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由于本公司股票“ST中浩A”已连续三天达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的涉诉债务案件共计136件,总标的额79189.671万元。其中:本公司作为主债务人的涉诉债务案件共44件,涉及标的额合计36333.888万元;本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涉诉债务案件共92件,涉及标的额合计42855.783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1999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发布提示性公告。如该公告所述:因受负债沉重的影响,预计本公司1998年度在中期亏损4,088万元的基础上将会继续出现亏损,具体金额待本公司会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年度报告中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