生产工艺需求。目前,公司正逐步拓展精密模塑制品在其他
相关领域如汽车电子、航天航空等领域的应用开发,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
推动公司向高端业务领域延伸。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具有良好的制造工艺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拥有深厚的模具设计开发及精密生产工艺技术积累。精密模具的设计与
制造是 5G 通讯设备配件生产的关键环节,为配套多样化产品规格,每个结构件
产品均需单独设计配套模具。公司深耕于通讯设备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
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经过与爱立信、诺基亚、三星、中兴等世界知
名通信设备商多年的协同开发,在模具设计与加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
的核心技术人员从事结构件模具设计、加工、组装、调试工作 10 年以上,能够
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差异化的模具设计及开发。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先后取
得了 231 项技术专利,其中精密模塑类专利占 65%以上。同时,公司与南京航空
航天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建立了科学研究战
略合作关系,从而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及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公司具备优秀的客户基础
   公司立足的 5G 移动通信行业正处于建设阶段的上升周期,公司自设立以来,
在通信设备等领域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同时为全球前五大移动通信厂商中的爱
立信、诺基亚、中兴、三星提供产品和服务,是爱立信和诺基亚的主要供应商。
在目前已经开发的产品种类中,公司取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还服务
于通讯产业供应链中如中电国际、安弗施、捷普、伟创力等诸多国内外优质客户,
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公司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稳固的合作关系,
也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借助这些高端客户在行业内的巨大影响,
亦可以有效促进公司拓展潜在客户,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3)管理和技术人员储备丰厚
   公司拥有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研发及管理队伍。目前,公司构建了较为
完善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打造了一支稳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公司的中高层
管理团队稳定、员工忠诚度较高,且大多拥有 10 年以上的行业工作经验,部分
拥有超过 20 年的行业工作经验。上述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积累知识、广泛的业
内资源以及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拥有深厚的了解。公司现有的高水平管理团队将
为本项目的建设以及运营提供有力保障。此外,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培养了一批
高素质的研发人才,具有较为强大的同步开发能力和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为本
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主要风险分析
   1、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以及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
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过长期市场调研、方案论证后慎重决定的,预期具有良
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如果全球及我国 5G 产业景气度下降或者公司的市场
开拓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短期内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同时,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是根据当前的经济环境进行论证的,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
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产品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等发生不
利变化,或者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投资成本、产品推广、客户开拓、产能消化等不
如预期,将导致项目面临实施进度不达预期或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业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持续发展,公司已建立较为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随着公司业务规
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规模会进一
步扩大,相应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程
度会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内部控制、战略规划等方面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
系,不断提高自身组织管理能力,并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将面临
业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超募资金,
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3,933 万元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3,933 万元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
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
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
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
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核查意见》;
    (五)《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
模塑加工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