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由于本公司股票“ST中浩A”2000年2月18日、21日、22日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8.4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月23日上午停牌半天。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一向遵守证券市场管理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月15日发布1999年度预亏公告,因此,本公司将出现1997、1998和1999连续三年亏损。现本公司经营形势仍然非常困难。 三、《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为本公司指定的境内外信息披露报刊,除上述报刊刊登的本公司公告信息外,其他有关本公司的任何市场传闻,均与本公司无关。 本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务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2月23日