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1999-03-02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由于本公司股票“ST中浩A”已连续三天达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已在指定报刊上陆续披露了本公司的涉诉债务案件共计176件,其中:本公司作为主债务人的涉诉债务案件共44件,涉及标的额合计36333.888万元;本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涉诉债务案件共132件,涉及标的额合计51524.673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1999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发布提示性公告。如该公告所述:因受负债沉重的影响,预计本公司1998年度在中期亏损4,088万元的基础上将会继续出现亏损,具体金额待本公司会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年度报告中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本公司截止1998年11月30日新发生的涉诉债务案件(共7件,总标的额3572.58万元)公告如下(见附表一、附表二)。
此7件涉诉债务案件中,本公司作为主债务人的涉诉债务案件5件,标的额3307.56万元;本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涉诉债务案件2件,标的额265.02万元。7件案件中,6件尚未判决,1件已判决。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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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序号 原告 第一被告 第二被告 起诉日期 受理法院
1 深圳盛乔原实业 中浩集团 1998.10.20 深圳市罗湖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2 中信实业银行深 中浩集团 深圳华源实 1998.10.27 深圳市中级
圳分行八卦岭分 业进出口贸 法院
行 易公司
3 中信实业银行深 中浩集团 深圳华源实 1998.10.27 深圳市中级
圳分行八卦岭分 业进出口贸 法院
行 易公司
4 中国光大银行深 中浩集团 中浩物业开 1998.11.13 深圳市中级
圳分行 发总公司 法院
5 深圳市赛格达声 中浩集团 1998.11.3 深圳市福田
股份有限公司 区法院
序号 原告 诉讼原因及依据 诉讼请求 裁决日期 裁决结果
1 深圳盛乔原实业 1996.6.13双方 1.支付1,126 未判决
有限公司 签订房产转让 ,441及利息;
,转让款552万 2.被告承担诉
元,仍欠1,126, 讼费
441元未付
2 中信实业银行深 1997.4.30签订 1.偿还800万 未判决
圳分行八卦岭分 借款合同,贷款 元及利息;
行 800万元未付 2.第二被告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3.实行承担诉讼费
3 中信实业银行深 1995.12.29签 1.偿还利息1 未判决
圳分行八卦岭分 订借款合同,借 37万元;
行 款800万元所产 2.第二被告承
生的利息未还 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
4 中国光大银行深 1994.11.9签订 1.偿还本金 未判决 1.第一被告
圳分行 流动资金借款 及利息USD2, 本金USD180
合同,贷款USD 490,144.96 万元及利息;
180万元未还 元; 2.第二被告
2.第二被告承 负连带清偿
担连带清偿责任; 责任;
3.实行承担诉讼费 3.受理费US
D22461元由
第一被告承担
5 深圳市赛格达声 担保合同代偿 1.返还原告 未判决
股份有限公司 纠纷 被法院扣划
的款项153.3
万元人民币和
35万元港币;
2.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
3.实行承担诉讼费
合计 3307.56万元人民币
注:人民币与港币折算比率为:1.08:1;人民币与美元折算比率为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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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二:
序号 原告 第一被告 第二被告 起诉日期 受理法院
1 中国银行深圳 深圳得利士食 中浩集团 1998.11.7 深圳市南山
市分行蛇口支 品联营有限公 区法院
行 司
2 中国银行深圳 深圳得利士食 中浩集团 1998.11.7 深圳市南山
市分行蛇口支 品联营有限公 区法院
行 司
诉讼原因及依据 诉讼请求 裁决日期 裁决结果
1 中国银行深圳 1994.3.16向原告 1.归还借款本 未判决
市分行蛇口支 贷款USD15万元未 金USD9.4万元
行 还清 及利息
2.第二被告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2 中国银行深圳 1993.12.21向原 1.归还贷款本 未判决
市分行蛇口支 告贷款人民币200 金人民币187万
行 万元未还清 及利息;
2.第二被告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