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由于本公司股票“ST中浩A”9月30日、10月8日、10月11日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8.4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10月12日上午停牌半天。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有关本公司的任何市场传闻,均与本公司无关。 二、本公司1997年度、1998年度和1999年中期已连续两年半出现巨额亏损,并已严重资不抵债。现本公司经营形势极其困难。 三、199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997年度、1998年度和1999年中期,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公司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