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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莱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核查意见2023-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阿莱德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
的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阿莱德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8 号)同
意注册,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2,00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755.61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44.39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060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5G 通信设备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6,124.65                16,124.65
  2       5G 基站设备用相关材料及器件研发项目                8,240.50                 8,240.5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33,365.15                33,365.1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净额为人民币 54,244.39 万元,公司超额募集
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879.24 万元。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
案》以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
超募资金人民币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及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926.49 万元
(含利息收入),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金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310066069013006530315                 4,926.49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有关情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苏州阿莱德精密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精密”)
      3、项目实施地点:昆山市千灯镇玉溪中路 399 号(阿莱德已与昆山飞昌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目前由苏州精密作为承租人的更改事项正在进行中)
      4、项目投资资金构成




                                            2
序号          项目名称             投 资金额(万元)         占 投资比例
 1          基建改造费用                        1,133.00                    28.81%
 2            设备费用                          1,800.00                    45.77%
 3           厂房租赁费                           400.00                    10.17%
 4            铺底资金                            600.00                    15.25%
          总投资金额                            3,933.00                   100.00%

       5、项目资金来源:拟使用超募资金 3,933 万元
       6、项目实施方式:公司向苏州精密投入 1,000 万元资本金并提供 2,933 万元借
款
       7、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是在通讯行业快速发展、5G 通讯设备配件产品市场
需求旺盛以及项目建设地昆山市具备多方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提出的模具加工中
心、现有产线优化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公司将结合现有的先进技术、品牌、客户资
源等优势资源生产出高品质 5G 通讯设备配套类产品满足当前市场需求
       8、项目建设周期:2 年(具体以实际开展为准)
       9、项目备案相关情况:本项目已完成投资项目备案

     (二) 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阿莱德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张耀华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玉溪中路 399 号 3 号厂房 C-04 区域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密封件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密封件制造;新材
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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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经核查,苏州精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三)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调整布局,优化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
    塑料具有重量轻、易加工等优点,在耐用性、强度、抗划伤和抗磨性等方面均
有良好的表现,因此在 5G 通讯设备配件的应用十分广泛。阿莱德专注 5G 通讯设备
配件领域,在聚合物塑料相关模具开发、注塑成型等方面具备深厚的经验积累和技
术储备。本项目将取代原有的原委外加工的模具制造工序,建立阿莱德自制模具的
能力,将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加固技术壁垒,成为公司巩固市场地位,保持核心
竞争力的重要方式。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行业内产品品质优势明
显,但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以及日益高端化、绿色节能化、模块化的市场需求,
公司仍需加大研发力度,增强自身实力,重要生产工序环节成本、质量、技术和交
期管控,从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为公司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和提升市场占有率
奠定基础。
    (2)引入先进生产设备,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如何提高生产效率,已成为聚合物材料领域需要迫切解
决的问题之一。目前,越来越多的行业内企业开始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设
备,以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目的。鉴于原昆山分公司的生产线设备已无
法满足目前高速率、集约化的生产模式,影响了公司的产能提升和业务拓展。本项
目是公司现有设备购置优化替换项目,基于公司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积累,项目的
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3)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向高端业务领域延伸
    随着工程塑料在通讯、汽车、电子电器、机械、建筑及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广泛
应用,塑料制品行业制造工艺和生产技术水平也相应提升。公司作为移动通讯领域
基站射频与透波防护器件生产的领先企业,亟需提升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满足高



                                    4
端业务领域的生产工艺需求。目前,公司正逐步拓展精密注塑制品在其他相关领域
如汽车电子、航天航空等领域的应用开发,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向
高端业务领域延伸。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具有良好的制造工艺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拥有深厚的模具设计开发及精密生产工艺技术积累。精密模具的设计与制
造是 5G 通讯设备配件生产的关键环节,为配套多样化产品规格,每个结构件产品
均需单独设计配套模具。公司深耕于通讯设备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较强
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经过与爱立信、诺基亚、三星、中兴等世界知名通信设
备商多年的协同开发,在模具设计与加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的核心技术
人员从事结构件模具设计、加工、组装、调试工作 10 年以上,能够根据客户需求进
行差异化的模具设计及开发。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先后取得了 231 项技术专
利,其中精密模塑类专利占 65%以上。同时,公司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理工
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建立了科学研究战略合作关系,从而不断
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及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公司具备优秀的客户基础
    公司立足的 5G 移动通信行业正处于建设阶段的上升周期,公司自设立以来,
在通信设备等领域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同时为全球前五大移动通信厂商中的爱立
信、诺基亚、中兴和三星四家提供产品和服务,是爱立信和诺基亚的主要供应商。
在目前已经开发的产品种类中,公司取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还服务于
通讯产业供应链中如中电国际、安弗施、捷普、伟创力等诸多国内外优质客户,凭
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公司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稳固的合作关系,也为
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借助这些高端客户在行业内的巨大影响,亦可
以有效促进公司拓展潜在客户,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3)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储备丰厚
    公司拥有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研发及管理队伍。目前,公司构建了较为完
善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打造了一支稳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公司的中高层管理
团队稳定、员工忠诚度较高,且大多拥有 10 年以上的行业工作经验,部分拥有超过


                                      5
20 年的行业工作经验。上述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积累知识、广泛的业内资源以及对
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拥有深厚的了解。公司现有的高水平管理团队将为本项目的建设
以及运营提供有力保障。此外,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研发人
才,具有较为强大的同步开发能力和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
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 主要风险分析
   1、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以及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情
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过长期市场调研、方案论证后慎重决定的,预期具有良好的
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如果全球及我国 5G 产业景气度下降或者公司的市场开拓不
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短期内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同时,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是根据当前的经济环境进行论证的,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环境、
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产品市场需求和原材料供应等发生不利变化,或者
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投资成本、产品推广、客户开拓和产能消化等不如预期,将导致
项目面临实施进度不达预期或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业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持续发展,公司已建立较为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的不断扩大,尤其是在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业务和人员规模会进一步
扩大,相应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程度会
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和战略规划等方面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不断
提高自身组织管理能力,并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将面临业务扩张带
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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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超募资金,
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保荐机构核的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以及新增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
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中心项目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全                温国山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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